2021年1月16日 星期六

加爾文的成聖觀

 

  加爾文和路德在神學上的最大分歧處,也許便是成聖觀了。路德是在當了基督徒以後,在他積極遵行上帝的要求時,才發現惟獨恩典和惟獨信心的道理。因此,他絕不會將稱義局限在人接受信仰的一剎那,而將往後的信徒生活統統撥劃為成聖期:對他而言,基督徒一生都不可能在倫理上成為聖潔,更不可能擺脫上帝賜人的白白稱義。加爾文並非不接受路德對人徹底無能的認定,他本不相信人在任何階段真的成為聖人;不過,他卻堅持上帝將他的義注入人的生命中,對人構成一個革命性的轉變(所謂重生)。由於人的實況在信主前和信主後有所不同,他的生存目標也得隨之有變;他得在聖經的啟導和聖靈的帶領下,過討上帝喜悅的生活。人在事實上不能達到聖潔的地步,但他卻永遠不可停止向成為聖潔的目標進發。成聖仍然是一個真實的信仰要求。


  因著對信徒成聖生活追求的肯定,加爾文重視屬靈紀律,亦確認聖經的道德要求(律法)的正面價值。律法不是與福音互相牴觸的,卻是相輔相成的;正如基督降世的目的在成全而非廢掉律法,福音旨在為律法賦予新的意義,特別是由摩西的律法變成基督的律法,但其價值與有效性卻依舊不變。


  加爾文重視成聖生活的追求,卻不表示他將基督徒的人生目標訂定為個人生命的成全,甚或重蹈中世紀修道主義的屬靈進路。他強調基督徒的人生是上帝取向而非個人取向的。路德曾為宗教改革提出三個『惟獨』:惟獨恩典、惟獨信心、惟獨聖經。加爾文即加上第四個:惟獨上帝得榮耀。他不僅不將個人追求超凡人聖訂定為生命的目標,甚至不認為人應過分關切他是否得救的問題,人的被揀選與蒙拯救完全是上帝的工,人既不能參與亦無法過問。身為受造物,人在世最大的責任是榮耀上帝,正如保羅所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一20)這才是基督徒應有的人生目標。在天堂裡享有甚麼樣的生活,根本不應成為我們關心的課題,我們只有一件事:盡一生的力量榮耀上帝。


  這樣的理論陳義甚高,大抵不易取得教會的普遍認同。我們的信仰重點愈來愈趨功利化,布道會的信息幾乎都是人本取向的,多是以上帝來解決人的問題,滿足人的需要。福音的信息是:耶穌基督是一切問題的答案。我們負責提供問題,要求上帝按我們的訂單作出回應,並以此為標準評鑒信仰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所以,若說說基督徒的生命目標是榮耀上帝,不問將來的賞賜與回報,未免是太匪夷所思了吧。惟願加爾文的觀點能略為調整我們日益自我中心、功利主義的信仰傾向。在尋問信基督教可以為個人帶來甚麼好處之餘,也得多問這個信仰會讓自己帶來怎樣的轉變。我們的人生目的是否為了宣揚基督、彰顯基督、榮耀基督?


  人生的目標不在於自我完善,故不應將屬靈操練變得過於自我中心化。成聖的追求在於榮耀基督,而非另一種形式的自我實現。成聖是一個不斷的進程,使自己與基督相似。

 

 

加爾文的救贖論

 

  加爾文的救贖論主要依據路德的說法,並無很多個人的發明。他同樣認信惟獨恩典和惟獨信心,否定人的作為能在得救的過程中佔有任何位置,連他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賜與的恩典。


  其中較為特別的,是他將[] 作更清楚的界分,分為「主動的義active righteousness)與被動的義passive righteousness)。他強調人之所以蒙上帝悅納,不是由於人自身的利義,卻是上帝把他的義注入我們的生命中。這是上帝的義而非人的義,是被動的義而非人主動成就的義。

 

    與路德略有不同的是,加爾文認為這個被動的義是人真實能擁有的,並非僅僅的在身份地位上宣稱為無罪,故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生命上有實質的分別。而這個為人所擁有的被動的義,便成了他能在重生與稱義後努力尋求成聖、獲得主動的義的可能條件。

 

 

加爾文的基督論

 

  加爾文的基督論大致與大公教會的傳統說法相同——高舉基督永在且完全的神人二性。不過,他不同意傳統教會過分將討論焦點放在基督的本體的做法,認為這已偏離了福音書的重點,使教義擺脫了聖經神學的約制。按照福音書的說法,基督的作為是更被關往的。對我們而言,真正有意義的問題是:祂為我們做了甚麼?。


  對此,加爾文強調耶穌基督的三重職事。[基督] 就是受膏者的意思。舊約聖經有三種人要受膏立:先知、祭司和君王,耶穌基督乃兼具這三重職事。祂是先知,向世人宣告上帝的心意;祂是祭司,以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牲,為人類獻上贖罪祭;祂是君王,統攝萬有,掌管一切,並為再來的主。


  由於耶穌基督是人的典範,所以基督徒也該履行這三重職事。我們是先知,向世人宣告世界的罪惡和上帝的救恩;我們是祭司,為人們的過犯向上帝代求;我們是君王,參與治理世界,並在將來與耶穌基督一起治理萬有,分享他的治權。

 

 

加爾文的人觀

 

  加爾文並非視人為一無可取、毫無價值的,事實上他相信人仍有內在的美善,並多次鼓勵人藉聖靈的幫助將其善念踐行出來,這也是他的重生與成聖觀的基本信念。不過,他卻認定人在得救的事上是無能為力的,因為人性已被罪性扭曲,失去了不犯罪的自由。


  由於人在墮落後失落了自身的人性,無法活出上帝創造時對人的本意,因此,人要成為真正的人,便得參照在人間唯一未被罪所扭曲的人:耶穌基督。耶穌基督是人的原型,加爾文的人論與基督論是密切相關的,惟有透過耶穌基督,人才看見他原本的樣式。藉著傚法基督,我們學習成為上帝眼中所喜悅的真實而完全的人。


  今天教會流行的信念,與加爾文的想法剛好相反。現在「人學。有壓倒神學的趨勢。教會主日學及神學院最熱們的科目是輔導,最受信徒歡迎的課題是自我成長、自我發現、自我追尋等。此等科目大都毫無保留地接受心理學的研究成果,最多是以一、兩節金句作點綴,為人學理論抹上一點基督化(Christianization)的色彩而已。


  加爾文認定不可能從人的角度瞭解人,必須從上帝的角度去瞭解。人的自我實現(seif-actualization) 不是實踐他早已為罪扭曲了的個人夢想渴求,卻是要實現上帝創造時早已預備的計劃。惟有認識上帝,人才能知道自己的本相,曉得當行的路。加爾文的人論等於基督論,因為基督是一個人的楷模、真正的人(The Man)。

 

 

 

加爾文的上帝觀

 
  1.上帝的絕對主權


  加爾文在強調人的無能時,也非常強調上帝的全能。對加爾文來說,他認為研究上帝的所有屬性(例如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都不是太重要的。上帝是怎樣的上帝,他有多偉大多無限,跟我們有甚麼關係呢?我們唯一要知道的是,以耶穌基督為主,這才與我們有最切身的關係。因此,抽空地討論上帝的屬性,根本毫無意義,試問上帝能否造出一塊連它自己也抬不起的石頭,跟我們的生命有何關連?但倘若我們認真看待耶穌基督是主這個真理,我們的生命就有嶄新的改變。加爾文認為上帝最重要的屬性是:它是一位有絕對主權(absolute sovereignty)的上帝。上芾統管萬物,掌管人類的歷史。


  上帝論是加爾文神學思想的關鍵。我們讀《基督教要義》,會發現他基本上是按照聖父、聖子、聖靈這三一論,將全書分為四大部分(聖靈論包括了卷三和卷四)來闡述。加爾文的神學是以三一論為架構的。聖父論關達到世界的被造,基督論關乎人論、罪論和救贖論,聖靈論則與基督徒的成聖(有稱為[工夫論] )、教會論和末世論有關。加爾文強調上帝是宇宙萬有和人類歷史的主,祂的作為彰顯祂的本質,祂是一切的一切。


  2.上帝的護理


  從上帝的主權,自然推論到他的護理(Providence)。


  上帝的護理觀念在加爾文的思想中佔有非常顯要的位置。他在相信世界是由上帝創造之餘,更認定世界仍由祂所掌管。他斷然拒絕日後(啟蒙時期)那種[自然神論]Deism)的觀念——認為上帝在創造世界,為其設定軌跡和注入動力以後,便任由它自動運轉。上帝既然從無中創造萬有,祂便不能填臾離開世界,否則世界將復歸無有。上帝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萬有常在他的執掌、保守及護理之中。歷史的每個時刻、宇宙的每個片段,都有上帝的恩典,也得靠賴上帝的思典。人的犯罪不能破壞上帝的計劃,但上帝卻能使壞事變為好事。


  加爾文所提倡的預定論,與他的護理觀有密切的關係。人若拒絕上帝預定了人間一切的說法,在某程度上乃否定了他對世界的管轄權力。例如不少人便倡言上帝只決定了歷史發展的大方向,至於具體細節卻仍未有定案,需要由人開創,篇其賦予內容;更有人主張人是與上帝一起創造歷史(cocreation)。加爾文不能接受以上的觀點,他相信上帝早已經構畫了整個歷史的劇本,並且無時無刻ˍ不是這齣戲的導演,我們每個人不過是按本子演出的演員罷了。

 

加爾文之啟示觀

 

  路德神學的起點是人自覺自己徹底無能,無法倚賴行為成聖,故必須藉信心領受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因信稱義。從這裡出發,路德將他的神學思想扣緊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建構出一套「十架神學。他的神學肯定不是人本中心,卻是由人開始的。但是跟路德不同的是,加爾文的神學並不是以個人的屬靈經驗為始發點的。他的神學中心是上帝的道,而起點則是上帝的啟示。


  加爾文認定人在屬靈的事上是徹底無知的,上帝的超越性是被罪污損了的我們所無法認識的;故單靠理性,人無法尋得或明瞭有關上帝的真理。我們之所以能認識信仰,乃因上帝首先向我們說話。上帝與人之間的鴻溝必須由上帝親自逾越。上帝取了人的樣式,向人說話,人才能有明白的機會。整個信仰及神學的起點是上帝的啟示。六十六卷聖經是信仰的起點,所以,加爾文的神學系統是建造在聖經神學之上的。


  聖經不獨使信仰成為可能,也同時規範了信仰的範圍。不少人對神學家有所誤解,以為他們是閒著無事,翹著腿作天馬行空式、胡思亂想的傢伙(那些吹噓後現代理論的所謂[神學家] 倒不折不扣是這一類人)。對加爾文而言,一支針尖可供多少天使在其上跳舞、上帝在創世以前究竟做甚麼、信徒將來復活後是否每天都得唱詩等,統統都不屬於神學的合法問題的範圍內。

 

    神學問題是回應性的,就是回應上帝的啟示。聖經所不曾涉及的,便不能成為合法的神學議題(反正再反覆討論也不會有公認的答案)。畢竟,人無法窮盡宇宙人生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