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歷史
加拿大早期歷史和英國史、法國史及羅馬天主教宣教史交織在一起。自從西元1534年,卡悌爾(Cartier)發現聖羅倫斯(St. Lawrence)後,有兩世紀之久,開發加拿大地區的基本目的,都只為皮貨貿易及帶領印第安人信主,而不是為了殖民。西元1605年,阿卡地亞(Acadia)成為第一個殖民地;阿卡地亞就是今天的諾瓦斯各夏(Nova Scotia)。
為了爭取北美洲的統治權,英國和法國展開了長期的奮鬥。最後是西元1763年的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才把主權歸給英國。
加拿大的法國人對美國獨立戰爭不感興趣。許多英國忠貞份子(Lovalists)在壓力下離開殖民地,遷往加拿大的新布朗斯維克(New Brunswick)及上加拿大地區(今日安大略省)。這些人和大部份後來的殖民者均為不同意國教者(Nonconformists),或安立甘教會信徒。而下加拿大地區(今日魁北克省)則仍屬羅馬天主教的範圍。
由於雙方繼續不斷的衝突,終於西元1791年,上、下加拿大分裂,分別在新成立的安大略與魁北克省組織自己的議會。西元1840年,英國政府又將分裂的兩省合併起來。西元1867年,上、下加拿大,諾瓦斯各夏,及新布朗斯維克聯合起來,成立了加拿大國。然而,直到今日,兩種語言、兩種民族傳統以及兩種宗教,仍為加拿大的基本問題。
2. 羅馬天主教
自從西元1608年查普蘭(Champlain)定居魁北克(Quebec)後,下加拿大地區一直是羅馬天主教,並使用法語,
西元1615年,查普蘭請神甫自法國來到印第安人中工作,由於人手不足,再於西元1625年,籲請耶穌會修道士來幫助。西元1629年,魁北克淪入英國人手中,這些神甫、修道士被迫回到法國,直到西元1632年。
西元1642年,為了「神的榮耀及在新法蘭斯設立宗教」之故,他們建設了蒙特婁(Montreal)。然而這期間,開荒的神甫們,整整經歷了十年披荊斬棘的辛勞與殉道的生涯。
許多宣教士與探險者一直行到大湖(Great Lakes)區。兩位神甫于西元1673年發現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另外兩位宣教士于西元1700年成立底特律殖民區(Detroit)。宣教工作被推展到依利諾州及俄亥俄地區之間。
要印第安人歸化一直很難,因為:
(1)和貿易者之間的衝突。
(2)和其他印第安人之間的衝突。
(3)英國得勢後,宣教士們被逼回法國。
(4)缺乏永久殖民者。
西元1666年,新法蘭斯只有三千二百十五人。到西元1713年,也只有一萬八千人。然而,美洲這邊的殖民地於西元1706年,已有二十六萬人。
西元1763年巴黎條約訂立,英國獲勝。英國雖然保證「宗教自由」,卻又加上許多「大英帝國」的條例,使天主教學校、社區及活動,有一世紀之久受到許多限制。在接下來的懷柔政策之後,又是新的衝突。英國政府容許女性宗教團體的存在,卻逐慚消滅男性宗教團體。西元1767年,耶穌會大批產業被沒收,修士被驅逐,英國人欲藉復原教學校將法國人帶進復原教,但結果卻促成法國天主教社區(French-Catholic Community)的成立。
加拿大不像英國,他們沒有國立教會的設立,根據西元1867年的北美洲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表面上似乎有崇拜的自由,但這項自由卻被深埋在英國法律之下。
根據西元1981年的「美國與加拿大教會年刊」(Yearbook of American and Canadian Churches)報導:在加拿大八十個宗教團體中,天主教勢力最大,約有一千五百萬信徒。小學分成天主教小學及非天主教小學(包括復原教、猶太教、回教及印度教),這些小學都從省政府獲得經濟支持。
3. 長老教會
加拿大長老教會的信徒來自不同的地方。十七世紀時,曾計畫設立一個預格諾派殖民地,但沒有成功。當美國革命時,許多預格諾信徒與忠貞份子來到加拿大,分別於西元1749及1755年定居諾瓦斯各夏。十九世紀前期,又有大批長老派信徒自蘇格蘭及北愛爾蘭來到此地。此外,便是來自英國及美國的長老派信徒。
到十九世紀中葉,就有了合一的趨勢。西元1875年,所有長老教會聯合,組成了「加拿大長老會」(Canadian Presbyterian Church)。這個劃時代的行動,不但將長老教會聯合起來,也成為宣教工作的起點;他們一方面向加拿大的西北部宣教,一方面向國外宣教。西元1925年是加拿大教會的關鍵年,差不多三分之二的長老派教會,與公理派及循道派教會組成了「加拿大基督教聯會」(The United Church of Canada)。剩下的三分之一長老教會,在司各脫(Rev. Ephraim Scott)牧師的領導下,組成了「加拿大長老派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Canada);到西元1980年時,發展成加拿大第七大宗派。
4. 其他教會
循道派教會也依同樣方式發展:他們於西元1770年從英國及美國來到加拿大,在西元1812年的戰爭之前,加拿大循道派和美國循道派有密切關係。西元1883年,五個主要循道派團體聯合,並於西元1925年加入「加拿大基督教聯會」,這個聯會是目前加拿大最大的復原教團體,其次便是安立甘教會。
有些浸禮派信徒于美國革命前便來到加拿大,後來由於忠貞份子的來到,使他們的人數大為增加;但傳統的獨立主義觀念,使他們一直無法組織任何聯會。
此外,在加拿大還有信義宗、猶太教、希臘正教、希臘天主教、門諾派、五旬節派及救世軍。
5. 安立甘教會
西元1749年,加拿大安立甘教會在諾瓦斯各夏殖民地開始,許多美國革命時期逃來此地的忠貞份子,都屬英國安立甘教會。
西元1787年,第一位諾瓦斯各夏主教在英國按立,他的教區包括英國在加拿大所有殖民地區。
這個教會一直在英國的控制之下,經過多次磋商的結果,加拿大主教們終於西元1857年決定有他們自己的會議(Synods)。直到西元1862年,才有第一位在加拿大本地按立的主教。安立甘教會是加拿大復原派的第二大宗派,據西元1980年的統計,約有一百萬信徒。但他們「極端英國」(English-ness)的特點,成了「把福音遍傳全球」的攔阻。
6. 改革宗教會
在加拿大接受改革宗信條的教會至少有五個宗派,其中最大、最久是「基督教改革宗」(Christian Reformed);此派中有些教會早於西元1905年便已成立,但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仍只有十三間教會;西元1946年以後,當成千改革宗信徒自荷蘭移民加拿大之時,他們真正開始發展。到西元1981年,基督教改革宗教會共有八萬零三百五十九位信徒、一百九十六個教會、及一百九十二位牧師。由於語言的困難,教會情況仍不穩定,盼望能在加拿大找到它的地位。鑒於公立教育太世俗化,他們設立了一些基督教小學與中學。
另一個因移民而擴大的教會,是美洲改革宗教會(Reformed Church in America),西元1980年時,他們有二十三位牧師、十九間教會及五千五百四十一位信徒。
一直和荷蘭母會保持密切關係的有三派,第一個是「加拿大改革宗教會」(Canadian Reformed Churches),成立於西元1948年。第二個是「荷蘭改革宗教會」(Nether1ands Reformed Churches),成立於西元1950年。第三個是「自由基督徒改革宗教會」(Fre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es),成立於西元1951年。這三派中的第一派,加拿大改革宗教會最強調制度上的合一及「有形」的教會;另外二派則強調真正重生與屬靈經歷,是會友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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