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關於贖罪券

 

      帖次勒(Tetzel)的出售贖罪券,乃是馬丁路德脫離羅馬教的起因。

      所謂贖罪券者,就是用以減輕煉獄中的痛苦,即以贖罪券來消除罪惡的刑罰。根據羅馬教的教訓,煉獄是與地獄大同小異的,不過它的時間是比較短暫,並且各人都是必須經過的。

      教皇曾擅自以為有權能減輕或完全消滅這些痛苦,這一個特權是單獨屬於教皇所有的。

      贖罪券出售乃 是先招人承包然後纔零估出去的,因此將犯罪的權利出售乃是教皇國庫最主要來源之一。

      帖次勒是販賣贖罪券的高手,他漫遊德國,到處出售教皇所簽押的贖罪券, 宣稱凡購買者本人或其朋友親屬都可獲得赦罪,而毋需經過認罪、悔改、懺悔及神父赦罪的宣告。

      主後1517年,他在威登堡一帶使用一些順口的歌謠和低俗的笑話來促銷贖罪券:「只要錢在箱中響,煉獄鎖鑰不久也來響噹噹。」

      就是這一件事大大的震驚了馬丁路德。

2022年11月14日 星期一

理性時代

 

      到了十七及十八世紀,「唯理主義」(Rationalism)入侵神學領域,達於高峰。從「科學和神學十分相合」,而演變成「科學和神學互不相干」,最後,竟宣稱「哲學理論和神學根本不相合」。

      此種觀念,影響了當時的信徒和教會領袖們,轉而注重理性;教會中有順應潮流的一派,應運而生,就叫「唯理派」。這派在教會中頗有勢力。他們只注重:「上帝」、「道德」、「永生」三項,卻不明白十架贖罪的道理,所以多半以耶穌為教師,而非救贖主。雖然如此,他們倒以為只有他們纔是真實的基督徒。

      茲列舉當時著名的唯理主義思想家及其主張如下:

  (一)牛頓(Sir Isaac Newton,1642~1727年)

      牛頓因發現萬有引力而享負盛名,他是英國教會的會友,但他的神學見解並不「正統」。他承認上帝之超然性、全能及完美,他不接受汎神論中世界心靈的思想。但他僅基於對宇宙秩序的崇敬而相信上帝;他認為上帝自創造宇宙之後,定立固定的規律,使它自行運作,此後,上帝不再介入或指引。他這種思想觀念,為「自然神論」(Deism)舖路。

  (二)伏爾泰(Francis-Marie Arouet de Voltaire,1694~1778年)

      伏爾泰是法國哲學家,曾受教於巴黎的耶穌會教士門下。伏爾泰不是無神論者,他著書反對無神論,並提倡自然神論;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因世上的苦難與罪惡,使他認為上帝並非全能。他的悲觀主義,也使他對正統基督教的教義,滿懷憎恨。

  (三)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

      盧梭被稱為法國革命之父,因為他的自然理性原則,推動了革命的精神,並燃起其火花。他是日內瓦一個法國難民家庭的兒子,起初是加爾文宗的信徒,後來成了天主教徒,最後改信自然神論。他所提倡的是一種感性的自然神論,亦即相信上帝存在,相信靈魂、永生及人需要遵循良心行事。《社會公約》(The Social Contract)是盧梭著作中膾炙人口的名著。

  (四)休謨(David Hume,1711~1776年)

      休謨是蘇格蘭哲學家及歷史學家,他提倡懷疑主義,對於自然神論加以駁斥,把理性降為經驗的產物;他說:「人的腦袋,捕捉經驗及觀念,留下印象,成為感性知識,而這類知識只是印象的虛假複製品。」

      他也攻擊神蹟,說:「神蹟若是真實的話,就與經驗相違。」

      休謨的推理,把傳統那種以神蹟證明基督教的做法說成一文不值。

  (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年)

      康德被稱為日耳曼理性主義之父,是他使唯理主義達於頂點,也是他使唯理主義趨於盡頭。康德指出理性有驚人的可能性,但也有明顯的限度。他說明純粹的理性,不能證實,也不能推翻信仰的對象。理性有它不能逾越的領域。

      康德承認有關上帝的概念是至高的才智,但他否認有關上帝屬性的任何知識;他視耶穌基督為歷史上的典範,祂是一位最能取悅上帝的人,僅此而已。

2022年11月9日 星期三

反對亞流主義之亞他那修(Athanasius, 297-373)

 

亞他那修年輕時教會受到逼迫,他在亞歷山太教義學院受教育;因其能力與敬虔,亞歷山大主教(Bishop Alexander)對他另眼相看。他還作執事時就陪亞歷山大主教去參加尼西亞會議;亞歷山大去世後他成為主教共46年,期間被放逐5次(共17年)。

他的作品顯出深博學養和豐富的品性;對道成肉身教義認識極深,對亞流絕不妥協,辯論思路分明,說服力強;他的《節期書信》(Festal Letters)真摰的教牧心腸,聖安東尼傳(Life of Antony)表露他對修道主義的嚮往。《反亞流》(Against the Arians)及類似作品,基督教神學及認識論(Epistemology)向前邁進一步。按亞他那修的看法,這是個關係教會生死的問題,他對亞流主義是絕不妥協的。《論道成肉身》有很強宇宙論,重點在道與世界的關係。道本來就是上帝,而整個創造都是靠上帝的恩典才能存在,但人認識道,只是認識世界,不是三一神的本體;這是傳統神學的立場。上帝不能從受造界歸納出來,只能從聖經來了解。亞他那修對聖經及釋經學(Hermeneutics)掌握非常深厚。

《論聖靈的書信》(Letters Concerning the Holy Spirit),亞他那修處理人否認聖靈神聖地位的問題,因此他的三位一體神學得以進一步的推展,他把聖靈完全融入他的神學體系去。

亞他那修的神學可用「同質」(homoousion)來作總結──聖子與聖父是同為一質的。成為肉身的聖子,是我們明白啟示和救贖的基礎。雖然這個詞語聖經沒有用到,卻是一個上佳的「指標」,具有很大的詮釋及照明的力量,使我們明白三位一體之上帝的本性和工作。會議中君士坦丁大帝接受亞他那修的見解,作成了二十條教會法規。其中與三位一體的教義有關的,有以下三個重點:

1)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

2)耶穌是真實的上帝,不是靠恩典而存在,在本質上就是上帝。

3)耶穌與天父是同質,耶穌並不是次等。

 

2022年11月8日 星期二

拉比

      亞基巴拉比(Akiba,Rabbi)  ,

亞基巴拉比(Akiba,Rabbi)


主後110135年間一位著名的猶太教法師。亞基巴出身貧寒,年40始於治學,獲拉比資格後,即於雅法附近的貝內貝拉克他所辦的學校內任教。及至猶太人反羅馬叛亂時期(主後132-135),亞基巴以教授猶太法典的罪名被捕,甘願殉教。

 

他一向支持叛亂領袖巴柯巴,並奉他為猶太人長久期望的彌賽亞。亞基巴的拉比活動可總括為三方面:

 

一﹒審訂舊約正典於雅比尼或作雅麥尼亞審訂猶太聖經之時(主後90),亞基巴也在場。當時的審議重點只集中在幾部存疑較多的經書上,特別是傳道書和雅歌兩書。與會的經學家多以為雅歌文詞過於露骨,惟亞基巴力排眾議,他說:「一切經書都是神聖的,雅歌則堪稱聖中之聖。」

 

二﹒纂輯口傳律法亞基巴繼先輩學者之志,蒐集、整理了眾說紛紜的口傳律法。所謂「口傳律法」,是歷代猶太拉比把律法應用於現實生活境況的教訓。這些教訓纂輯成6卷,每卷又分若干小冊。這些口傳律法到三世紀初始由猶大拿西拉比纂輯完成,這也成為米示拿的依據,且也是猶太宗教法典他勒目的基礎(其實他勒目尚未將全部的法典概括一盡)。

 

三﹒訂立釋經原則以實麥拉比主張視聖經語言為普通語言,其語法、語義與通用者並無二致。亞基巴拉比則恰持反見,認為聖經語言絕不可用分析普通語言之方法來加以分析。例如,依亞基巴之見,普通語言中有異詞同義的現象,而在聖經,則不同形式必有不同意義。其他解經學派譴責亞基巴歪曲語義,把自己的解釋加於聖經。

 

在亞基巴鼓勵之下,一位名亞居拉的學者曾把聖經譯成希臘文,以體現亞基巴的釋經原則。該譯文過於拘泥原文詞句,完全不理希臘文法,故不被接納為通用的希臘文。亞蘭文聖經譯本也深受此風影響。

 

 

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開場白

 

現在,我要指出一些事項,使你可以從其它種類的情感中,區別出真實屬靈情感。但首先我要先說明下列指導原則︰

一、我並不是要幫助人,去在別人身上毫無錯誤地判斷其屬靈情感的真偽,我曾譴責過這樣的企圖是自大傲慢的。論到辨識別人的光景,基督只給我們足夠保守自己安全的規則,為避免我們誤入歧途。在聖經中,他也給我們許多規則,而這些規則使教會領袖能有效地輔導會友的屬靈光景;可是,上帝並沒有使我們能在所有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中間,正確地區分出綿羊和山羊,他把這個權力保留給自己。

二、我也不是要幫助哪些屬靈光景剛硬冷淡的基督徒去獲知救恩的確據。我已講過,上帝的計劃並不使這樣的基督徒能有保証;除非他們先從屬靈冷淡的光景中出來,否則上帝不要他們有得救恩的確據。我們得到確據是因著行動多於自我檢討。使徒彼得叫我們要在所蒙的恩召和揀選上堅定不移,第一步不是自省,而是要我們在信心上加上德行,又要加上知識,又要加上節製,又要加上忍耐,又要加上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又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一︰5~7)。屬靈光景冷淡的基督徒,當他還繼續在這種光景中時,不要期望獲得幫助,以便明白自己的救恩,乃該先實行彼得的教誨。

三、我們不要期望能找到一些規則,使這些受了假想啟示和虛偽情感所欺騙的假冒偽善的人得到改變,他們已在虛偽的保証裡被定型了。這樣假冒偽善的人是多麼自信他們的智慧,並被狡猾的自義偽裝得很謙卑,其實他們是瞎了眼,他們總以為不須悔改。然而這些規則,有助於判知他類的偽善者,並可幫助真偽情感混淆不清的真基督徒。

外表的敬虔

 

即使情感使人花很多時間在外表的基督教崇拜上,也不能証明它是屬靈或非屬靈的。

 

有些人認為如果信仰宗教讓我們花太多的時間在讀經、祈禱、唱詩或聽道上,那種宗教經歷不見得是健全的。但正好相反,聖經很清楚地教導我們,人如果真獲得了救恩,一定會發生這樣的結果。

舉例來說,女先知亞拿「並不離開聖殿,禁食祈禱,晝夜事奉上帝」(路二︰37);但以理一日要私下祈禱三次(但六︰10)。

得救的經歷也使信徒喜歡唱詩讚美上帝,「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因歌頌我們的上帝為善為美。讚美的話是合宜的」(詩一四七︰1)。

救恩也使信徒愛聽上帝話語的教導,「那報佳音、傳平安、報好信、傳救恩的,對錫安說︰你的上帝作王了﹗這人的腳登山何等佳美」(賽五十二︰7)。

並且救恩也是信徒喜歡與其它的信徒一起崇拜上帝,「萬軍之耶和華啊,你的居所何等可愛,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我的心腸,我的肉體向永生上帝呼喚……如此住在你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仍要讚美你」(詩八四︰1~2,4)。

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只是在宗教信仰的外在責任上表現熱心,那卻不一定是得救的証明。這種情形在許多沒有真正得救的人身上也有︰在以賽亞時代的猶太人,他們都很熱心於敬上帝,他們有許多的獻祭、聚會、節期和祈禱,但是他們的心,卻不與上帝同在,所以上帝告訴他們,他憎惡他們的崇拜(賽一︰12~15)。

在以西結時代,很多人喜歡聽以西結傳講上帝的話;然而,上帝卻責備他們說︰「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仿佛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求財利。他們看你如善於奏樂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結卅︰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