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使徒時代後期的教會

    在教會歷史上,自主後70年至110年的四十年中,要算是最模糊的時期,我們所能知道的,只有一些殘篇斷簡。

        這個暗晦的時期,是極為重要的。新約的一切經卷,除了保羅書信以外,差不多都是在這個時期內寫成的。教會的信息和形式是在發展中,而她與猶太和異教社會及它們的政府當局的接觸和衝突也正在醞釀。教會的向外發展,在擴大中。新的領袖快要出現。

羅馬帝國逼迫教會的原因

()政治原因:

基 督教被帝國政府看成猶太教分支的期間,很少受到當局的取締,因為猶太教是公認合法宗教之一。羅馬帝國對國內宗教信仰的政策,本來是相當開明的。只要某一宗 教的教徒尊重政府當局,避免行為不檢,就能受到寬容。猶太人雖然堅守特殊的排他性「唯一神」信仰,仍然被允許執行獨特的禮拜方式與宗教習俗,只是不可恃寵 而驕罷了。後來火熱的宣教運動使基督教的獨特性越來越明顯,猶太教徒對基督徒的敵意乃有增無減,公開否認基督教是猶太教,基督徒也否認自己是猶太教徒。兩 教的區別一旦劃分,基督教自然屬於非合法宗教的部類,就開始受法律禁止了。

         當 時 基督徒宣揚強烈的末世性信仰,期待普世性王國的來臨。以政治立場而言,此超強的新王的出現,對羅馬帝國的安全構成莫大的威脅,而宣傳對此王的信靠與順服, 無異公開煽動叛亂。不但如此,活在這種期待之中,無非是不滿現狀,非難當代政治。事實上,基督徒拒絕參加對當政者政績的歌功頌德,反對國家主權者的神格 化,唾棄世俗價值的絕對化,所以被目為對公民責任的不履行,對國家社會陰險而肆意的破壞;換句話說,對帝國不忠。

         護 教士每每著書主張基督徒是最守法的良民,他們所盼望的王國不是屬於現世的,乃是一個屬靈的國度。可是非基督徒根本聽不進他們的話,一來是聽不懂,二來是因 為普世性基督教會在帝國內的成形。教會組織越來越嚴密,從異教皈依者越來越多。這龐大而團結的教會,幾乎成為國家裏面的國家。難怪羅馬帝國的憂國之士對教 會 深具戒心,有心人越來越不相信護教士的話。事實上,越有為的皇帝如奧熱流(Marcus Aurelius)、德修(Decius)、戴克理先(Diocletian)等,越仇視基督徒;而像柯模督(Commodus)、卡喇卡拉(Caracalla)、紇流加巴魯(Heliogabalus)等愚昧昏君,則缺乏政治眼光,對基督教都很友善。

         基 督徒火熱的宣教活動,也觸犯了帝國政府禁止勾引他教信徒歸依自教的規定。政府當局認為這樣會造成不同宗教之間的磨擦,妨害社會安寧。可是,基督教的本色就 在 於排除萬難做耶穌復活的見證,到普天下去使萬民做基督的門徒。以政府的立場而言,基督徒顯然逾越了帝國寬容宗教的限度,頑梗的一意孤行。

()社會原因:

基 督教在貴族跋扈、階級意識強烈的羅馬帝國社會中,公然主張人人平等。打從基督教的源起,教會一向是關懷被忽略的人,同情弱者的。貴族為維護階級利益與特權 而憎恨「惹是生非」的傳教者。大量下層階級的平民和奴隸被吸引而皈依基督教,使有財有勢的特權階級懼怕教會雄厚的群眾基礎。許多教會成員的出身低微,更遭 受上層階級的鄙視。

         基 督徒不參觀政府在圓形鬥技場所舉辦免費但殘忍的流血表演,不觀賞淫蕩的戲劇,也不光顧淫穢的公共浴室,不加入遊行,不參加宴會和競賽,不用花包頭,不用香 油、香水。他們不過是以消極的不同流合污,表達對不道德的風俗習慣無言的抗議,但一般羅馬公民卻把他們的潔身自愛,看成孤芳自賞而反社會的罪行。

         逼迫的社會原因和宗教原因是沒辦法嚴格加以區別的。異教徒日常生活的每一細節,都浸潤於偶像崇拜的環境中,基督徒乃被迫潔身自愛,避免與異教徒發生社交。異教徒這就給基督徒一個綽號「憎惡人類者」,把他們說成人類公敵。

         基督徒不參謁異教神廟,既不祭拜偶像,又從自己身上和家中除掉一切偶像的痕跡。說是作禮拜,但根本沒有看得見的敬拜對象。異教徒無法領悟心靈的禮拜,就指控他們是無神論者,諸神之敵。

         基 督 徒既然被看成諸神與人類共同的敵人,流行於羅馬社會的荒誕謠言,只要那是與基督徒有關的,就不管多麼駭人聽聞或不近情理,都有人信以為真。當時的信徒慣常 在夜間秘密聚會,守「主的晚餐」。基督徒互相之間的團結與親暱,又是眾所週知的事。異教徒自然忖度,基督徒鬼鬼祟祟的相聚,一定有見不得人的隱情。從聚會 人數之眾多看來,所幹的勾當是傷風敗俗的群眾無疑。何況聽說基督徒主張把「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他們將淫亂所生的孽種獻為「活祭」,豈不是一舉兩得!他們聚會時「所吃的身體,所喝的血」(參林前十一24~25),想來必定是殘殺這種活祭的結果!狂野的想像力加上偏見,基督徒挖心肝、吃人肉的謠言,就如野火的延燒,傳遍於羅馬帝國。

         對無神論、群姦、吃人肉等根深蒂固卻無稽可笑的誣告,游斯丁、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特土良、俄利根等護教之士,都有所辯駁闢謠。然而,主後250年以前的逼迫,主要是上述未經證實的所謂罪行,引起群眾公憤的結果。

()經濟原因:

逼 迫的宗教原因與經濟原因也難以區分,有時候異教徒所發動的逼迫,表面上的理由是宗教性的,可是,深一層的動機常常是經濟性的。基督教公開否定偶像,傳揚獨 一真神。基督徒的增加,等於崇拜偶像者的減少,異教的衰微。靠異教的存續維生的祭司、廟裏的神妓、占卜者、彫刻偶像者、繪畫的、蓋神廟的、銷售祭牲和偶像 的,難免敵視威脅他們生計的基督徒。

         天災、地變、人禍或瘟疫發生,削弱帝國的經濟力量而民不聊生的時候,總有人很快把宗教意義賦予這些災難,一下子就跳到結論,主張基督教的存在引起諸神的憤怒而降禍、降災。逼迫基督徒,是異教徒取悅諸神、改善經濟生活的手段。

()其他原因:

在某一特殊的時際,經濟原因與心理原因造成一次有計劃的大逼迫。在主後248年 帝國慶祝羅馬建城一千週年紀念時,令人沮喪的瘟疫、饑荒與內亂、外患接踵而來,使一般羅馬人將這些災禍歸咎於帝國內基督教的存在。傳統諸神已保佑了羅馬長 期的昌盛,此時發生天災、人禍,必定因為諸神不悅帝國容忍「諸神之敵」基督教,而撒手不管,不再保佑羅馬。逼迫基督徒是取悅諸神、解除困境最合乎邏輯的方 法。

         同一時期,帝國內最具影響力的哲學,是重視心境寧靜篤定、求安身立命的「斯多亞主義」。羅馬社會中有識之士,不隱瞞他們對基督徒火熱宗教行為的厭惡。奧熱流皇帝對基督教的憎恨,部分起因於他的斯多亞哲學觀念對「宗教狂熱」的鄙視。

         帝國政府規定公務員與軍人有義務在皇帝守護神的祭壇獻祭,向皇帝的像下拜,以表示忠君愛國之忱。當時歸依基督教的人,只要他有真誠的信仰,就無不勇敢拒絕履行上述義務,只承認基督是主,甘願被控以叛國之罪。

羅馬帝國首次逼迫

    初期的教會首次遭遇羅馬帝國的大逼迫,是在尼祿(主後54~68)作王的時候。尼祿的性情十分兇暴,他弒了自己的母親,又殺了妻子和胞妹。主後64年, 他吩咐部屬縱火焚燒羅馬城,自己反登塔頂,玩琴吟詩,豪語在他死前,他願萬物毀滅淨盡。九晝九夜火光沖天。高樓大廈付之一炬,數千人民葬身火中。這件事觸 犯眾怒,引起極大反感。王深怕百姓罪己,乃捏造謠言,將縱火的罪推在基督徒身上。逼迫就此開始。尼祿發明許多新刑:有的被縫在獸皮內,丟給野狗玩弄,直到 氣絕;有的被迫穿上臘油浸透的內衫,綁在木桿上,晚間燃點,充花園的燈火。迫害蔓延全國,基督徒非但不消沉,反而更挑旺。主後68年,尼祿被國人討伐,畏罪自殺。

         以拉都(Erastus)本是哥林多城管銀庫的,得著保羅的引導而信主。他辭去職務,跟隨使徒保羅遊行各地,直到被留在馬其頓工作。他在腓立比被人虐待而死。

         亞里達古(Aristarchus)生在帖撒羅尼迦,信主後常與保羅作伴。當以弗所城發生大亂時,他被擁進戲園,受盡羞辱,但他毫無怨嘆,反而以善報惡。後又跟隨保羅赴希臘等地工作。最後護送保羅至羅馬,遭尼祿逮捕,被斬而死。

         特羅非摩(Trophimus)乃以弗所人,經保羅引領歸主。常隨使徒遊行各地,宣揚福音。保羅被解送羅馬城,彼亦隨往,殷勤伺候。彼曾目睹保羅殉道,後亦被斬而死。

         約瑟(Joseph)又稱巴撒巴,一生竭力傳揚福音,人常迫其飲毒物,但未受害。他受到猶太人多方侮辱,最後又遭猶太地的外邦人所殺害。

         亞拿尼亞(Ananiuas)是大馬色的信徒,曾按手在保羅身上,使他能看見。他是七十位門徒中之一。最終在本城殉難。

羅馬帝國第二次逼迫

    第二次大逼迫發生在多米田(Domitian)任內(主後81~96)。 多氏性情兇暴,殺兄篡位。他迫害基督徒,並吩咐殺盡大衛後裔,因他誤解基督再來,轄管萬國,以為基督要來奪他的王位。雖經主的兄弟猶大的兩位子孫講明基督乃天國的王,他仍悶悶不樂,意不能釋。

    他搶奪許多基督徒的財產,有的信徒被充軍,有的被處死。將使徒約翰放逐拔摩海島,又將羅馬議員的女兒弗蘭維(Flavia)充軍本都。他制定一條殘酷的律法說:「基督徒一進法庭,除非反悔,無可免刑。」

    國 內遇有饑荒、瘟疫或地震,一概加罪於基督徒。很多人被利所誘,起來誣告無辜者,使之喪命。凡不肯起誓,或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處死刑。這次逼迫中採 用各種刑罰,如:監禁、拷問、火燙、熱烙、火焚、鞭打、石擊、絞刑等。燒紅的鐵鉗撕裂了許多人的皮肉,野牛的角挑死其他的人。被害人的朋友不准收埋屍體。 迨主後96年,多米田被部屬殺害。

         丟尼修(Dionysius)乃亞略巴古的官,精通希臘文學。曾往埃及研究天文,並觀察日蝕,其時適逢救主被釘十字架,天地黑暗,太陽掩蔽。返雅典後,備受榮譽,升為議員。他聽見保羅講道,受感信主,後來作雅典教會的監督。他被斬首殉道。

         尼哥米底(Nicomedes)乃羅馬城內著名的基督徒。大逼迫臨到教會,他服事受難的弟兄不遺餘力,安慰貧窮的,探望被囚的,勉勵動搖的,堅固信實的。因著他的善行,他至終被捕,鞭打而死。

         提摩太(Timothy)在保羅殉道後,重返以弗所,在那裏他殷勤服事教會,直到第一世紀將告結束的時候。某次居民舉行廟會,各戴假面具,手中持杖,抬著偶像環街遊行。提摩太勸勉他們回頭敬拜真神。百姓不聽,反用棍亂擊,以致重傷。兩日後,他在主裏睡了。

羅馬帝國第三次逼迫

    他雅努(Trajan)登基後(主後98~117),立志興國定亂,基督徒得以相安無事。迨哲學家皮尼(Plinius)就任庇推尼巡撫,見基督徒人數眾多,既不赴廟宇,又常受人民控告,於是上奏:「臣不能明指基督徒有何為非作歹之事,只知這些人意志堅定,無論如何不變初衷。今後對於信道的人,是否遽行判刑,或須有其他罪名纔罰之?」

    他雅努覆諭:「勿無故追搜基督徒,但若有人指控,應即查辦。」

    因著這個諭旨,逼迫的門戶洞開, 且從庇推尼省逐漸蔓延全地。

         不久,他雅努又指令耶路撒冷的官吏,滅盡大衛的後裔。有猶太教派的人起來控訴西緬,他是在耶路撒冷教會的監督,又屬於大衛的苗系。他被帶到方伯阿太留的面前,忍受多日的鞭打,而後堅定地殉道,使方伯和群眾都感覺驚訝。那時他已一百二十歲了。

         他雅努崩,哈德良(Hadrian)繼承,逼迫的事並未減少。富葛(Phocas)是本都教會的監督,因為拒絕向偶像獻祭,被扔入火窯,再拖出來,投在沸水裏燙死。哈德良崩於主後129年,死前數年下令緩和逼迫。

         辛弗沙(Synphrosa)是 個寡婦。王吩咐她和她的七個兒子,向偶像獻祭。她們抗不遵命,大大觸犯王怒。先將她帶到廟宇內,用她的髮髻懸她在樑上,重重鞭打,然後用大石頭繫在她的頸 ,把她扔在河裏。她的七個兒子被綁在七根木柱上,用滑輪吊起,四肢脫節,但是這種酷刑不能搖動他們的信心。於是長子破喉,次子扎胸,三子剖心,四子破臍, 五子刺背,六子刃側,七子鋸裂,一一為主殉道。

         羅馬教會的監督亞歷山大(Alexander)和二位執事,亦在此時殉道。約計殉道的人數超出萬名。許多基督徒被釘在亞拉臘山上,頭戴荊棘冠冕,肋旁受槍扎,重演當時加在基督身上的苦楚。羅馬著名的將軍猶推革(Eustachius),在慶祝他勝利的大會中,拒絕參加向偶像獻祭,竟判處死刑,全家殉道。

         勃里賽(Bressia)的公民法斯丁(Foustines)和喬維他(Jovita)耐心忍受各種暴刑,使旁觀的人凱羅西利司(Calocerius)欽佩萬分,不禁出聲喊說:「基督徒的上帝實在偉大!」因此他被捕處死。

         哈德良鼻孔流血而死。繼承的庇烏(Pius)十分良善,人民尊稱他為「美德之父」。他登基後,立刻下令禁止逼害,並說:「假若有人因他們是基督徒而難為他們,此外別無緣由,可釋放被告,而懲罰原告。」

    基督徒因此得到一時的平安。

羅馬帝國第四次逼迫

    奧熱流(Marcus Aurelius)接承王位(主後161~180), 第四次逼迫開始,許多信徒殉道,在法國和亞細亞一帶,尤其眾多。奧氏乃斯多亞派的大哲學家,對於任何事都不動心。因為不服信主的人熱誠洋溢,也不信永生之 道,遂仇視教會。他本人雖然不信鬼神,但是身為羅馬國王,見基督徒不赴廟宇,認為有損其尊嚴;加以信徒常說屬天的國定勝屬地的國,誤認近乎叛逆;於是任人 迫害教會。當時所用的暴刑,常使旁觀者戰慄,而驚奇受苦者的勇敢。有人被迫用受傷的腳行過荊棘、利殼和尖釘;也有人被鞭打,直到筋脈畢露。

         裘曼尼葛(Germanicus)是個青年的基督徒。他被扔給野獸噬害,他的勇敢激勵了旁觀的人,使數人悔改歸主,因此觸怒了百姓,群起呼叫「滅盡惡人,快捉玻雷卡。」結果,士每拿教會的監督玻雷卡,和十二位其他的信徒,不久亦名錄殉道者的冊子上。

         菲麗西達(Felicitas)是 一位尊貴的羅馬主婦,品德高尚,信道虔誠。她有七個兒子,個個受她良好的教導。國內發生地震、饑荒和水災,謠言紛傳,說這些災害乃因基督徒不敬鬼神所致, 百姓群起攻擊信徒。菲氏和她的兒子們因此被執。王令巡撫波勃里審問他們。巡撫先從母親著手,以為只要說服母親,餘者自然跟隨。無論是利誘,或是恫嚇,菲氏 的信心堅定不移。她輕看應許,也鄙視恫嚇。巡撫乃轉移目標,分別審問她的兒子們。他們的信心堅強,他們的意見相同。於是下令全家處死刑。長子經鞭打後用重 物壓死,次子、三子被木棍擊死,四子被推下山谷跌死,其他三個幼年的被斬首。母親亦被斬首示眾。

         游斯丁(Justin Martyr)也在這次逼迫中殉道。他是一位著名的哲學家,原籍撒瑪利亞的尼波立(Neapolis),生於主後103年。他受到當時的最高教育,並且遊學埃及。在亞歷山大,他獲悉編譯聖經七十士譯本的一切人物事蹟,參觀過他們工作的小房間。他愛慕真理,是個博學鴻士。他研究斯多亞派和巴黎培戴底派(即亞里斯多德派)的哲學,嘗試過畢賽古利的制度(即輪迴學說)。後又轉攻柏拉圖的哲學。迨主後133年, 當他三十歲之時,悔改歸主。他曾寫過一篇優美的通啟,勸告世人,歸服他新近所得到的信仰。他的生活十分純潔,堪稱基督徒哲學家。他也用他的才智來勸導猶太 人。他常遊行各地,最後寄居羅馬城,在那裏開辦學校,教育多人。當外邦人開始逼迫基督徒的時候,他上書羅馬皇帝,替基督徒申辯。結果王降旨緩和逼迫。不久 以後,他與克利新發生辯論。克氏乃諷刺派的著名人物,為人不修品行。游斯丁的理由十分有力,對方無法駁倒,於是克氏懷恨在心,極思報復。當時適有夫婦二人 住在羅馬,都是不良之徒。後來婦人悔改信主,多次設法使她丈夫歸正,均告無效,乃請求離異。因而激怒了丈夫,上告婦人乃基督徒。經婦人苦求後,丈夫又收回 控訴,但竟遷怒引領婦人信主的托拉米(Ptolemeus)。托氏被判死刑,另有一位羅西(Lucius)亦同被處死。游斯丁寫第二篇申辯文,辯說刑罰太過殘酷暴烈。克氏就乘機進讒言,以致游斯丁和他的六個同伴一起被捕。他們因拒絕向偶像獻祭,又不肯反悔所信,遂被鞭打而後斬首。時在主後166年。

         其 時日耳曼人崛起,進兵侵犯羅馬。王率師迎敵,被誘中伏,有全軍覆沒之慮。左右前後盡是峻嶺敵兵,水源又絕,情形狼狽萬分。雖求告各種偶像,全屬子虛,毫無 結 果。於是吩咐軍中的基督徒起來呼求神。他們就從全軍中分別出來,俯伏在地,懇切禱告。奇妙的拯救立刻臨到,大雨滂沱,溝壑盡滿。在王給羅馬議員的信內,他 承認說:「當我無法抵抗敵人時,就渴望本國的鬼神前來幫忙,但是呼求無效,解救不至。我束手無策,乃吩咐一切我們所稱為基督徒的人集合起來。結果人數眾 多,超出意外。事後我覺悟自己無緣無故忿恨他們。他們不用號鼓,也不用武器,單求告並相信他們心裏的神,這位神住在他們的良心裏。由此可信,我們雖稱他們 是惡人,而他們卻敬拜一位在他們心裏的神。他們俯伏在地,懇切禱告,不只為我,也為全軍禱告,求神憐憫我們,因為我們已經五日無水,且又深入敵人腹地,軍 抵德國中部。我說,當他們面伏於地,禱告一位我所未識之神的時候,立刻有涼爽的大雨沛然下降,而在敵人的營地卻落下大量冰雹,間有雷轟電閃。我們不難看出 最有能力的神施展無敵的幫助,因此就准許這些人作基督徒,免得他們的禱告轉過來責罰我們,我亦成為將來災害的禍首。」

         這件事使迫害暫時停止,至少在王所直轄的境內平靜一時。可是不久逼迫又在法國興起,特別在里昂,基督徒所受的刑罰,殘忍得無法形容。那時著名的殉道者有亞葛特(Vetius Agathus)。他是一個少年人,為所信的真道竭力申辯,並且承認自己是基督徒。結果被處死刑。許多人受他勇敢的激勵,大膽承認主名,以致與他遭受同樣的結局。有一位體質孱弱姊妹,名叫白蘭第那(Blandina),得到天上的特別力量,竟能忍受刑罰多時,使執刑的人又驚奇又疲倦。當維也納教會的執事賽脫司(Sanctus)上 刑之時,他十分鎮定,只喊叫說:「我是一個基督徒。」燒紅的銅片放在他身體的幼嫩部分,使他的筋肉消縮,但他堅忍不拔,乃重新下監。數日後從獄中提出來, 施刑的人希奇他的傷痕竟已痊愈,體力亦已復原。又重新上刑,仍舊不能治死他。於是再度下監,禁閉一時,最後被斬而死。又有一個軟弱膽怯的女子,名叫皮白麗 亞(Biblias),曾經懼怕死亡而反悔所信,但是後來重新承認主名,十分忍耐的接受痛苦。至於在里昂其他的信徒,有的被迫坐在燒紅的鐵椅上,皮肉灸裂;有的被縫在網裏,丟給野牛闖死;凡囚死獄中的,都扔給狗吃。時在主後177年。

         主後180年奧熱流崩,其子柯模督(Commodus)接位,逼迫稍息,但為主捐軀者,仍不乏其人。

羅馬帝國第五次逼迫

    瑟維如(Severus)於主後192年登基,執政至主後211年。 某次害病,曾得一位基督徒的醫治,因此對於教會頗有好感,甚至准許一位女基督徒作他兒子的保姆。可惜王的意志十分薄弱,容易受人鼓動。反對的人屢次控告基 督徒不拜偶像和王的像。當王剷滅東方仇敵,獻功於廟宇之際,信徒均未參加,王怒勃發,轉而迫害教會。火燙、劍戳、獸噬、監禁,各種暴刑,一齊施行。甚至信 徒的遺體亦從墳墓掘出,而加以種種侮辱。但福音並不因此枯萎。特土良生長在此時期,他曾經說:假若基督徒集體離開羅馬境界,整個帝國的人口要大大減少。

         俄利根(Origen)的父親梁乃達(Leonidas),因著基督徒的名而被斬。受刑以前,兒子寫信鼓勵他說:「父親,請勿為愛惜我們的緣故,改變您的決心。」許多聽俄利根講道的人亦同樣殉難。萊絲(Rhais)和她的母親、姊妹都先被沸熱的瀝青澆頭,再用火燒死。監刑官巴西利(Basilides)見到她們的鎮定,受感信主,並因拒絕指著羅馬偶像起誓,被判死刑。

         逼迫蔓延至非洲,有許多人為道捐軀。其中最著名的是佩多雅(Perpetua)。 她是一位二十六歲的青年女子,有錢財,且有學識,懷中尚有乳兒。她的父親非常疼愛她,在她被捕後,常到禁閉的地方來安慰她,多方勸誘她反悔。她的信心堅 定,不為所移,竟因此激怒老父,把她毒打一陣,又數日不來探她。她在牢中受浸。方伯審問之時,吩咐她向偶像獻祭,她抗不遵命,乃判下地牢,且不准攜帶乳 兒。兩位看顧受難信徒的執事,設法使她每日得到數小時呼吸新鮮空氣的機會,趁此哺乳她的嬰兒。她自知不久人世,轉托母親照顧外孫。老父重來探獄,苦求她背 道,態度柔軟懇切,真使鐵石心溶,但她深曉必須撇棄一切跟隨基督,因此回覆一句話:「但願上帝的旨意成就。」

    老 父聞言,五臟俱裂,悲慘離開,聽憑天命。佩氏在受審時,顯出非常的勇敢和堅強的意志。審判官請她慎重考慮老父的眼淚,幼兒的無倚,和她自己生命的危險。但 她決意犧牲所有人間的關係,不顧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來換取基督所賜的永生。無論人怎樣誘惑,她毫不動心。老父知她必死,不覺動了慈心,想要搶走她,結果 反被重擊,這事使女兒的心悲痛萬分。她重新下監,俟與其他的基督徒一同受刑。

         當時與她同受監禁的,另有一位懷孕的姊妹,名叫斐麗西達(Felicitas)。 法官勸她愛惜自己的生命,她回答說,她決不接受任何拜偶像的建議,也不以性命為念。在牢內生了一個女孩,有一位信主的姊妹代為收養。受刑之日,她們兩人被 帶進戲園,聽任野牛闖死。兇惡的野牛被放出來,先直闖佩氏,使她昏暈,後又牴觸斐氏,使她重傷。最後執刑的人用劍把她們刺死。時在主後2053月間。

羅馬帝國第六次逼迫

    教會在亞歷山大(Alexander Severus)任內(主後222~235),享受平安。這位青年皇帝,受他母親的薰陶,內心傾向基督。他特別喜歡那句金言:「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甚至把這句話刻在皇宮和公共場所的牆上。

         不久以後,他的軍長馬克西摩(Maximus)篡位(主後235~238),一反前王的施政,焚燒聚會所,逼迫基督徒,毀奪他們的產業,真是千方百計來剷除信徒。某羅馬軍人,拒戴王所賜的花冠,坦白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因此遭受鞭打、禁閉及死亡。羅馬教會的監督傍天納(Pontianus),因反對拜偶像,被放逐撒狄尼亞(Sardinia),在彼殉道。繼承他的監督安提羅(Anteros),是希臘人,因收集殉道史蹟,遭當局妒恨,僅作四十天監督,就捨身殉難。羅馬議員潘瑪基(Pammachius)和他全家並同道,共有四十二人,同日被斬示眾。復有主僕迦利波底(Calepodius),受到各種慘無人道的虐待,又被人拖曳著遊街,最終頸繫磨石沉入河底。

         在這次大逼迫中,無數的基督徒未經審問,就被處死。有時五、六十人合埋一穴。迨馬克西摩卒,教會又得暫享十年平安。至主後249年,迫害重新在亞歷山大地爆發。這事起因於一個異教祭司的煽動,王初無所知。百姓群起攻擊信徒,衝入他們的家,又搶劫又毀壞,並且謀害性命。鬧得滿城風雨,到處聽見喊聲:「焚燒他們!焚燒他們!殺死他們!殺死他們!」

    當時有一位年老可敬的基督徒,名叫美德(Metus)。他不肯褻瀆他的救主,因此被木棍拷打,被尖利的蘆葦戳刺,最後又被亂石擲死。

    又有一位姊妹瑰德(Quinta),被帶進廟內,堅不跪拜偶像,就被倒曳拖過尖石,鞭打後投石擊斃。

    又有一位未婚的姊妹,名叫亞波路拿(Appolonia),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亂眾用拳擊落她的牙齒,恐嚇要活燒她。火已點著,她被縛在桿子上。她要求解開她的捆綁,眾人以為她要反悔所信,不料解開後,她立刻縱身火中,葬於其內。

羅馬帝國第七次逼迫

德修(Decius)登基(主後249~251),可怖的迫害再度發生。原因有二:

(1)是他痛恨前王腓力(Philip)──腓力善待教會,常被認作基督徒。

(2)是他妒忌教會的發達。當時外邦廟宇真是門可羅雀,而基督徒聚會的場所卻有人滿之患。德修決心滅盡基督徒的名字。在主後250年頒諭:全國人民必須入廟拜偶像和王像,否則逮捕、監禁、處極刑,並充公財產。凡不願拜像的人,可以自由離境,家產全部沒收,以後不得重返。他認為只要作全面有系統的搜查和迫害,不難把教會從地上剷除。

         最可惜的,當時已經有許多錯誤偷入教會中間。信徒彼此不和睦,互相攻擊。因著前王勾第安(Gordian)和 腓力都保護教會,教會領袖儼然自大,爭奪政治地位,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日益增多。俄利根和西普良有鑑於此,曾宣稱:上的不喜悅這種光景,懲罰必要臨到。逼迫 的命令發出後,百姓抓住機會,搜查基督徒,且以殺害為榮。懦弱和貪愛世界的人,爭赴法庭反悔所信,並向偶像獻祭,用種種舉動表明自己不在跟隨耶穌的人之 列。這件事使官吏感覺非常驚奇,但是教會反因而澄清。

         羅馬教會的監督菲便(Fabian),首先蒙難。他深得前王的信任,受託管理銀庫。迨德修接位,見庫藏未如他所猜想的豐富,因此遷怒菲便。在主後250120日,將他梟首示眾。猶廉(Julian)是西力西亞人,因為是基督徒,遭人逮捕。雖然不時受刑,但他的信心堅定。有一年之久,他被押解各城,備受群眾侮辱。任何方法都不能使他反悔所信。最後被帶到法官面前,衣服剝光,重重鞭打,然後裝在滿了毒蛇蝎子的皮袋裏,投入深海。

         阿佳莎(Agatha), 是個才德的女子,她的容貌非常美麗,使西西利巡撫貴頓一見傾心,多次設法勾引她。她知道巡撫是個放蕩頑固的人,就出城避居。不幸被人發現,押返城內。她自 知已落入她身體和靈魂的仇敵手中,切切禱告將自己託給全能的上帝,並且祈求速死。巡撫想要滿足他的慾望,將她交給一個淫亂的婦人,用各種詭計,要誘她入 網,但是所有方法都歸失敗。巡撫計窮,惱羞成怒,決意報復。先吩咐人鞭打她,然後用熱鐵烙她,用尖鉤撕裂她。她勇敢地忍受一切。最後她被放在火炭和碎玻璃 上,抬回監獄,離世歸主。時在主後25125日。

         西利(Cyril)是哥地那(Gortyna)教 會的監督,被捕的時候,已達八十四高齡。巡撫勸他服從王諭,向偶像獻祭,免得延禍己身。老人回答說:他無法遵行這種條件,他過去指引人永生的路,現今他亦 應當思想自己的得救問題。巡撫對他束手無策,遂判稱:「西利神智昏迷,膽敢反抗我們的神道,茲判令火葬。」這位可敬的監督聞判,面不變色,愉快地走向刑 場,毅然殉道。旁觀的人無不驚奇,有人因此信主。

         安提阿教會的監督巴比拉(Babylas),滿了智慧和熱心。因為當面抵擋王,不容王在謀害人命之後,進入基督徒聚會場所,致被斬首。他臨死留言,盼能與綑他的鐵鍊同埋。就照他所望的,與鐵鍊同葬。時為主後251年。

羅馬帝國第八次逼迫

    瓦勒良(Valerian,主後253~260),帝初四年,非常寬待基督徒,並且尊敬他們。迨主後257年, 埃及術士瑪克利摩得王寵幸,經他多方挑唆,王遂下令逼迫教會。先是禁止聚會,沒收墓田,貶黜教會領袖;後見徒禁無益,乃下詔將各地教會監督、長老和執事, 概行殺戮。大臣中有信主的,罷免其職。若不反悔所信,殺無赦。尊貴的婦女,放逐四夷。大逼迫繼續有三年零六個月之久。迦太基教會的監督西普良,就在這次迫 害中殉道。

         殉道者的數目多得無法統計。其中最著名的,有姊妹二人羅菲那(Rufina)和西肯黛(Secunda)。 她們是羅馬名流阿斯泰利的女兒,美麗且有學問。她們都已經許配尊貴的羅馬人。當逼迫臨到之時,她們的未婚夫,為著保留財產,否認了他們的信仰,同時也勸誘 這兩位姊妹背道。但是她們的信心非常堅定。為了安全起見,她們離開羅馬。不料她們的未婚夫見計未遂,竟起來密告她們。結果被捕,押至羅馬巡撫面前,用她們 的血證明了所信的道。時在主後257年。

         同年,羅馬教會的監督司提反被斬身殉。圖羅士(Thoulouse)教會的監督撒抖尼納(Saturninus),被暴徒攻擊,被誣告攔阻懺言。因不肯向偶像獻祭,受到種種野蠻對付。後又雙腳被縛在野牛尾巴上,命令一下,瘋狂的野牛被趕下廟宇臺級,致頭顱破裂,腦漿直流。城內少數的信徒許久未敢收屍。最後還是二位姊妹前來把遺體運走,葬在溝渠內。

         勞倫第(Laurentius)是羅馬教會的重要執事。當繼承司提反作羅馬教會監督的塞斯德(Sextus)殉 難時,他伴送至刑場。塞斯德豫言三日後必要與他主前相會。勞倫第認為這是他殉道的暗示,乃召集貧窮的信徒,把教會託他管理的財物分給他們,免得落入別人手 中。他所作的事,使逼迫人的驚慌起來,立刻抓住他,要他向王說明教會賬目。他答應照辦,但要求一些時間來清理。在三日內,他召集了許多老人、無告和赤貧, 把他們引到官長面前,指著他們說:「這些就是教會的真財寶。」

    巡 撫大失所望,認是侮辱,吩咐人鞭打他。他被鐵棍拷打,又被置木馬上,四肢脫節。他用堅忍的心接受一切毒刑。他被關在一隻鐵的焙器裏面,用陰火慢慢燒他。他 的面容嚴肅,態度鎮靜,使旁邊的人欽佩基督道理的真實和神聖,許多人立刻悔改信主。在焙器內燒了一會,他向王喊說:「這邊已熟,堪作食物,供人享用。」

    執刑的人把他翻轉過來,又過了一個更長的時間,他尚有餘力和靈力,嚴肅地報告王,現在已經熟透,只等上菜了。於是雙目望天,愉快和安詳地把他的靈魂交託全能的主。這件事發生在主後258810日。

         在殉道史上,最可怖的事件中之一,發生在烏地加(Utica)。有三百位基督徒被押送石炭窯,站在燒著的窯四圍,有一碟木炭和香豫備著,方伯吩咐他們向偶像進香,否則扔入火窯。他們一律拒絕進香,勇敢地跳入窯內,立刻燒死。

         這個長久迫害信徒的瓦勒良帝,遭遇極悲慘的結局。他與波斯王所弗來交戰,中計被擒。波斯王將他擄回本國,竭力侮辱,吩咐他跪在地上如同最卑賤的奴隸一般,用他做上騎的腳凳,並且大言不遜地說:「這種姿勢是勝利的最大明證,較比所有羅馬美術家所繪畫的,更加生動。」

    他受這種虐待有七年之久。當他八十三歲時,又將他的雙目挖出。這樣報復尚嫌不夠,時隔未久,又將他活活剝皮,用鹽磨擦傷口,直到氣絕。這就是一代暴君的收場。

         加烈奴(Gallienus)在主後260年繼承父位。國內常有地震、瘟疫和水災,又時遭敵人侵略。於是反省父王善待基督徒時,國泰民安,逼迫信徒時,家破人亡,乃決意從寬對待信徒,教會重獲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