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重洗派歷史簡述


1. 重浸派之起源

    當慈運理在瑞士推行新教時,遇到了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就是嬰兒洗禮的問題。當時慈運理的兩位同工格列伯(Conrad Grebel)與曼斯(Felix Manz),十分反對長期以來所實行的嬰兒洗禮。他們認為,聖經中並沒有嬰兒洗禮的教訓,一個人必須在心智成熟的情形下,自願受浸,才能為他施行浸禮。他們向慈運理表達他們的意見,希望慈運理能夠敦促議會,廢除嬰兒受洗的習慣。然而,議會中有許多議員,都是嬰兒時期受洗的,一旦新令頒布,他們馬上就會被逐出教會。在現實政治的考量之下,慈運理遲遲不敢行動,引起格列伯等人的不滿。1525年,蘇黎世議會舉行關於嬰兒洗禮的公開辯論。議會不僅決定保留嬰兒洗禮,還通令所有的父母,都必須在嬰兒出生八日內完成洗禮,否則就逐出教會。並且,格列伯與曼斯等人私下的研經聚會,也遭到議會勒令停止。命令公佈當晚,格列伯與曼斯等人聚集在一起相討對策。在禱告中,一位名叫布洛克(Blaurock)的弟兄受聖靈感動,跪在地上禱告,要求格列伯立即為他施浸。格列伯應允了,並正式為他施浸洗。由於他們施行成人浸禮,因此被外人稱為「重浸派」。

    「重浸派」其實是當時的人們嘲諷他們的謔稱,他們自己並不以此為名。事實上,他們並不認為自己是「重浸」,因為嬰兒洗禮並無效力,因此,成人的浸禮才是第一次的浸禮。他們自稱為「委身的一群」,主張回復到初期的教會模式,廢除一切的圖像,力求簡單樸素。他們專心研讀聖經,尤其新約,不關心所謂的信經與教會組織。他們反對路德和慈運理所主張的政教聯合,也反對形式化的組織與聖品階級。信徒和信徒之間,只有恩賜與職事的分別。教牧的責任是研讀聖經、督責信徒、帶領聚會、關心信徒屬靈的狀況等。在浸禮方面,唯有真心悔改,願向主而活的人,才能受「浸」。在主餐方面,他們認為擘餅是為了記念主的死,也是弟兄姊妹一起享受的愛筵。因此,他們多在家中擘餅,一面享受家的溫馨,一面避免儀式所帶來的迷信。此外,他們相信基督的再來,重視基督的託付,格外積極傳揚福音。

2. 重浸派所受之逼迫

    因著十六世紀政教合一的情形十分普遍,因此,許多執政者與宗教領袖,都對這班反對教會與政治聯合的重浸派信徒十分敵視。他們迅速成為天主教與新教的共同敵人,被視為一班反傳統、反秩序的異端。1525年,格列伯、曼斯、以及其他二十位重浸派的信徒遭到逮捕。格列伯僥倖從獄中逃脫,後卻因瘟疫而死亡。曼斯則在主後1527年,被推入利馬河(Limmat)淹死。布洛克逃出了蘇黎世後,四處傳道,後來也在1529年被天主教逮補,處以火刑。

    15241525年,農民革命爆發,許多人將矛頭指向重浸派。慈運理派、路德派、加爾文派以及天主教,聯手起來欲將重浸派從歐洲大陸完全剷除。重浸派信徒遭受各樣殘忍的逼迫:監禁、罰款、淹斃、燒死、折磨...等,只要是當日一切違犯「政府教會」的罪,如:不繳納什一捐獻、不聚會、不參加家庭查經、不肯傳道等,都加在重浸派信徒的身上。1529年,在斯卑雅(Speyer)會議中,天主教與路德派達成共識,同意處死神聖羅馬帝國境內一切的重浸派信徒。短短數年內,數千位重浸派信徒,在世俗政權與教會聯手的逼迫之下殉難。

3. 重浸派之發展與影響

    十六世紀的重浸派,幾乎遭到了當時整個歐洲政治、以及基督教主流慈運理、路德、加爾文各派的一致聲伐。除了政教聯合、嬰兒洗禮等爭議外,還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少數重浸派信徒,落入了改革的極端。因著這些少數激進份子所造成的社會事件,使得重浸派在歷史上蒙受了異端之名。這些激進的團體有閔次爾及慈韋考、賀夫曼千禧年派(Hoffmannites)和馬提(Jan Matthys)的閔斯特王國。

     閔次爾醉心於社會運動,宣稱自己有聖靈引領,企圖建立一個神治團體。他煽動暴亂、驅趕新教與天主教徒、破壞教會財物,令歐洲人對重浸派留下了極惡劣的印象。賀夫曼原為路德派信徒,因著不同意路德派的主餐教義,被逐往丹麥。然而他卻轉往法國,加入重浸派行列,並開始提倡他的末世思想。他相信自己是上帝所揀選的領袖,一切反對他的人都會滅亡,並預言基督會在1533年降臨斯特拉斯堡。賀夫曼的忠心信徒馬提,曾自稱先知以諾。1533年,賀夫曼的預言並沒有實現,馬提非但不以為意,還宣佈賀夫曼預言錯誤,真正的新耶路撒冷,不在斯特拉斯堡,而是在荷蘭的閔斯特。馬提率眾以武力攻取閔斯特,企圖建立一個聖徒王國,卻遭到路德與天主教的反制。閔斯特事件使得重浸派在政府、社會、道德、及宗教各方面,均留下了惡名。

    上述這些激進人士,並不能代表所有的重浸派信徒。大部分的重浸派信徒,仍持守的早期的改革精神,這些能夠真正代表重浸派的團體為:瑞士弟兄會(The Swiss Brethren)、蒙羅維亞的胡特爾弟兄會(Hutterites)、以及門諾會(Mennonite)與阿米斯派(The Amish)。瑞士弟兄會,乃是指那一班在蘇黎世跟隨格列伯與曼斯的人。他們是最早的重浸派,主張成人浸禮與簡樸主餐,承繼了真正此派原有的改革的精神。在奧大利的蒙羅維亞,重浸派領袖胡特爾(Jakob Hutter),在奧士柏斯(Auspitz)建立了一個名叫布德霍非(Bruderhofe)的小社區,實行凡物公用。後來有許多重浸派信徒,紛紛來此躲避逼迫,在蒙羅維亞建立了許多「弟兄之家」,因此被稱為「蒙羅維亞的胡特爾弟兄會」。另一個重浸派的分支為門諾會。門諾(Menno Simons)原為一個天主教神父,1530年脫離羅馬天主教,後加入重浸派系派,主要活動範圍在荷蘭、德國北部一帶。門諾的觀點與瑞士弟兄會類似,反對嬰兒洗禮,以及教會參與政治事務。他們不服兵役、拒絕宣誓、也不任職於政府部門。十六世紀末,門諾會發生嚴重的分裂,保守的阿曼(Jakob Amman)與其跟隨者,自成一個極為嚴謹的教派,稱為阿米斯派。他們衣著一致,不修剪鬍鬚,遺世而獨居。即使是現在的阿米斯派信徒,都還維持著中世紀農莊的生活方式,不使用任何電器用品,不照相,並且以馬車代替汽車。他們持守的敬虔的外衣,卻失去了屬靈的實際。十六世紀的重浸派,遭受了許多的逼迫,卻為歐洲基督教,如後來的英國獨立教會、浸信會、貴格會等,留下了不可抹滅的影響。

蘇黎世簡述


   蘇黎世是瑞士第一大城,也是最重要的工商業城市。它位於阿爾卑斯山脈北面、形如桑蠶的蘇黎世湖的東北端。湖面在此變成狹長的水道,向西北綿延流去,最終注入萊茵河的利馬河。蘇黎世城就是在利馬河的兩岸。

    蘇黎世已有兩千年歷史。最初,佔據瑞士的古羅馬人在利馬河西岸(今稱林頓霍夫)的小山頭建立了一個軍事稅卡。古拉丁語軍事收稅一詞後來到了日爾曼語中,音變成了蘇黎世。但這只是地名的由來,蘇黎世加入瑞士聯邦,此時掌握地方權力的勢力,除了原有的貴族與巨商外,又增加了後起的各行業公會的代表,除了原有的貴族與巨商外,又增加了後起的各行業公會的代表。如今蘇黎世市區中心還有當時各行業的行會大樓,它們是歷史的陳?、古城的標誌。

     16世紀時,慈運理在蘇黎世發起宗教改革,使這個城市成為新教派的重要中心。歷史上,蘇黎世還曾吸引過許多名人,從大文豪歌德、音樂家瓦格納到小說家托馬斯曼,從科學巨人愛因斯坦到潛意識派創始者喬埃斯以至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列寧,都曾來這裏定居,或進行各自的活動。1917年,列寧及其戰友就是從這裏登上有名的封閉列車經過德國回到革命風暴中的彼得格勒。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稱為達達主義的資產階級頹廢藝術流派,也是在蘇黎世一家小餐館中誕生的。

1.    哥斯曼特大教堂(Grossmunster Kirche

    哥斯曼特大教堂位於利馬河北岸,是瑞士最大的羅馬式教堂,以高聳的雙塔聞名。教堂初建日期已不可追溯,但全教堂最古老的地下室,為十一世紀末至十二世紀初時所建,教堂的另一部分則是在十字軍東征的時期所建。1519年,慈運理在這裡推行宗教改革,一直到他1531年離世,此處遂成為蘇黎世宗教改革極具歷史意義的一座教堂。教堂北側有一個慈運理廣場,廣場對街的房子,是慈運理的繼承者布林格(Bullinger)的故居,布林格曾講過上百篇關於啟示錄的講章。面對著教堂後方的小房子,是慈運理的故居,鄰近的小丘上有慈運理用來作教會辦公室的建築。


    利馬河由南向北,緩緩流入蘇黎世湖,整個蘇黎世城,即是建立在該河的兩岸。1527年,重浸派的領袖曼斯,遭到蘇黎世議會的逮捕。在慈運理的支持下,曼斯被推入利馬河中溺斃。


    現有的市政廳建築,建於1694-1698年,為一座文藝復興風格的建築。此地亦為舊市政廳所在地,當年蘇黎世議會即是在此為慈運理與天主教舉行第一次辯論會。該次辯論中,慈運理獲得議會全面的支持,奠定了日後宗教改革的政治基礎。

慈運理對幾項教理的看法


1. 聖經

    慈運理從律法的觀點運用聖經。他把聖經當作一本生活的法則。他不瞭解律法和福音兩者之間的差別,因此他不會區別律法和福音。依他看來,律法就好象福音一樣,是上帝慈愛旨意的啟示。經由他研究律法的本質之後,他說,律法並不定人的罪。但是,路德卻指出律法和福音之間的大差別。路德說,律法定人的罪,但福音卻要拯救人。律法的功用,就是叫人知罪並認罪。但在福音裏,我們有潔凈的根源。

2. 有關上帝之教理

    有關上帝之教理,是慈運理神學體系的中心點。他的整個結構都建立在他的上帝的教理上。他的神學體系,以上帝為中心,而不以基督為中心。他強調上帝之主權。他堅決主張一神論。他極力反對天主教敬拜遺物和圖像。他以上帝之教理為他一切思想之中心,並經該教理反對天主教。慈運理認為上帝是永存的、經常工作的、無所不知的、是一切良善之起源、是第一推動因和萬因之因。上帝統治世界,猶如靈魂支配身體一般。凡違背他旨意之事都不會發生。凡發生的,都可能追溯到他的能力。上帝的旨意就是要永不改變地管治全宇宙。由於以這種決定論推論的結果,他便宣佈說﹕「一切的邪惡和一切的良善,都一樣地可歸因於上帝;連亞當犯罪墮落的事亦可歸因於上帝。但我們不能控告上帝有罪,因他不處在律法之下。」他又說﹕「若在人裏頭,絕無自由意志的話,便可把偷盜、凶殺和一切罪都推給上帝,並且說一切是由他的旨意所弄成的。既然如此,諸如姦淫、凶殺就都不是罪了,因它們是出乎上帝之作為,上帝為其始因、推動者、指使者。但事實上,它們是出乎人之作為,所以它們就是罪。因上帝不受律法之限制,但人須受律法的定罪。上帝從太初就知道並有意思要造將墮落的人。不過,同時他也決定他兒子要取人性而成為人,以便拯救墮落的人類。

3. 慈運理對罪的看法

    原罪就是那不完善的性情之軟弱和缺陷。人在出生時,使帶有這種缺陷,唯人本身沒有過錯。這種遺傳的罪是一種疾病,但不是一種罪債。原罪使人的性情變成脆弱,但人的肉體比靈魂更有能力。從這種原罪的疾病裏生出個人的罪來,猶如樹枝從樹幹生出來一般。因此,罪就是忽視創造主之律法,並寧願聽從自己而不跟隨主。罪就是背逆上帝。按慈運理的解說,人是沒有自救的可能性。

4. 揀選

    上帝既然是造出萬事之絕對因,他便是一個客觀揀選的因。這種客觀揀選,是無條件的、不變的、永恆的。揀選令人得救,甚至被揀選者在未獲得信心之先死了,也能得救。因此,他說,上帝的揀選不被限定在基督教國之內,他的揀選乃延伸到舊約的眾聖徒,甚至延伸到希臘、羅馬的諸英雄,諸如紇庫勒斯(Hercules),蘇格拉底、雅裏斯底德(Aristides)、努瑪(Numa)、伽妥(Cato)等英雄和聖賢人物。總之,凡忠心耿耿的人都能上天堂。他的看法與路德的看法大異其越。路德乃是主張一種主觀的揀選。這種主觀的揀選與信心和稱義,是絲毫不可分離的。路德說﹕「當聽從那位道成肉身的聖子,這樣,預定或是揀選就會自自然然地臨到。」

    但慈運理卻倡導客觀揀選,全是端賴上帝隨意之諭令。依慈氏看來,揀選教理的價值就是要廢除自由意志和功德。不過,它也帶來一種毫不留情的決定論。

5. 信心

    慈運理認為信心是堅固被揀選者的一種記號。但在另一方面路德卻使信心與悔改和稱義聯合起來。依慈氏看來,揀選不須要依靠信心,但信心卻隨在揀選之後。對那從太古之前已被揀選的人而言,在他們未有信心之先早己被揀選了。因此,被揀選者承蒙揀選乃是靠著上帝所灌注之信心。這樣他們必定得救。但路德卻認為信心是得救的媒介,人是藉著信心得救的。再者,慈氏雖強調稱義的教理,但他對這個教理卻不像路德那樣有深厚的宗教關心。慈氏認為稱義是撲救天主教功德行為的良藥。

6. 基督論


    慈運理很精細地區別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他雖把兩性分開,但他卻主張基督單一的位格。慈氏因太嚴格區別基督之兩性,至使路德派的人覺得,慈運理在這一點上是偏向涅斯多留主義的。慈氏說,基督升天之後;按其神性來講,他是無所不在的。但依其人性而論,他卻被限定在天堂某個固定的地方。

7 . 教會

    真正的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和信徒的交往,是由「那些被上帝旨意所注定得永生的被揀選者」所組成。唯有上帝知道這個被揀選者的教會。信心使被揀選者能夠明白他是屬於這個教會的會員。不過,他卻不知道別人是否屬於這個教會的會友。如此推論,實際上,就會形成兩個教會。一為可見之教會,是由那些藉著施行聖禮而稱呼基督為主的人所組成。一是不可見之教會,只包括被揀選者而已。慈氏不會溝通可見與不可見兩個教會間的密切關係。

8. 聖禮

    基督是教會的頭,他設立了洗禮和聖餐的儀式,並吩咐他的教會施行這些聖禮。不過,問題是聖禮是否真是恩典的工具。依慈運理看來,聖禮不能帶什麼給被揀選者。因被揀選者早就有把握他們是蒙揀選的、並藉著信心得到了救恩。若是這樣,設立聖禮又有什麼目的呢?他說,聖禮之施行,乃是將個人所持有的恩典,作為一種公開的見證。藉著領受聖禮,每個教友便能表明他是教友。因此聖禮就是會友與教會聯合的記號,並藉著公開的告白以表明會友之忠心。聖禮沒有超然的內容,它乃是某件事的外在象徵,即那已在內心所作成之事的外在象徵。

    洗禮就是用清水洗凈的一種儀式。洗禮表明我們已經進入教會,並作了上帝的百姓。既然是上帝的百姓就要過著正直純潔的生活。因此洗禮僅是一種內在重生的記號和象徵。

    聖餐也是一種記號和象徵。起初,慈運理的看法和伊拉斯姆相同。他們認為在聖餐中,有基督身體的真正臨在。不過,以後慈運理改變了他先前的看法。這種改變,主要是由於他收到一位荷蘭的人文主義者何尼斯的一封著名書信的緣故。何尼斯說,「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意指「這是表明我的身體。」慈氏對這封信留下深刻的印象,並深受其影響。以後他便與伊拉斯姆破裂。同時他也不贊同路德的合質論.他使主張象徵論。他說,聖餐就是與基督相交。他也強調信心是聖餐的構成因素。他說,基督實際上不臨在於聖餐中。不過,藉著信心的力量,我們便能想象到基督,或將基督活畫在我們的心中。所以聖餐主要還是一種紀念,以記念基督之死。因上帝將他的聖子和聖子救贖的功勞當作禮物賜給我們。所以聖餐也是一種向上帝感謝的方法。慈運理不信聖餐中有主身體真正臨在的理由有三﹕

第一、聖經宣佈「肉體是沒有益處的」(約六﹕63)。

第二、他的哲學不容許屬天的和屬地的,能有那麼密切的結合。

第三、他的基督論主張基督的人性被限定在天堂的某個固定地方。基督依他的人性,不能臨在於聖餐中。因他經常坐在天堂上帝的右邊。

9. 慈運理與路德的教理上之比較

1)關於基督位格中兩性之關係。慈運理的解釋靠近涅斯多留,主張人性和神性間之關系為一種相伴的關系。但路德卻主張是兩性有機的聯合。

2)關於道。慈氏強調內在之道,靠近重洗派。路德強調成文之道、口講之道。

3)關於人之天然敗壞。慈氏承認在人裏頭只有軟弱。這種軟弱不成為真實的罪,除非它構成犯罪的行為。路德卻堅持這種天然的、有罪性的敗壞,是人類真實的、特殊的罪。

4)關於洗禮。依慈運理看來,洗禮就是加入教會,也就是承認做基督徒的一種標志。依路德看來,洗禮為重生、赦罪、基督的義之歸與等三件事的聖禮。

5)關於稱義。對慈運理看來,信心與稱義隨在揀選之後。但路德卻把稱義當作罪和恩典之間的中心位置,藉著稱義,人方能與上帝和好。

慈運理《六十七條》精華摘錄


1、那些認為福音一定要在教會的批准下才有效力的人,不僅錯謬,且褻瀆上帝。
2
、福音的總綱乃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將父神的旨意啟示給我們;並藉著他的完全,救贖我們脫離永遠的滅亡,使我們與上帝和好。
3
、因此,對於從前、現今、並將來的人而言,基督是通往拯救的唯一道路。
4
、凡是在基督以外尋求或賣弄其他門路者,是錯謬的;他們是殺害靈魂者,也是強盜。
7
、基督是眾信徒身體的頭,沒有了頭,身體乃是死的。
8
、一切住在元首基督裏的,才是祂的肢體和上帝的兒女。這是真正的「教會」,聖徒的聯合,基督的新婦,宇宙的召會。
15
、凡相信福音的就必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因為所有的真理,已清楚含括在福音裡面。
16
、我們從福音中得知,教訓和人的傳統,對於救恩毫無幫助。
17
、基督是永遠的大祭司。那些自稱是大祭司的人,抗拒並摒棄了基督的尊榮。
18
、基督,藉著將自己置於十字架,一次而永遠的成了所有信徒贖罪的祭物。因此彌撒並非獻祭,乃是紀念十字架上的死,並豫表基督所完成的救贖。
19
、基督是上帝與我們之間唯一的中保。
22
、基督是我們的義。由此,我們的工作須善美如同出於基督,然而卻非善美如同出於自己。
24
、基督徒不應受制於一切不出於基督的工作。這些工作會耗去我們所有的時間與精力。
26
、沒有一件事比假冒為善更令上帝厭惡。
27
、所有的基督的信徒,都是弟兄。
28
、一切上帝所允許並且從未禁止的事,都是正當的。因此,婚姻適合於眾人。
34
、無論是在聖經,或是在基督的教訓裏,都找不到所謂屬靈(聖品)權力的根據。
35
、但是基督的教訓與事例中,的確有世俗(政治)權力的存在。
37
38、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在不違背上帝的情況下,服從政府權柄的義務。
49
、我所聽過最大的醜聞,就是允許神父在經濟壓力下,包養富有的情婦,卻不准許他們合法的結婚。這是何等的羞恥。
50
、唯有上帝,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能夠赦免人的罪。
57
、來世的煉獄,與聖經毫不相干。
58
59、唯有上帝知道人死後的事。祂向我們啟示的越少,我們就越須承認我們不懂。
66
、所有聖品人員都應立即悔改,並且高舉基督的十字架,不然就是自取滅亡。斧頭已經放在樹根上了。

瑞士改教運動的先鋒─慈運理


    正當路德在德國推動改教運動之時,上帝在瑞士興起另一位僕人發動教會改革,他便是慈運理(Zwingli Ulrich Huldrych, 1484-1531 A.D.)。慈運理與路德同年出生,早年在維也納大學受教育,深受當時的基督教人文主義影響,因而對古典文學有極濃厚的興趣,也同時極向往按照原文解釋聖經,於是便在聖經真理的幣解上奠下重要的基礎。

    主後一五O六年慈運理開始在一間相當具規模的教會工作,他的講道深受教會的信徒歡迎,於是不久便成為很有名的講員。剛開始事奉,慈運理便致力於改革工作,只是他改革的對象不是教會,而是社會。他猛烈抨擊當時瑞士的雇傭兵制度﹔當時瑞士的聯邦與一些出得起高價的大國(如法國)簽約,任由那些大國雇傭瑞士人當兵為他們打仗,總之價高者得。慈運理對于自己同胞以血換金錢的作法,深痛惡絕,便在瑞士聯邦要與法國簽約時,極力反對。一些權貴非常憎惡慈運理,於是向教會施壓力,而慈運理便在主後一五一六年被迫離開他事奉了十年的教會,去艾斯登,那裏是瑞士人文主義的大本營。到了艾斯登,他致力研讀聖經,對於新約尤其有更深的領悟。越是熟識聖經,他便越覺得教會諸多不妥之處。首先,他對於一群一群的信徒湧到當地的聖母院朝聖,以求贖罪,感到非常不安,聖經所宣告的救恩與朝聖根本完全是兩回事。於是,他開始按照聖經的教導向信徒解釋,他們的罪不能借朝聖或任何善行得到赦免,要贖罪便得來到主耶穌基督的面前,求瓷赦免。他更進一步抨擊教會售賣贖罪券,並且宣稱教皇沒有權柄赦罪。然而,很奇怪地,教皇卻于主後一五一八年調派他到蘇黎士的大教堂任職。在那裏,他的改革運動才真正開始。在蘇黎士不到兩年,他便取得省議會的信任與支援,到了主後一五二二年,他竟敢與十位聖職人員公然上書主教,要求他准許他們結婚,因為聖經沒有禁止傳道人結婚的。這要求只是試金石而已﹔不久,他們又進一步要求廢除大齋節,認為聖經根本沒有這樣的教訓。主教企圖立刻鎮壓這種叛變,但慈運理已作好一切准備,他發動市議會通過一道法令,就是教會任何的習俗,都要基於聖經的教導。省議會同時在主後一五二三年一月安排了一次公開的神學辯論,並宣佈一切的辯論必須以聖經為依據。在辯論中,慈運理宣讀他所寫的《六十七條》(Sixty-Seven Articles),將一些基本的聖經真理清楚簡潔地列出來。在這《六十七條》中他肯定聖經的權威是遠超過教會傳統的權威,因信稱義的道理,他否定人可以用善行來積聚功德,以求贖罪,亦否定彌撒是獻祭,否定煉獄的存在,同時,他宣告傳道人結婚是聖經所許可的。在這次辯論中,慈運理大獲全勝,於是便在省議會的支援下展開改教運動。除了在教義上作出重大改革外,慈運理更率領支援他的人,將教堂中的圖象及一切裝飾完全清除,甚至連風琴也不能倖免。主後一五二五年,彌撒正式被簡單的聖餐儀式取代,慈運理稱聖餐為愛筵,只表明信徒在愛的團契中記念主的死,而完全沒有獻祭的意義。隨後,所有修道院的產業被沒收,託管於省議會之下,學校也重新改組。

    慈運理在蘇黎士的改革如此順利,其實是有賴瑞士當時的政治體制。瑞士是一個由許多個州郡(cantons)組成的聯邦,每一個州郡都是相當獨立,而不受制於聯邦議會的,因此,只要蘇黎士的省議會支援,其他州郡都是奈他不何的。然而,倘若整個瑞士只有蘇聯上改教,他便勢必孤立無援,至終只會失敗。因此,下一步最重要的,還是贏取其他州郡的支援。於是慈運理便派他最信任的同工前往其他州郡推展改革運動。他派艾科蘭巴迪(Johann Oecolampadius, 1482-1531 A.D.)到巴色(Basel)、布沙(Martin Bucer, 1491-1551 A.D.)到史特勞斯堡(Strassburg),而他則親自前往伯恩(Berne)。不久,這三州就投入改教運動,而聖格倫、沙弗哈遜、莫爾哈遜、格拉勞斯也隨即加入這行列。至此,聯邦中差不多一半的州郡加入了改教運動,要不是慈運理在主後一五三一年戰死沙場,相信他發動的改教運動會蔓延到更多的州郡。

    慈運理若能夠與路德達成協議,聯成一陣線,相信他未必會戰死沙場。主後一五二九年,位與瑞士山谷中的州郡幾乎全部落在慈運理的手中,而山區的州郡則依然保持天主教的信仰。在過往兩三年間,雙方的關系非常緊張,大有開戰的可能,然而雙方都知道,倘若戰爭爆發,雙方的損失都會很慘重,於是在主後一五二九年協議,用談判的方式達成和解。但山區的天主教州郡卻在談判的同時,積極備戰。慈運理知道,雙方的戰事似乎是不能避免的。同時德國方面情勢亦非常危急,查理五世亦准備以武力對付德國的基督徒。這正好是慈運理與路德攜手合作的時候,但可惜在商討中,他們對於聖餐的幣解出現分歧。路德認為聖餐中的餅真是基督的身體,而酒亦不折不扣地是基督的血,他用"同質論"Consubstautiation)的觀念作解釋。而慈運理卻認為餅和酒只是一種象徵,一種喻表,並不是實質地成為主的身和主的血。他們各持己見,最後路德憤然在會議桌上寫上"這是我的身體"幾個字,然後拂袖而去,他們的合作談判便告破裂,而慈運理便得單獨面對瑞士天主教州郡的挑戰。戰事終於在主後一五三一年爆發,結果天主教州郡聯盟取得勝利,而慈運理在卡甫爾一 役中陣亡。基督徒雖然在戰場上失利,但在和談會議上卻爭取到宗教自由的權利,即是說,每一個州郡自己決定自己的宗教模式,基督教的州郡可保持基督教的模式,但卻不能煽動其他天主教的州郡發起改教運動。這樣一來,改教的成果雖然可以保存,但卻失去了擴展的可能。瑞士的改教運動便由此停滯下來,要等到加爾文的出現才有新的發展。

    在這裏,我們學到一個很重要的教訓,就是假若弟兄姊妹為了些微神學理解的分歧,而忘記了在很多重要的真理上有共同的基礎,以致不能同心興旺主的工作,甚至互不相容,上帝的國度是很可能因人的意氣受到損害的。路德與慈運理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們之間無論對聖經的權威,對基督、救恩的幣解都非常相同,其實大可在共同的信仰基礎上建立聯盟,可惜因著小小的神學分歧,使他們分道揚鑣,結果造成極不愉快的後果。

    主後一五三一年,查理五世對基督教的威脅越來越大,有鑒於此,歐洲各處的基督教邦國聯合起來,組成施馬加登聯盟(Smalcaldic League),共同對抗查理五世的軍事威脅。這樣查理五世才放棄用軍事解決改教運動的意圖。當這種緊張的氣氛稍為和緩,天主教和基督教雙方亦開始彼此接觸,希望探討和解的可能。其實,一種合一的嘗試早在那時已經出現。結果雙方在主後一五四一年派出代表在立迪斯本(Ratisbon)開會,尋求合一。基督教方面有墨蘭頓作代表,而天主教方面則以康達裏尼(Contarini)紅衣大主教為代表。墨蘭頓是路德的親信,亦是以後繼承路德領導路德會的人﹔而康達裏尼是教皇保羅三世的親信,亦是當時天主教內部改革的領導﹔可見雙方都極重視這次會議。倘若後來不是極力反對和解的卡拉弗(Caraffa)當了教皇,而是康達裏尼,相信當時的和解一定大有進展。然而歷史卻走了不同的路,相信是上帝自己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