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9日 星期六

约翰•豪(John Howe)

     约翰•豪(John Howe)   ,

约翰•豪(John Howe)

 

    约翰•豪是英國清教徒神學家。

 

背景

 

豪出生在拉夫堡。 五歲時,他和父親一起去了愛爾蘭,他的父親被威廉·勞德驅逐出境,但在 1641 年回到英國,與父親在蘭開斯特定居。

 

教育

 

他曾在劍橋的基督學院和牛津的馬格達倫學院學習(學士,1650 年。文學碩士,1652 年),有一段時間他是大學牧師和大學牧師。

 

服事

 

國外其他同名人士,見:John Howe。他曾短暫擔任奧利弗克倫威爾的牧師。在劍橋,他受到拉爾夫·卡德沃斯和亨利·莫爾的影響,他可能從他們那裡獲得了標誌著他作品的柏拉圖式色彩。

 

大約在 1654 年,他被任命為德文郡大托靈頓的永久牧師。

 

在這個地方,根據他自己的說法,他在齋戒日從九點到四點在講台上,有十五分鐘的休息時間,期間人們唱歌。 1656 年奧利弗·克倫威爾訪問倫敦時,說服他在白廳傳教,結果,豪非常反對他的喜好,成為克倫威爾的牧師之一。

 

理查德·克倫威爾(Richard Cromwell)退休後,他回到了他在托靈頓(Torrington)的前教區。當 1662 年統一法案通過時,他離開了他的教堂,但在附近呆了一段時間,在私人住宅里佈道。

 

1666 年,豪接受了五英里法案,但帶有限制性條款,“只要人的法律符合上帝的話語”。 1671 年,他成為愛爾蘭安特里姆城堡的 Massereene 勳爵的牧師。

 

1676 年,他作為拉撒路·海曼 (Lazarus Seaman) 的繼任者回到倫敦,在 Haberdashers" Hall1685 年,由於反對者表現得更加嚴厲,他接受了陪同沃頓勳爵前往歐洲大陸的邀請,並於次年定居於烏得勒支1687年詹姆斯二世發表良心自由宣言時,豪回到了他在倫敦的舊職位。

 

從那時起直到他去世,他都對當前有關預定、三位一體和順從的討論產生了積極的興趣。

 

1688 年,他率領一個持不同政見的部長代表團向奧蘭治的威廉致歡迎辭。他在倫敦去世。

 

 



2022年2月17日 星期四

希臘教會毀圖像爭議

壹 前言

 

在教會的崇拜中是否可以使用圖和像呢?如天主教的十字架上總有基督的雕像在上面。更正教則拒絕使用圖像。但對於使用圖像的爭議卻是始於希臘教會。

 

貳 毀圖像爭議的發展

 

第八世紀時,東羅馬皇帝利歐三世(717-40)發動禁止崇敬宗教圖像的運動,725年下令教會不得在崇拜中使用圖像。結果引起宗教界的叛變,利歐甚至動用軍隊執行其命令。教宗貴格利三世(731-41)在731年召開會議將一切反對圖像的人革除教籍。利歐爲了報復則不讓教宗管轄西西里及皇帝勢力所及的義大利地區。利歐之子皇帝君士坦丁五世(740-75)於754年在君士坦丁堡召開會議,廢棄圖像,將崇敬圖像者定罪,其中包括集東方神學大成的大馬色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c. 700-c. 753)。

 

參 毀圖像爭議的雙方論點:

 

一 贊成毀圖像的論點:

 

(一)舊約律法明言禁止爲上帝製作形像。

 

(二)圖像的使用引人崇拜圖像而犯拜偶像的罪。

 

二 反對毀圖像的論點:

 

(一)幾世紀以來教會都在使用圖像。

 

(二)基督已道成肉身,是有形像的。所以爲基督製作圖像是可以的。

 

(三)圖像本身並非崇拜的物件,而是指向當受敬拜的基督。

 

大馬色的約翰曾說到圖像如何幫助他敬拜:「當我沒有書,或當我的思想如荊蕀般折磨我,不讓我享受閱讀時,我就到教堂去。她是所有心靈之疾的良方。圖像的鮮活吸引我的注意,俘獲我的雙眼…,漸漸地將我的心引向對上帝的讚美。」

 

肆 毀圖像爭議的原因:

 

一 東方及希臘思想輕視物質世界。

 

二 猶太教和回教看尊敬圖像就是拜偶像,對基督徒多所批評。

 

三 皇帝想引信奉摩尼教及保羅派等受東方二元論思想教派影響之新兵加入教會。

 

四 修道士是提倡崇敬圖像最力者,他們的勢力及特權過大,皇帝思所節制。

 

五 皇帝想得到過激的基督一性派的合作,他們強調基督的神性,而忽視基督的人性,自然會反對用圖像來描繪基督。

 

 

伍 爭議的落幕

利歐的 孫子 君士坦丁六世(780-797),因其十歲登基,由其能幹的母后愛琳(Irene)攝政。愛琳同情百姓的宗教情操,悄悄地終止了破除偶像的詔令。787年她召開了第七次大公會議於尼西亞。出席會議中有三百五十位主教及教宗的代表。這是希臘教會承認的最後一次大公會議。大會決議所有圖像當受尊敬,但明言尊敬並非崇拜,對圖像之尊敬乃是尊敬圖像所代表的。但圖像爭議仍持續,仍有皇帝進行毀圖像政策,直到842年另一位母后提奧多拉(Theodora)攝政之時才確定恢復使用圖像。

 

此爭議的一項附帶的後果是使得羅馬教廷與東羅馬帝國永久的分離,也使得東西方教會漸行漸遠。在這之前,羅馬仍靠東羅馬皇帝的保護。但毀圖像爭議不但引起教宗的反對,教宗也對東方教會是受到皇帝所控制而覺得反感。加之蘭巴底人入侵義大利,迫使教宗乞援於法蘭克人,終於使教宗永久與東羅馬帝國皇帝脫離關係。

 

陸 結語:

 

圖像並不是絕對不能使用的。它幫助我們的想象,使我們對基督的印象更具體。基督的道成肉身,正是要把上帝的豊盛有形有體的彰顯出來。但是一般信徒的偶像崇拜的傾向卻是不可不防備的。因此避免將圖像置於敬拜的中心應當是必要的防範措施 。

 

更正教在宗教美術方面要比宗教音樂方面薄弱許多,應該是與更正教避諱圖像有關。更正教應當在這方面再多作發揮,使得宗教美術成爲信徒靈命的幫助,如同宗教音樂一般。

 

 

 

2022年2月16日 星期三

聖靈與基督的人性

 

        聖子的特別工作﹐是將人性與祂自己結合而成為人,這都不是聖父或聖靈的工作。聖子親自成為人﹐來到世上過人的生活。(約一14;羅一3;加四4;腓二6,7;來二14,16)。

 

一個位格,兩個屬性

 

        聖子穿上了人性﹐結果是祂的人性與神性結合在祂一個位格裡﹐永不分開。甚至當基督在墳墓裡祂人性的靈魂離開祂人性的肉體時,其神性與人性也沒有分離。基督的靈魂與肉體的結合的特性是,祂的性格並不因靈魂離開肉體而被破壞。換句話說,祂不是一個本性兩個位格,而是一個位格有兩個本性,一是人性,一是神性。

由兩個本性結合在聖子的一個位格內﹐不是說人性獲得神性的屬性。人性方面並沒有變為全知或全能,而神性方面也沒有獲得人的特性。神性仍然保持全然神的本性,絕不曾沾染任何一些人性;而人性也保持完全人性,也絕沒有變為任何的神性。因此,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呼喊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我們不應認為祂的神性離棄祂的人性,只不過是在那個時刻,祂的神性從祂的人性收回光和安慰。於是,作爲真正的人,基督真實地爲祂子民的罪受苦。

        另一個例子是在馬可福音(可十三32)。「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有父知道。」我們不要以為聖子雖然是上帝也不知道那日子與時辰。這裡說的是祂的人性不知道,因為祂的神性沒有把這日子與時辰啟示給祂的人性。

        基督升天後,上帝賜給祂啟示,叫祂把啟示指示使徒約翰(啟一1)。上帝賜祂這樣的啟示,是對人子的賜給,而不是對神子的賜給。

        因此,基督的人性在任何方面都沒有帶著神性,其神性是自由運行,隨意對人性啟示屬上帝的真理,賜給安慰與力量,或者收回這一切。

 

聖靈的特別工作

 

        在神格中的聖靈位格﹐乃執行上帝一切計劃的那位。祂是聖子的靈,也是聖父的靈。祂從聖子和聖父而出﹔聖子所作的一切,聖靈也作,包括聖子人性的一切作為。保羅告訴我們聖靈乃是聖子的靈(加四6)。

        我們已經看到,三位一體中的三個位格是不能各自分開的。一個位格所作的,其他兩個位格都有份參與。因此,聖靈的工作,聖父和聖子也作。一個位格不可能與另兩位分離而作甚麼事。因此,在任何上帝的工作中,我們必須承認天父的權柄,聖子的慈愛與智慧,以及聖靈的能力﹔這不是說他們各自的作為,而是整個神格的工作,通過選派一個位格作獨特具體的事工。話雖如此,我們必須強調,每個位格仍有其個別獨特的工作,這些是一個位格自己的作為,不是其他兩個位格的。例如,只有聖子降世為人,聖父與聖靈沒有降世為人。所以﹐聖靈在教會的元首主耶穌基督身上,有特別的工作。讓我們看看這方面﹕

 

聖靈在基督的人性中的第一件特別作為是使童女馬利亞懷孕(來十5;二14,16;太一18-20;路一35)。

 

        聖靈藉著「降臨在她身上」施行這神蹟。聖經中對聖靈工作還有類似的描述,如在徒一8記載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大有能力作大事﹔在這以前﹐聖靈並未賜下這能力。

        馬利亞因著聖靈懷孕的神蹟﹐是聖靈的創造之工。這與創造天地,從無到有的創造不同。這次的創造﹐用了童貞女馬利亞的實質,造出基督的人體來。

        這樣創造的必要性有幾個原因。第一,上帝要守祂對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將有一位彌賽亞是他們的後裔,要從他們生出來。

        聖經裡第一個應許﹕「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是必須成全的。基督必要道成肉身(約一14);祂必為女子所生(加四4)。按肉體說,基督必是大衛後裔生的(羅一3)。祂也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

        耶穌的家譜記載在兩卷福音書﹐是很有必要的,確認上帝必定成全祂的應許。

        此必要的原因﹐是主耶穌必須成為跟我們人性完全一樣,除了無罪之外。唯有如此我們的罪才可以歸到祂身上(來二14;羅八3,4)。

        因此,在馬利亞胎中的基督人性,乃是聖靈的工作。聖靈以祂的大能從馬利亞的身體中創造了基督的肉身。

        從這偉大的真理中我們必須認清幾點﹕主耶穌基督不是聖靈的兒子。基督的人性與聖靈的關係乃是被造者與創造者的關係。基督被稱為上帝的兒子乃只是對聖父而言,因為只有基督才是天父永恆中獨生的兒子。基督為聖子的身份﹐是指著祂的神性而言﹐而不是祂的人性。不過﹐上帝的兒子穿上了人性。祂整個位格是上帝的兒子,是真神也是真人。

        聖靈創造基督人性的工作與聖子穿上人性﹐將其人性與神性聯合的工作﹐是有所不同的。聖子沒有創造祂自己的人性,祂只把人性與神性結合起來。所以只有聖子道成肉身,聖靈並沒有道成肉身。

        基督的人性在童女馬利亞胎中成孕是一霎而成的創造神蹟,此後這人性在馬利亞的胎中漸長。還未與神子聯合之前,耶穌基督的人性是不可能存在的。當人性霎時被創造,「道」就「成了肉身」﹐耶穌就「為女子所生」了(約一14;加四4)。

        使童女懷孕生子這工作﹐為何歸因於聖靈又歸因於童女馬利亞?因為聖經早有清楚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懷孕」這個字也用來描述其他婦人的懷胎(創四1)。使徒信經卻宣稱﹕耶穌是「因聖靈感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   

        要明白使徒信經這句話,我們必須理解﹕聖靈藉著祂的大能創造了基督的人性,所以基督耶穌是「因聖靈感孕」的。童女馬利亞在這工作上是被動的,因為基督的身體是從她的實體被創造出來。

        馬利亞是與約瑟訂婚後才懷孕耶穌。這有幾個原因。她與約瑟訂婚表示她的純潔無暇得到保障。上帝用約瑟照顧她和出生後的嬰孩。與約瑟結婚保護基督不受可能出現的閑言誹謗,詆毀耶穌是私生子。後來當耶穌藉祂行的神蹟奇事證實祂是誰,祂的母親便可為懷孕耶穌這神蹟作證。在此之前,可能沒有人相信她。約瑟既是耶穌的地上「父親」,就可以按照家譜說明耶穌是大衛的子孫。這樣,上帝對亞伯拉罕與大衛的應許都得以成全。       

        馬太記錄約瑟的家譜;路加記錄馬利亞的家譜。路加沒有提到馬利亞的名字,但家譜是從她的父親希裏算起(路三23)。

        由於聖靈的大能奇妙地創造了基督的身體,就為基督聖潔的靈魂預備了最適合的居所。

        最後,雖然基督成為有罪肉體的樣式,正如我們因罪的緣故身體會有疾病和軟弱,但基督自己是沒有罪的。祂雖曾經歷困苦、悲痛和哀傷,且受饑渴和困乏之苦,但是他沒有疾病。祂是絕對自由的,不受任何疾病的捆綁。

 

聖靈在基督事工上的作為

 

        當聖靈霎時刻在童女馬利亞胎中創造了基督的人性,便立刻使之聖潔,並按照這人性的容量﹐充滿了當得的恩典。

        由於不是從人的世代繁衍出來,因此基督沒有遺傳的罪性。聖靈的臨在﹐使祂的人性充滿一切的恩典(賽十一1-3;來七26;路一35;約三34)。

 

 

聖靈另一個在基督人性裏的特別作為﹐是使基督能夠施行祂要作的一切事工。

 

        基督是人,祂用自己的理性和其它心靈的能力,身為「一個從婦人所生,在律法之下」的人﹐過了充滿恩典的一生。祂的神性並沒有代替了祂人性的靈魂。祂是個完全人;祂好像其他任何人,受自己理性的引導去做要做的事(路二40)。像其他一般的小孩,祂漸漸長大(路二52)。當祂的身量增長,祂的靈命、智慧也跟著漸漸增長,並上帝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這一切都在以賽亞書(十一1-3)有記載。基督在恩典與智慧上的

增長﹐乃是聖靈的作為。

        基督的人性使祂有能力學習以前不知道的新事物(可十三32,來五8)。這也是聖靈的作為。

 

為要使基督能完美無缺地完成祂在世上的任務,聖靈對祂作特別的恩膏,賜祂異常的恩賜和能力(賽六一1;路四18,19)。

 

        基督很少運用祂作君王的權力,不過在祂指定、差遣使徒們這事上﹐可以看到這一點。

        基督作爲祭司的責任集中在祂的死,「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弗五2)。

        祂的先知責任在祂一生的生活和事工中施行出來(羅十五8;申十八18,19;徒三23;來二3;約八24;賽十一2,3)。

        祂被聖靈授予特別的恩賜,使祂能執行先知的工作。這事在基督接受水禮的時候顯明出來。當時祂接受一個看得見的誓約,要祂承擔教會先知的職分。這也是對其他人作證﹐祂的確是被上帝所呼召和差派去承擔這職位的(太三16,17)。

        祂開始了祂公衆性的事工,全心全意地事奉。在此之前,祂只間或彰顯神與祂同在(路二46,47)。在此之前,祂只是在靈裏變得強壯(和合本譯作「強健起來,充滿智慧」)(路二40)。可是在祂受洗的時候,祂乃是被聖靈充滿(路四1)。

        從此以後,祂一直被聖靈充滿,因為上帝賜給基督的靈是沒有限量的(約三34),同時基督也可以說「耶和華和 祂的靈差遣我來」(賽四八16)。基督被差遣﹐是得到聖父全權的支持和充滿聖靈所有的恩賜和能力。

        由於聖靈使基督能施行神蹟奇事,藉此肯定和印證祂的事工(徒二22;路十一20;太十二28,31,32;可六5,九39;路四36,五17,六19,八46,九1)。在這些神蹟中,聖靈為耶穌作證﹐祂是神的兒子(約十37,38)。

 

在基督的工作、受試探、順服和受苦的過程中,聖靈引導、安慰、支持和加添能力給祂。

 

        基督接受水禮之後,被聖靈引領到曠野被試探(路四1)。聖靈引導祂開始對抗和征服魔鬼。我們傳福音時,聖靈也會引導我們經過這樣的操練(可一12;太四1;路四一)。基督藉著聖靈而勝過魔鬼的試探。祂完全打敗企圖阻繞祂工作的敵人。從被試探的地方回來,基督滿有聖靈的能力﹐開始祂傳揚福音的事工(路四14,18,22)。因此,基督的一生從開始到末了,無論是備受試探、遭遇困難和在受苦受難的時刻﹐都獲得聖靈的引導、堅強和安慰(賽四二4,6;四九5-8;五十7,8)。基督的人性從祂的神性所自由接納的一切﹐也是聖靈的作為。

 

基督藉著聖靈將自己獻給上帝(來九14)。

 

        基督自己分別為聖、成聖,將自己獻給神作贖罪祭(約十七19)。基督自己甘願去客西馬尼園。這行動象徵把羔羊帶到會幕門前獻祭。在客西馬尼園內,基督把自己交出來﹐好像要被殺的羔羊一樣。祂把自己獻給上帝,大聲哀哭和流淚(來五7)。

        聖靈一直加添基督力量和支持祂﹐從祂受羞辱、受痛苦直至祂把靈魂交出來的死的時刻。基督之死不單單是為我們的罪所受的刑罰,而且也是祂的順服至死,藉著永恆的聖靈﹐真正把自己獻給上帝作為祭物。這就是為什麼祂的死和受苦大有拯救罪人的功效。

 

在耶穌基督的一生中,聖靈的首要恩典,彰顯在祂身上。

 

        在基督身上我們看見的首要恩典﹐乃是愛世人和憐憫罪人(加二20;來五2;約三

16;多三4-6;來十二2;參創廿九20)。聖靈更感動祂﹐彰顯祂對神的榮耀有說不盡的熱心與大愛。這在兩方面表現出來﹕一方面是祂彰顯了上帝的公義、聖潔和非常恨惡罪惡(詩四十6-8;來十5-7;羅三25)。另一方面是祂的恩惠和慈愛的作為(羅三24-26)。

        進一步的主要恩典﹐乃是祂聖潔地順服上帝的旨意(腓二8;來五7,8;加四4)。

        還有一個主要的恩典乃是祂對上帝的信靠,藉著火熱的禱告、哀哭與懇切祈求,提醒上帝他自己的應許,這應許關乎主自己﹐和祂用自己的血來作印記的約(來二13)。在這關鍵時刻,祂得到聖靈極大的幫助,戰勝敵人對祂殘暴的打擊。因此,當祂經歷那可怕的試煉時,雖然不得不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詩廿二1,9-11),但祂對上帝的信心與依靠勝過了這一切。祂的敵人責罵祂(詩廿二8;太廿七43),但祂的信心仍然堅定不移﹐正如以賽亞所預言一樣(賽五十7-9)。

        基督的受苦與受死乃是印記﹐要確認上帝的約。祂所流的血是「立約的血」。祂流血是為了讓這約的一切福分臨到神所揀選的人身上(加三13,14)。基督把自己獻祭,有三件事我們必須知道。

        第一是基督自由自願地把自己獻給上帝﹐為我們的罪作贖罪祭。祂甘心情願地接受人對祂的羞辱和虐待,被以莫須有定罪,然後按律法當作罪犯處置。由於祂位格的尊嚴,因此祂甘心情願的奉獻使祂的受苦與受死發生贖罪功效。沒有甘願的獻上,祂的死亡與流血將不足以為贖罪祭。

        由於基督的順服,使祂的捨己成為「馨香的供物和祭物」(弗五2)。上帝是那麼喜悅耶穌基督那高貴和榮耀﹐滿有恩典與順服的行為,因此上帝對基督所救贖的人也聞到安息的馨香。上帝不再向他們發怒﹐不再咒詛他們。上帝對基督順服的喜悅﹐超過祂對亞當的罪與叛逆的不喜悅(羅五17-21)。因此,不是基督的身體受苦或按律法刑罰所受的苦構成贖罪的功效,而是祂的順服。基督順服上帝的旨意,自願犧牲自己作為贖罪的獻祭,才是使上帝與人和好的最大緣由。

        基督所作這一切,都是祂人性的作為,因為聖靈使祂能夠這樣作。所以基督是「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獻給上帝」。藉著同一聖靈,基督得以分別為聖,作為我們完全的大祭司。

 

基督死後在墳墓裡聖靈對祂人性的特別作為。

 

        我們必須記得,就算已經死了,基督的人性與神性也沒有分開。然而當基督捨己死亡時,祂將自己的靈魂交在祂天父的手裡(詩三一5;路廿三46)。天父在其永恆的約中,應許照顧和保守基督,甚至到祂死後;並將生命的道指示給祂(詩十六11)。因此,縱然在其位格中仍然合一,基督人性的靈魂離開,交在天父的手裡得到特別的照顧,直至天父再將生命之道指示給祂的時刻。祂的聖體在墳墓裡,也得到聖靈同樣特別的照顧。因此,偉大的應許得以實現,祂的靈魂不至被撇在陰間,也不叫神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徒二31)。

 

聖靈在基督復活中的特別作為

 

        首先,聖父的工作是把基督從死的拘禁釋放出來,因為律法已經成全,公義已得彰顯 (徒二24)。其次,聖子的工作是祂自己從死裡復活過來(約十17,18)。

        雖然人的邪惡把祂的生命奪去,但假如沒有祂的允許,人沒有權柄或能力這樣做。人絕不可能違背基督的旨意去殺害祂。       

        因為公義已得彰顯,聖父使基督從死裡復活。但基督也使祂自己從死裡復活。祂愛的行動、關懷及能力從祂的神性流灌到祂的人性中﹐使祂取回自己的生命。

        第三,將基督的最聖潔靈魂與祂的身體再次結合﹐乃是聖靈特別的工作(彼前三18)。同樣藉著這位聖靈,我們將從死裡復活(羅八11)。保羅並強調說﹐那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大能,也同樣地在基督裡重生我們(弗一17-20)。

 

聖靈榮耀基督的人性

 

        聖靈使基督的人性配坐在天父上帝的右邊。基督的人性被榮耀了﹔同樣地﹐將來所有信徒的身體都要傚法祂的得榮。聖靈使基督的本性聖潔,現更使之成為榮耀(約壹三2;腓三21)。

 

聖靈另一重要工作乃是為基督的位格作證,證明祂的確是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約十五26;徒五32;來二4)。

 

        為什麼上帝要賜給使徒藉著聖靈施行神蹟的能力呢?原因是為基督作見證,證明祂的確是上帝的兒子。上帝如此地承認祂﹐高舉祂。

        基督也預言有許多人會問基督在哪里,要尋找祂。但人會對基督的復活與所在散佈謊言(太廿四26)。

        有人會認為基督在曠野。許多修道士以為並教導說﹐只有在曠野無人之地才可以找到基督。

        也有別的人會教導說﹐基督在密室之中。「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這裡有著深奧的教訓。希臘原文「內屋」這個字是指房子內的密室,那是儲藏糧食和酒料的房間。那麼為什麼會在這樣的房間內找到基督呢?後來羅馬天主教就有這樣的教導。因為天主教相信領聖餐的餅和酒會變成真的基督的身體與血,所以在儲藏這些已經成為基督聖體寶血的房間可以找到基督。這是天主教的想像。有關這類說法﹐基督說﹕你們不要信他們。不要讓他們使你信這些胡言。

       

        我們在這裡學到如何認識基督。我們必須認識祂﹐認清祂的人性﹐才能以純真的愛愛祂。我們必須知道﹐聖靈使基督的人性變為榮美的人性。感謝主﹐在基督的一個位格中﹐神人二性榮耀地結合。上帝把我們的人性加在基督的身上﹐是一件多麼榮耀的事。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基督那非被造的神性,並祂神性的榮耀﹐因而愛祂﹐尊祂為上帝。

        我們也要知道藉著聖靈的作為,基督的人性中滿有完全和豐富的恩典。

        我們必須認識基督﹐以致能努力學像基督。我們要像基督﹐唯一的方法乃讓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塑造我們成為基督的樣式。

 

聖靈如何預備一個靈魂作重生的工作

 

我們自己是無法自我重生的,但這卻不是我們的藉口用來推卸我們屬靈的責任。

        我們可以去聽道,聆聽上帝的話(羅十17)。我們也可以立志明白﹐接受上帝給我們清楚的啟示。

        許多靈魂永遠失喪﹐因為他們不讓上帝對他們說話﹐不接受祂話語的教導。沒有任何人能自我重生﹐即便他聽了和接受了上帝的話﹔這是事實。但這些聽了和接受了上帝的話的人,就是上帝預備要臨到的人,上帝按照祂告訴他們的方法臨到他們。上帝說在那裡,就在那裡臨到他們。

        上帝的話語被傳講時,聖靈藉上帝的話得著人心;有幾件事在聽道的人身上發生。這些事通常是在聽道的人重生之前發生。

        第一件會發生的事﹐是聖靈光照聽道者的理性﹐使他對上帝所啟示的屬靈真理﹐有屬靈的理解與認知(林前二9,11)。這與一般僅用理性來理解所傳之道截然不同。

        聖靈的光照使人對上帝的話清楚明瞭(彼後二21)﹐叫人曉得福音不但是真實的,而且也是上帝公義之道(羅一17;十3,4)。光照幫助人的思想認同真理(徒八13;約二23;十二42)。光照帶來一陣喜樂(路八13;約五35)。光照也可能使人領受一些屬靈恩賜(太七22)。

        光照不是重生;重生也不一定必然隨著光照而發生。當聖靈的光照照亮上帝的救恩時,人的靈就清楚看見上帝所賜予的恩典。因此,光照預備人的靈被重生。

        第二件要發生的事﹐是聖靈使人紮心知罪。這也是由聽道而來(林前十四24,25)。當人的靈被領到上帝的律法前,面對義的要求時,他會對自己的罪孽感到不安。人的靈開始為所犯的罪惡感到憂愁與懊悔(林後七10)。但這些罪都已過去,無法補救(羅八15)這事實使人因自己的罪謙卑下來(王上廿一29)。現在,除非他的靈完全落在絕望中,否則他便開始從這苦惱的光景中尋求出路(徒二37,十六30)。往往這人便開始改善他的生命﹐接著他的態度大有改變(太十三20;彼後二20;太十二44)。

        有些人忽略這亮光和紮心知罪的必要,或想將之抑制下來。有些人是被他們情慾的力量、對罪的喜好和引誘的勢力所壓服,無法抗拒。有些人以為被光照就夠了,以爲這就是上帝要在他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了。

上帝的話語被宣講時﹐聽道人身上發生的這一切,事實上是聖靈與講道的人一同的工作(賽四九4;耶十五20;結三三31,32;約八59;徒十三41,45,46)。那些被「光照」的人被稱為「於聖靈有分」的人(來六4)。

 

問題﹕假如聖靈的預備工作沒有領人到重生,是聖靈在這人靈裡的工作軟弱和不完備嗎?還是聖靈無法帶領這靈魂重生?

答案﹕有些人的確真正的歸主。聖靈開始的工作不是軟弱或不完備,但可以被故意或頑固所拒絕。在那些被「揀選」的人中,聖靈照祂的主權恩惠把他們頑固的硬心除去。其餘的人聖靈就讓他們承受罪所應得的苦果。聖靈有完全的自由作祂要作的事,按祂所喜悅的時間和方法作祂所喜悅的事。然而,祂的作為一定是美善和聖潔的。祂必定完全達成祂意旨所定的計劃和目標。

 

 

光照不保證獲得救恩

 

        有一種「光照」是不領人得救的。這種「光照」沒有改變人的意志,沒有給人喜愛和滿足屬靈事物的心意。人的心意是不喜愛上帝的(羅六17;十二2,林前二13-15;林後三18,四6)。這種「光照」沒有給人有屬靈的洞察使之能領略上帝恩典的榮耀。

        這種「光照」也不能洗淨良心,除去死行,使人能事奉那永生的上帝(來九14)。這「光照」只能叫人紮心知罪,使靈蘇醒,責備許多以前認為對的事。這種「光照」也在人的感情層次上工作,引起恐懼、悲哀、歡欣和快樂。但是感情沒有固定思念上面的事(西三1,2)。這種「光照」也沒有把邪惡的欲望除掉,補之以天上的喜樂。它常常使人們生活方式有極大的改進,甚至產生外表的敬虔。但這種「光照」有三大缺點。

        第一,這種「光照」會讓無知的罪,厲害而霸道地繼續存在,好像保羅未歸主前一樣。

        第二,從這「光照」所激發的生活改進,很少能使這人除去他的一切罪惡過犯﹔也許在一段時間中能夠如此,就是當他拼命追求自以為義的時候。

        第三,那些因這「光照」而來的生活改變,雖然開始時非常強烈,慢慢卻消失和衰退,以致這些人成為屬靈的骷髏而已。

 

 

罪如何使人心敗壞墮落

 

        世人可分兩類,就是已得重生的和沒得重生的。所有人出生時都是沒有重生的(約三3-8)。

        聖經教導我們三方面的重要真理。聖經教導我們,人心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叫做黑暗和盲目,因而導致愚笨無知。   

聖經告訴我們﹐人的意志和內心的欲望是敗壞與墮落的。這就是人的軟弱與無能,由此導致頑梗固執。人的整個靈魂處在靈死的狀況中。

 

 

靈裡的黑暗與盲目

 

        所有的人本處於屬靈的黑暗裡,直至上帝藉聖靈大能的工作光照人心,或在人心中創造真光(太四16;約一5,徒廿六18;弗五8;西一13;彼前二9)。這黑暗就是有些人自稱自己有,和說別人也有的「裡面的光」。

        對這屬靈黑暗的本質,我們一定要清楚理解。沒有亮光不能看見的人,是在黑暗中(出十23)。無論是生來、因疾病或意外而瞎眼的人﹐都活在黑暗中(詩六九23;創十九11;徒十三11)。一個靈裡瞎眼的人活在屬靈的黑暗裡,他對屬靈事物一無所知。

人的黑暗有外在與內在之分。

        外在的黑暗﹐乃是人沒有亮光﹐以致他不能看見。因此,外在的屬靈黑暗是指人沒有得到關於上帝和屬靈事物的光照(太四16;詩一一九105;十九1-4,8;彼後一19;羅十15,18)。聖靈的工作就是以福音的真光除去這黑暗(徒十三2,4;十六6-10;詩一四七19,20)。

        另一方面,內在的黑暗是由於人性的墮落與心意的敗壞,以致不能明白屬靈事物。人心意之墮落與敗壞不僅影響他對自然、民事、政治及道德事物的認識,對屬靈、屬天事物和福音的認識也受到蒙蔽。不過﹐聖靈的「一般恩典」阻止這敗壞充份地發揮它的果效。因此人心落在黑暗當中,無法看見、接受、明白與相信﹐以致無法得救。屬靈的事物﹐福音的奧秘﹐若沒有聖靈先在人的靈裡創造新的亮光,是無法被人看見和接受﹐不能使人得救的。

        無論人的理智是如何超群卓越,無論所傳的道和福音是如何精彩絕倫,若沒有聖靈在他們裡面創造這亮光,他們是無法接受、明白和認同所傳講的真理的,因此也不能領人得救(弗四17,18)。

        因此,沒有重生的人「存虛妄的心行事」(弗四17)。沒有重生的理性終日思想的﹐自然盡是無法滿足人心的事物(創六5),是一個不受約束的理性(箴七11,12)。沒有重生的理性是在黑暗裡﹐對事物不能有正確的判斷(約一5)。沒有重生的心是盲目的。按照聖經﹐心是包括意志的。這亮光由人的理性來接受,悟性加以明白﹐心加以使用。但正如耶穌說,如果「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的呢﹗」

        在信徒當中有三件事是由於人的理性在墮落狀態中的虛妄而引起。第一,使信徒不能持守成聖的本份,因而在默想、禱告及聆聽上帝話語的事上搖擺不定,朝三暮四,心不在焉,被屬世思想所分心。第二,這種心神不定乃是信徒靈命倒退的原因,引致他們效法空虛愚蠢的世俗習慣。第三,這虛妄的理性讓信徒受欺騙,使他們追求肉體的需要和情欲。這樣常令信徒陷入放縱裡。

 

 

補救這敗壞的心的方法

 

        要戰勝這敗壞和虛妄的心,我們必須專心思念﹐追求聖靈指示我們的屬靈事物。當我們專心在屬靈事物的時候,我們必須警醒不懈,不要讓我們的心思回到那空虛、愚蠢和無益的意念上。我們必須養成默想聖潔、屬靈的事的習慣(西三2)。我們必須謙卑下來,承認我們的心的敗壞,要知道若任由它自作自為,是何等的愚蠢和虛妄。

 

 

與上帝的生命隔絕

 

        未被重生的心是邪僻和墮落的,所以人是「與上帝所賜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弗四18)。這與上帝生命的隔絕﹐乃是因為他們心裡的罪惡和墮落。(西一21)。

        我們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但上帝要我們有祂賜的生命才可以在今生討祂的喜悅﹐在來生享受與祂同在(羅一17,六,七;加二20)。這是上帝在我們身上作成的生命﹔這不本乎祂的大能的自然作為,而是本乎祂的恩典的屬靈作為。這是為上帝而活的生命(羅六,七)。上帝是這生命的至高無上目的,因為祂是這生命的創造者。

        藉此生命我們追求所有榮耀上帝的工作(羅十四7,8)。靠此生命我們能永遠享受上帝﹐享受祂為我們永恆的福氣與賞賜(創十五1)。

        上帝的生命﹐就是上帝的靈通過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的生命(加二20;西三3);就是結出聖潔、屬靈、福音和順服的果子的生命(羅六22;腓一11);也是永遠不死亡的生命,因為這生命是永恆的(約十七3)。

        但沒有被重生的心與這上帝的生命隔絕了。這隔絕有兩方面的表現。其一是這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它不願﹐和不能接受關乎上帝生命的事(路廿四25;來五11,12;耶四22)。其二﹐沒有歸主的心﹐顯示出寧可選擇任何其他生命﹐而不要上帝的生命(提前五6;雅五5;羅七9;九32;十3)。

 

 

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

 

        雖然未歸主的人可有高等教育和卓越的才幹,但他完全無法接受,也無法在靈裡明白那些獲得永生救恩必需的事物。除非聖靈在他的心裡更新、光照和賜下力量,否則他對所聽到的福音是沒有回應的。「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這句經文的主題是屬血氣的人。屬血氣的人與屬靈人是剛剛相反的(林前十五44;猶19)。

        保羅告訴我們﹐首先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屬血氣的人來自首先的亞當,屬靈人來自末後的亞當。屬血氣的人承受和擁有首先亞當所有和可有的一切。屬血氣的人有一個理性的靈魂,曉得如何運用這靈魂。

        屬血氣的人信靠自己理性的能力,看不見自己需要屬靈的幫助。他不明白上帝賜給他的靈魂﹐乃是讓他能學習和接受上帝要賜給他的事。上帝創造人﹐從來不要人離上帝獨立生活。眼睛是美麗和有用的,但如果眼睛要在沒有光的黑暗中看東西,它的美麗與功能不但一無所用,而且眼睛會受到損壞。同樣,未歸主重生的心若試圖不靠上帝靈的幫助而領會屬靈的事,結果只會毀滅他自己。

        從林前二14,我們看見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的事,就是「上帝靈的事」。那麼,這些上帝靈的事究竟是什麼?林前二章提到﹕「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2節)﹔「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7節)﹔「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12節);「基督的心」(16節)。

        這些是上帝靈的事。無人能接受這些事,除非藉著上帝主權的、超自然的光照。這些乃是「上帝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9節),都來自上帝永恆的意旨。這些是初造之時,人理性不知道存在的事(弗三8-11)。

        關於屬血氣的人與上帝靈的事﹐我們要提出兩點。第一,屬血氣的人不領受這些事。第二,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這些事。

        從這兩方面的斷論我們首先知道﹐屬血氣的人沒有領受屬靈的事的能力(羅八7)。他不能領受﹐因為屬靈的事要在靈裡領會。其次﹐屬血氣的人有心拒絕它,這就是「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的涵意。他拒絕聖靈的事﹐因為他反倒以為愚拙。

        屬血氣的人現在不會﹐不能,將來也不能領受聖靈的事。他可以知道信仰教義的字面意義。他也可以知道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但他對聽到的教義僅視為一種說法來接受﹐這與認識教義所言的真實性,兩者之間有天淵之別。

        屬血氣的人可以知道義路,視之為一種意見(彼後二21)。他們也可以知道其他屬靈的事,但只視之為理念(多一16;羅二23,24)。這些真理在他們的生命中不起改變的作用。但是﹐屬靈的人真正地認識這些聖靈的事,並在他們的生命中有改變的作用(羅十二2;弗四22-24)。

        在未領受屬靈的事之前,有兩樣必要的事,我們必須明白這些事,同意這些事,接受這些事﹐因為這些事與上帝的智慧、聖潔和公義相符合(林前一23,24)。我們也必須知道這些事如何能合宜地榮耀上帝,使罪人得救,為教會帶來恩典與榮耀。

        屬血氣的人無法做到這些。雖然他們可以在福音中領受勸勉、應許、命令和威脅(約壹五20)。但對他們來說,上帝的智慧反倒是愚拙。保羅說「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林前一25)。但對屬血氣的人而言,上帝的智慧是愚拙的。

        古時的哲人看福音真理為愚拙的(林前一22,23,26-28)。福音中最重要的信息

被看為愚拙,因為他們以為是虛假的。他們譏誚,厭棄上帝的事,認為這對有理性的人是非常低劣的觀念(彼後三3,4)。

        有些人承認他們相信福音,但內心卻認為是愚拙的,不敢公開地說出來。他們大大讚揚道德原則和自然法則,但他們的生活與不真正相信福音的人一樣。裝作喜愛部分福音真理﹐不會保護他們避免拒絕接受福音全部真理的刑罰。他們不理﹐厭棄上帝賜給我們超自然的啟示。他們認為福音是愚拙的﹐因為看不見福音的佳美、榮耀和對他們的益處(賽五三1-3)。

        因此,屬血氣的人不能領受聖靈的事,因為聖靈的事是在靈裡領受的。屬血氣的人藉著理性的自然亮光﹐可以明白屬血氣的事物。屬靈人藉著從耶穌基督來的屬靈亮光﹐明白屬靈的事物。

        屬血氣的人不曉得屬靈的事物﹐因為這種能力乃由聖靈賦予。唯有藉著上帝的大能在我們裡面所造的亮光﹐才能曉得屬靈的事物(林後四6)。

        屬血氣的人不能看透那帶領他靈魂得救的屬靈的事,因為他的理性因墮落而黑暗。這就是我們的悲哀﹔我們的本性有罪。但到審判的日子,我們不能以此為藉口,辯護說自己是因此而沒有領受屬靈的事。

        在那些沒被重生的人的心意中,有一種道德的無能,使他們的心思永遠不能接受屬靈事物,因為他們的心思被各式各樣的情欲、敗壞和偏見所控制和管轄。這些在他們心思裡牢不可破,以致他們認為屬靈的事是愚拙的(約六44;五40;三19)。

 

 

從黑暗中釋放

 

        保羅教導我們說﹐基督「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裡」(西一13)。

        這節經文宣稱﹐我們已從黑暗的權勢被釋放出來(弗五11;徒廿六18;賽六十2;弗二2;林後四4)。彼得提到「在黑暗中」(彼後二4)的捆綁,那是不能逃脫的。

        那些與上帝和上帝一切事情為敵的人,心中充滿黑暗(西一21;羅八7)。假如上帝是偉大良善和佳美的,為什麼人要恨惡祂?這恨惡乃是由於心中的黑暗昏昧,而黑暗昏昧乃是因我們天性敗壞與墮落所致。

        黑暗在人的心思意念中﹐使之充滿邪情私欲,拒絕上帝的意旨(弗二3;腓三19;西二18;羅八5)。

        黑暗使人的理性充滿對所有屬靈事物的偏見,並且使人完全不能從這偏見中自我釋放出來。黑暗的理性﹐首先看見的都是那些慾望的事物,然後理性發現﹐原來這些情欲都在自己裡面。但當人被呼喚要尋求上帝,超過一切欲望時,他們便以為這是愚拙的,因為未歸主的理性以為屬靈事物永遠不能帶來滿足和快樂。沒有重生的理性﹐有一種特別的偏見敵對福音。

        福音傳講的事可分兩類。第一類是福音裡那些只屬於福音的事,與律法和自然的亮光毫無關係。這些福音內容是從啟示而得知,也只有在福音裡才有。這些福音的內容使福音成為福音。這些內容都是有關上帝在基督裡的愛和意旨(林前二2;弗三7-11)。

        第二類是在福音中﹐基於律法和自然亮光的事。這些都是道德責任。這些道德責任從某方面看﹐未聽福音也能知道(羅一19;二14,15),因為人按照已領受的亮光﹐已有履行這些道德律的責任。

        在這樣情況之下,福音在人心中加添兩件事。第一﹐福音指示人順服這些道德律的正當途徑,就是必須有一個重生的心,不再與上帝為敵,才能順服這些道德律。同時也說明順服的目的乃是榮耀上帝。除非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我們是無法順服的。上述一切乃是把道德責任建立在一個新的架構上,就是在福音的架構裡。

        第二﹐上帝把聖靈賜給我們,因此賜給我們在福音裡有順服的能力。

        福音告訴我們,那些在福音裡面的順服,乃是福音的順服,不是律法的順服(林前十五3;羅六17;加四19;多二11,12;林前十三11;林後三18)。

首先,福音教導我們信仰的奧秘,信心與順服必須建立在這些奧秘的根基上。

        其次,福音把一切道德順服的責任接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之樹上。這就是保羅書信所談到的。他從教導基督信仰的奧秘開始,進而按著這給我們帶來上帝的恩典與憐憫的福音之奇妙奧秘,教導我們要順服祂以討祂的喜悅,為了感謝祂對我們的大愛。

        但是人們的偏見把這次序顛倒了,把道德責任作為基礎,然後才思想福音的事。他們的偏見令他們不是蔑視福音的奧秘和相信這奧秘的人,就是把福音奧秘作錯誤的解釋,把其中屬靈意義擯棄,把奧秘作乖謬的曲解。這一來,他們把福音遷就他們低級的和屬肉體的理解,並使之迎合自己的想法與見解。福音中任何他們認為不合理的,與他們的哲學系統不一致的,都視之為愚拙﹐拒絕接受。

        因此,當人心未被重生之時,他們的靈魂無法走出黑暗,無法進入基督榮耀福音的光中。

 

 

結論

 

人心是那麼的墮落與敗壞,無法理解、領會、接受屬靈事物。因此,當人的理性未被重生時,他的靈魂不願意接受、也不可能接受基督而得永生。他也不能成為聖潔而有資格進入天堂。人的情感和意志不能離開理性而獨立行動,意志是不能獨自自由運作的。眼睛是身體的自然亮光,靠著眼睛,身體可以安全地避開危險和阻礙,而不致受傷。但假如眼睛瞎了,或者處在完全的黑暗中,什麼都看不見,那麼身體就不知身處何方,也一定會碰到東西或絆倒。

        眼睛對身體就好像理性對靈魂。假如我們的理性能看見基督的佳美和福音裡提供的救恩,我們的情感便會活躍起來﹐追求這真正的好處﹔意志也能接受、擁有福音。

        但假如理性對福音一無所知,或因偏見以致視而不見,那麼情感便不會被激動要追求基督,意志也不願意接受基督。假如理性被蒙騙,意志與情感也都受蒙騙。如理性是墮落的,情感也是墮落的(羅一28-32;提前二14;來三12,13;林後十一3)。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基督所說的「你必須重生」這話是何等的重要﹗

 

2022年2月15日 星期二

新約聖經與神話之世界圖像

 

在十九世紀達到頂點的聖經研究的歷史批判,無可避免的使得過去人們所認為神聖、珍貴、絕對和神性的東西,變成了相對的歷史產物。面對這樣的歷史批判,基督教信仰必須處理面對,以維護其超越歷史的真實性與有效性。這「啟示」與「歷史」的爭執,也就成為有心維護基督教信仰的神學家的戰場。布特曼學術背景,的確有不少受到自由主義影響之處。他的學術研究,特別是在新約聖經部份,不可避免的將會處理到「歷史」。

他也提出了極為特別的一套歷史觀。他認為「新約聖經的世界圖像,是一種神話的世界圖像。這種世界,是一個三層的結構:今世在中層,天界在上層,以及地獄在下層……不過,即使是今世,它不單單是自然的日常事件……它也更加是超自然權勢,上帝與祂的眾天使,撒但與牠的魔鬼做工的舞臺。這些超自然的權勢,介入了自然的事件,並且干涉了人類的思想、意志與行動。」

因此他認為這樣的世界圖像之中,「歷史並未依循它本身穩定的、又有律則的路線發展;超自然權勢多在驅動它,並且引導它。……這個中層的今世世界,正急速衝向它那緊迫的結局……他矗立在末日的『災禍』,屬天審判者的來臨,死人復活,以及對得救、或下地獄做最後的審判面前。」

而且他也認為新約聖經中對救恩事件的描寫,是與這樣的世界圖像是 相符的。

布特曼認為這樣的世界圖像,完全是「神話」的講述。而且其中的一些個別的主題,也能夠很容易「追溯到當代猶太教的天啟觀念,以及諾斯底教徒有關救贖傳說的神話學。」

他他質疑今日的福音宣告是否能夠期待信徒接受這樣的世界圖像是真實的?假如這是不可能的,那麼是否新約聖經中的福音宣告是否具有與這神話世界圖像無關?而神學的工作就是解除這福音宣告的「神話」?

布特曼顯然的認為要求信徒接受「這樣的世界圖像是真實的」是一件無意義且不可能的事情。他認為「它會無意義,是因為有關神話世界的圖像,並沒有任何特殊的基督教色彩;它只 是一個如今已經過去了的時期,亦及神學思考尚未形成的一個時期的世界圖像。它會是不可能的,因為世界圖像乃與人類特殊的歷史情境有關。」

布特曼認為世界圖像可以改變,他引證哥白尼的發現、原子理論的發展,在在都改變了當時的世界圖像。這也就是說,新約聖經寫成時的神話世界圖像──三層的世界觀,上帝、天使撒但的介入自然──應該被當代的信徒拋棄,神學家的工作應當是嘗試找出在這過時的圖像中所蘊含的福音宣告,並薦與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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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話世界圖像──三層的世界觀(今世在中層、天界在上層、以及地獄在下層),不是新約的描述方式,卻是一般宗教之圖像,然而人常常將這樣之思考模式套入聖經當中,以致於造成「神話」。

    所以我們成為基督徒要揚棄別的宗教所給我們的「神話世界圖像」,回到聖經以上帝主權為中心的「天國」世界觀,這也是去「神話」的精神所在。

    這事「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之原因之一。

章伯斯簡介

      奧斯瓦德·章伯斯 1874 年出生於蘇格蘭,在倫敦的皇家藝術學院和愛丁堡大學接受教育。在他 22 歲那年,他感到上帝在呼召他成為一位傳道人,雖然他很有文藝天賦。在都倫的一所很小的神學院學習和教書之後,他搬到了一個宣教機構,這個機構的宣教範圍覆蓋英國、美國和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