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認為人沒有自由意志,因此遭受許多人的質疑。」
A.質疑1:
「人如果沒有自由意志,罪就不是罪。因為犯罪不是我自願的,也不是我選擇的,而是天生的原罪。因此,人有自由意志,才能確定人有罪。」
加爾文的辯護:
罪不算是天生的,因為上帝創造人的時候,人的本性是『善』的。因此,罪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選擇的,而是延續的。罪是延續亞當的罪,也就是『原罪』的教義。雖然人延續亞當的罪,但同時也有人不在罪惡當中,加爾文說:『有些人沒有留在罪惡的權勢下,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憐憫。』
我們無法知道誰被上帝憐憫,誰被上帝遺棄,所以我們不能定義誰有罪、誰無罪,只有上帝能定義。所以,不管我們有沒有自由意志,我們只能先假定:『我們都是有罪的』。對上帝敬畏的人,誰敢在上帝面前說:『我自己無罪』呢?
B.質疑2:
「人沒有自由意志,上帝對人的獎賞與懲罰沒有意義。除非人有自由意志,上帝的獎賞與懲罰才有意義。」
加爾文的辯護:
普遍觀念:『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擁有這樣的觀念,人才會願意行善,才有公平正義。如果沒有自疑意志,人也不必行善,因為沒有善報,也沒有惡報。除非人有自由意志,上帝對人的獎賞、懲罰才有意義。所以我們一般的理解稱為『功德論』、『因果論』,例如奉獻多,上帝的祝福多;壞事多,上帝的懲罰多。但現實卻不是如此,常聽到的一句話:『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因此,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觀念,或許需要再深思。
基督教並不教導『功德論』、『因果論』,而是教導『耶穌基督白白的恩典』。耶穌著名的一句話:『我來的目的不是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現代中文譯本,可2:17)
什麼是『白白的恩典』?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上帝沒有照你應得的報應你,而是賞賜你不應得的恩典,你若誇耀自己的功勞就是離棄恩典。』
因此,基督教不教導『功德論』,而是教導『上帝白白賞賜的恩典』。所以,人有沒有自由意志不重要,因為我們無法靠自己得到恩典。
C.質疑3:
「人沒有自由意志,那上帝的誡命、應許、勸勉、指責就沒有意義。」
加爾文的辯護:
敵對加爾文的人說:『誰會相信上帝將律法賜給木頭和石頭呢?』
意思是說,上帝的律法賜給人類根本沒用,就像對牛彈琴一樣。因為我們沒有自由意志,無法靠閱讀聖經、聆聽講道,就能改變自己、得到恩典。因此,聖經的誡命、應許、勸勉、指責根本沒有意義。
加爾文認為上帝用兩種方式在人心中運行:『1.聖靈內住的運行。2.真理外在的運行。』
聖靈內住的運行,就是上帝親自感動我們,不透過任何外力。真理外在的運行,就是藉著聖經、見證、佈道,感動我們的內心。但內住的運行及外在的運行,兩者是同時作用,因為上帝要如何引領人,往往超乎人的想像。
對上帝敬虔、重生的人,認為上帝的律例提醒我們要悔改、順服、聖潔等等。但對邪惡之人來說,他們認為上帝的律例充滿不公平,且沒有任何意義。因此,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的話:『上帝吩咐我們無法做的,是要我們知道我們要向上帝求什麼。』
成為一個基督徒很難,讀聖經也很難,行出來更難。所以,上帝的誡命看似很難或沒有意義,但卻引領我們仰望上帝的憐憫,求上帝加添能力讓我們向前奔跑。
加爾文如此說:『信徒是被動地順服上帝,因信徒的力量來自上帝而不是自己。』
所以,我們要了解一件事,無論有沒有自由意志,我們都是被動的順服,如果沒有上帝的力量,我們前面的道路寸步難行。
D.加爾文最終結論:
加爾文引用奧古斯丁:『選擇乃是出於本性,擇善卻屬乎恩典。除非有上帝的幫助,否則人無法作戰、得勝。』
意思是說,我們的本性只能選擇『大惡或小惡』,選擇『善」是上帝給的恩典,所以人無法行善,只能靠上帝的幫助。因此,我們在自由意志中找『善』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們無法靠自己的意志與上帝合作。如果我們的意志有『善』,這一切都是上帝憐憫的恩典。
老實說,人是否有自由意志,無法用有限的智慧釐清。因為看起來是我們的意志,但又不是我們的意志。因此加爾文提醒我們:『上帝引領人行善的思想、意志,以及努力也是我們的,只要我們明白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
我們能行善,確實是我們的意志,也是我們所行的。但要進一步明白,我們的意志仍是出於上帝。
E.生活小點心:
在教會服事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靠上帝的恩典,我們才有能力服事。因此,如果有人不願意服事,或是服事動機不純也沒關係。或許上帝的靈還沒感動他,我們也不要強迫或勉強他人服事。我們只需要回頭看看自己,是否把服事的榮耀歸在自己身上,搶走上帝的榮光。
蕭泰然老師的音樂總是感動許多人,他認為音樂的恩賜是上帝給他的,他只是回應上帝的呼召,用音樂讓更多人認識上帝,用音樂讓更多人愛上台灣這塊土地。所以,我們行善的自由意志也是上帝給的,我們只要盡力回應上帝的呼召與使命,將榮耀歸與上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