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說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神學家。他的巨著《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是自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以來,更正教最重要的神學作品。
【生平】
巴特生於瑞士一個具神學傳統的家庭,曾先後在伯恩(Berne)、柏林、杜平根及馬堡等大學讀書,且屢遇名師,包括哈納克(Harnack)和赫爾曼(Herrmann)。以後曾任《基督教世界》(Die christiche Welt)期刊的編輯,在日內瓦一鄉村任牧師(1911~21)。在這期間,他愈來愈不滿意老師傳授給他的自由派神學,慢慢發現聖經是上帝的啟示,終於引致他寫成名震一時的《羅馬書註釋》(Commentary on Romans)。從1921~30年,他在哥丁根(Gottingen)及閔斯特(Munster)執教,成為當時辯證神學(Dialectical Theology)運動的主要領袖;此期間巴特的著作甚豐,包括未能完成的《基督教教義學》(Christian Dogmatics)的緒論(prolegomena)。巴特後來移居波昂(Bonn),開始寫他的《教會教義學》,也愈來愈公開反對希特勒,以神學思想來支持「認信教會」(Confessional Church),特別是在1934年的巴冕(Barmen)會議上。結果他的教席被罷免,他便轉到巴塞爾大學任教,直到退休之年。《教會教義學》都是在那裡寫成的(但全書未完成時,巴特就去世了)。
【思想】
要明白巴特的神學思想,就得知道他為什麼要離棄昔日自由派神學的陣營。巴特認為,昔日人用歷史批判方式來研究聖經是錯誤的,因為歷史批判專以古近東、波斯、希臘、羅馬等的歷史背景來解釋聖經內的資料,不理會聖經是一本宗教書,是含有上帝的特別啟示和救贖歷史的。
他從祁克果(Kierkegaard)、尼采(Nietzsche)、杜斯妥也夫斯基(Dostoevsky)等人(以上三位哲學家都是存在主義者,因此巴特的神學也被稱為存在主義神學)的
作品吸取教訓,終於放棄了自由神學對基督教的解釋,重新看重基督教的末世及超自然因素。此外,他拒絕把信仰與文化混在一起,再加上受到激進的社會主義思想
的影響,巴特的神學世界給改造過來,反映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發表的作品上,但發展得最具體的,還是《羅馬書註釋》。
【羅馬書註釋】
此書出版於1919年,第二版發表於1922年。此書嚴格來說不算是釋經書,而是一本他稱之為「上帝的神性」(the Godness of God)的書,主要反省上帝、人的關係。他嚴厲抗議自由派的宗教理念,把上帝和人混在一起;巴特把二者完全分開,上帝成了人的審判者,人是活在危機當中,或說人要明白自己是走向滅亡的。這和當時自由派把世界當著是一個理想的世界完全不同(因此巴特的神學也被稱為「危機神學」)。
這時巴特已是神學教授,他繼續攻擊自由主義的心臟地帶。寫完《羅馬書註釋》後,他跟著發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924)及腓立比書(1927)的註釋。1923年,他以文字與哈納克公開辯論,批評他的歷史批判法(對哈納克而言,歷史批判法是表達客觀真理必須有的學問),認為這樣對待聖經,就是不當它是上帝的啟示,此時巴特聲名更噪。他早期的文集《上帝之道與人之道》(The Word of God and the Word of Man),更攻擊自由派的神學思想。同樣地,自1920年代出版的演講稿,包括1923-4年在哥丁根(Gottingen)論士來馬赫,及稍後在閔斯特(Munster)的倫理講座(1928-9),都顯出他與當時流行的自由派神學是完全不同的。
當時,西方教會(特別是德國的教會)圈
子中的神學家和牧者都接受自由派神學,藉著自由派神學,使到聖經和基督教中許多經文都可以和當時的科學解釋相容。這當然把許多聖經中的神蹟放棄掉。後來有
神學家形容,說巴特的《羅馬書註釋》就如一棵投在自由派神學家園子裏的炸燀,把一群正在園子裏取樂的自由派神學家炸醒。
【教會教義學】
自1920年代末,巴特嚴肅地開始教義學上的寫作;而《基督教教義學綱要》(Christian Dogmatics in Outline)則在1927年先出版了。後來巴特說,《基督教教義學綱要》是他20年代早期,及後來《教會教義學》(這套巨著有13大本)之間的一個里程碑。開始的時候,他的工作雖然比先前批判自由神學時更為積極和富建設性,但仍然保留著一點自由神學痕跡;後來他用心研習安瑟倫(Anselm)的作品,另一方面又與哲學家施茨(Heinrich Scholz, 1884-1956)辯論,終於完全擺脫他早期的「辯證神學」(Dialectic theology)(也有人稱巴特的神學為辯證神學),為日後的工作建立了堅固的基礎,使他既能獨立於昔日以宗教意識為中心的神學思想,又不致受早期那種過濃的末世論色彩和反對精神的影響。
巴特研究安瑟倫的結果,就是他的名著《信心尋找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 1931),使他清楚界定信心和理性的關係,其方法與內容,均比早期他與哈納克辯論時進步多了,這正是《教會教義學》的神學方法。巴
特特別指出,神學研究是一種研究者被研究對象塑造的學問;他說,神學家的首要任務,不是要建立研究的對象(像所謂上帝存在的「證明」),乃是讓內住的上帝
引導他的思想。神學必須預設本體的客觀秩序是存在的,教會的信經就是這樣,人若要與上帝作任何理性的對話,這就是起點。就是因著這個緣故,巴特完全拒絕了
自然神學(Natural Theology)的辯證。
巴
特的《教會教義學》是在波昂和巴塞爾寫的,當時他捲入一連串政治與神學的辯論。開始的時候,他只是為授課需要而預備,後來才修訂出版。整套《教會教義學》
的思想極為嚴密,記錄了他三十多年來神學思想的發展和改變的結果︰巴特不僅畫出一個神學體系的疆界,最叫人驚訝的,是他那種不斷地叫人喜出望外的能力,整
部《教會教義學》都使人看出基督教信仰的豐富內涵和美麗。
無論從方法及內容來看,巴特神學的核心就是基督論(Christology)。
對他來說,基督論不只是眾多教義的一種,更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心臟,其他教義全是由基督論發放出來。正因如此,巴特的神學方法是非常獨特的︰耶穌基督是一
切與上帝和人有關的真理核心,所有其他真理,均需由耶穌基督演繹或延伸出來。這種基本假設,使巴特的神學有很強的實名論(realism)的味道,可以解釋為什麼他那樣拒絕抽象的形而上學(唯名論的)和以人論(指理想的人)為基礎的神學。他在類比法(Analogy)
的應用上是與眾不同的。巴特把一般人用類比法的方向倒轉過來︰不是從已知的、受造的歸納出上帝,乃是從「上帝在基督裡」一切的行事和說話作基礎,然後演繹
出有關受造界和人的知識。《教會教義學》為基督教神學最重要的著作,正是因為它奠基於巴特這種以基督為中心的神學基礎。
《教
會教義學》共分四部十三冊,四部分別為︰上帝道的教義、上帝論、創造論,及未完成的復和論。第五部分原為救贖論,可惜還未動筆巴特就辭世了。在每部之下,
巴特按著不同題目來分冊,裡面包含極其仔細的歷史和釋經闡釋,在重要的條目下,更詳細討論其倫理的引伸和含義。第一部分別討論啟示(Revelation)和三位一體的教義,指出神學思想的起源,全在乎上帝在基督耶穌裡面的顯現;啟示是上帝的恩典,是教會能經歷信仰的源頭,也容讓人能接納上帝之道(就是上帝的顯現)。神學的任務,乃是教會本於客觀的啟示作自我檢討和修定,就是這樣,神學才具有科學的地位。
從一開始,巴特神學的實名論就十分明顯︰他的起點,與師承的自由神學和當代的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都不一樣,乃是建立在上帝的自我啟示上。接下來是論上帝的知識(Knowledge of God)。他說,人能認識上帝,不是因為人預備好要接受上帝,而是上帝預備好要與人分享祂自己的知識。上帝的自我啟示,只有透過上帝不斷在人心作開導照明的工夫,人才能認識上帝,因此巴特完全反對自然神學。第二部論上帝之本體,是自加爾文以來,對該主題著墨最多的神學作品。上帝的本體,就是上帝在行動中顯出的本體(being-in-act),
也即是上帝在耶穌基督內,創造出與人相交之愛的行動,人必須透過這樣的行動才能認識上帝;這樣一來,巴特把基督看作整個神學的中心,因此上帝的絕對性,就
透過這樣自由的愛的行動,而顯明出來。同樣地,揀選的教義也表明,上帝願意在耶穌基督裡成為自己,進而揀選人成為立約的另一方,使人順服上帝的命令。
人怎能成為上帝的伙伴呢?第三部詳細闡釋這個問題。巴特認為創造論的真理,不是人憑自然就能得知,他把創造論和立約相連起來︰人的受造性,從他被揀選與上帝立約而顯出來,整個行動皆因耶穌基督而成就,祂同時是揀選的上帝,也是蒙揀選的人;因此歷史和人有今日的地位,全因為上帝在道成肉身上,選擇了歷史的及人的存在形式。巴特解釋這教義的時候,特別仔細處理人的短暫性和罪性的問題。
到了第四部,巴特討論基督論本身。在寫第四部的時候,巴特出版了一篇很重要的論文「上帝的人性」('The Humanity of God'),其中他糾正自己早期「辯證法」的思想,更集中討論耶穌怎樣顯出上帝和人共通之處。在《教會教義學》的寫作末期,巴特愈來愈看重基督的謙卑和榮耀。此部有關倫理的討論〔未完成的稿子,由別人整理,以《基督徒的生活》(The Christian Life)刊出〕,他由洗禮入手,否認它的果效在乎人順服的回應,這聖禮的地位全以耶穌為基礎。耶穌基督是上帝─人,一方面把上帝向人啟示,另一方面使人能有分於上帝的約和創造。
巴特退休後仍從事《教會教義學》的寫作,出版了一些較短小的書籍和文章,包括巴塞爾的演講,如《福音的神學》(Evangelical Theology),《神學與教會》(Theology and Church),以及他評估昔日神學家和哲學家的《十九世紀基督教神學》(Protestant Theology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批判】
巴特的作品影響歐美神學界相當深遠,他自己一直拒絕成為一個學派,但透過德國的高偉沙(H. Gollwitzer,1908年生)、韋伯(O. Weber, 1902-66)、翁高(E. Jungel)和英國的杜倫斯(T. F. Torrance)等人的推介,他的神學成了二十世紀一股重要的力量。
批評巴特的人,主要是針對他的啟示論,特別是論上帝與自然界的關係。他雖然高舉上帝的啟示,但是他把上帝的啟示分為多種:道成肉身的道(基督)、聖經的道、歷史的道。好像把上帝的啟示分為三重,以基督為中心,也認為基督才可以真正回答救贖(誰作成救贖?基督)的問題,而聖經的道只能回答什麼是救贖這問題,這是次於基督這真正的道。這不像過去正統教會一般把上帝的啟示分為特別和普遍的啟示,而上帝的特別啟示除了藉著基督,也記錄在聖經中。
至於他對上帝知識的評估,潘寧博(Pannenberg)認為巴特對上帝的認識看作是不證自明的,很容易就會陷入信心主義(Fideism),完全不肯提供啟示知識與人理性知識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有些批評認為,巴特完全把人的真實性建立於上帝在基督裡的人性,如此一來,他對自然界的秩序就不夠看重,這也是為什麼在他討論人的自由、罪性,及拒絕上帝等問題時,仍欠缺人背叛上帝的真實感。
在《教會教義學》探討倫理那部分,特別是在第四部份,巴特強調得救的人既完全本於基督或是在「基督裏的」,因此順服基督的意志也因而減弱,連帶成聖也不再是人需要努力的。
天主教神學家對巴特的人論批評,覺得巴特不夠重視承受上帝恩的人,認為人只要在基督裏一切都安全了,似乎不像天主教仍然要求人的意志繼續持守這救恩,或人以善功去証明救恩。
巴特也過度倚重基督論來解釋三位一體的教義;他把聖靈看作完全是在基督之下來工作,是基督的施行者,似乎未能正視聖靈的個體及獨特性。與此有關的批判,是他的形態論〔modalism〕。
巴特捨傳統的「位格」一詞不用,喜歡說到上帝三種不同的「存在形態」,表示他極度重視神聖的聯合,多於其分別。不過也以人為巴特抱不平,認為巴特的神學被
稱為「聖靈的神學」,他是不可能漠視聖靈獨特之位格的;再者,巴特的三位一體論也被譽為自教父時期以降,最重要的發展,他更不可能忽視三位的個別位格。
或者我們可以這麼說,許多批評巴特神學的人,要不是過於偏激,不然就是過於以傳統系統神學的架構來看他的神學。
的
確,巴特神學也有一個過人之處,就是他能不斷地重新開始。很多時候他思路的改變絕不是輕忽的,而是幾十年來不斷檢討自己思想的結果,它們均能證明巴特徹底
反省的能力,和不斷與神學問題搏鬥的結果。巴特是永不言倦的,透過讀聖經和古典神學家,尤其是加爾文和士來馬赫的作品,他的神學不斷地接受批判和重組。巴
特的作品不僅重述基督教主要信仰的要素,更是近代一個深刻反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