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 星期三

上帝的形像

    「上帝的形像」是加爾文人論的重要觀念,而此觀念源自創一26-27,而與創造密切相關。

活在創造中的人

    加 爾文對創造的瞭解是動態的,而且是持續中的,他沒有將創造視為過去的歷史事件,而把創造當作「持續中的創造」,因此,被造者(人)是生活在創造者(上帝) 持續中的創造裡,而在創造中活躍之上帝的靈與上帝的話,自然也是不斷地作工在創造中的人身上。加爾文認為人在一個發展過程中,也就是人不只生活在創造中, 也不斷地在被創造當中,任何對人僵化的刻板印象都不宜用來討論加爾文的人論。

    加爾文指出,「所謂上帝的形像,是指人性超過所有其他動物的一切其他優點而言」。加爾文把人當作創造的高峰,人的優點在一切動物中顯得特別突出,而加爾文又特別指出,人具有靈魂為其獨有特色,也是上帝的形像的依據。
活在創造中的人,是上帝創造的傑作,也是為了上帝而被造,在改革宗傳統下韋斯敏斯德小教理問答的第一問答,簡單扼要地提出人被造的目的:「一、人首要的目的是什麼?人首要的目的是榮耀上帝,永遠以衪為樂。」

創造所帶來的上帝形像

    加 爾文指出,「上帝的光榮,雖表現在人的外形上,可是祂的真正形像,無疑的是在靈魂中」。加爾文以為人的靈魂雖不是人的全部,卻是上帝形像主要的表現之處。 加爾文所說的「靈魂」,是指與肉體有別,「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份」,加爾文以為人認識上帝的能力在靈魂裡頭,他也由此能力推斷靈 魂是不朽的。由於加爾文對靈魂重視,視為上帝形像表現之處,有必要進一步瞭解他所說的靈魂是什麼。

    加爾文所說的「靈魂」是甚麼意思呢?他以理性(understanding)與意志(will) 為靈魂的二種重要功能,理性是人分辨取捨的根據,卻往往受愚昧蒙蔽,而意志是選擇決定的依據,卻常常受慾望束縛。在「知」與「意」靈魂的兩大功能之間,加 爾文傾向以「知」為重心,因此他的神學常常有知性的特色,即使如此,二者必須互相配合,才能認識上帝,充份地發揮上帝的形像。

耶穌基督展現的上帝形像

    加 爾文說:「我們現在知道,基督所具的是上帝最完全的形像」。加爾文認為上帝最完美的形像只見於基督身上,而且人為了回復上帝的形像也必須通過基督而更新。 在此加爾文引述西三10與弗四24而指出更新的內容先是知識,而後是誠實的仁義與聖潔,目的是回復上帝的形像而與在基督身上所見者一致。

墮落的人

    討 論加爾文的人論,不可忽略他明確主張人處在兩種情況下,一種是被創造的原先情況,另一種是墮落之後的情況。加爾文堅持說這兩種情況下的人已經大不相同了, 他接受原罪的觀念,認為人在亞當墮落之後的情況,已通過遺傳而代代相傳,在墮落之後的情況,上帝形像雖未完全毀滅消失,但已腐仇變形。

    加爾文認為亞當是人的墮落源頭,因為亞當不只是人類的祖先,而且是人性(human nature)的根源,因此使全人類沾染了亞當所帶來的腐化。以此方式,加爾文巧妙地避開了生理學遺傳與原罪的關連,而給予原罪神學性的解釋,以亞當為人性的根源,因而將人類帶到墮落的情況下。

    亞 當墮落的根本原因在於不信,加爾文指出:「所以不信就是亞當背叛的根源。野心、驕傲和忘恩負義都由此而生,因為亞當貪得無厭,玷污了上帝的仁慈」。加爾文 以「不信」為墮落的最基本原因,因為他認為人應當時時刻刻生活在上帝的榮耀之下,人若不信則將徹底地摧毀人與上帝的關係,一個離開了上帝榮耀的人自然是生 活在諸般罪惡裡頭。不信所帶來人與上帝關係的疏遠,正是靈魂死亡的開始。

    亞當墮落對人類的影響即「原罪」,加爾文指出:「原罪是我們本性上一種遺傳的邪惡和腐敗,散佈於心靈的各部分,使我們為上帝的憤怒所憎惡」,而且在我們裡面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

    為了說明原罪如何改變了人性,如何使人類與亞當一起進入了墮落的狀況,而使人不再停留於原先被創造時的狀況,加爾文指出人活在兩個處境中。

(a)墮落的處境

加爾文認為原罪不斷地滋生情慾的事與各種罪惡,有如火爐持續地迸出火焰與火花,又如泉源不停地湧出泉水。他形容在墮落中的人:「人完全為罪所籠罩,如同洪水淹沒一般,所以凡出自人的都是罪」。人的肉體與靈魂都敗壞了,整個人成為罪惡的源頭。

在墮落中的人,理性被愚昧蒙蔽,意志被慾望束縛。就理性而言,人雖然仍有理性而與獸有別,但是只能作用在諸如法律、文學、手藝等地上事物,而且理性處在常常被欺騙的狀況下,因此雖然仍有良心,卻是未能健全地分辨善惡。
就意志而言,加爾文贊同奧古斯丁以來的傳統,主張人的意志已經被罪所束縛,因此凡意志所出者必然是犯罪。

靈魂的兩大功能(理性與意志)在墮落中人身上均已嚴重損毀,以致使人認識上帝的能力被蒙蔽,而因未能認識上帝又使人在墮落中無法改變自己,如此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b)墮落的恢復

《基督教要義》第三卷詳細處理了拯救論,指出人在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引導之下,通過信心領受上帝恩典,開始經歷稱義與重生(成聖)。加爾文由重生(成聖)談論起,指出墮落的人如何在信仰中改變自己,最重要的就是經歷到死去(Mortification)與活起來(Vivification),人在罪上死去,通過信心而重生。

加爾文把信仰視為一種對上帝認識的更新,使得原本喪失認識上帝能力的理性得到恢復。通過上帝的恩典,人的意志得到變化與改造,而且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改造,由一個惡的變為好的意志。加爾文強調意志改造之後,人並不是自己得到行善的能力,乃是得到所有出自上帝的善。

十架神學

  『十架神學』(theologia crucis)一詞最早是 由路德馬丁所使用,於宗教改革初期用來描述他的神學。此神學不僅僅是說到有關十字架的教義,認為十字架是基督拯救工作的焦點,乃是領悟整個神學就是十字架 神學,是上帝自我啟示的焦點,因此也是一切真基督教神學的根基與中心。在十架神學中,對整個神學來說,十字架已成為方法論上的關鍵點。在路德的警語中: 『十字架是一切事物的標準』。因此路德能主張『我們的神學就是十字架』,這令我們想起保羅在聖經中的一段話(林前二2),而這也正是路德十架神學概念的主要意義(林前12)   
  在海德堡論文中(1518),路德將十架神學與榮耀神學(theologia gloriae)相對照,簡要摘錄他反對後中古世紀經院神學的理由。這兩名詞代表了兩種認識上帝的研究方式:榮耀神學家認為上帝能力、智慧與美善的榮耀都顯明在創造之工上;而十架神學家所理解的,卻是隱藏在十字架之痛苦與羞辱之下的上帝。   
   路德並不否認從受造的自然界中能獲得有關上帝的知識,但是在救恩方面這卻毫無用處,他堅持那認識上帝的知識必須是屬於我們的。不錯,從自然界得來的知識 有時比無用更糟糕,因為罪人會曲解它,用它來創造偶像,企圖藉著道德與理智上的成就來達到自我稱義的目的。但上帝在十字架上的自我啟示,卻粉碎了人類先人 為主的上帝觀,以及人如何能認識上帝的幻覺。十字架上的上帝並未用一般能認出上帝的方式,即在權能與榮耀中啟示自己,相反的乃是在人以為軟弱與愚拙的恥 辱、貧窮、受苦和死亡中啟示祂的神性。因此路德似非而是地說,上帝被隱藏在這啟示中,因為祂在這裡並不是立即被認出是上帝,乃是唯獨藉著信心才能明白。從 被釘十架的基督身上認識上帝,使我們明白,凡對自己的智慧與良善自吹自擂的人,都不是真正認識上帝,唯有當人的智慧靜默、倫理道德上的成就毫無價值時,人 才能真正認識上帝。   
  最後,基督的虛己與受苦相當於罪人的虛己與受苦,這對路德十架神學的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中暗藏著上帝的啟示,為了罪人而將祂真正拯救之工(opus proprium)隱蔽在奇妙的虛己之工(opus alienum)下,因而增進了拯救之工。故唯有那受到路德稱之為『屬靈衝突』(Anfechtung),經歷被打倒的謙卑罪人才能認識上帝,這位上帝為了稱人為義而忍受十架的羞辱與定罪。因此,路德在他的名句中堅決主張十架神學根據經驗的基礎,而反對其為純理論的神學:『寧可為了成為真正的神學家而受責難,甚至死亡;也不願只是理解、研究或推測著活下去』。   
  在基督教神學中,對於十字架所扮演的重要與批判的角色,很少有人像路德一樣瞭解的那麼清楚,但在現今各式各樣的神學家中,如:巴特、拉納耳(K. Rahner)、莫特曼(J. Moltmann)與楊格歐(E. Jungel)等人,卻試圖公平地判斷它,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路德更強調它。尤其是他們與其他人都想盡辦法在十字架的亮光中修正傳統神學上對上帝的偏見。例如:巴特就堅決主張,基督的神性是在十架的虛己中得著最完全的彰顯。   
  在十架的人性、卑微與苦難中,真正的神精確地表達出祂的神性,而這十架乃是祂甘心樂意愛人類的方式,是其他一切假神所無法做到的。本世紀英國神學有一項強有力的傳統,與日本信義宗神學家北森(K. Kitamori)一樣,都主張:直到上帝受苦之愛的教義取代傳統神性無感覺的觀點時,十字架才受到重視。   
  近來嘗試發展十架神學最著名的兩位人士,或許是莫特曼(其觀點收錄在《被釘十架的上帝》一書中)與楊格歐(其觀點收錄在《上帝乃世界的奧秘》一書中)   
   莫 特曼的論述當多歸功於路德,他立志要從宗教上的解釋之後恢復『十字架褻瀆的恐怖與邪惡』。耶穌見棄於上帝的死亡,被認為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與墮落不信上帝的 人類之間愛的聯結。就像路德所主張的一樣,上帝在不同的被棄中啟示祂自己,因上帝就是愛,所以這也就證明出甚麼是不同的。但是莫特曼卻希望儘可能的追溯到 『革命性的上帝觀』,拒絕一切不是源自十架的上帝觀。   
  正如死亡一樣,不是出自上帝,乃是屬於上帝,所以耶穌的死是上帝與上帝之間的事,是上帝棄絕上帝,使祂經歷死亡,我們若從三位一體的歷史角度來看就知道那是必須的。    
   十 字架乃是上帝愛的結果,其中子忍受父的遺棄,父忍受子的死亡,而聖靈則是大有能力的愛,跨越父與子之間的鴻溝,進而達於墮落的人性。因此,莫特曼找著一項 調和的十架神學,同時主張三位一體上帝的教義與有感覺之神性的教義,並且更進一步地主張,這樣的十架神學,也為目前已走入死巷的純理論的有神論與無神論在 面對受苦的問題時,開了一條出路。至於楊格歐的觀點,也多少有些類似莫特曼,他乃是以十字架作為瞭解上帝三位一體的起點,他的觀點超越了現今純理論的有神 與無神論之間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