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7月28日,夏洛特•馮•可茲包慕(Charlotte von Kirschbaum),卡爾•巴特(Karl Barth ) 的終生“伴侶”和助手,被埋葬在瑞士巴塞爾的霍恩裏墓園。她的遺體被埋葬在巴特家的墓地、卡爾•巴特之側。七年之前,巴特的去世標誌著新教神學一個時代的結束。夏洛特被埋葬在巴特家族的墓地,是對巴特在生命中任由一個痛苦局面發展的悲哀紀念。
正如克裏斯多弗•阿施(Christopher Ash)所指出的,更可悲的是,巴特在婚姻目的方面的教導在福音派的圈子裏產生了廣泛影響。巴特堅持認為,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作伴——避免孤獨。然而,對婚姻之愛的目的有一個更符合聖經的解釋,那就是在這個世界上拓展上帝的國度——婚姻是關於怎樣做門徒的。很明顯,巴特用他自己的生活來決定他的婚姻神學,而不是反過來。他的感情需要導致了悲慘的道德失敗。
卡爾•巴特和夏洛特•凡•可茲包慕在1924年第一次見面,那時他38歲,而她25歲。巴特和他的妻子奈麗有五個年幼的孩子,他們的婚姻“幾乎從開始就很不愉快”。1925年,巴特從哥廷根大學轉到明斯特大學教授神學。他的妻子和孩子不能搬家過來。在獨自生活了大約六個月之後,他開始了和夏洛特的關係,並且這個關係決定了他們的餘生。甚至喬治•漢星格(George Hunsinger)這個同情巴特的普林斯頓神學院神學家都承認:“我們不知道1926年巴特和夏洛特•凡•可茲包慕在那個要命的相遇裏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是我們知道,從那時起他們彼此相愛。”
1929年 10月,夏洛特搬進了巴特在明斯特的家。她的母親和許多好友都十分驚駭。介紹卡爾和夏洛特第一次相見的牧師喬治•莫茲(Georg Merz)非常遺憾自己曾經介紹他們認識。巴特邀請夏洛特住進自己家這個決定,給所有相關的人都帶來了巨大的困難。夏洛特不再僅僅是巴特的個人助理;按他所說,她是“他的伴侶”。儘管沒有性行為的證據,但是長達35年之久她每天在他身邊工作十小時,並陪伴他旅行、去外地講課、或者休假。她在巴特家住的房間只能從巴特的書房進出。巴特在評論與凡•可茲包慕一起工作的二十年時說:“我明白有一個幫助者真正意味著什麼。”
巴特顯然很不明了他的現實處境。他帶回家一個女人,讓她享有只應給予自己配偶的鍾愛,這不僅是在感情上對妻子不忠實,而且為了反映自己的情形,他還進而扭曲了自己的婚姻神學。
在世俗工作場所,當男人和女人從同事那裏得到在家所缺乏的認可和魅力吸引時,感情上的出軌極其常見。不幸的是,這種誘惑在福音事工中也是真正的威脅,恭維、彼此密切瞭解、以及有助益的團隊合作,會使人過度地喜愛合作夥伴。一個牧師可能在還沒有意識到的時候,就陷入一個不聖潔的關係,這會威脅他的婚姻、破壞他對上帝的啟示的理解、並導致事工觸礁。這就是不設防的心思意念將會遭遇的危險。
引自: http://www.kairosjournal.org/Document.aspx?QuadrantID=2&CategoryID=8&TopicID=32&DocumentID=13650&L=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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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真實的故事,也給我很大的提醒,一個在怎樣被上帝重用的人,也會有他的弱點,連自己都無法抗拒的「誘惑」,都無法擺脫,還影響到下一代。有一記載說到:『最能顯示他們關係的評論之一來自巴特的兒媳羅斯•瑪麗•巴特,她說:“巴塞爾大教堂的牧師愛德阿德•特尼森(Eduard Thurneysen)……向我建議……不要干涉老一輩人應付責任的事。他是指巴特爸爸和媽媽和“洛洛阿姨”生活在一起這種情況。他告訴我,這三個人之間的關係很獨特,是很多年來發展下來的,我應該簡單地接受這個事實,不要質疑……那時候我對他的話不甚明瞭,但是很快我就明白,他說得對,他的建議很好。在巴塞爾以及別處愛傳謠言的人們對坐落在艾爾班令的家庭所知越少,他們要傳的謠言就越多。沒有人知道生活在那個家裏的人多痛苦……很明顯,卡爾•巴特急切地需要她,不僅僅是像需要一個得力的秘書那樣……而是他的忙碌生活中第一位和最重要的伴侶。”』(雷內特•科布勒(Renate Köbler),《在卡爾•巴特背後:夏洛特•凡•可茲包慕》,凱特•科利姆(Keith Crim)譯(肯塔基州路易維爾:韋斯敏斯特/約翰•諾克斯出版社,1989),第16頁。)
所以,在我們的生活中要小心防範,任何狀況都是魔鬼想要破壞我們與上帝、我們與人的合宜關係。也再一次體認到,若不是上帝保守,我們就被惡者所吞沒了。
人要認清自己是軟弱,容易受罪的影響,雖然你已經是基督徒,仍然離不開罪惡的影響。所以,人在一輩子中,要不斷的靠耶穌的寶血的功效,就是祂藉由十字架上的犧牲所完成的,才能面對罪的影響。
所以,我們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也因為如此我們要心存感謝,要不是上帝的憐憫,我們就無法得永生之福樂,尤其是在上帝國實現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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