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 星期五

司徒德有關「地獄」的爭議

    司徒德是著名的福音派領袖,福音派教會對他非常敬重,但有一件事卻引起某些教會領袖不滿,就是他對永遠死亡的看法。在一篇題為〈地獄之火〉的文章,司徒德並不認同地獄是永恆存在的,表面看來他好像否定了聖經的說法︰即在地獄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惡人要在那兒永恆地受苦。

    司徒德認為,對於那些與上帝隔絕的人,我們應心懷悲痛,不能以報復的心來觀賞他們受刑。當我們想到審判的日子,人要被定罪,而那時必有「哀哭切齒的事」(太八12,二十二13、24:51,二十五30;路十三28),我們現在就應該為這些人哭泣。至於沒有救恩的人,如果說上帝好像一個「永恆的施刑者」(Eternal Torturer),永永遠遠地施行刑罰,那是難以想像的。他解釋說,由於希臘思想認為人的靈魂不朽,因此有靈魂在地獄永恆受苦之說,但這不是聖經的教訓。他說:

「滅亡」一詞,常用於有關最後結局方面的事上。希臘文中,最常用的是動詞apóllumi(除滅),及名詞apóleia(滅亡)。當原文動詞用於及物主動的形態時,「除滅」的意思就是「殺死」,例如希律王意圖殺死嬰孩耶穌,以及後來猶太人的領袖圖謀殺死耶穌(太二13,十二14,二十七4)。……如果殺死的意思是使身體失去生命,則地獄似乎應是剝奪人的肉體及靈魂兩方面的生命,也就是使人完全消失,不復存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9節用的字眼是olethros(災禍或沉淪,亦可譯為滅亡),所以,從文字上看,如果那些被形容為「滅亡」(或被毀滅)的人,事實上卻沒有被毀滅,則似乎不合邏輯。再者,如果有一個是持久不斷,卻又一直不能完成的銷毀過程,這樣的過程似乎非常難以構想。

    司徒德相信沒有救恩的人最終會灰飛煙滅,不會永恆地受苦,這看法與杜倫斯相若。只有上帝才是永恆的,我們的永生來自上帝把祂的生命注入我們裏面,使我們有上帝的生命,因此我們才能永遠活著。一切受造之物都是偶發性(contingent),偶發性的事物本身不能永恆地存在,除非上帝不斷把祂的永恆生命注入其中,但這是難以想像的。因此,地獄至終必會消失。但我們又如何解釋馬可福音九章48節(「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的記述呢?司徒德說︰

這裏所引用的,是以賽亞書最後一節(六十六24)的經文,指的是神敵人的屍首被棄於垃圾堆,被蟲所吃,被火所燒。但這情形不一定要如次經《猶滴傳》所記,上帝報復反對祂的國家,「將火與蟲放在他們的身體內」,以致「他們將哭泣痛苦直到永遠」(《猶滴傳》十六17)。耶穌引用以賽亞書六十六章24節時,並未提及永遠的痛苦。祂所說的,只是蟲不死,火不滅。蟲與火是不會消失的——直到滅絕的工作完成。

    另一處經文是啟示錄二十章10節:「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司徒德指出,這句話在啟示錄只在這裏出現過一次。這兒除提到魔鬼外,尚有獸和假先知,他們都要「晝夜受痛苦」。「痛苦」一詞也用於大巴比倫淫婦身上(啟十八7、10~15),雖然那兒沒有「永永遠遠」這形容詞。獸、假先知及大淫婦並非指任何個人,而是代表世上不同程度敵擋神的反對勢力,它們當然不會經歷到痛苦。同樣的,死亡與陰間都要隨之被拋入火湖(二十13),這些也不能經歷痛苦。在約翰所見的異象中,他顯然是活生生地見到龍、獸、淫婦、死亡與陰間被拋入火湖,但對這異象最合理的理解,應是所有反對並阻擋上帝的勢力至終都要滅絕。因此,聖經有關滅亡的記述以及火的形象,似乎都是指向完全的絕滅。

    儘管有人批評司徒德不信聖經,如果平心靜氣地看這他的解釋,可以見到他對聖經仍是忠實擁護的。他對沒有救恩的人心懷悲憫,這悲憫之情燃起他對福音的熱情。至於多少人會得救、誰會下地獄等等,他相信只有上帝知道。我們能夠確定的,只是基督對罪人的救贖;至於罪人會否永死,則不是我們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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