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 星期五

亞當與夏娃

 

經文:(創2:20~25)

 

一、婚姻的制度

 

婚姻的制度、是上帝所創設的。上帝說: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創2:18)可見是上帝先看見人的需要而為人預備的,但上帝是在亞當也覺得自己需要時,才為他預備。上帝把各種動物帶到亞當跟前,讓他為它們命名時,聖經特別加上一句:“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句話可有兩方面的領會:

 

1.他從動物的雌雄相配中發覺自已有同樣需要。

 

2.他似乎想在動物中找配偶,但找不到適合的。注意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這話已說明他所需要的是“配偶”,非僅一般的“幫助”。所以這裡他所需要的“幫助”,是不同性別的配偶之“幫助”。

 

二、上帝的配合

 

在完全沒有異性的世界中,上帝尚且能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何況今天充滿了男女的世界,豈沒有適合你的配偶?在婚姻的事上信靠上帝、順服上帝,是青年基督徒重要的一課。倘若亞當自己喜歡一隻母狼、雌虎或是花豹,明知不適合,卻又不肯放棄,上帝就不能開始為他造一個夏娃。基督徒青年要小心省察,在選擇配偶時是否太偏重外貌與世俗觀念,或是太固執一些看似屬靈的事物。不要比自己的偏見使自己先誤了上帝的預備(箴19:14),然後又埋怨上帝沒有顧念你的終身大事!

 

三、同性戀?

 

本段經文顯示男女結合是上帝的旨意。所謂配偶,是指異性相配,因聖經明說上帝為男人造了個女人”。若上帝許可同性戀,何須造女人?而這男人和女人的結合就是“配偶”,也是“夫妻”。但同性則不能成為夫妻。所以不論新舊約聖經都明說,與同性發生類似夫妻的性關係,都是上帝所憎惡的罪:“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18:22)“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外,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恥的事……”(羅1:26-27)

 

四、性”是污穢的嗎?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聖經一開始就明白的表示‘性’原本不是罪,所以也不是羞恥的事。男女的結合既是上帝自己設立的制度,所以合法的男女關係不但不是污穢,且是聖潔的。上帝賜福給亞當夏娃說‘要生養眾多’時,已包括了正當的性行為,根本無需有犯罪感。這是聖經獨有的真理。基督教沒有和尚尼姑,也沒有神父修女。其他宗教都或多或少含有只要是性行為,就有罪的成份在內的觀念。但這絕不是聖經的觀念。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及夫妻同居的生活時,不但不認為夫妻性行為是污穢,倒認為夫妻的身子各為對方所專有,且不應無故分房(林前7:3-5),又明說“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林前7:28)

 

反對基督真道的人常把一些別人對聖經真理的錯誤觀念加到聖經裡,然後又加以批判。甚至有些一知半解的教內人’,也有意無意的把外教人的錯誤觀念,當作是聖經的觀念,然後矯枉過正地把人帶到另一種與罪惡妥協的主張裡去。聖經卻以合法的夫妻關係為聖潔的,不合法的苟合與淫亂,才是上帝憎惡的罪。

 

五、父母與妻子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創2:23-24)為什麽上帝不像造亞當那樣,再用塵土造一個女人?卻要從亞當身上取一根肋骨造女人?這是要顯明亞當與夏娃之親密關係。亞當既稱妻子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還有什麽能比這關係更親密?所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這話的重點在人與配偶的關係將取代父母而較父母更親密。這句話不是說,結了婚一定要離開父母,甚至有人當作是聖經許可不必照顧父母的根據,那完全誤解了聖經。因為:

 

1.舊約聖經與猶太人強烈的家族觀念,可以證明古聖徒都不是照現代西方人那樣領會這句聖經。

 

2.挪亞是個孝子,照顧他父母親(創5:29)。挪亞一家八口,同進方舟。

 

3.約瑟接雅各全家到埃及,照顧他們,直到父親死後,仍善待他的眾兄長(創46章,50:20-21)。

 

4.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藉口奉獻而不奉養父母(可7:8-13)

 

5.使徒明訓要子孫在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提前5:4)

 

6.農業社會中的地價不像今日那麽昂貴:家”不等於一所房子,可以住在不同的房子裡卻仍在家中。

 

六、一夫一妻

 

“二人成為一體。(創2:24下)

 

雖然這二人’在這段經文似乎只是敘述當時的事實,但在舊約的末卷瑪拉基書,以及在新約聖經中,主耶穌都曾按這“二人”的意義說明一夫一妻是上帝設立婚姻制度的原意。瑪拉基書二章十五節說:“雖然上帝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這‘一人’指夏娃。上帝只為亞當造一個配偶,並沒有造兩個,上帝有能力造許多個,卻只造一個,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一夫一妻‘二人’成為一體。主耶穌跟法利賽人辯論時,也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太19:5)

二人就是二人,怎麽成為一體?因 神故意從亞當一體’中造成二人,所以夫妻身體的連合原是上帝的旨意。

 

七、基督與教會

 

“二人成為一體的真正的意義,是要說明基督與教會的合一。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5章22至33節講論夫妻關係時,最後引用創世記的話,指出這二人成為一體,其實是為著表明基督與教會之關係的───“因我們是衪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0-32)注意第30節的中文聖經小字作“就是衪的骨衪的肉”。這話顯然引創世記2章22節,上帝從亞當身上取出肋骨造成女人,亞當稱她為“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那一件事說的,保羅引用之後,在以弗所書5章32節解明,這是指基督與教會成為一體的奧秘說的。可見 神為亞當配合夏娃,並非無目的之偶發行動。男女婚約的神聖、夫妻相愛的家庭生活,都可以具體的幫助人瞭解基督與教會之合一的奧秘。雖然這奧秘到將來才完全顯明,但 神已在神聖的婚姻關係中,教導人從其中領悟基督如何愛教會。現今人們輕忽婚約的神聖,以至人很難從夫妻神聖的愛中,領悟基督愛教會的真理。

 

所以亞當與夏娃之關係可以表明基督與教會之關係:

 

1,夏娃從亞當成為新造的───教會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林後5:17;弗2:15)

 

2.夏娃與亞當有同一生命───教會與基督有同一生命(西3:3;來2:11)

 

3,夏娃與亞當合而為一───教會與基督合而為一(約17:21-23)

 

4,夏娃與亞當同承受萬有───教會與基督同承受萬有為基業(弗1:10-、14;彼前1:4)

 

5.夏娃是亞當的配偶───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啟19:7-8)

 

6.夏娃應順服亞當───教會應順服基督(弗5:24)

 

7.夏娃與亞當同掌權───教會與基督同作王(啟20:4)

 

 

2020年12月23日 星期三

加爾文論政教關係

 

  在加爾文時代,教會與國家的關係是個重要的課題。

    他在日內瓦曾與政府有過一場尖銳的衝突,更加深他認為政府不應干涉教會的事之信念;他覺得教會內部的事,應由教會自己組織的仲裁機構來決議。

    他對國家是十分尊重的,一直要信徒遵守法律,尊重在上掌權者。他也強調掌權者的責任,是去照顧自己的子民,像個牧人一樣。他認為就算掌權者是個暴君,信徒也要順服;信徒就算接受不義的苦難,也比策畫革命(Revolution)好。

    但他也相信,暴君若走到一種天怒人怨的地步,人民就可以合乎公義的組織來把他推翻,或是由上帝興起的國外組織來推翻他。

 

2020年12月20日 星期日

善功的道理

   從此就容易明白在什麼事上善功應被棄絕,而在什麼事上可以保存,並拿什麼標準解釋人論善功的教訓。若以行為為得義的方法,使行為負著這個邪惡妖物的重擔,就是你行善仿佛可藉此稱義,這就是看行為為必要,而破壞了自由與信;人若在行為上加上這種意義,行為就不再是善的,只是實在可咒可詛的行為了。(參賽二七︰1)因為這種行為不再是自由的,這種行為是褻瀆上帝的恩典;因為因信稱義得救純屬乎上帝的恩典。行為分明沒有能力作這樣的事,但人因不敬虔的心與我們自己的愚妄,仍然假模假樣去作,因此就強行干預恩典榮耀的職務。我們並不棄絕善行;我們反倒愛惜,並多多教導人。我們不因善行本身的緣故定善行的罪;乃是因所加的這一個靠行為稱義的不敬虔與誤解的觀念的緣故定行為的罪;因為這是以行為只在外表上裝善,實際上並不是善的;他們乃是欺騙人,引導人互相欺騙,如同凶惡的狼披上羊皮。(參太七︰20)

  但這一個妖物,這一個論善行的錯誤觀念,若無誠實的信心是不能勝過的。那些講行為的聖徒,若不讓滅此妖物的信在他們心作主,就無法脫離。人的本性無法勝過驅逐,甚至認不出,反看是意志最聖潔的一個標記。若加以習俗的勢力,並如不義的官府所行的與人敗壞的本性取一致行動,就會成一種不治之惡,引人走入迷路,叫無數人滅亡而無恢復之望。因此,傳講並著書論到悔改,認罪,贖罪,雖然是好的,但我們若止此,而不傳講信,我們所傳講的必是欺騙人,必是邪惡無疑。

  <我們所應傳的>

  基督,像他的先驅約翰一樣,不僅說︰“你們應當悔改”,但加上一句關乎信的話說︰“天國近了。”我們不應單傳上帝的這些話的一句,應兩句都傳;我們應從我們的庫拿出新舊約的東西來,拿出律法的聲音,也拿出恩典的言語。我們必須拿出律法的聲音,叫人畏懼,得以知道他們的罪,因而回轉過來,悔改,過更好的生活。但我們不應就此止步。因為那只是傷害,不是包裹,只是擊打,不是醫治,只是殺害,不是救活,只是引人入地獄,不是引人出地獄,只是叫人自卑,不是高舉。因此,我們必須傳恩典的言語與赦罪的應許,藉此教導人信,堅固人的信。沒有這樣恩典的言語,律法,懊悔,悔改以及其一切行為都是行之無益,傳之無益。

  直至今日仍有講悔改與恩典的傳道人,但他們不將上帝的律法與應許說的清楚,叫人從律法與應許明白悔改與恩典的根源。因為悔改從上帝的律法而來,信或恩典卻從上帝的應許而來,如同羅馬十章十七節所說︰“可見信是從道來的,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所以人因上帝律法的威脅與可畏自卑了,認識了自己之後,就因信上帝的應許可得安慰,可被高舉。所以我們讀詩篇三十篇五節說︰“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

  <愛的行為>

  論到普通人的行為,同時也論到基督徒為自己的身體必須有的行為,就不多說了。末了,我們要說到基督徒對他的鄰舍的行為。人在今生不單是為自己活著,仿佛只為今生一己工作,他乃是為世上一切人活著,不但如此,他乃是全為別人活著,不是為自己活著。因這緣故他要管束身體,使他更誠心誠意白白的服事人,如同保羅在羅馬十四章七節所說︰“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為自己死。因為他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因此基督徒要在今生懶惰,不為他鄰舍作工,實不可能。他必得說話,與人交際言談,如同基督一樣,有人的形象,成了人的樣式(腓二︰7),與人交際,如巴錄書三張三十八節所說。

  <行為不救人>

  但這些事沒有一件是他稱義與得救所必需的。因此他在一切行為上只應該以這一個思想為指導,只看這一件事,使他凡所行的都是服事人,有益人,只看看是他鄰舍所必需的,有益處的,此外,別無所計。那位使徒吩咐我們要以手作工,叫我們可以濟那缺乏的,他原可說我們應該作工養活自己,但他說︰“分給那缺少的人。”這就照顧身體如何是基督徒所應作的工,因為藉著身體的健康舒適,我們能作工賺錢,積蓄,藉此可幫助那缺乏中的,如此,強壯的肢體可以服事軟弱的肢體,叫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互相照顧,互相幫助,各人的重擔互相擔當,因此成全基督的律法。這就是真正基督徒的生活,在這種生活上信藉愛生出真正的效果;那就是信生出有歡喜又本愛而行的最慷慨的服務,以此服事別人而無望報之心,對自己他有信的豐富,就心滿意足了。(弗四︰28;加七︰2;加五︰1)

  <行為由愛而生>

  所以保羅教訓腓立比人,如何因信基督成了富足,如何因信富有一切之後,立刻就再教訓他們說︰“在基督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凡事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1)在這我就清清楚楚看見,使徒為基督徒的生活定下了一個標準,就是我們應該專以我們一切的工作謀別人的幸福,因為每一個人在這既有如此的豐富,他一切別的工作,他的全生活都只是一種盈,可以本著他自動的慈悲心腸,拿來服事幫助他的鄰舍。

  <基督為表率>

  使徒又舉基督為這種生活的模範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死。”使徒這些有益的話曾為那些不懂使徒所說的“上帝的形象”,“奴僕的形象”,“樣式”,“人的樣子”,而將這些說法用神性人性的人弄模糊了。保羅的意思如此︰基督雖然滿有上帝的形象,雖然富有一切的義,並用不著什麼工作,也用不著受什麼苦,使成義,得救(因為從起初就常有這一切),但並不以此自矜,也不抬高身價在我們以上,作威作福管轄我們,雖然有權柄能如此行,但並不如此;反倒在世勞苦,工作,受苦,受死,為的要與別人一樣,在形式上,在動作上,只要與人相同,正仿佛也少不了這些事,仿佛沒有上帝的形象。但行這一切都是為我們的緣故,為的要服事我們,叫用這種奴僕的樣式所作成的,都可以歸我們。

  一個基督徒,像他的元首基督一樣,也是因信滿有一切豐富,原來就應以他因信所得的上帝的形象心滿意足;只是如同我所說過的,他應該增加他的信,一直到成為完全。因為信是他的生命,他的義,他的救贖;信救了他,使他成為可喜悅的,賜給他凡基督所有的一切,如同以上所說過的,又如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我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 基督徒雖然脫離了一切行為,卻應在這種自由上虛己,取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有人的樣子服事幫助他的鄰舍,在樣樣事上照上帝藉著基督曾如何待他,現在仍如何待他的樣式去待他的鄰舍。他應該白白的行,只看著是上帝所喜悅的。他應該想︰“我雖是一個不配又定了罪的人,上帝卻在基督面給了我凡稱義與得救所有一切的豐富,並不是由我的功勞,乃是出白白的恩典,我所要的只是信,就是相信這是真實的。因此,我為什麼不應全心全意,歡歡喜喜,並白白的行,凡我所知道足以叫用非常的豐富澆灌我的天父喜悅的事呢?我也要將自己當作基督獻給我的鄰舍,如同基督獻自己給我一樣;我一生只要行那我看為對我的鄰舍所必需的,有益處的,因為藉著信我富有基督所有的一切好處了。”

 

 

 

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馬丁路德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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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顆印章是馬丁路德在威登堡大學任教時設計的,從這裡可以看出路德神學思想的大概。下面這段解釋,是從他寫給一個朋友的信中摘譯而來。

表現在這印章中的第一個圖像,就是那黑色的十字架,這十字架放在一顆紅色的心裡面,是要我記得:「我們得救是因相信釘十字架的基督。」「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十字架雖是黑色的,是致人於死的,是使人痛苦的,但它並不改變心的顏色,也不破壞自然,那就是說,它不是叫人死,乃是叫人活。因為義人必因信得主。

所謂信,就是相信耶穌。但這顆心是放在一朵白色玫瑰的中心,表明信心產主喜樂、安慰和平安。玫瑰係白色而非紅色,因為白色是諸天使和天上諸靈的理想顏色。

其次,這朵玫瑰是安置在一天藍色的底上,表明這種屬靈的信心的喜樂只是那未來喜樂的信物和開端;那未來的喜樂雖尚未顯露,但藉著盼望可以預見,可以把握。

在藍底的周圍鑲著一道金色的圓圈,表明這種天上的福樂是無止盡的,並且比一切的福樂和財寶更為寶貴,因為金子是最好且最寶貴的金屬,我們親愛的主基督,會賜給我們永生的恩典。阿們

天上的情感

 

    無疑地,在天上才有真實的信仰,天上的信仰是絕對純淨與完全的。根據聖經的描述,這個信仰絕大部分是愛與喜樂,並在最熾熱、宏亮的讚美中表達出來。地上聖徒的信仰使得天上聖徒的信仰得以完全,今生的恩惠是來世榮耀的曙光,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可以證明此點。所以,如果天上的信仰是一種情感的信仰,那所有真實的 信仰就一定是情感的信仰。 要認識每一事物的真正本質,就必須去找出此事物的純正。所以,如果我們想知道真實信仰究竟是什麽?就要提升我們的心到天上去。因爲真正的屬靈都不屬於這個 世界,對這個世界來說,他們看起來很奇怪,他們只屬於天上。他們是由上頭生的,天上才是他們的家鄉。經由屬天的誕生所接受的本質是屬天的本質。信徒心中真實信仰的生命,是天上信仰的一顆種子。所以,如果天上的信仰是一種情感,那我們在地上的信仰也一定如此。

 

 

真實信仰的總歸就是愛

 

    愛是一切情感之首。當人問耶稣最大的命令是什麽時,耶稣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 使徒保羅也是這樣教導:「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提前一:5)。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保羅說愛是基督信仰中最大的一個,是我們信仰的本質與精髓所在;沒有愛,最高的知識、最大的恩賜、最佳的行動都算不得什麽!

    這就清楚地證明了,真實的信仰絕大部分是在於我們的情感。而「愛」不只是情感之一,更是一切情感之首,也是一切情感之源。經由愛,我們才會有恨惡-恨惡與我們所愛相抵觸的事物。是經由對上帝的一種旺盛、怕不討上帝喜悅、對上帝良善的感激、經歷上帝同在的喜樂、感受上帝不同在時的憂傷、對上帝榮耀的熱望。同樣,我們 對肢體的愛,也會使我們産生對他們的正確情感。

 

關於情感

 

使徒彼得論到基督徒和基督的關係時,他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

 

上述經文很清楚地表示,彼得的信是寫給那些正遭受逼迫的基督徒。他在這裏提到,在受到逼迫的時候,基督信仰是怎樣影響他們的。他提到有兩個標記可以清楚說明他們的基督信仰是真實的:

 

1、對基督的愛。「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當非基督徒看到基督徒準備來迎接這樣的苦難,而且還放棄世上的舒適享樂,一定會感到驚訝。就那些不信的鄰人來說,這些基督徒好像瘋了一樣,他們的所作所爲好像他們是恨惡自己的。不信的人看不出來是什麽東西影響他們能承受這樣的苦。的確,基督徒用他們的肉眼看不見什麽,他們所愛的竟是一位看不見的!他們愛耶稣基督,因爲他們用屬靈的眼光看到他,肉眼看不見也無妨。

 

2、在基督裏的喜樂。他們外在的苦難雖然很慘痛,但內在屬靈的喜樂卻遠超過這些痛苦。這些喜樂使他們堅固,並使他們能欣然受苦。

 

彼得提到這喜樂的兩個重點:第一,他告訴我們這喜樂的來源,是由信心來的。「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大喜樂。」其次,他形容這喜樂的本質是「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那是說不出來的喜樂,因爲這與世界的喜樂大不相同,這是純淨、屬天的。沒有言辭可以形容它的真誠與甜蜜,其廣闊也是無法言喻的,因爲上帝已將他的喜樂完全傾注在他受苦的子民身上了。

 

然後彼得形容這喜樂是「滿有榮光」的。這個喜樂就像榮耀的光輝,充滿在基督徒的心中。它不會像許多世上的歡樂那樣敗壞人心,卻給人榮耀與尊貴。受苦的基督徒是在享受天上的喜樂,這喜樂帶著上帝榮耀的光輝充滿他們的心,也使他們閃耀著榮耀的光輝。

 

彼得是要教導我們:真正的信仰主要是存在於神聖的情感裏面的。

 

彼得在描述這些基督徒的經曆時,他指出了仁愛與喜樂的屬靈情感。請記得,他是說到正在逼迫中受苦的信徒。苦難使他們的信心更純淨,使他們「在耶稣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贊、榮耀、尊貴」(彼前一:7)。因此他們是在屬靈健康的狀況中,而彼得特別提出他們的仁愛和喜樂以作爲靈命健康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