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 星期四

中國基督徒的自我體認

. 內地開放期教會本身存在的問題 

    在這段內地開放期(1860-1900年)加入教會的人,大多數是貧苦大眾,或是品流複雜的人。當戴德生創立了中國內地會,要將福音傳入中國內地的鄉民時,許多傳教士便湧入了鄉村作佈道。教會的信徒迅速增加,可是信主的人的教育程度和社會地位,卻相當有限,對中國社會產生不大的影響。一般士大夫、官紳、商人和知識分子看到教會裡充滿貧苦人,大家都退避三舍。當時滿清官員若去教會禮拜,會被撤職,所以做官的人是不上教堂的。加上傳教士轉移宣教重心,以內地鄉民為主要對象,所以要吸收知識分子,便更加困難了。事實上,基督教要在社會有影響力,必須有平衡的發展,吸收社會各階層的人成為信徒。在整個教會中,也必須有一些可以懂得聖經的人,去按真理領導群羊,不然便很易陷異端的迷惑之中。內地開放期的教會因沒有大量的人才,以致中國教會未能獨立。

1. 教會信徒的質素

    教會信徒大多是一些比較窮苦的人,影響了教會在某些方面的發展。加上有許多人信教是另有目的,例如︰為了兒女教育的好處,有疾病時可享有免費住院,還有一些流氓分子混入教會。這些所謂教徒,其實都是動機不純的,這使信徒在素質方面大大降低了。
    教會以外的人,看見這些品流複雜的人加入了教會,就更加歧視教會了,說宣教士是用金錢和物質引誘人入教,這種誤會是很難澄清的。
不久,傳教士們察覺了這些問題,便採取了一些方法,例如︰當信徒要求“幫補”時,需徹底查清其需要是否屬實,接受信徒時不再操之過急,信徒犯罪後,也不再為信徒“作保”,以免惹上包庇犯罪子之嫌。傳教士所辦的學校課程中,增加了一、兩門專業技術課程,待學生畢業後有一技之長,可自力謀生,不用依賴教會。這些建議,對改變信徒素質方面,或多或少都有些幫助。

2. 基督徒信仰的體認

     重生得救這樣的體認對中國人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加上傳教士喜歡在在傳教中對「罪」與「悔改」強調,這使中國人一時間難以明白和實行。米憐曾寫《長遠兩友相論》全書以對話形式表達,主要透過基督徒潘長及其未信的朋友曹遠對信仰問題的討論,進而帶出基督教要義,解答未信及慕道者的疑問,全書的重點主要指出每個人都有罪,結果是永受地獄之苦,要免除此苦,人必須承認自己的罪,向神悔改,藉著耶穌的死,罪就得赦免。而成為一個“信耶穌者”後,必須要“敬拜上帝”,閱讀聖經、祈禱,這樣才不致再次身陷罪中。另外一個信仰困難是中國人督徒對“苦難”與“不公”的體認。
    當時中國人正經歷許多的天災苦難,社會中更有許多不公平和不公義的事情發生,這給中國人基督徒許多的反思和疑問。許多時候,傳教士並不能完全解答和滿足他們這樣的尋索思考。當然也有許多人藉著苦難的際遇以至抉擇接受基督教,例如從“吃教”到真誠皈依的廣東禮賢會王元深。當時也有許多知識份子為了救國而抉擇皈依基督教。
    中國基督徒在社會地位上面對許多的張力。在國家方面,基督徒被斥為信奉“洋教”、通敵賣國。在家庭方面,基督徒又蒙上背祖忌宗,離經叛道的汙名。教會在這種情況下,不時起來辯護。在「教會新報」、「萬國公報」中可見到“辯誣賦”、“論耶穌教”、“析論”、“駁謗詞”、“傳道論”、“辯耶穌教”、“民教失和辯”、“明道問答”、“聖教問答二十四條”等等文章的出現。即使是這樣,當時一般的中國人最多只確信基督教入華,目的是“勸人棄邪歸正”。

3. 訓練中國傳道人問題

    這時期中國傳道人的數目,是有顯著的增加,基督教傳教士的傳福音範圍也擴闊了。基於一些外國傳教士的普通話不夠流利,需要中國傳道人陪伴他們四處傳道,充當翻譯。因此,中國傳道人開始成為傳教士和中國人之間的溝通橋梁。可惜當時信徒素質較低,因此早期教牧訓練方式,是屬於學徒式的,是較短期的訓練,主要是研究聖經和傳福音的方法。另外也教導受訓的信徒,如何處理實際環境的種種問題,這種訓練方式也比較靈活。學徒式的訓練對像是成年人,接受的條件是必須清楚得救蒙召,及對社會有認識。
    這種學徒式的訓練有其優點,例如注意實際環境的需要,可較實際地瞭解傳福音會遇到的各種問題,以及如何解決。但是學徒式訓練也有許多的缺點,例如時間太短,在聖經的教導方面不夠全面和深入。時間不長,難免有些人會假裝蒙召作傳道人,加入訓練的行列,以便使用傳道來糊口,他們沒有傳道的熱誠,羞辱了這神聖的職份。
    後來,教會才發展學校的訓練方法,這方式被大宗派的教會接納。通過一般學校制度,教導信徒深入認識聖經的真理。對象主要是較年輕的男學生。這些學生從小就學習聖經的理論和知識,一直到長大,看是否能擔任傳道人的角色,所需的時間長,以便觀察。

. 如何發展一個自立自養的教會

    如何把中國教會發展成一個自立自養的教會是這段時期宣教士深入思考的問題。
    教會要自立,必須先要有好的領袖人才,肩負起領導教會的責任,同時也要有一群成熟的信徒去支援。教會要做到自養,當然要有一群經濟能力好的信徒,這在當時是頗為困難。可是教會的自立自養,又是必須的,因為自立自養的教會才是一個成長的教會。傳教士打馬治,是十分熱心去幫助中國教會成為自立自養的教會,例如︰「長老會閩南大會」(1862年)成立自立會就是一個最初期的例子。

2020年7月8日 星期三

鍾亞妹傳道


     在龍潭有一個奇特的現象,就是基督徒禮拜的地方比廟宇還多,但是有件事卻鮮有人知:龍潭卻有一位教會之開拓先鋒——鍾亞妹傳道(在龍潭長老教會牧會過)     

    鍾亞妹傳道是周神助牧師之外祖父,廣東省蕉嶺縣人,生於186523日,童年即隨家遷居台灣,定居於桃園。鍾亞妹幼年聰穎,學習能力頗強,及長待人仁厚且事親至孝,是個標準的純樸農家子弟。

      在今日客家人是很不容易信耶耶穌,更何況是在清朝的時代。事情是發生在二十七歲那一年,不知罹患什麼病,突然全身痲痺,整個人都癱瘓了。家人都為這突如其來的惡病,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求神問卜無所不至。歷經數月,嚐遍了各種仙丹妙藥,病況依然毫無起色,全家人都束手無策,陷於絕望與無助的情況。就在這時候,遇到加拿大籍宣教師馬偕博士,到桃園傳揚救世的福音,同時也會醫病、趕鬼。鍾亞妹的母親聽人家說耶穌教有這麼神奇的能力,於是請求馬偕博士來醫治她的兒子。

     馬偕博士到了她家以後,用充滿慈祥卻堅定的語氣對病人說:「如果你真正相信耶穌,就會得救。」

      聽了這句話,鍾亞妹懷著希望卻又半信半疑的眼光,望著眼前這位既陌生又嚴肅的洋人,心想:「既然家人為我求神問卜,都不見起色,藥石也都罔效。聽這個外國人說得那麼認真,不妨信耶穌看看,說不定真的有用。」    

   就這樣,鍾亞妹接受了馬偕博士的禱告,果然兩個多月之後,他竟然可以起床了,而且能夠手扶拐杖學走路,又過了三個多月,身體完全康復。親身體驗主耶穌如此奇妙的醫治,鍾亞妹全家都下定決心要信耶穌。

     鍾亞妹二十九歲時,在艋舺 八甲 庄禮拜堂經嚴清華牧師為他施洗,正式加入教會。同年,他決心獻身傳道,進入淡水神學校唸書。在學期間,由於年紀較大,因此他總是埋首苦讀,比他人加倍用功才跟得上,1897年畢業,隨即派赴廣東省汕頭市長老教會,擔任傳教見習達一年之久。於次年返台,正式被任命為北部客家地區第一位傳道師。由於他是客家籍傳教師,在語言上沒有阻礙,使他成為北部客庄傳福音的先峰。

    當時客家地區民風保守,認為:基督教是專門教導人背叛祖先的「蕃仔教」,是迷惑人的異端邪教,願意相信的人寥寥無幾。然而鍾亞妹傳道憑著無比的毅力與勇氣,不畏任何艱難困苦,常常形單影隻往返於北部客家地區,拼命地傳福音,他總是把傳福音當做第一要緊的事。

    鍾亞妹牧會、傳道有四十多年,先後在老湖口、三義、大甲、鯉魚潭、公館、苗栗、新埔、龍潭、竹東、新屋等地,或是牧養教會,或是開拓教會,或做撒種的工作,其中大部分的教會都是由他開拓的,因為他有開拓教會的恩賜。

    為了開拓大甲教會,他曾冒著生命的危險,從鯉魚潭涉過漲滿了河水的大安溪前往大甲,岸上的人看他涉水,都為他捏了一把冷汗,他卻有如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一般,神奇地平安抵達彼岸。鍾亞妹傳道的足跡遍及新竹中會的教區,尤其是客家地區,幾乎沒有一個地方未曾留下他那佳美腳蹤。

    鍾亞妹傳道一直到七十五歲高齡才退休,然而他從牧養教會的工作崗位上退下來,他並沒有從福音的戰場上退休,仍然終沒有間斷地在各地做自由傳道的工作。新屋教會就是他退休之後,協助開拓的一間教會。

    1955429日,鍾亞妹傳道於深夜蒙主恩召,享年九十四歲,結束了將近一個世紀的肉體生命,也結束了不平凡的傳道生涯。然而他所留下的每一步佳美的腳蹤,都成為客家教會信心的基礎,仍然為客家基督徒所紀念。正如聖經說:「傳福音的人,他們的腳蹤多麼佳美!」(羅馬書十章15節)




2020年7月3日 星期五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段

但有什麼事必須由我們在祈禱和哀哭中帶到全能的上帝面前,藉以操練信仰呢?

我回答說,第一就是各人自己的急需和苦難。關於此大衛在詩篇三十二篇說︰你是我脫離苦難的藏身之處;你是我的安慰,保守我脫離環繞我的一切邪惡。

詩篇一四二篇也說︰我發聲哀告主;發聲懇求主。我在他面前吐露我的苦情;陳說我的患難。

在參加彌撒時,一個基督徒要記起過失,極其哀痛地將這一切直露敞開在上帝面前,如同在隨時幫助他的信實父親面前一樣。假如你不知道或不感覺你有需要,或患難,你就要知道你是處於最大的危險中。因為你如此硬了心,以致不為患難所軟化,這就是你最大的患難了。

   那使你看到自己需要的借鏡,沒有比十條誡還好的。在這十條誡中你必找著你所需要的,和你所應當尋求的。假如你發現自己信心軟弱,盼望微小,對上帝愛心淡薄;假如你發現自己不讚美尊敬上帝,反愛自己的榮譽,重視人的寵愛,不歡喜聽彌撒和講道,懶於禱告——這是大家的通病——,那麼你就要為這些過犯,過於為財產,榮譽,和生命的損失擔心,並認為它們比所有惡疾和死亡還要嚴重。你要誠懇地把這些呈在上帝面前,哀哭求助,滿心盼望得幫助,並且相信你已蒙聽允,必要得幫助憐憫。

  於是你就可以前進到誡命的第二塊法版,看你對父母和尊長怎樣曾經並且仍舊不順服;你對鄰舍怎樣發怒,恨惡,出惡言;你怎樣在言語行為上受不貞潔,貪婪,和不公平的試探,得罪鄰舍;你無疑也要發現,你充滿了各種需要和困苦,你若能夠,大有理由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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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禱告重在傾心吐意,而人要在苦難中,靈魂受到壓迫時,求告無門之時,才能完完全全在上帝面前敞開自己,發現自己之無能與不義,才能將自己的靈魂全部倒出,獲得真正之安息。

所以,苦難對靈命之成長是必須的,雖然上帝不願意祂的聖徒受苦,卻允許苦難發生來熬煉聖徒之信心,使之勝過精金。

故我們要在苦難中存盼望禱告,如同約瑟雖然好像被忘記,時間到了上帝使他從囚犯變宰相,同樣耶穌基督使我們從罪的奴僕變成上帝的兒女!


2020年6月29日 星期一

加爾文論人的墮落

  墮落怎樣影響我們的人性呢?人是上帝按祂的形像(Image of God)造的,自從人類墮落後,他就「全然敗壞」;但「全然敗壞」是什麼意思呢?那是說人原來的本性及行為,全然受到罪的玷污和扭曲。在我們與別人的交往上,無論人在罪中沉溺多久多深,我們仍要看對方具有上帝的形像。

    人的生命有兩個層面是由上帝定規的──即屬靈層面及時間的層面。從屬靈層面來說,自墮落後,人完全無能認識屬天的事,他既沒有這種知識,也沒有那種能力;從時間的層面來說,自然的人仍然具有高貴的品質及能力,去過多元化的生活。舉例說,加爾文十分欣賞昔日異教徒制定法律的智慧;他認為即使一人已墮落了,上帝仍然向人施恩,使他具有非常的恩賜,讓他得著安慰,得享快樂,以及具有藝術的創作力來表達自我。

    加爾文說,上帝創造世界的時候,不單預備了我們賴之活命的東西,也同時創造了許多純為我們享受和快樂的東西。他在日內瓦的最後一項成就,是建立一所人文學科和科學的研究院,裡面的教師都是接受教外學術訓練的精英。但加爾文關心的是,文科與理科的發展,均需符合上帝的律法,目的是推展上帝的道和鞏固基督徒群體。

  加爾文努力要繼承馬丁路德和其他人開始的改教運動;他常和應改教大師對羅馬教廷的批評,無法茍同羅馬教廷在恩典之上帝的面前,竟然完全不給與普通 人任何的地位,令他完全沒有個人的安全感。

    在《基督教要義》中,他用了九章篇幅來論到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是完全只靠信心,且人的自 由也是因為倚靠信心而來。同時,加爾文比同代的人更重視成聖(Sanctification)或悔改(Repentance)的重要;他還為自己當代的信 徒清楚界定,怎樣的基督徒生活模式,才算配得過上帝在基督裡給予我們的恩典和呼召。因此在最後一版的《基督教要義》(1559),他用九章篇幅論到因信稱義,也用九章篇幅論到成聖或悔改;他認為沒有悔改,就沒有赦罪,因為二者都是本於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而有的恩典,二者是相輔相成的。他堅持,我們若不藉著信與基督聯合,那麼祂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恩典,就完全不能用在我們身上。他說,這種與基督「奧祕的聯合」,正是聖靈的工作。

  基督徒不單要與基督聯合,他們的生活模式,也要在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他要順服基督至高的命令︰「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利十九2);追隨基督,捨己跟從祂。

    加爾文認為人罪惡的根源,就是愛自己過於愛人,人只有捨己才能愛人。他認為任何形式的受苦,都會令我們更像基督。我們若忠於職守,就能表示我們順服基督教的信仰。我們可以盡情享受上帝賜的百物,因為它們都是上帝為我們預備的;在享受中,我們的心不能浸淫物欲之樂,要常保持 儆醒的心,保持某種距離,好叫我們常盼望要來的生命,其中的福樂是現在就可以預嚐的。

2020年6月28日 星期日

加爾文之教會觀

  《基督教要義》有很大一部分討論教會(Church)與她的事奉(Ministry)。
    他說,教會的事奉,特別是牧者的事奉,一定要反映出基督謙卑的模式,對個人關懷,以及藉著聖靈的能力,忠於真理。

    他十分重視教會教導的職責、紀律(Discipline),和使窮人得釋放;他相信上帝賜下教師或「博士」(即專於聖經及神學的人)、長老及執事給教會,這一切都有聖經的明訓;但他不認為凡教會做的事,都要有聖經的支持才算合法。

    他很欣賞教會在最初六個世紀發展出來的秩序,也嘗試把它們重現於當代教會。他相信新約的「監督」(或作「長老」),正是改革宗教會的牧師。教會一切儀節,都須從簡易明,又要具有聖經的支持;他認為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單禁止人為上帝造像來幫助崇拜,也包括為刺激人宗教感情而造出來的儀節。

    他鼓勵會眾在崇拜唱詩,但使用樂器卻似乎與一個理性的崇拜不太吻合。

路德小問答-馬丁路德的精簡版基督徒要學–十誡

卷一:十誡

第一誡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依賴上帝過於萬物。

第二誡 不可妄稱主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主上帝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我們不指著祂的名咒詛、起誓、行巫術、說謊言、哄騙,但在各樣患難之中呼籲祂的名,祈禱、頌讚、感謝。 

第三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輕看主的話,和所傳的道;但尊奉為聖,甘心樂意的聽從學習。

第四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藐視父母和尊長,也不惹他們動怒;但孝敬、服事、順服、親愛、尊重他們。

第五誡 不可殺人。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損害別人身體;但在諸般患難中幫助他,扶持他。

第六誡 不可姦淫。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在言語行為上得以貞潔自守的度日,夫婦得以彼此親愛尊重。

第七誡 不可偷盜。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使我們不至偷盜,或用假貨、詭詐,騙取人的財物;但幫助他保守他的財物,興旺他的事業。

第八誡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妄論人、食言、背信、陷害人、毀謗人、敗壞人的名譽等;但寬容、原諒、揚人的善,以好意解釋各樣的事。

第九誡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用詭計,侵佔,或謀奪人的房屋產業;但盡力幫助他保存他所有的。

第十誡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和他一切所有的。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我們應當敬畏敬愛上帝,以致不誘惑、拐騙、逼索人的妻子、僕役等;但勸勉他們安分守己,行所當行的。

論到這些誡命,上帝說什麼呢?
  上帝說: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這條誡是什麼意思?
  上帝刑罰凡干犯祂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當懼怕祂的烈怒,不違背祂的誡命,但祂應許施恩賜福給凡遵守祂誡命的人,因此我們應當敬愛依賴祂,甘心樂意的遵行祂的誡命。

教會與信徒對政府的態度


新約教會的基督徒不單沒有否定他們作為公民對國家和政府的責任﹔反過來他們非常鄭重的肯定其公民責任,我們在羅馬書第十三章及彼得前書第二章,便可見其一 斑。初期教會所抱的原則正是耶穌基督所吩咐的:"該撒的物當歸該撒,神的物當歸神。"對彼得及保羅來說,應當歸該撒之物與應當歸神的物是完全不同的,其中 的分別可在彼得前書第二章十七節看出來﹔彼得吩咐信徒說:"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尊敬君王的尊敬與尊敬眾人的尊敬在原文是 用同一字,但敬畏神的敬畏卻完全不同,這個字具有戰抖、驚栗的意味,是一種極度尊崇、畏懼的態度,亦即是說,信徒一方面要尊重、敬重君王,另一方面對神卻 要絕對的順服、畏懼。對于彼得來說,基督徒對君王的尊敬也是基于敬畏神,正如他在第二章十三節說:"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保羅的看法也是一 樣,政府、國家元首和國家的制度都是神手中的工具,用來保障行善的人,懲治為惡的人。然而,我們必須知道,沒有一個國家的元首或制度是完全、絕對的,罪惡 的勢力也同時存在于元首的生命中及制度之內,因此,基督徒不能以人的制度為完全為絕對,更不能將該撒的權能與神的權能等同。所以,初期教會的信徒一方面是 極為順服國家元首領導的一群,但另一方面卻保持先知的身分,不怕指出國家制度的不完美,甚至元首可能犯的錯誤。

初期教會的信徒,在各樣的事情都表明自己與其他公民無異,是順服掌權者的良民,正如第二世紀的達提安(Tatian)說:"因為神吩咐我納稅,我便納稅, 我的主吩咐我作奴隸,我便以奴隸的身分服侍,我愿意尊敬所有的人,只是當人吩咐我否認神時,我便恕難從命。"革利免(Clement)主教也表明基督徒是 非常愿意服從掌權者,只要他們不被迫違背神。

很多護教者也為此向國家的元首申辯,表明基督徒不是叛逆份子。丟格那妥(Diognetus)指出,基督徒奉公守法其實比任何人更積極。教父雅典納哥拉 (Athenagorus)寫信給奧熱流皇帝時說:"有誰比我們更值得你的體諒與支持?我們恆常為你的政府禱告,以致你的國家以及子孫不斷興盛,而我們也 樂得在你的治下過太平的生活,聽你的命令和差遣。"特土良更指出,假如基督徒真的有叛逆之心,只要他們采取消極抵抗的態度,便足以對國家構成相當的威脅, 因為基督徒的人數實在不少。然而,基督徒不但沒有采取不合作的態度,反而誠懇地為君王禱告﹔基督徒看他們的元首是神所使用的,因此不單不會與他為敵,更以 愛戴、尊敬的態度對待他。由這些教父的言論,我們可見基督徒對政府的態度基本上是相當順服和友善的。

然而另一方面,基督徒雖然承認君王的權柄,但卻不畏懼指出國家內部的陰暗面及政府的不公不義,對當時的羅馬政府來說,教會往往是他們的批評者。

基督徒因著對人的罪性有深切的幣解,清楚的洞悉政治權勢往往將自己絕對化,因此導致極權統治。在當時的羅馬帝國,君王更將自己神化,百姓要向他的像奠酒下 拜。如此將人偶像化是基督徒所拒絕的。另外,基督徒也不怕指出權貴們往往運用他們的權勢,窮奢極侈,并且為爭權而不惜用殘暴的手段,亦以殘暴對待百姓,例 如當時的斗獸及比武,是貴族最喜歡的娛樂。教父特土良,希波律提(Hippolytus)及腓力斯等常常批評權貴這些敗壞。

對于當時的奴隸制度,基督徒用實際的行動來提出抗議,在一方面,作奴隸的基督徒不要求解放,不要求在人眼中身分的改變,但他們卻用極度的愛的生活,向主人 表白,他除了奴隸的身分以外,還有更高的身分,就是神兒女的身分﹔而他內在的生命素質叫他主人不能不用另一種透視來看他。基督徒的奴隸用生命感化主人,叫 主人見到神的生命在其中,便幣解主人和奴隸在神的面前,根本是沒有分別的。另一方面,對于作主人的基督徒來說,他們深深的幣解萬物在基督里同歸于一的道 理,并且幣解他的奴隸在主里其實是他的弟兄,便有很不同的態度。不少奴隸的主人信主后,便將手下的奴隸釋放。在基督教歷史的文獻中,便有几處記載信徒在受 洗之日,釋放所有奴隸。因此,當基督徒人數越來越多,奴隸制度便漸漸崩潰。有人會問,為什么基督徒不以革命的方式,推翻奴隸制度?我們要知道,奴隸制度不 單是一種外在的東西,而是當時的人內在的意識及生活習慣,這制度不是一朝一夕建立的,而是經過很多世紀的凝聚而成。要改變它,只有自然的發自內在生命的改 變,才會有徹底的作用,而基督徒所做的,便是這樣徹底的改變。

雖然基督徒不怕指出國家內部的黑暗和不公義,但基督徒極少以對抗的態度對待政府,就是當羅馬政府逼迫他們,他們也忍受,并且多次心平氣和的尋求羅馬政府的 諒解,表明基督徒是奉公守法的公民,并無任何政治目標或企圖,因為他們的國度,不是地上的國度而是屬天的國度,他們所尋求的革命不是政治架構的革命,而是 人性的革命。在心平氣和的分析中,初期基督徒也同時坦白的表示,他們對君王的順服是有極限的,例如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便清楚的表白,基督徒在必要時,會毫不猶疑地為了順服神的律而不服從政府的法律。革利免認為自己的國家就是自己的母親,而國家的法 律,就好似父親,是自己所愛,所敬重的。但當基督呼召自己跟從時,他會不惜離開父母,跟隨主。

由以上的討論,我們很清楚的看到一些原則,就是基督徒像其他公民一樣,要守法,要愛自己的國家,要支持政府,愛戴元首,然而卻不可將這一切偶像化﹔他們得 按神的律對國家的政策或權貴的作為有所批判,而在神的律與國家的法律(例如國家頒令禁止敬拜神,等等)有所抵觸時,基督徒便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作代價去實踐 服從神不服從人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