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洗派(Anabaptists),本身是一個混稱的名詞,泛指在歐洲好些不同見解的基督教團體的集合名稱。雖然他們在許多的教義上有不同的看法,但最少有三點是相同的:
第一: 反對嬰孩洗禮,孩童時受了洗的,在悔改信主後仍須再次受浸;
第二: 反對教會與國家有任何關係,強調政教分離;
第三: 反對儀式化的聚會,著重用心靈與上帝相交。
重洗派在宗教改革運動發生時,其後在16世紀,產生了兩大重洗派的分支。第一類被稱為寂靜派(Quietists),由與慈運理同期的胡伯邁爾(Balthasar Hubmaier)作代表。另一派被稱為激烈的革命派(Revolutionaries),最著名的有閔次爾(Thomas Munzer),馬提斯(Jan Mathys)和李頓的約翰(John of Leyden)。最後能將重洗派的影響擴展到各國,特別是英國的,是荷蘭的門諾西門(Menno Simons),他創辦了門諾會。
在瑞士慈運理的改教初期,他有兩位要好的同工,名叫格林寶 (Conrad Grebel,1498-1526)和曼斯(Felix Manz)。格林寶盼望教會能恢復新約的模式,但慈運理不願急進。他們晚上在曼斯家裡研經禱告,透過查經,他們看見嬰兒受洗並沒有聖經根據,便向慈運理提出廢除嬰兒受洗的想法。慈運理雖然贊成,但不願操之過急。直到1524年慈運理還沒有採取行動,他們就開始批評慈運理。在1525年慈運理將決定交由議會裁決。但出人意表,議會不單停止他們的研經聚會,也保留嬰兒洗禮,更下令嬰兒出生八日內要為嬰兒施洗,否則逐出教會。
當晚格林寶等人召開討論會,在禱告中,有人受到聖靈感動,要求格林寶為他施洗,重洗派於是產生。他們不單宣講聖經的教訓,認為教會是一群重生的基督徒團契,不應與政權聯繫,主張政教分離,信徒應不參與政治。起初慈運理同情和諒解他們,但慢慢不能容忍他們中間一些激進的言論和行動。加上某些教會領袖及執政 者認為重洗派是代表混亂、反秩序的人,於是開始對他們迫害。1525年,格林寶、曼斯連同二十位信徒被捕,格林寶從獄中逃脫,卻不幸染上瘟疫死亡。曼斯在1527年被推入河中淹死。其他信徒逃到瑞士的山區以及德國南部。後來,因蒙威廉潘恩允諾,將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土地送給重洗派。於是部份重洗派信徒在1720年經遠洋到美國追求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