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安慰與喜樂

 

即使一種情感帶著安慰與喜樂的順序而來,也不能証明它是屬靈或非屬靈的。

許多人排斥屬靈情感和經歷,必須順著一定次序而產生的觀念。他們認為一個人在悔改之前,不一定需要確信自己有罪、懼怕上帝的審判,以及具有屬靈的無助感這一連串的意識,他們說這不過是人為的理論;所以他們懷疑一個人的宗教經歷,是否要有一定的次序,也懷疑那些人的情感,只是他們自己心意的自然運作,而不是有聖靈而來。對於那些先強烈知罪,而後有確據的感覺的人,他們更加不相信。

然而,上帝在拯救一個罪人之前,讓他有種急需救恩的意識,也是很合理的。人類是有理智的存有,上帝與人接觸也是用一種理智的方法。既然在基督之外罪人是被定罪的,那在他們得救之前,使他們了解這一點,豈不是理所當然?畢竟上帝一旦拯救一個罪人,是要一個基督徒曉得他是已經獲得了救恩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在釋放一個人得自由之前,確實是先意識到無助。比如︰上帝在拯救以色列民出埃及以前,他要他們先感到他們的痛苦並向他呼求(出二︰23)。在帶領他們過紅海之前,他也要他們看到自己是如何的無助,紅海橫亙在他們前面,埃及軍兵追趕在他們後面,上帝要讓他們知道他們是絕對沒有辦法拯救自己,只有他才能救他們(出十四章)。當耶穌和門徒們被困在加利利海的暴風雨中的時候,波濤淹過了船只,幾乎就要沉沒,門徒們喊著說︰「主啊,救我們﹗」耶穌這才命令狂風和海浪平靜下來(太八︰24~26)。

當上帝在苦難之中拯救使徒保羅和提摩太之前,他們是在「……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上帝」(林後一︰8~9)這種情形之下的。

聖經描寫基督徒是一群「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面指望的人」(來六︰18),這其中暗示著他們有懼怕和危險的感覺。事實上,福音-好消息-這個詞就包含了拯救的觀念以及從懼怕和痛苦之中被救出的意思。五旬節那天,在耶路撒冷彼得講道的時候,聽眾們都感覺到這種痛苦︰「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余的使徒所︰『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徒二︰37)。那個腓力比的禁卒,也感到了這種屬靈的痛苦︰「禁卒……就跳進去,戰戰兢兢的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29~30),這些經文都可以証明這一點。

因此,我們就可以明白,一個人在歸正之前,他會對自身的罪有謙卑的確認和無助的感覺,並懼怕上帝的審判,這實在是很合理,而且也是合乎聖經的。

另一方面,我們也沒辦法証明,人對於救恩的確據只是由於懼怕地獄而來。對地獄的畏懼和對罪的確知是兩回事。對於罪的確知,是一個人感覺到他的違逆,和在心中、生活中的邪惡。這種認知,了解我們是如何嚴重地觸犯了一位無限聖潔的上帝,這種確知可以「產生」一種對地獄的懼怕,但和只害怕地獄並不相同。

事實上,僅僅是害怕地獄,可能在良心上並沒有真正的悔改罪。有些人好像看到了地獄張大了且充滿烈火,和魔鬼的口,要吞吃他們,但是他們的良心並不認為自己有罪﹗這種活生生的地獄景象,可能來自撒旦,因為撒旦要恐嚇人,用這種毀滅性的異象,是要使人們相信他們永遠不能得救。但這種景象有時也可能來自人們自己的想像。

另外也有一種虛偽的知罪。這種情形常常發生在人們覺得自己真是罪孽深重的時候,但他們並沒有真正了解罪的本質。他們並不是從屬靈的角度來了解罪,知道這是觸犯了上帝的聖潔。在他們的良心,沒有這種感動,即使有感動也很輕微。有時,他們對於應受罰責的罪沒有自知,有時對罪也感到困擾,但這種困擾與屬靈的感覺無關。

縱使聖靈使人知罪與懼怕地獄,但這也未必能使他得救。沒有得救的人會抵抗聖靈,上帝也並不一定非要去制服這個有罪的抵抗,帶領罪人進入新生不可。

另外也有一種在上帝前的假謙卑。比如所,掃羅王深深感覺到他得罪大衛的罪,他在大衛面前哭泣,並且承認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撒上廿四︰17),但這是在上帝的靈離開掃羅以後的事了。

驕傲的掃羅謙卑在大衛面前,但即使如此,他卻恨大衛入骨﹗同樣的,罪人可能在上帝面前謙卑,但事實上,他們是恨上帝的。他們可能在一些方面表示順服,但在另一方面,則是用更狡猾的方式繼續依靠自己的義。在外表的順服之下隱藏著詭詐,想要與上帝討價還價。

然而,如果我們在感到對地獄恐懼的同時就確知有罪,而且在上帝面前表示謙卑,那又將如何?如果情形就真是這樣,而接著又引導我們進入了福音的喜樂之中,又怎麼說呢?難得這還不能証明我們的經歷是有屬靈的真實性的?

是的﹗這些經歷的次序並不能証明什麼。如果撒旦一種悔改的屬靈經歷,當然他還可以假冒這種次序。我們知道他可以使我們產生一種虛假的認罪、對地獄的懼怕以及對上帝的謙卑,那為什麼他不可以使這種經歷依序而生?同時他又為什麼不能再使人產生一種虛假的福音的喜樂?那是我們曾經見過的事。

事實上,只有聖經才是我們信仰及生活上絕無錯誤的指導。聖經並沒有說我們有了一定順序的經歷就能得救,上帝的道所應許的救恩,只賜給那些接受上帝恩惠並能結果子的人。他從為應許把救恩賜給一些經過自覺有罪、又懼怕地獄,接著就產生很大喜樂和確信的人。實際上聖經上的話,對基督徒而言,是足夠的了。我們是靠賴上帝的話,而不是自己的觀念。

那就是人可以全然沒有經過一種很清楚的、一定順序的經歷而成為一個基督徒。他們是需要感到有罪、無助,和上帝對罪人的定罪;但即使如此,上帝的靈也沒有必要把這些感覺按照順序個別地分開。事實上,一個罪人的悔改,有時毋寧說是一種混沌的狀況之中,而且別的基督徒也不可能很清楚地解釋出來。

聖靈常是以一種奧秘的方式進行,把人領到基督裡面,正像耶穌所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

事實上,對於聖靈應該如何運行的觀念,就會影響我們如何解釋自己的經歷。我們常常會挑出我們悔改經歷的某部分,認為這就是在悔改過程中應該有的,但卻忽略了不合乎我們所以為正確形式的經歷。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就會強迫自己的經歷和一般所謂「正常的方式」一致。其實我們這樣作,正是表示我們要聖靈按照我們認為正確的方法去工作,而拒絕承認聖靈有時是以不同的方式運行的。

 

情感由經文而來

 

即使是伴隨聖經經文而來的情感,也不能證明它是屬靈或非屬靈的。

真正的屬靈情感是可以伴隨著經文而産生的,那常是由於對經文所教導的真理,有了屬靈的了解而引起的屬靈情感。 但在另一方面,我們並不能只因爲由於一處經文突然地、強而有力地闖入我們心思意念中,就證明這種情感就是屬靈的;有人甚至於認爲這種情感就是他們得救的標誌,特別是當經文是他們産生希望和喜樂的時候,更是如此認爲。他們說:「這節經文忽然出現在我心裏,就像是上帝直接對我說話一樣。當時我根本沒有想到這節經文,我甚至根本不知道聖經裏有這節經文。」或者,他們還會說:「這些經文一節一節的來到我的心中,都是那麽積極而有鼓勵性,我高興得哭了起來。我無法在懷疑上帝真是愛我的!」

就在這種情形之下,人們使自己相信,他們這種情感與經歷確是來自上帝,而且他們真的是得救了。但是,這種確信是不健全的:聖經沒有教導我們用這種方法來測試我們信心的真實性,聖經也沒有說如果有什麽經節突然闖進心裏,就表示我們已經得救,聖經更沒有說如果一些積極而有鼓勵性的經文使我們喜極而泣,就證明我們已得救。唯獨聖經是我們宗教信仰與實踐絕無差錯的準則。

很多人認爲如果某個經歷與上帝的話-聖經有關,那這個經歷一定是來自上帝。事實上並不一定是如此。只有一件事我們可以確定,那就是如果聖經上告訴我們應當具有某種經歷,那這種經歷一定是正確的;而不能只因爲那經歷涉及到聖經,就一定是正確的。

我們怎能知道那不是由於撒旦把一些聖經經節放在我們心裏?他也曾經用經文去試探和欺騙耶稣(太四:6),如果上帝允許撒旦用聖經去試探耶稣,爲什麽他不能也把經文放在我們心裏來欺騙我們?甚至他也能用一些積極、鼓勵性的經文來迷惑我們。撒旦很喜歡使人們在真正悔改前,用一些虛假的希望和喜樂,使人自以爲已成爲一基督徒了。爲什麽他不能故意用一些有鼓勵性的聖經經文,讓人們産生這種虛假的保證?反正,假教師就會這樣曲解聖經去欺騙衆人;他們是撒旦的僕人,撒旦當然也會做他僕人們所作的一切壞事。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九段

 

   現在我們要看第一條誡的行為。這條誡命令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這就是說︰“因為只有我是上帝,所以你只應信仰我倚靠我。”你有上帝,不是在於你用嘴唇稱為上帝,或用屈膝和軀體其他的姿勢崇拜,而是在於你誠心信靠,盼望從得諸般好處,恩典,和眷愛,不拘在工作中或受苦中也好,在生時或死時也好,在喜樂中或憂傷中也好,正如基督在約翰福音四章對異教婦人說︰“我對你說,凡拜上帝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這種心底的信仰,信實,信靠,乃是真能成全第一條誡的;此外,什麼善功都不能成全第一條誡。正如這條誡是最先,最高,和最好的,其他各條都從它發出,在它裡面生存,並以它為標準,照樣它的工作,即對上帝的眷愛所常有的信靠,乃是最先,最高,和最好的,其他工作都必須從它發出,在它裡面存留,並以它為標準。其他工作與它相比,正如別的誡命沒有第一條誡一樣,又正如上帝不存在一樣。因此聖奧古斯丁說得好,第一條誡的工作是信、望、愛。我在上面已經說過,這種信心和信靠產生愛和望。假如我們看的正確,甚至可以說,愛是最先的,或是與信同時來的。因為我不能信靠上帝,除非我想是愛我,這種愛又叫我愛,全心信靠,盼望從得一切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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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誡的第一誡之要求就是信靠上帝。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五段

 

在這信仰裡諸般行為一律平等,彼此相似;行為當中所有的區別都消失,不管它們是大,是小,是長,是短,是多,是少。因為行為其所以蒙悅納,不是由於它們本身的緣故,而是由於信仰。不拘行為是怎樣眾多歧異,惟有信仰不分畛域,是在每一行為裡面運行生活,正如百體從頭生活、工作、得名一般,並且沒有頭,任何肢體都不能生活、工作、得名一般。

  尤有進者,在這信仰中生活的基督徒不需要人將善功教他,他當做什麼,就作什麼,並且樣樣作得好,正如撒母耳對掃羅說︰“主的靈必降在你身上,你要變為新人;你要趁時而作,因為上帝與你同在”(撒上10︰6,7)。經上論撒母耳的母親聖哈拿也是這樣說︰“她信了祭司以利所應許她的神恩,她就帶著平安喜樂回家,從那時候起,不再彷徨了,”(參撒上1︰17—18),那就是說,無論什麼遭遇,對她都是一樣的。聖保羅也說︰“基督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林後3︰17)。因為信仰不讓本身被任何行為所束縛,也不讓任何行為與它分離,正如詩篇一篇說︰“他要按時候結果子,”那就是說,自自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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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靠聖靈建立而非憑藉善功,一切恩典都是因信而領受的!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三段

 

你若再問,當他們營業,行止,吃喝,睡覺,為身體的營養和公益作各種事時,他們也把這算為善功,也相信上帝悅納他們麼,你便要聽見他們回答說︰“否”;他們給善功所下的定義這般狹義,以至於只將在教堂裡的祈禱,禁食,和施捨算為善功。他們看其他行為都是空的,以為上帝毫不予重視。所以他們因著可咒詛的不信,剝奪並減少了對上帝的事奉,這位上帝原是我們可以用那在信仰中所行,所說,所想的一切來事奉的。

  傳道書九章就是這樣教訓人說︰“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快樂樂喝你的酒,因為上帝已經悅納你的作為。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意思就是,我們的一切作為,不拘是什麼,都當善良,沒有區別。我若確知深信它們討上帝的喜悅,它們就是潔白的。如是我心靈的頭便永不缺乏喜樂良心的膏油。

  基督在約翰福音八章也說︰“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聖約翰在約翰一書三章說︰“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安慰。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並且我們確信,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他又說︰“凡從上帝生的,就是凡相信投靠上帝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詩篇三十四篇也說︰“凡投靠他的,必不之犯罪。”詩篇二篇又說︰“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如果這是真的,他們所行的,就都必是善的,他們所行的惡,就都必快蒙赦免了。這樣,你就可看出,我為何大大高舉信仰,將一切行為都歸入信仰,並且拒絕凡不從信仰發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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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在此再次強調︰善行之前必需有“信”,因著“因著可咒詛的不信,剝奪並減少了對上帝的事奉,這位上帝原是我們可以用那在信仰中所行,所說,所想的一切來事奉的。

 

所以論到善功必須憑著信心而行,所以馬丁路德說︰『這樣,你就可看出,我為何大大高舉信仰,將一切行為都歸入信仰,並且拒絕凡不從信仰發出的行為。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十段

   所以按照上帝奇妙和公義的判斷,一個在人看來沒有許多偉大行為可言,但在家裡獨自當順境時快樂讚美上帝,或處逆境時用信靠心呼求上帝的窮人所行的,比一個多禁食,多祈禱,建立教堂,朝拜聖地,在這裡那裡以行大事自擾的人所行的,有時更為偉大,更蒙悅納。後者是愚人,大張其口,要尋找偉大工作做,瞎著眼一點看不見這讚美上帝的偉大行為,這行為在他看來,若與他自己所想的偉大行為比起來,乃是很微小的事。在他的這些偉大行為中,也許他讚美自己多於讚美上帝,或是以它們為他的喜樂多於以上帝為他的喜樂;這樣他用他的善功來反對第二條誡及其行為。我們從福音中的法利賽人和稅吏得著一個很好的例子。罪人在罪中呼求上帝,讚美上帝,因此遵守了兩條最高的誡命,即信心和對上帝的尊榮。假冒為善的人卻兩樣都沒有遵守,他靠別的善功趾高氣昂。他以善功來自吹,而非讚美上帝,信靠自己多於信靠上帝。所以他被棄,稅吏必選,乃是理所當然的。

  這一切原因就在行為愈高超愈美好,就愈不炫耀;又在大家都以為第二條誡的行為是容易的。事實上正是那些最自以為讚美上帝的名和尊榮的人,才從來沒有如此行。他們既沒有信心,只裝模作樣如此行,就使這寶貴的行為受到蔑視。所以使徒聖保羅在羅馬書二章大膽說︰誰指著上帝的律法誇口的,誰就是褻瀆上帝名的。因為稱呼上帝的名,將的尊榮寫在紙上和牆上,是一件易事;但真心在的恩慈中讚美,在各種患難中用心呼求,乃是僅次於信心的最稀有和最高超的行為,所以我們若能看見這行為在全基督徒是多麼罕有,我們就真要憂愁到絕望的地步。然而人還繼續增多自己所想的輝煌行為,或類似這些真實行為的行為,但實底缺乏信心和誠實的行為。

 

總而言之,在它們背後沒有什麼是善的。以賽亞書四十八章也這樣責備以色列人說︰“稱為以色列的,當聽我言,你們指著主的名起誓,題說以色列的上帝,卻不憑誠實,不憑公義”;那就是說,他們如此行,不是憑真信心和信靠——真誠實和公義——而是倚靠自己,倚靠自己的行為和能力,同時還稱呼上帝的名,讚美,這兩件事原是彼此不相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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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信心是使人謙卑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所有的,都是上帝所賜的,自己不能做甚麼!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帝的道

   不但如此,就是拋棄諸般善行,專一揣摩,默想,與行凡心靈所能行的,也是沒有益處。一件事,只有一件,是基督徒的生活,基督徒的義與自由所不可少的。這一件事就是上帝的聖道,基督的福音,正如在約翰十一章二十五節所說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又約翰八章二十六節︰“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又馬太四章四節︰“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所出的一切話。”

 

這樣,我們就要認清,也要確定,靈魂缺少別的都不要緊,但少不了上帝的道;沒有上帝的道,靈魂就無處求助。但靈魂若有了道,就是富足的,不缺少什麼,因為這道就是生命的道,就是真理,光明,平安,公義,拯救,喜樂,自由,智慧,能力,恩典,榮耀,以及我們所想象不到的諸般好處的道。這就是先知在全詩一一九篇與聖經許多別的地方用這麼多嘆息之聲想念上帝的道,並用這麼多名字比上帝之道的原因。反之,上帝的憤怒用以擊打人的災難,像阿摩司所說一樣,沒有一樣比不能听見上帝的道的饑荒還可畏的,再來恩典,又沒有比上帝打發的道來還大的,如同我們在詩一零七篇所讀的︰“發命醫治他們,救他們脫離死亡”。基督奉差遣降世,不是有什麼別的職務,單是為道的職務,而凡屬靈的各種職分,使徒,主教,及一切祭司蒙召受職,為的也只是要執行道的職務。 

  福 音 

  你問︰“上帝的這道是什麼?的道既有這麼多話,又如何應用呢?”我回答說,使徒在羅馬一章說明了。這道就是上帝的福音,論到兒子,成為肉身,受苦,從死復活,藉著使人成聖的聖靈受榮耀。因為傳基督,就是養活靈魂,使成為義,叫自由,拯救,只要相信所傳的。因為只有信才是得救而有效的上帝之道的用法,如同羅馬十章所說︰“你若口認耶穌為主,心信上帝叫從死復活,就必得救”;又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相信的都得著義”;又羅馬一章︰“義人必因信得生。”

 

上帝的道不是藉什麼行為所能領受,所能愛慕的,乃是單藉著信。因此靈魂為著的生命與義所需要的既然只是信,這樣,靈魂顯然單是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因為若可因別事稱義,就不必要道,這樣,也不必要信。但這一個信決不能與行為並行,這就是說,你同時又認是因行為(不論行為的性質如何)稱義;因為若是這樣,就是徘徊兩可之間,敬拜巴力,以口親手,這照約伯所說,是很大的罪。因此你開始相信的時候,你就明白在你面凡事都是應該受責備,都是有罪而應該受咒詛的,如同羅馬三章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又說︰“沒有義人,沒有行善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你明白了這一層,就必知道你少不了基督,為你受苦而且復活了;也必知道你信,你就因這信可以成為新人,就是信你一切的罪得了赦免,信你稱義是因別人的功勞,就是單因基督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