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庥牧師和牧師娘「疼厝邊親像自己」的心切,常拿藥與物品關照貧苦人家,甚至暗中以金錢相助。他深入百姓生活之中,明白他們的欠缺,尤其對台灣婦女卑微、受束縛的社會地位深表同情。他認為信仰若要健全的發展,一定要重視婦女教育,因為婦女是家庭信仰的中心。於是他積極創設「女宣」與「女學」,而「女學」入學的唯一條件是「敲開縛腳」,解開婦女在兩性關係上所受千餘年的束縛。
李庥牧師是有計畫性與行動力的人。當時台灣仍處民智未開、重男輕女的封建漢人社會,連同工中都有反對意見,認為目前最需要的是充實傳道者之素質,應先開辦「中學」,豈可分散心神和經費於「女學」。然而李庥牧師仍積極規畫,歷史年譜記載:「1879年6月11日李庥牧師請求教士會設法建築女學的用地,因為他要奉獻該建築費用。」由此可知他的執著與魄力,也終於得到新樓東南隅一地。另外,他與牧師娘討論女學與女宣之推展,1879年9月11日由牧師娘向英國母會女宣道會請求派遣一名女宣教師來台服務,辦理「女學」與推行「女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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