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真正基督徒來說,今日的所謂“傳福音”實在是一大憂慮,因為他們覺得這種傳福音缺乏聖經的根據,是羞辱神,因此使許多掛名的基督徒充滿了今日的教會。虛浮膚淺、屬肉體的興奮,以及世俗的誘惑,竟然與主耶穌的聖名相提並論,實令人膽顫心驚。他們為這些所謂傳福音的人而感到擔 憂,因為那些人故意把福音貶值,廉價出售,欺騙矇蔽那些尚未醒悟的罪人,把那些對他們不可名 狀的神聖之事予以肉體化、商業化。要瞭解今日傳福音比往昔基督教傳道活動更腐化退步的真相併 不困難,但真正理解此項罪惡根源的人,卻廖若晨星。我們當前的任務,即在揭發此項罪惡之根, 那些所謂傳福音之人的目的是錯誤的,因此其結果當然是虛偽的。
神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他自己︰在他的受造者面前彰顯他是無限尊榮的一位神。那是他所行所言的 最終目的,為此他容許罪惡進入這世界;為此他叫他的愛子道成肉身,完全順服神的律法而受死; 為此他從世界中選召一些人歸他自己,永遠顯出他的榮美;為此他按照他的真理來支配引導萬事, 世上萬事都按此被引導(實際上都感受到此引導)。在凡事上無一能支配神︰“因為萬有都是本於 他、依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門。”(羅11︰36)
這項偉大的基本真理,清楚地記載在聖經中。凡事都被神指定而達到那個目的。神救罪人不是那個 目的,因為假如全人類都滅亡了,神並沒有什麼損失,神拯救罪人只不過是達到目的的一個方法︰ “叫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弗1︰6)根據這個基本事實來看,我們必定說,我們也應當以此 為我們的目的︰把神彰顯出來—-“你們無論作什麼,都當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照 樣,這也是傳道人的目的,凡事必從屬此項原則,因為在重要性以及價值上凡事都是次要的。但事 實是這樣嗎?試看今日教會界的標語,“青年歸主”這有什麼不妥呢?重點有問題﹗為什麼不說 “基督為青年”?
假如傳道人未能將榮耀神成為他至高的目的,時時刻刻以此為目的,那麼他的確是走在錯誤的道路 上,他一切的努力也都是捕風捉影。當他以別的事為目的時,他就陷入迷途中,沒有把神當得的榮 耀歸給他,一旦我們以自己為目的的時候,我們就開始採用自己的方法。傳福音在過去二、三個世 紀中的失敗就是在這一點上,而且錯上加錯。傳福音以“拯救靈魂”為目的、為至善,其他一切的 事情都是為了達此目的。當然,神的榮耀實際上並未被否認,可是卻被忽視了,被人降低成為次 要。此外,應當記得,神應得一切相當的榮耀,並不是傳道人以為神該得多少就給他多少,當傳道 人分解聖經真理時,要信實地傳揚他全備的旨意。
在此無暇談及那些賣便宜貨的傳道人,他們的目的就是草三潦四地把人弄到教會來,叫他承認主, 使教會中的人數增多,可是若不加以特別照顧,他們不可避免地要陷入錯謬中。他們若不堅實地以 神的方法來研究改宗的道理—-他們很快就會以自己的方法來妥協。現代傳福音的動機並非在於如 何使三位一體的神更加榮耀,乃在於如何增添悔改的人數。過去五十年來,傳福音的整個活動潮 流,就是走這個方向—-失去了以神為目的的方向,教會發明了自己的方法來傳福音。
在隨一己意願的目標上專心致志,讓屬肉體的能力任意放縱;去達到的目標是天經地義的;於是傳 道人就下結論說︰只要達到所預期之目的,一切都沒有問題;既然他們的努力顯然是成功的,許多 教會就默認,沾沾自喜地對自己說,“達目的不擇手段”是對的。不憑聖經來檢討所提供的計畫與 改採取的方法,他們基於方便就默然接受那些計畫與方法。傳道人並不重視所傳資訊是否純正,只 要收到所預期的“效果”就可以了。至於所傳的道能有多少榮耀神的地方,他們都不在乎,他們只 考慮有多少人悔改加入教會。
一旦傳道人只是以罪人悔改為他至高的目的時,他就是走在極端的錯誤中。他不竭力追求傳揚純潔 的真理,而是修改福音真理以適應未重生之人的胃口,使之容易令人接受。為此種目的所驅使,向 一指定目標推動,他的目標只是如何使人容易悔改,於是就不厭其煩地引用所喜愛的聖經章節(約 3︰16),而其他的則予以忽視或刪除。這不可避免地反應了他的神學立場,在聖經中有許多章 節,他如果不是攻擊反對,便是予以逃避。在他的思想中,對於以下這些經文如︰“古實人豈能改 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耶13︰27);“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 來的。”(約6︰44);“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那些人會作何感 想呢?他就會修改神主權揀選的真理,以及基督特定贖罪、聖靈超自然工作的絕對、必須,“你們 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在今日傳福音上對罪人完全墮落的嚴肅真理,有一種可怕的忽視。 對罪人絕對無望的情形過於輕視。很少有人提到令人不快的事實,那就是說每個人生來都徹底敗壞 了,完全不覺得他的可憐、眼瞎、無助、死在罪惡過犯中。因為這是人的實情,因為他的心充滿了 對神的仇視,若沒有神特別的、立即的干預,無一人能夠得救。根據這個見解,修改或縮減罪人完 全墮落的真理,不可避免地導致沖淡了福音的真理。聖經在這一方面的教訓是不會錯誤的︰人的光 景既然如此,除非神施展他的大能,不然人是不可能得救的。藉故事、比喻來鼓動人的情感,借悅 耳的音樂來使人心舒暢,傳道人口若懸河的講道以及動人心弦的勸勉,都派不上用場,無絲毫效 果。
神在古時的創造上完全沒有任何幫助;但是在新的創造(重生人)上,阿民念派的傳道人卻說神需 要罪人的合作。他們說神是幫助人來救自己;罪人必須開始願意得救,然後神才能使之完成。如果 人不願意得救,那麼神也沒有辦法。然而按照聖經來說,除了聖靈以外,無人能叫人願意得救(詩 110︰3)。惟有聖靈能產生為罪的憂傷與接受福音得救的信心。惟獨聖靈才能在我們心中生發愛 心,叫我們服從基督為主。教會為了復興,不必去請外邊的傳道人作特別講員,應當在神面前徹底 悔改認罪,尋求他的榮耀,並呼籲他行使神蹟的工作。“不是依靠勢力(傳道人的),不是依靠才 能(罪人的意志),乃是依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
基督教的靈性現處於低潮,這是一般人所共認的,洞悉純正道理正在走下坡的人無幾;然而卻有許 多主的子民以為福音正在廣傳,有許多人得救而感到自慰。惜哉,他們樂觀的推測是沒有穩固根基 的。如果將他們在宣道所傳的“資訊”予以檢討,在不信者中間所分散的“布道單張”予以細查, 仔細聆聽教會布道的講員,分析布道大會上的講章與演講,簡言之,如果現代“傳福音運動”以聖 經的天平稱一稱,就顯出虧欠,缺乏真正改宗所必要的成份,缺乏罪人得救所需要的主要事項,缺 乏產生在基督耶穌裡的新生命。 我們提出這些,並非是出於吹毛求疵的心理來得罪人;也不是在尋 求事事完全;也不是批評別人,因為他們所作的不如我們。決不是的,事情比那些更加嚴重,今日 所謂的“傳福音”,不但膚淺到最低程度,而且是根本出了毛病一完全缺乏罪人來就基督所應有的 根基。不但在傳述神屬性之均衡上有可悲地缺欠(特別強調神的慈愛而忽視神的聖潔,強調神的愛 而忽略神的忿怒),而且也致命地刪除神所要人明白有關罪的知識,不但在講道之初有悅耳的音 樂、歌唱,幽默的妙語以及提神的小筆事等不該有的東西,而且特別忽視人有罪的黑暗面︰殊不知 這黑暗面才是福音有效展開的層面(罪人若不知道他是罪人,焉能相信福音中所提供的救主?)
以上所提當然是嚴重的,然而那只不過是一半而已。今日賣便宜貨的傳道者所提供的更糟,他們信 息的內容簡直是往罪人眼中擲灰塵。罪人的靈魂受了魔鬼的迷惑而沉睡,那些大多數領受此“信 息”的人,就是從今日所謂“信仰純正”講台上可悲地受到了欺騙。有一條路人以為正,但除非神 主權地以恩典的神蹟來干預,不然這條路至終成為死亡之路。無數的人滿有把握地以為他們是上天 堂,但是當他們在地獄中醒過來的時候,卻發現那是一個可怕的幻覺﹗
何為福音?
使抵擋神的人在罪中悠哉游哉的是從天上來的大好資訊嗎?傳福音只是叫專圖快樂的青年人相信, 卻在將來毫無敬畏的心嗎?現在所傳的福音的確會令人想到是這樣,這不是傳福音,乃是曲解福 音。我們從他們所得的“悔改者”的生活上就可見一斑了。凡在屬靈之事上有所分辨的人,必然明 了神愛他們—-他的兒子為他們而死,他們的罪(過去、現在與將來)只借他“接受基督為他們個 人的救主”就可得到赦免,不然豈不是將珍珠丟在豬前嗎?
福音不是獨立的事。福音不能與神律法的事先啟示分開。福音並不是僅僅宣佈神在他的公義上放鬆 了,或是降低了他聖潔的標準,絕對不是的。當福音以聖經來解釋的時候,就清楚顯示神的公義是 不可輕忽的,神是恨惡罪的,因此若以聖經來解說福音,那些青年人與商人就顯得不夠資格了。可 惜,屬肉體的驕傲容許不適當的人衝入教會,許多所謂“悔改者”都是屬世的,在靈性上根本談不 到什麼。
福音絕不輕忽罪。福音表示神對罪絕不寬容。福音顯示神公義的劍擊殺了他的愛子,為了給他百姓 的過犯贖罪。將律法置之於度外的絕不是福音,律法宣明了救主忍受了律法的咒詛,加略山顯明了 神深恨惡罪。你想,一面接受基督為救主,一面又與世俗聯合,心中拜偶像貪愛罪,這樣的福音能 榮耀神嗎?如果我說“是”的話,我就是說謊話,曲解了福音,羞辱了基督,將神的恩變成了放縱 情慾的藉口。
無疑,有些讀者將會反對我們以上所說這樣“殘酷”與譏諷的話,就會問︰“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 救?”(徒16︰30)當這問題被提出來的時候,使徒不是說,“當信主耶穌……就必得救”嗎?那 麼我們今天這樣告訴人又有什麼錯誤呢?我們這樣做不是神準許的嗎?是的,那些話是記載在聖經 中,所以才有許多膚淺而未受過訓練的人冒然下結論說,一般未信的人屢次提起這章節是天經地義 的。但是我們應當知道,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並不是對混雜的大群眾說的,乃是對特別的個人說 的。
聖經中的經文不可以斷章取義,與其背景脫離,乃要按照其上下文徹底加以權衡、解釋再運用;並 用禱告的心來思考,仔細默想並長期研究;在此匆忙的世紀中,所謂“資訊”都是拙劣而毫無價值 的。請看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在此處我們有何發現?這是什麼時機?使徒說“當信主耶穌基 督”,是對誰說的?有七個回答表明這句帶福音性的字句是對當時特別的人具有顯著特性。現在請 讀者仔細思想。
第一,聽這句話的人已經看見神奇蹟的作為。“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 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徒十六26)第二,因此這人大為驚慌,甚至絕望︰“就拔 刀要自殺。”(27節)。第三,他覺得需要光照︰“禁卒叫人拿燈來”(29節)。第四,他的自信 心完全崩潰了,因為他“跳進去,戰戰兢兢”(29節)。第五,他在神前採取了適當的地位—-在 塵埃中—-俯伏在保羅、西拉麵前(29節)。第六,他對神的僕人表示恭敬與體諒,因為他“又領 他們出來”(30節)。第七,他對他的靈魂特別關心,他便問︰“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30 節) 如果我們願意蒙引導,這裡就是指導的方計︰這並不是對那些毫不在意的人說“只要相信”; 乃是對一個已經看見神在他裡面行了大事的人說的,他是一個已經驚醒了的人(27節)。以他的情 形,他不需要人再提到他滅亡的情況,因為他已經明明覺得了;也不需要使徒們勸勉他要悔改,因 為他已有懊悔之意。但若將對禁卒說的話用在完全不知自己墮落、向神已死的人身上,豈不是愚 昧﹗正如將珍珠丟在豬前嗎?請那些心存不滿的讀者仔細考察使徒行傳整卷書,看看有沒有一處地 方使徒是對混雜的群眾或拜偶像的異邦人說要信基督﹗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今日未得救的人,除非有律法應用在他們的心中,不然他們是不會接受福音的,“因為律法本是叫 人知罪”(羅3︰20),正如世人在未接受舊約之前,是不會接受新約的,也正如猶太人是不會接 受基督的傳道,直等到施洗約翰傳悔改的道,為基督預備道路。未經開墾而撒種是徒勞無益的﹗將 基督代替的贖罪提供給仍在罪中生活、受罪支配的人,就是將聖物給狗。未悔改的人所需要聽的, 乃是有關基督的位格(他是誰?他與罪人有何關聯?),基督在罪人身上有何要求,以及忽視基 督、一意孤行的結果是什麼。
基督救恩的性質很可悲地被今日的“傳道人”所誤解—-他宣告一位救人脫離地獄的救主,而非脫 離罪的救主。那就是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受到欺騙,因為無數的人願意逃避硫磺火湖,而不願意從 他們屬肉體與屬世俗中得解脫。新約開宗明義的第一件事,就是“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 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並不從將來的忿怒中)救出來”(太1︰21)。基督為救主,是為那些深惡 痛絕地感到罪的極端罪孽性,並覺得在自己良心上有可怕的重擔壓伏著,自己感到可憎,願意掙脫 它可怕轄制的人;他並非別人的救主,沒有以上所提各種內心光景的人,基督不是他們的救主。假 如基督要救那些仍然愛罪的人“脫離地獄”,那麼他就是一位罪的使者,寬恕人的罪,跟人一起抵 擋神。如此攻擊那位聖者,是何等不可言喻地、可怕而褻瀆的事啊﹗
假如讀者說,我未感到罪的可憎,當基督拯救我的時候,我也沒有為我的罪孽感而低首下心。那麼 我們將毫不遲疑地回答你說,你不是根本就沒有得救,就是你還沒有清楚得救的究竟。的確,當基 督徒在恩典中長進的時候,他對罪有更清楚的瞭解—-是背叛神—-深深地恨惡罪,為罪憂傷;再 想一想,假如一個人說他得救了,但他的良心卻從來沒有受過聖靈的打擊,他的心從來未在神面前 痛悔過,就可以想像他得救的事實根本不存在。“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 9︰12)︰從那位屬靈的大醫生真正求解脫的人,就是那些覺得受罪纏累的人—-深願從罪惡的行 為與污穢中得拯救的人。
基督的救恩既然是人從罪中得拯救—-脫離對罪的愛好,脫離罪的轄制,脫離罪的孽與刑罰;那麼 傳福音之人首要的任務就是傳講罪︰解說到底罪(與罪犯不同)是什麼,表明罪的惡行(無法無 天)所在;在人心中追查出各種行為;指明其結果即是永遠的刑罰。傳講罪,這條路行得通嗎?每 次講道都解說罪在神面前為何,能令傳道的人成名嗎?能吸引人到教會來嗎?不,那樣是不會的。 那些愛人的稱讚而不求神認許的傳道者,看重自己的薪水而超過不朽靈魂價值的人,就隨機應變、 見風轉舵,順著人情講些不痛不癢的道了。有人說︰“這樣講罪,會使人遠離教會的﹗”我們回 答,忠實地傳講神的道,雖然有人離去,也總比不忠實地、體貼肉體的傳道而得罪聖靈要強的多 了。
基督救恩的條件為今日傳道人所誤解。他告訴人得救是本乎恩,是白白領受的禮物;基督為罪人已 經成就了一切,只要他“相信”—-信靠他寶血的無限功德。在信仰純正的教會圈子中,此種觀念 是非常盛行,在他們的耳中已經聽慣了,在心中已根深蒂固,如果有人向他們挑戰,並譴責為不適 當,甚至有欺騙與錯謬的成份,馬上就被冠以異端的罪名,並有損基督已成之工,說什麼這是靠行 為得救。然而筆者甘願冒此危機,與讀者 諸 君坦誠相見。
得救是靠恩典,的確唯獨靠恩典,因為墮落的罪人不可能作任何事在神面前獲得恩寵。但是,神的 恩典不能犧牲他的聖潔來行使,絕不能在罪上妥協。救恩是神白白的禮物,那也是真實的,必須用 一雙空手來領受,並非是抓緊世界的手﹗但是說“基督為罪人已經成就了一切”是不對的。他不能 用豬所吃豆莢來使你充飢。他不能叫你往遠方之地去—-那都是罪人自己所作的。當然,你不是僅 僅因為外表的一切而得救,你要悔改;正如浪子不能得到他父親的歡迎,如果他仍留在犯罪的遠方 之地。
得救需要做比“相信”更多的事。一顆違背神的心是不能相信的,首先這顆心必須先經過破壞。聖 經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路13︰3)悔改正如相信一樣重要,沒有悔改就沒有 相信︰“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太21︰32)基督在此所立下的秩序是清楚的︰“你們要悔改 信福音。”(可1︰15)悔改是為罪憂傷,悔改是內心棄絕罪,悔改是內心決定遠離罪,哪裡有真 正的悔改,哪裡就有白白的恩典作為,因為聖潔的要求是當罪被棄絕時才得到保存。這樣,傳道人 的責任應當象以賽亞那樣呼喊︰“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 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賽55︰7)
現今“傳福音的人”多半向他的會眾說,人若逃避地獄上天堂,唯一所作的事就是“接受基督作他 個人的救主”。但這種教訓是完全引人走入錯誤之途的。沒有一個人可以接受基督,當他仍然拒絕 他為主的時候﹗傳道人說,凡接受基督的人也應當順服他為主,這是不錯的,但他立刻就把這句話 給糟踏了,說“雖然悔改者未能辦得到,也照樣能上天堂﹗”這是魔鬼的謊言,只有那些屬靈瞎眼 的人才會說基督要救那藐視他權柄而不負他軛的人。親愛的讀者,那不是榮耀主,那乃是羞辱主﹗
主的職份就是確保神的尊榮,有助於神的治理,堅持神的律法;如果讀者翻閱以下聖經章節(路 1︰46-47;徒5︰31;彼後1︰11;2︰20;3︰18),將發現有兩個名稱,那就是“主與救主”,而 且次序總是這樣,並非是“救主與主”。因此,凡在心中與生活中未向主之王權低頭的,未以他為 主為王的,而且還以為他們是信靠他為他們的救主的人,乃是自欺。若不是主警醒他們,他們就要 右手持著虛謊奔向永遠燒著的火湖(賽44︰20)。基督是“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 源”(來5︰9),但那些不服從他主權的人的態度是“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19︰ 14)。親愛的讀者請仔細思想一下,誠懇地面對這問題︰我是服從他的旨意嗎?我是甘心願意遵守 他的誡命嗎? 很可惜,神的“救法”在今日差不多已廣被人所知,但基督救恩的性質卻普遍地遭到 誤解,而主救恩的條件也在各方面被曲解。今日所傳的“福音”,十分之九是扭曲真理,數以千計 的人以為是走在天堂的路上,其實卻迅速地奔往地獄之門。今日基督教界的光景大不如前了。我們 不是先知先見,也不敢想入非非去作什麼推測。我們坦白地說,我們不知道神將來要如何行。各地 教會的情形是日益頹廢,這是我們深引為憂的,除非神施憐恤賜下真正的復興,否則不久“黑暗遮 盡大地,幽暗遮盡萬民”(賽60︰2),因為福音的真光迅速地不見了。根據目前情景顯示,現代 的“傳福音”構成了一切“時兆”中極為嚴肅的兆頭之一。
有鑑於目前情形,屬神的子民應當如何呢?以弗所書五章11節即是神的回答︰“那暗昧無益的事, 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凡與聖道之光相悖逆的就是“黑暗”。要與今日所謂“傳 福音的”奇形怪物無分無關,乃是每位基督徒的責任︰停止對這一類布道在道德與經濟上的支援, 不參加他們的聚會,不分發他們的海報與傳單。凡是傳講罪人不棄絕心中的偶像、不悔改、不降服 基督而還能得救的人,都是錯誤而危險的,正如那些靠行為得救,並靠自己的努力而進天堂的人一 樣必進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