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摩根決定到美國去參與北田推廣計劃的時候,他的母親伊利沙白·摩根知道了很高興;她並自告奮勇,願意隨兒子全家赴美,以使她在美國作幾個孫兒的家庭老師。摩根的父親喬治·摩根,則持異議,認爲摩根不應該遺棄本土的事工,到新大陸拓荒。不過,當喬治·摩根的老伴到了美國之後,喬治·摩根翌年不甘寂寞,作出讓步,也同意遷居到美國,以便三代同堂,全家團聚。摩根也很有愛心,百忙中抽空回到英國,幫助父親打包行李,盡兒子的孝道。許多人成名之後,就不關心父母,在這方面,摩根有美好的見證。
摩根和威廉·慕迪所從事的北田推廣計劃,是以北田爲根據地;但是摩根的時間表卻排得滿滿,他需要前往美國各地傳福音和講解聖經。推廣計劃包括安排他每年要有幾星期回英國領會,及在夏天時主持北田夏令解經退修會。
鍾馬田(Martyn LIoyd—Jones)——摩根日後的承繼人——說過,摩根的功用發揮得適逢其時,是在慕迪和孫蓋的傳福音熱潮之後,大批的初信者正需要受到造就和亟須有人教導他們讀聖經,爲他們作堅信的工作。
事實是,每當摩根講道時,成千上萬的人,蜂擁著去聽他。有一晚摩根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的聖保羅(St.Paul)佈道時,除了擠入大禮堂的六千人之外,有數百人不得其門而入。摩根在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的威爾克斯·巴爾(Wikes-Barre)領會時,由於會衆太多,臨時改換更大的會所:那晚儘管滂沱大雨,會所仍是坐滿了二千人。在華盛頓州(Washington)的西雅圖(Seattle),摩根在主日要分兩堂講道,下午對二千人講道,晚堂則對另外三千人。在喬治亞州(Georgia)的亞特蘭大(Atlanta),摩根講道的地方,是浸信會教堂(The Baptist
Tabernacle)。那間教堂的主任牧師布諾頓博士(Len G.Broughton),是亞特蘭大教會歷史上神大用的僕人。摩根在亞特蘭大的浸信會教堂一個主日要講三次道,講臺上也坐滿了人,摩根記述,自己連站的位置幾乎都沒有。在亞特蘭大,摩根和布諾頓博士建立了深厚的友誼。日後他出任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牧師時,曾多次到亞特蘭大講道;而布諾頓則來倫敦,兩人互相交換講臺。
一九○二年八月,摩根在北田解經聚會的主題,是舊約時代的小先知。他不是照著舊約聖經一字不苟地講小先知;他所述說的小先知,是生動活潑的、有血有肉的、栩栩如生的。必須指出,他從來不誇張所講的,也不歪曲經文,他能口若懸河地、如數家珍地縷述這些小先知,是因爲他花了長時間去研讀他們。不論他是乘著火車賓士在平原上或穿越過崇山峻嶺,不論他是靜養在北田的住宅,小先知都成爲他日思夜想的物件,他似乎和小先知生活在一起。在摩根的日記裏,你會讀到這樣的話:“今早我潛心埋首在哈巴穀書裏,而嘗到其中的甘甜。”
敦布林(Ralph Turnbull)爲《坎培·摩根精選集》(The Best of G.Campbell Morgan)一書作序時,讚揚“摩根從未嘗試自己作發言人,而是以謙卑的靈爲神作見證,是以神的話語作爲根基和內容。摩根基本上是一個解讀者。”
布裏斯哥(D.Stuart Briscoe)爲摩根的名著《使徒行傳》(The Acts of
Apostles)寫序時,這樣說:“許多人發問,一個像摩根這樣的人,沒有受過正規的神學訓練,怎麽可能成爲如此卓越的解經家和作家?理由很簡單,他在這方面有特別的恩賜,他很忠於他的職責,同時他很殷勤用功。他的生活很有規律,早上六時就閉門靈修讀書,在正午之前不許任何人攪擾他。他是到了下午才翻閱報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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