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安波羅修(St. Ambrose of Milan,
333?~397)在教會音樂史上被稱為是「拉丁歌詞之父」1,曾經創辦一座學校專門培育聖詩人才,音樂史上所謂的「安波羅修聖詠調」
(Ambrosian chant)相當出名,2
就是為表明安氏的貢獻。安波羅修在三十五歲以前,從事的是政治、外交的事務,西元373年時,被選為意大利米蘭的主教,從此一生轉變方向,本文旨在透過安
氏成為基督徒的生命,來思索基督徒獻身的意義,在本論中將分三部份進行:首先介紹安波羅修的簡單生平,其次對於他的主要思想加以敘述,最後討論他的獻身意
義。由於時空的限制,本文主要採用二手中、英文資料,特此致歉。
本論 安波羅修的獻身(基督徒)生活
(一)生平簡介
雖然安波羅修距離我們的年代約一千六百年之久,關於他的生平介紹各種資料略有出入,3
但是這不至於影響到我們對於他的思想、教導的探討,基本上可以發現,在敘述他的思想、生平重要事件的資料方面是相當一致,根據我們的判斷認為,安波羅修在
出任米蘭主教後,有關他的記載便比較完整,可以參考比對的文件也更豐富,因此大體上可以得出對他的基本了解。
安波羅修的父親曾任高盧行政官,
是一位基督徒,而安波羅修在西元370年左右,完成法律的訓練曾執業律師,373年後出任意大利北部的總督,官邸則設在米蘭,當時的米蘭有「西方雅典」之
稱。後來因為米蘭主教 Auxentius
去世,當時有亞流派(Arians)與正統信仰派爭奪米蘭主教地位,安氏以地方行政長官身分到達現場維持秩序,並發表一篇簡短演講:「和平」,且為雙方祈
禱,不料信徒對他的風格印象相當深刻,便一致推選他為米蘭主教。4
出任主教之後,安波羅修放棄一切財產變賣來救濟窮人,出名的教父奧古斯丁(St.Augustinus,
354~450)即是在安氏手中領洗成為基督徒。
奧古斯丁在他的名著《懺悔錄》(TheE63; Confessions)裡頭,多次敘述安波羅修的牧會生涯,以及安氏對於他的吸引力。6 我們可以在後來奧古斯丁的牧會生活中發現許多安氏的影子。安波羅修的牧會特色是:
照顧窮人 這是安波羅修就任主教後的一貫措施,後來奧古斯丁也是如此追隨安氏的作法。
研究神學 安波羅修年輕時期研究過文學、法律,擔任主教後為了彌補自己的哲學、神學上的不足,他花費許多心思在研究神學問題上。7
協助信徒 以牧會為主的關懷取向,協助信徒面對困難。8
提倡政教分離 牧職表明「屬於上帝的人」是為服務所有人,獻身是為教導、勸勉的工作,遠離政治鬥爭。9
推行教會音樂 引進東方啟應唱詩篇方式到西方教會,領導百姓唱聖詩推進聖樂。10
實踐基督生活 貞節、財富、靈修祈禱、謙卑等信仰德性的呼籲。
安波羅修的性格具有下列組合要素,他的性格與他能夠完成苦干艱難任務有密切關聯,但是最主要的是他在信仰上的信靠,使得他個性的要素得以充分發揮。
Wuerl 主教稱安波羅修為「教會外交家」11,而 Cayre
則認為安主教有靈活的政治手法、羅馬官員剛毅之氣、演說的天才、「計畫的鞏固,紀律的精神,實際的感覺,這一切的羅馬人的天性,聖安波羅修都曩括著,而且
在最高度的力與光中曩括著」12;G. Bardy 這位奧古斯丁傳記的作者指出,安波羅修主教是第一個能使奧古斯丁這位自傲的修辭學家五體投地的人,
13 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安波羅修整體生命所發出的吸引力,具有耶穌基督的香味,否則怎能不被敏銳的奧古斯丁所識破?
接著我們介紹安波羅修這位米蘭主教主要的著作,「他生平著作甚多,大部分流傳至今」14,在此只列出幾部做為參考:
380年《信德論》共五卷,後三卷論上帝的本性;反亞流派
381年《聖神論》計三卷,論聖神的上帝性
391年《論神職的責任》安波羅修最出名的著作
《論
神職的責任》是有關基督徒倫理的論述,哲學史家
Copleston神父認為雖然安波羅修對於基督宗教的倫理思想沒有新的特殊貢獻,但是卻扮演承襲的重要性:15Cayre則主張安氏是位倫理學家;至於
田立克在《基督教思想史》(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t)
裡頭指出安波羅修對於教會思想的意義在於他的國家教導,他被尊為「民族博士」(doctor gentium,the teacher of
nations),16 所涉及的是政治神學範疇之課題。
(二)安波羅修的主要思想
(1)完全的責任-關心窮人
安波羅
修認為倫理誡命是普通的責任而已,若要完全乃是要實踐耶穌對於少年人的要求:「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馬太福音十九:20,21),安氏他說:「你所
擁有的應當分給窮人」。17當我們給窮人時,窮人給我們的實在比我們給窮人的更多,窮人使得我們得救。基本上,安波羅修主張「自然界所產生的一切是人人所
得以共同享用的。…自然界為了大眾而產生一種共同權利,但人的貧慾使這種權利落在少數人手中」。18「施惠於窮人總比施惠於富人有益。…在主的聖僕中很少
是有錢的,他們視金錢為可鄙之物」19,安波羅修呼籲「鄙棄金錢乃是一種正義」;20
安波羅修對於窮人的關懷,他的學生奧古斯丁也跟著效法,甚至在西洋中世紀哲學家多瑪斯的社會思想裡頭,也追隨此一基本態度。
二、「四德說」:智慧、正義、勇敢、節制
安波羅修舉舊約聖經中的例子,分析這些人物亞伯拉罕、亞伯、大衛等,具有智
慧、正義、勇敢、節制四德。智慧是尋找真理、羨慕知識,正義是「使人人各有其分
,不取他人所有的,並忽視自己的利益以衛護大眾的權利」,勇敢是表現心靈的偉大
和身體的卓越能力,節制是以正當方法、次序從事應當做的事。21
三、論營利
「社會的建立是基於公義與善意」,公義與善意是團結社會的力量,這是安波羅修主教的基本觀念。對於營利安氏的觀念似乎相當保守、反商,他引用《七十譯
本》的《詩篇》71:15而說「聖潔的人說,他從來不圖謀生意之事」,安波羅修重視農事的價值,反對高利貸的作法,他認為:「凡非由正當方法聚斂起來的財
物,必像為風吹散,為外人所奪取」,真正的方便是在不喪失道德的情況下存在的。22
《創世記》記載,當埃及遇到飢荒的時候,約瑟將穀倉打開救濟窮困的人民,並沒有賺錢營利,在他看來,積聚金錢是不對的行為;商業行為是為給人方便,但是方
便的背後不是營利、聚斂這些不道德的行為。安波羅修說鄙棄金錢乃是一種正義,是基於整體社會的立場而說的。安波羅修主教曾經打破教堂的聖器,將這些金銀的
飾器用來贖回俘虜,他要人們去思考教會真正的寶貝是甚麼,真正的價值是何物,他指出「我們
應當避免貪愛金錢,盡力避免違反正義的事,盡力在一切工
作及行為上衛護正義」;23
也許這樣的主張,在現代社會很難獲得同意,但是我們可以了解安波羅修身為牧者、大家長的心情;十八世紀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四世在
1742,1745,1751年分別發表有關窮人的生存權、高利貸、窮人權利的諭論,教宗良十三(LeoXⅢ)在1891年發表的《新事》(Rerum
Novarum)通諭,都是基於同一牧者心情。24
四、論教會與國家
政治是安波羅修早年投身的領域,後來被選為主教之後,他在處理
教會與國家政治的關係時,顯得十分小心;在他的觀念裡頭有一種先後秩序,這反應出他的政教見解,安主教認為:「公正的誠敬是首先朝向於上帝的;其次是對國
家;再其次是對父母,最後則對眾人」25。我們不敢馬上說,他的政教主張只是依照羅馬的自然法理念的秩序,但是基本上他認為「自然法使得我們合乎人性,而
人性也是道德的
標準」,影響安主教思想的奧理真(O rigen)已經提出說,與自然法及十誡相背的國法不發生效力。26
因此當面臨政教問題時,安氏他堅持為了福音與教會的好處,政教需分離,但是有人所謂的「政教分離」是指教會不能過問政治,卻允許政治干涉教會,安波羅修則
不然,他認為政教的分離中仍有二者間的優先問題,身為主教、神職人員,他明白所服務的對象是全體上主子民,而不能同時身兼牧者又投身政黨、公共事務,身為
神職人員他已經把自己交給信仰團體、成為屬於上主的人。27
在安波羅修一生中給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與皇帝 Theodosius
的一次事件,當皇帝犯了信仰上的錯誤時,皇帝的好友安主教竟然宣布皇帝需公開懺悔,否則不能進入教堂禮拜及領聖餐,安波羅修指出,主教的光榮與皇帝的光榮
無法相比,「在這世界上,沒有什麼人比神甫或主教更高超的」;28
所謂「高超」指的並非神職人員自己的屬世地位、權力,乃是針對所服侍的主而言,可貴的是Theodosius
皇帝的信仰相當真誠,他跪在教堂公開認錯、懺悔,此舉深深感動當時的信徒,也在教會歷史上傳為美談,政教分離不是一種逃避現實政治的舉動,而是一種政治智
慧與空間的使用,上主的僕人首先應該關心的是上帝的國度,其次才是眾人的事。
五﹑研究與靈修
由於安氏出任主教之前未讀神學,因此擔
任主教以後他用心研究神學與聖經;根據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的說法,安波羅修對於舊約的詮釋,使得他後悔過去曾經誤信摩尼教(Manichean)對舊
約的解釋。奧氏的母親莫尼卡(Monica)在與這位米蘭的安主教會面之後,對主教的敬愛無語形容,她知道安主教的信仰、學識,深深吸引著她的兒子奧古斯
丁。29
安波羅修獨身的奉獻,更是叫奧氏欽佩不已-這是他當時所辦不到的,在《懺悔錄》中奧古斯丁敘述,安主教「門庭若市,都是有要事有困難請他幫忙的人」,甚至
在主教研究的時候,「他從不禁止任何人入內,也沒有事先傳達的習慣」。30
奧古斯丁此處的記載讓我們明白安氏受教會敬重的原因,他幾乎是來者不拒-真正牧者的風範,他不以事務繁忙、研究而拒絕求教的人們。
在靈修方
面,安波羅修十分重視祈禱的生活,在《論該隱與亞伯》(De Cain et Abel, post
375)裡頭,他引用耶穌的話「你祈禱時,要進入內室」,而主張內室在此所指的為「內心」,要人們專心祈禱;在《論路加福音》中他提醒基督徒們效法聖母瑪
利亞的端莊、謙遜,以有恆來祈禱。31
他教訓基督徒「看重死亡」、「默想死亡」,認為「義人所關懷的,只是正義的和永恆不變的東西。所以,縱使他人視為貧窮者,他-義人,卻視為富有無缺者,
因為義人所估計的,不是暫時的財富,卻是永遠的功績」。32
真正的財富是天真、忠誠,如此乃「雖貧亦富」,而心靈空空者則「雖富亦貧」,富人是窮於此世而富於上主(富於信仰、仁慈、智慧、忠誠);33
安波羅修更是極力鼓吹青年-特別是基督徒少女守貞節,用心於祈禱的功課(安波羅修主教有關論貞女的文章十分有名) 34。
(三)獻身的意義
安波羅修擔任主教的二十多年中,曾經閱歷幾次危急生命的體驗,由於他堅持教會正統信仰的立場,以尊主為大做為根基,因此樹立不少敵人,特別是政壇上王室
的人員。雖然他被選為主教時,連亞流派的人士也支持他,但是在他主教任內,來自亞流派的傾倒勢力一直未斷,這當中老皇后尤斯丁納(Justina)是一位
關鍵人物。我們從安主教寫給他自己的姊妹信函裡頭,可以看到當中的情節,安波羅修將自己的生命交託出去,他說:「我實在情願為那祭壇殉身呢!……我要獻上
我自己的頸項。」35,我們引用一段安波羅修告訴皇上大膽的一段話:
陛下呀,不要以為你的皇權可以統御那些屬於上帝的事物呀,不要趾高氣揚;你若希望長久的統治,就應該服從上帝。……宮殿是屬於帝王的,教堂是屬於主教的。你有管理公共建築物之權,卻沒有管理神聖建築物之權。 36
安
波羅修並非是一位暴力分子,但是為了教堂的所屬,他身為主教當然「不放棄教堂,但我不要爭鬥」,他繼續說:「我的勢力只在於獻上我自己的身體……一個主教
的權力就是在於他的柔弱」。37 這是相當感動人的話語,一位獻身的神職人員他所有堅持的就是他的柔弱與生命而已,除此之外他便是一無所有只有基督。
在亞流派透過皇后佔據教堂之事件中,我們看到安主教所做的是勇敢面對、盡力爭取、用心祈禱,他在教堂被困當時教導信徒合唱詩歌,以詩歌、祈禱當作武器;38 最後因為一項類似奇蹟的事件,使得米蘭百姓一致擁護安波羅修主教,老皇后與亞流派只好放棄佔據教堂的計畫。
安波羅修出任米蘭主教之後,「首先計畫放棄他的一切財產,而以救濟貧乏」39
此舉深深影響奧古斯丁,當奧氏聽從上主的呼召,成為神職人員之後便將一切財物變賣而分給窮人。40
奧古斯丁的所作所為連跟從他的學生,也都效法老師的徹底犧牲奉獻行動,奧氏不只自己關懷窮人,他也呼籲基督徒、命令他們共同來實踐此一跟隨耶穌的行動。我
們可以說,奧氏此一獻身的行為,是從乃師安波羅修主教所學習,也如此傳襲給後代基督徒。41
基督教會從早期、中古時代到今日,此一變賣一切來跟從的傳統一直延續不斷,最著名的例子是十三世紀亞西西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 1181~1226);奧古斯丁與聖法蘭西斯兩位的信仰德性,42受到所有基督徒的肯定,而在他們兩人之前的安波羅修主教已經實踐在先。
由於獻身是如此的徹底,在安氏的心目中只有上主、只有基督,因此在面對政治權勢之時他也能夠勝過懼怕,他內心有永恆之聲,使得他不懼怕短暫生命的喪失。
他規勸年輕女子過守貞節獨身生活時,他所舉的幾乎皆是早期教會基督徒殉道的實例,以基督徒的忠貞來勉勵年輕人認識何為永恆生命的價值,他並且推崇基督的母
親馬利亞乃一切人的模範、忠貞信仰生活的代表。43
結 論
安波羅修的一生實踐了他所主張的「四德說」,智慧、正義、
勇敢、節制四種從聖經中所孕育的德性,這四德說其實不能說只存在於聖經之中,我們在華人的儒家思想、日本的神道教倫理生活,甚至回教的宗教倫理裡頭都可以
發現有類似的主張,四德可以說是人類的基本德性,而安波羅修他則是在基督裏將這四德予以實踐。他有希臘、羅馬的人文學識素養,也可以說具有現代人文主義者
的風範,但是他認識生命的價值不限制於此生,既然所有的人都是上主所創造,所有世界物質便皆由世人所共享,因而自己擁有財富是與基督信仰不協調的,認識基
督以後的人,應該受釋放對於世間物質是自由的人,安波羅修主教既然擔任神職成為牧者,他於是願意放棄自己的所有,給予上主的窮人。他可以擔任好律師、好的
政治家,但是他也明白一旦身為傳揚上主真理的人,他應該更徹底的奉獻自己的一生。藉著基督,協同基督,在基督內,他實踐了四德整體,他明白在他裡面的不再
是他自己,不是安波羅修在實踐四德,而是基督在他裡面完成;所以安主教說:「你的眼睛已經開啟了。你心靈的眼睛以前是盲的,現在已經開始看見聖體的光輝
了」44;早期教會對所處的社會傳播「人人皆兄弟」的新思想,早期的基督徒相信他們的信仰與生活方式,可以改變社會,當時的教父們也詳細解釋這一教訓,並
且應用到實際生活上,這當中包括安波羅修在
內,他們靠主而行。45 最後,我們引用已故的基督戰士王仁生的一段話 46,來為安波羅修的生涯做一總結,也以此相互勉勵:
基督要我生,就生;死,就死;怎樣活就這樣活:我們該同基督同釘在十字架上。 該代我感謝上主,使我生在偉大的時代中,能有做偉大犧牲的希望。
雖然,安波羅修主教並非犧牲而死,但是他的一生,隨時準備為基督而獻上一切,基督的教會從起初到現今,每一時代皆有「多如雲彩的見證人」,期待我們彼此勉勵,單單為主而活。
*本文發表於台南神學院1996學年度教師研討會(11月7日),感謝
駱院長、練馬可教授、白德滿博士、董俊蘭牧師、林淑娜老師指正。
1 鄒保祿,《教會聖師及其代表作》,台南聞道版社,1976,頁18。
2 王神蔭,《聖詩典政》,香港基督教文藝,1985年(港五版
),頁98;目前相傳可以到由安波羅修作詞的詩歌有:台灣長老宗的《聖詩
》367首與浸信會等教派所使用的《普天頌讚》(1936年版)59,387首
等。
3 我們發現有關安波羅修的出生年代、地點,幾乎每一位作者的標示均
不相同,但是記載安氏死亡年代皆相當一致。
4 D.W.Wuerl,Fathers of the Church,Boston,St.Paul,1986,p.110.這
時的安氏尚未受洗成為基督徒,只是一位慕道友的身分,他十分惶恐,他不理群眾的
歡呼,表示自己乃罪人,不配擔任聖職,便返回自己家中,但是信徒舉行大規模的遊
行,該省的主教們批准此次選舉有效,安波羅修寫信給皇帝說明此事不妥,可是Valentinian皇
帝卻回信可以,安氏受洗並於373年12月被祝聖為主教。
5 K. S. Latourette, A History of Christianity, vol.1,
N. Y., Harper & Raw,1975, p.98. 奧古斯丁在384年到達米蘭,拜訪安波羅修,387年
在安氏手中受洗成為基督徒。
6 奧古斯丁稱安波羅修是「屬於上帝的人」(man of God),
參看 J. K. Ryan 編譯,《聖奧古斯丁的懺悔錄》(The Confessions
of St. Augustine), N. Y., Doubleday, 1960,p.130.
7 參看基督教歷代名著集成:《拉丁教會文集》,香港基督教輔僑,1959,
頁4。
8 F. Cayre,《教父學大綱》(卷二),台北光啟出
版社,1975,頁488;Cayre 認為安主教「處處以牧職為一切權衡」。
9 Wuerl,《教父》, pp.115~118.
10 駱維道,《教我頌讚》,台南人光出版社,1992,頁29~30。關係
安氏對於聖樂的貢獻參看王神蔭、駱維道前引書;另外劉志明神父指出安波羅修的聖
詠調在米蘭仍然可見,參劉志明,《西洋音樂史與風格》,台北大陸書店,1981,頁
26。
11 Wuerl,同前引書,p.109。
12 Cayre,《教父學大綱》(卷二),頁488,492。
13 G. Bardy,《聖奧斯定博》,台南間道出版社,1973,頁35。
14 參看《拉丁教會文集》,頁4,有關安波羅修的作品譯文,見該書
頁1~218;另參Cayre,《教父學大綱》(卷二),頁493~498;R.de
Journel et J.Dutilleul,《希臘拉丁教父靈修選集》(Enchiridion Asceticum),
施安堂譯,出版社不詳,1977,頁196~232。
15 F. Copleston, A History of Philosophy, vol.2 part
I,台北馬陵出版社影印,1972,p.52。
16 P. Tillich, A History of Christian Thought, N.Y.,
Touchstone, 1968, p.102.
17 《拉丁教會文集》,頁5(安波羅修,《論神職的責任》卷一,11章)。
18 同前引書,頁18(《論神職的責任》卷一,28章)。
19 同前引書,頁66,67(《論神職的責任》卷二,25章)。
20 同前引書,頁69(《論神職的責任》卷二,27章)。
21 同前引書,頁11,12(《論神職的責任》卷一,24章)。
22 同前引書,頁77~79(《論神職的責任》卷三,6章)。
23 同前引書,頁69(《論神職的責任》卷二,27,28章)。
24 H. Carrier,《重讀天主教社會訓導》,台北光啟出版社,1992,
頁23,29。
25 《拉丁教會文集》,頁16(《論神職的責任》卷一,27章)。
26 劉鴻蔭,《西洋法律思想史》,台北維新書局,1970,頁52。
27 Wuerl,前引書,pp.115~116。
28 同25,頁469、470,這是教宗貴鉤利七世(Gregory
Ⅶ)對於安波羅修說辭的敘述與引用;另參 Cayre,《教父學大網》(卷二),
頁491,492。
29 Ryan編譯,《聖奧古斯丁懺悔錄》,pp.131,133~134(
卷五,14章,卷六, 1章)。
30 同前引書,p.136(卷六,3章);此處我們採用徐玉芹《
懺悔錄》的中文翻譯,參考徐氏譯本,頁126(台北志文版)。
31 《希臘拉丁教父靈修選集》,頁196~97,220,223。
32 同前引書,頁230(參考《論神職的責任》)。
33 同前引書,頁232。
34 參考《拉丁教會文集》,頁95~156,內容十分感人,句句發自內心
之言。
35 《拉丁教會文集》,頁211;時間發生在385年復活節前夕,但是整
個事件可能一直延續到387年才有新的轉變。
36 同前引書,頁214,215。
37 同前引書,頁216。
38 Cayre,《教父學大綱》(卷二),頁490。
39 同前引書,頁487。
40 Bardy,《聖奧斯定傳》,頁77,87,111。在奧氏的《書信》,頁
157裡頭,他重申耶穌勸告青年變賣一切的言論,自己在處理所有家產後,就到曠野
中度隱修生活,參考《聖奧斯定傳》,頁77。
41 同前引書,頁116~117。
42 參看 J. D. Bohrer, J. M. Stoutzenberger,《聖法蘭西斯》,香
港基道書樓,1991,頁21。
43 同34;另請參《拉丁教會文集》,頁123~127,有關馬利
亞的討論。
44 《拉丁教會文集》,頁180。
45 Carrier,《重讀天主教社會訓導》,頁18~19。
46 石方,《基督戰士-王仁生》,台南聞道出版社,1995,頁100。
這是王仁生神父1953年1月所寫的信,1960年12月他蒙召別世,死於中共的監獄中,
死前他請後來也獻身犧牲的朱樹德神父為他祈禱,他唱「我靈託付爾手」,口念保羅
寫的文字:「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
住了。」(提後四:7),參考《基督戰士》,頁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