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 星期四

中國基督徒的自我體認

. 內地開放期教會本身存在的問題 

    在這段內地開放期(1860-1900年)加入教會的人,大多數是貧苦大眾,或是品流複雜的人。當戴德生創立了中國內地會,要將福音傳入中國內地的鄉民時,許多傳教士便湧入了鄉村作佈道。教會的信徒迅速增加,可是信主的人的教育程度和社會地位,卻相當有限,對中國社會產生不大的影響。一般士大夫、官紳、商人和知識分子看到教會裡充滿貧苦人,大家都退避三舍。當時滿清官員若去教會禮拜,會被撤職,所以做官的人是不上教堂的。加上傳教士轉移宣教重心,以內地鄉民為主要對象,所以要吸收知識分子,便更加困難了。事實上,基督教要在社會有影響力,必須有平衡的發展,吸收社會各階層的人成為信徒。在整個教會中,也必須有一些可以懂得聖經的人,去按真理領導群羊,不然便很易陷異端的迷惑之中。內地開放期的教會因沒有大量的人才,以致中國教會未能獨立。

1. 教會信徒的質素

    教會信徒大多是一些比較窮苦的人,影響了教會在某些方面的發展。加上有許多人信教是另有目的,例如︰為了兒女教育的好處,有疾病時可享有免費住院,還有一些流氓分子混入教會。這些所謂教徒,其實都是動機不純的,這使信徒在素質方面大大降低了。
    教會以外的人,看見這些品流複雜的人加入了教會,就更加歧視教會了,說宣教士是用金錢和物質引誘人入教,這種誤會是很難澄清的。
不久,傳教士們察覺了這些問題,便採取了一些方法,例如︰當信徒要求“幫補”時,需徹底查清其需要是否屬實,接受信徒時不再操之過急,信徒犯罪後,也不再為信徒“作保”,以免惹上包庇犯罪子之嫌。傳教士所辦的學校課程中,增加了一、兩門專業技術課程,待學生畢業後有一技之長,可自力謀生,不用依賴教會。這些建議,對改變信徒素質方面,或多或少都有些幫助。

2. 基督徒信仰的體認

     重生得救這樣的體認對中國人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加上傳教士喜歡在在傳教中對「罪」與「悔改」強調,這使中國人一時間難以明白和實行。米憐曾寫《長遠兩友相論》全書以對話形式表達,主要透過基督徒潘長及其未信的朋友曹遠對信仰問題的討論,進而帶出基督教要義,解答未信及慕道者的疑問,全書的重點主要指出每個人都有罪,結果是永受地獄之苦,要免除此苦,人必須承認自己的罪,向神悔改,藉著耶穌的死,罪就得赦免。而成為一個“信耶穌者”後,必須要“敬拜上帝”,閱讀聖經、祈禱,這樣才不致再次身陷罪中。另外一個信仰困難是中國人督徒對“苦難”與“不公”的體認。
    當時中國人正經歷許多的天災苦難,社會中更有許多不公平和不公義的事情發生,這給中國人基督徒許多的反思和疑問。許多時候,傳教士並不能完全解答和滿足他們這樣的尋索思考。當然也有許多人藉著苦難的際遇以至抉擇接受基督教,例如從“吃教”到真誠皈依的廣東禮賢會王元深。當時也有許多知識份子為了救國而抉擇皈依基督教。
    中國基督徒在社會地位上面對許多的張力。在國家方面,基督徒被斥為信奉“洋教”、通敵賣國。在家庭方面,基督徒又蒙上背祖忌宗,離經叛道的汙名。教會在這種情況下,不時起來辯護。在「教會新報」、「萬國公報」中可見到“辯誣賦”、“論耶穌教”、“析論”、“駁謗詞”、“傳道論”、“辯耶穌教”、“民教失和辯”、“明道問答”、“聖教問答二十四條”等等文章的出現。即使是這樣,當時一般的中國人最多只確信基督教入華,目的是“勸人棄邪歸正”。

3. 訓練中國傳道人問題

    這時期中國傳道人的數目,是有顯著的增加,基督教傳教士的傳福音範圍也擴闊了。基於一些外國傳教士的普通話不夠流利,需要中國傳道人陪伴他們四處傳道,充當翻譯。因此,中國傳道人開始成為傳教士和中國人之間的溝通橋梁。可惜當時信徒素質較低,因此早期教牧訓練方式,是屬於學徒式的,是較短期的訓練,主要是研究聖經和傳福音的方法。另外也教導受訓的信徒,如何處理實際環境的種種問題,這種訓練方式也比較靈活。學徒式的訓練對像是成年人,接受的條件是必須清楚得救蒙召,及對社會有認識。
    這種學徒式的訓練有其優點,例如注意實際環境的需要,可較實際地瞭解傳福音會遇到的各種問題,以及如何解決。但是學徒式訓練也有許多的缺點,例如時間太短,在聖經的教導方面不夠全面和深入。時間不長,難免有些人會假裝蒙召作傳道人,加入訓練的行列,以便使用傳道來糊口,他們沒有傳道的熱誠,羞辱了這神聖的職份。
    後來,教會才發展學校的訓練方法,這方式被大宗派的教會接納。通過一般學校制度,教導信徒深入認識聖經的真理。對象主要是較年輕的男學生。這些學生從小就學習聖經的理論和知識,一直到長大,看是否能擔任傳道人的角色,所需的時間長,以便觀察。

. 如何發展一個自立自養的教會

    如何把中國教會發展成一個自立自養的教會是這段時期宣教士深入思考的問題。
    教會要自立,必須先要有好的領袖人才,肩負起領導教會的責任,同時也要有一群成熟的信徒去支援。教會要做到自養,當然要有一群經濟能力好的信徒,這在當時是頗為困難。可是教會的自立自養,又是必須的,因為自立自養的教會才是一個成長的教會。傳教士打馬治,是十分熱心去幫助中國教會成為自立自養的教會,例如︰「長老會閩南大會」(1862年)成立自立會就是一個最初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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