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 星期日

非宗教的基督教

      基於這世界已經及齡了,所以潘霍華進一步提出了他的「非宗教的基督教」觀念,也就是基督教的信仰必須要離開宗教了。在獄中他益發覺得教會需要這種理念。因為神學家一貫認為凡人都是宗教性的,並以這種觀念來護衛基督教,以為人的宗教情操就是基督徒與人交談的接觸點。潘霍華特別以田力克(Tillich)為例,田力克假設人是有宗教性的,乃因為人人都有終極的關懷(死亡與得救問題)。田力克從宗教方面來解釋世界本身的演進--與世界的本意相違--他藉著宗教去窺視整個世界的形成。潘氏認為田氏實在是很大膽,可是世界卻把他的位置取消了,仍然走自己的路,他尋求瞭解世界比世界對自身的瞭解的還多,可是世界覺得自己是被誤解了。潘氏說:自然的,世界需要有人瞭解它,比它對自身自身的瞭解更清楚,但卻不一定要從宗教的方面去解釋,向一般宗教社會學家所希望的。

       
潘霍華認為巴特(Barth)是第一個看出這些人的錯誤者,但巴特對於怎樣以神學的觀念加上非宗教的解釋,都沒有給於具體的解釋。而布特曼(Bultmann)卻陷於典型的自由神學那刪減的過程中,即拋卻了基督教神秘性因素,把基督教減少到其「本質」了。潘氏認為基督教的整個內容,包括神話的那一部份的概念都得保留。

       
潘霍華怎樣解釋非宗教的基督教呢?當然他不是勸我們離開教堂或停止祈禱和崇拜。他認為需要解答的問題是:「所謂教會(教會是指教堂,教區、傳道及基督徒生活),在一個無宗教的世界裡有什麼意義?....崇拜與禱告在一個全無宗教的情況下將有位置呢?是否秘密的操練可以有其重要性在?或是,根據不同的情形,是不是最主要的與次要的之中的分別可在此獲取新的重要性。...」。

       
他說基督教不同於宗教的地方是「人的宗教意識使他在痛苦中去仰賴世上有力的上帝,以上帝為救星。聖經卻只是他去尋找一個無能無力和受苦的上帝。唯有受痛苦的上帝才能幫助人」,「上帝准許我們把他擠出世界,以至於到十字架上,在世上上帝是軟弱無能的,而祂之與我們同在,並且幫助我們,正是用這方法,唯一的方法。馬太817 清楚告訴我們,基督並非以祂的全能來幫助我們,而是以祂的軟弱與痛苦來幫助我們」。所以人應投身在此無上帝的世界裡,毋需以宗教來矯飾它或設法使它神化。他必須在此凡俗的世界裡生活,參與上帝的痛苦。

       
因此我們知道宗教的行為常常是部份的,而信仰(非宗教的基督教)卻是整體的,是一種包含整個生命的作為,耶穌並不呼召人去參加一種新的宗教,而是要人進入新的生命。因此,非宗教的基督教是指一種現世的信仰,進入生活、生命中的每個層面與部份,去參與基督的痛苦。

       
對於非宗教的基督教中的信徒應如何生活呢?潘霍華提出他的看法:「一個人必須完全過著今世的生活才能學習到信心。一個人必須放棄把自己造成某種人物的企圖,無論是想作聖人,悔改了的罪人,教徒(所謂祭司式的),義人或不義的人,病人或健康者。這就是我所說的現世的之意義,及負起生命的一切責任與困難,成功與失敗,一切經驗與無可奈何之事。就在這樣的生命中,我們才能把自己無條件地放置在上帝手裡,參與祂在世上的苦難,與基督在客西馬尼園一同警醒。這就是信仰,就是悔改,也就是一個人成為人和基督徒的意義(參耶利米書45章)。這樣,當我們以生活於今世參與上帝的苦難,成功怎能叫我們傲慢,失敗又怎能使我們走入迷途呢?」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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