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4日 星期一

情感=直接自我意識=虔誠感

 

    田立克抱怨說,士萊馬赫選擇這樣一個歧義的概念表達宗教的本質是“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盡管士萊馬赫並沒有嚴格地使用“情感”概念,但是“情感”概念的基本含義還是一貫的、清楚的。為了弄清士萊馬赫的情感概念,我們可以首先說明情感不是什麼。

 

    首先,情感不是無意識。士萊馬赫用“自我意識”一詞界定情感,以免人們認為情感是一種無意識狀態。其次,情感既不是“感受”,也不是認識和對象意識。感受是主觀的接受性,它處於主客對立之中,而認識和對象意識之中也存在主客二分的結構。情感之中則不存在這種結構,它是前反思的、直接的。再次,情感也不是“自我”。“自我”是自我意識到自身,即反思的自我意識。反思的自我意識將對象意識的主客二分的結構引入到主體自身,它反思它自身,把自己當作自己的對象,以自我沉思為中介。這種伴隨性的自我意識只是反思的自我意識,並不是情感和直接自我意識。反思的自我意識已經預設了存在著一種使得反思行為成為可能的自我意識,即直接自我意識。最後,直接自我意識和情感也並不像人們通常認為的那樣是主觀的,而是既與普遍的自我意識,也與個別的自我意識相關,是“自身擁有自身”的一種普遍形式。總之,情感和直接自我意識並不像人們通常所理解的那樣是一種心理機能,它是一種精神狀態和自我意識樣式,是“整個不可分割的實存的直接在場”。直接自我意識和情感伴隨生命的每一個環節,呈現了不可派生和不可還原的個體存在的同一性和統一性。

 

    在《基督教信仰》第二版第三節中,士萊馬赫指出,主體的生命處於“保持在自身之中”和“超出自身”的變換中。認知和情感是“保持在自身之中”的,而真正的行動是“超出自身”的,因而認知和情感與行動對立。盡管認知在掌握知識的意義上是主體“保持在自身之中”,但是作為一種認知活動,它仍然是行動。情感作為被刺激的結果是“保持在自身之中”的,甚至在被刺激的過程中也是這樣的。它不是主體自身實施的,而是發生在主體之中。它完全屬於接受性的領域,完全“保持在自身之中”。在這層意義上,情感不同於認知和行動。不僅如此,情感和直接自我意識還伴隨認知和行動,總是認知主導的環節和行動主導的環節相互過渡的中介。

 

    士萊馬赫指出,認識活動中存在著主客二分的結構,即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的對立,這種情感實質上是反思的自我意識。它伴隨認識,是對認知與認知對象的關系的確信和認之為真。它只是一種確信感,並不是士萊馬赫所主張的直接自我意識。直接自我意識能夠伴隨所有相似的認知行為,呈現此活動與其同類的所有活動的關系,表現思想主體與普遍秩序的關係。“它特別表達了每個認知區域與整體以及所有認知活動的最高統一體的關係,因而指向最高的、最普遍的秩序和和諧。”這樣,這種直接自我意識成了敬虔感。在行動中也是這樣。行動中也存在主客二分的結構:行動的主體和行動的對象的對立。每個確定的、具體的行動都被一種反思自我意識伴隨,它將生產這個行動的正當性。這個具體的行動也被一種情感和直接自我意識伴隨。這種情感是“關於它的確定的區域與行動的總和與行動的最高統一體的關系的情感”,呈現了“作為主體的人與普遍的秩序與和諧的關系”,因而它也是一種敬畏感和虔誠感。

 

    情感和直接自我意識本質上是一種敬虔感,而這種虔敬感本質上又是“絕對依賴感”。作為直接自我意識的情感總是聯系著自我與他人以及外部世界,它總是顯現著自我與他人以及外部世界的互動與關聯,這種互動與關聯是相互間的而不是單向度的。因此,在這種自我與外部世界的相互間的關聯與互動中,自我感受到一種主動與被動的關系,體驗到自我主動行為的能力與對外部世界的一種被動的接受性,用士萊馬赫的話來說,其實就是自我的部分自由與部分依賴二者並存的狀態。在感受中,我們每個人就處在體驗到自身的部分自由與部分依賴的這種張力狀態之中,而士萊馬赫把這種狀態和感受界定為一種特殊的、感性的自我意識,即世界意識。

 

    顯然,在這種張力狀態和世界意識中包含著種種矛盾與對立——自我與外在事物、主動性與接受性、自由感與依賴感之間的共存與對立,在宗教自我意識的這個環節上我們無法消除這些對立與矛盾。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從這種部分自由與部分依賴並存的狀態中進展到絕對自由的狀態中呢?在士萊馬赫看來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一方面我們每個人無法擺脫與他人、與外部世界的相互關聯與影響,而另一方面我們也無法做到完完全全地退回到絕對自我之中,除非自我消亡。因此,尋求一種絕對自由的感受,對我們這些生活在現實感性世界中並具有自身的有限性的人而言,是根本不可能的。

 

    要解決和消除這種對立,我們唯一可行的只有訴諸在現實感性世界這個全體之上的更高的感受對象,把我們的感受提升到對這個更高或者最高的全體的絕對依賴,把我們這種包含著矛盾和對立的感受與意識狀態消融在對這個更高或者最高的全體的絕對依賴的感受之中。因而,通過這種提升,我們超越世界意識中種種的對立與矛盾,我們體驗到自己對這個最高的宇宙和全體的絕對依賴。在士萊馬赫看來,這個最高的宇宙和全體就是上帝,一方面這種絕對依賴的感受指向著上帝,而另一方面上帝在這種絕對依賴的感受中向我們顯現出來,二者是合二為一的過程。這樣,先前的這種宗教自我意識從感受狀態方面而言是一種絕對依賴感,而從自我意識角度來看就是一種上帝意識。同時,這種“絕對依賴感”也是虔敬的本質所在,“在所有有關虔敬的多種多樣的表述中的一般要素,藉此它們共同區別於所有其他的情感,或者換句話說,虔敬的自我同一性的本質就是:絕對依賴的感受,或者說與上帝直接相關聯的意識。”

 

    通過以上考察我們發現,士萊馬赫所提出的“情感”概念並非如人們通常所理解的那樣,是一種主觀的情緒、感覺或無意識狀態,或者是一種主觀的心理狀態、一種心理機能。相反,它包含有自己深刻的理論內涵和層次結構;它本質上是一種精神狀態和自我意識樣式;它是直接自我意識的直接呈現;它是伴隨我們生命的每一個環節,並不斷把我們每一個有限存在投入和融入到無限當中的“絕對依賴”和“虔敬”的宗教體驗和宗教感受;它是我們生命的一種本真的生存狀態。整個宗教信仰的本質和根據恰恰就是從這裡建立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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