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三冊,第一冊最早出版,也是最為學者津津樂道;第二冊次之;第三冊有點勉力完成,他自己也不太滿意。無論如何,本書是田立克最具代表性及最重要的著作,要瞭解他的思想,必須細心閱讀此書。
全書的序論相當重要,作者先把哲學與神學的意義分清楚:神學是探究終極關懷的問題,哲學是探究實有(reality)的問題。
第一冊 包括導言,第一部:理性與啟示;第二部:存有與上帝;
第二冊 包括導言,第三部:存在與基督;
第三冊 包括導言,第四部:生命和聖靈;第五部:歷史與上帝國
第一冊 導言
田立克把神學的本質看為護教的(apologetic),意思是「回答」人生終極問題。因此,神學的起點是人類學,從上而下,與加爾文、巴特從上帝絕對的主權和榮耀開始的神學不同。神學與哲學不同:神學對人生的終極問題是參與的、委身、信靠的;哲學與終極問題是抽離的,把它作為思考的對象,田氏給神學的定義是非常廣泛,與一般神學家不同,他說:
神學的客體(對象)是我們終極關懷的事項。只有那可成為我們終極關懷而加以處理的對象,才是神學的命題。
田立克提出了關聯法(Method of Correlation)處理神學問題。關聯法的一方,是人的存在境況,包括人與世界、教會與社會等;另一方則是超越的上帝、耶穌的神性、聖靈的能力等,兩者如何結連關係﹖作者說兩者互為影響,又互相獨立,不過又彼此依存。這種錯綜複雜的關係正好彰顯有限與無限的張力。
在導言部份,充份顯示出田立克是一位哲學家,而整個神學的討論是放在一種特殊哲學的範疇中,他甚至說人類境況的分析基本上是哲學的工作。雖是如此,本書處理的仍是神學內容,而不是西方哲學傳統。
第一部 理性與啟示
田立克的《系統神學》以分析理性及啟示論開始。首先,從哲學及神學建立了理性的原則、基礎及驗證方法,再討論啟示的理性及可知性。
田立克指出,理性普遍性的結構是道(logos),稱為本體的理性(ontological reason),它可分為主觀與客觀兩方面。主觀的理性是人類心靈的能力,可以把握及塑造實體(reality);客觀的理性是實體的結構(structure of reality),讓我們去掌握及塑造。這個分別是非常重要,本質性(essentially)上說,這兩面的理性是結合的;但存在性(existential)來 看,兩者是分離的,而這分離使主觀理性與客觀理性在人的理性活動中引起衝突,迫使人尋問啟示,就是為尋求如何使兩者結合。田立克看到人類理性之所以重要, 因為它能尋問啟示,而人的理性結構在日常的生活中對實體的把握能力並沒有完全失去,因此,人類在時空中尋求主觀的理性與客觀的理性兩者結合。這過程是從理 性而出,而不是反理性。換句話說,人尋求啟示的過程是人類的基要關懷,也是理性的。
啟示可以從自然界或歷史中尋見,而最常用的是「道」(word/ Word),即理性結構與人的溝通。
啟示所指示的三個記號是神秘(mystery)、狂喜 (ecstasy)及神蹟(miracle)。神秘即有隱藏的東西;狂喜是被啟示提升的心理狀態,是主觀的;最後神蹟則是客觀的,指在自然事物充滿了超越的意義,它是一個象徵(sign),卻仍然在自然律控制之下。我們稱這些為一般啟示,最終極的啟示在耶穌基督裡面。因此,有關啟示的知識不是接受某些資訊,而是在與神和人相遇中的參與,而這相當於救贖的經歷。
理性的基本結構稱為「理性的深度」(depth of reason),由於人是受造,人的理性與上帝有一定關係,這是人之所以可能瞭解及領受上帝的啟示。
第二部 上帝的存(Being of God)
田立克經常說,上帝的「存有」是不能證明,它是超越的,能「證明」存在的「存有」,不是超越的,所以我們不能說,上帝「存在」。
前文提及田立克認為神學必定是護教的,神學必須解答人類生存問題,「存有,成為神學的核心」。我們要問:「甚麼是存有﹖」(What is being?)甚麼是「有」﹖為甚麼不是「無」﹖這是本體論的問題。人類從主—客的關係體驗到存有的結構(Structure of being)。存有的結構經常包括「非存有」,田立克一如存在主義者對此有很好的分析。由於人不是存有自身,人往往受到非存有(non-being)或死亡的威脅。非存有是甚麼﹖
非存有是存有的一部分,希臘文非存有是meon,意思是還未存在(not yet being),但將會存在,另一個字oukon,即虛無,與存有無關。田立克討論罪,說罪是meon,因此,罪非虛無,而是與存有的否定元素(negative ontological element),它阻止及對抗存有。人是有限的存有,是存有與非存有的混合。當非存有勝過存有,就是人的死亡,由於的非存有是存有一部份,它不是oukon 而是meon,它可以被存有勝過,非存有成為存有,因此「人必須常常從無限的角度提醒自己擺脫非存有。」
在討論到人的存有,田立克有一非常重要的觀點:本質(essence)與存在(existence)必須瞭解,本質是使到事物之所以如此的特性,它是存有(being)的力量及條件。存在是已實現,墮入了現實(經驗)環境的狀態,因為它是經驗的,所以不是純粹的(用康德語),是扭曲了的。上帝創造原為美好,是本質的,亞當未犯罪也是本質的,由本質到存在,是創造的一個經歷,今日的世界是存在,與原初創造的本質有了距離,「本質與存在的分別」,宗教上是指創造與現實的世界,是神學思維的整個支柱。」
接下來本書討論上帝的存有。一個有限的存有,如何問無限者﹖又如何答這問題﹖從有限到無限是有一條路﹖人的理性可以證驗上帝嗎﹖
有限與無限往往有不能踰越鴻溝,而人與上帝的交往有不清晰性,難以言表,其中最重要的觀念就是「神聖」(Holy),而凡給予人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的都可以稱為神聖。但某些所謂神聖物體與「神聖」沒有關係,它們只是偶像。只有超越的、終極關懷的才是神聖。基督教的上帝與人手所做的偶像,分別就在此。
上帝是「存有自身」(being-itself),祂是存有,但不是一個存有(a being),甚至不是一個最高的存有,祂是存有的根源和能力,所以不能歸入一個範疇。祂超越了本質和存在,也不會受到非存有的威脅。上帝既然超越一切存有,人怎樣合法地認知上帝﹖田立克雖然一再強調人不能矮化上帝為一個客觀事物,把祂作為認知對象,但他必須解決人對上帝的認知問題,他說人之可以認識上帝,因為「無限者是存有自身,而所有存有都參與了存有自身。」
參與不是一種科學的認知活動,而是存有或生命的互動,這種知識是一種比擬體(analogia entis),比擬體提供了對上帝認識及描述的可能性。因此,一切有關上帝的陳述都必須是象徵性(symbolic),語言的指涉超過了語言本身的意義。
確定了這種途徑,本書隨後所說的都要從象徵的角度瞭解,例如「永活的上帝」,意即上帝是生命的源頭;「上帝是靈及三一」,靈是生命與意義的整合,也是使有限的人克服與上帝的隔離;三一指創造的能力(父),意義(道),把創造的能力輸送到理性的結構,而靈則是二者的結合。
「上帝是創造者」並非指一個創造事件,而是拒絕任形式的二元論:宇宙至於上帝的全能、全善、全在,這種「無限式」的述句在經驗世界不可能理解,象徵更能派上用 場。至於上帝是愛,田立克認為基本上是本體論的觀念而非情緒化的語言,存有自身就是愛。愛就是個體渴望與他者結合及參與他者。各種愛之中(佔有之愛libido;弟兄之愛philia;情慾之愛eros)以亞加皮(agape)即無條件的愛為最高,因為這愛是為成就他者而不計較自我。
總括本章,田立克的目的原本要突顯上帝的超越性,上帝是絕對他者,我們的語言不是描述祂。但作為存有自身及存有根源,人的存有與上帝不是割裂的,人雖然不能 用分析或科學的語言討論及描述上帝,但人可以從實存的境況,以生命的體驗來意會上帝,因此上帝的知識必定是象徵及比擬,但田立克提醒我們切勿把上帝擬人化,即把個人體驗的上帝當作一客觀存在(objective existence),否則便走上魔道。
第三部 存在與基督
在討論存在(existence)與基督之前,先要瞭解田立克對存在的理解。存在是一種疏離(estrangement)狀態,人與存有根源、人與其他存有及與自己疏離,人犯罪之前是本質(essence),墮落的狀態是存在(existence),人由本質跳進存在就是人犯罪及帶來大地咒詛的悲劇,要克服這種疏離狀態,只有新存有(New Being)才能完成。
存在(to exist)的意思是從非存有走出來(stand out from non-being),人在墮落之前是本質,田氏稱夢樣的無知(dreaming innocence)。人在這狀態要實踐自己的自由,經歷抉擇、試探就是讓有限自由的人,實現他的獨立性。面對試探使他產生雙重恐懼:恐懼不能實現他的潛能而失去自己,以及恐懼實現了他的潛能而失去自己。如果不接受試探,人永遠在夢樣的無知,無法實現自我。接受了試探人陷進了疏離失去了自我,與上帝隔離,這是人的罪。田氏所說的「試探」、「墮落」決不是歷史 事件,正如布特曼解析,是去神話化對今日人的存在狀態一種解析。人由本質進入存在,與上帝疏離,以他有限的自由,不能與上帝和好(或聯合reunion),這是人不能自救,也是基督教他力的意義。人雖然有限,同時卻有無限及超越的視野,以致人不斷為自己創造宗教自救,包括律法主義及苦行主義。要幫助克服疏離狀態,是新存有。
新存有即是基督,田立克避免用耶穌基督的名字,以致整個基督論太哲學性及太抽離人性,田立克的神學是處理人的存在境況開始,道成肉身在他看來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並不贊同古代信經中有關耶穌的神人二性的討論及定案。他討論基督論只有用最抽象的實存意義,而這實意義的確可以解析了人與上帝的關係。
從這角度看耶穌的身份和工作,不難明白田立克不會從聖經的記載去證明耶穌的權柄和神性,甚至祂的生平也是爭議性的,他把耶穌的救贖解析為心理醫治,赦免解析為被接納;十字架解析為上帝參與人間因疏離而生的苦;復活解析為耶穌戰勝了人間疏離狀態的地方。田立克又把恩典放在基督教義最核心的地位,只有上帝才能施行救贖。
田立克的解析雖然與福音派或傳統教會的解析不同,但如果接納他的神學方法和語言,他整個神學的表達(presentation)是一致的。以布特曼的觀念,他的確為現代人提供了一套易於接納及理解的語言。
田立克的基督論可能是這樣,耶穌之所以是基督,因為他同時代的人從祂身上認識到「道」(divine Logos)在祂身上彰顯了出來,而上帝永恆之道的自我啟示就是新存有,與此同時,「道」與「新存有」是超越過耶穌基督的事件(即祂的生平),因此我們應該把我們的目光由耶穌的事件移向永恆的道。永恆的道與耶穌不可分割,田氏反對上帝成了某一個人,但堅持上帝的神性並不封閉,容許人性(manhood)在裡面,藉著耶穌基督,使自己可以自由地愛人及與人團契。耶穌的人性(manhood)相當於人的本質狀態,可以與上帝聯合,因此人性也可以恢復與上帝的關係,這正是新存有與存在疏離的人的分別。
基督神人二性,在田立克的系統中有極大的張力,這也說明了他不能滿意信經的內容。他似乎解決了有限與無限共在的張力,其實可能削足適履,把基督看成意義與事件分家,為了保證上帝的超越獨一,重返神格唯一論。
第四部 生命與靈
亞奎那斯受亞里斯多德影響,把生命分成多層次,即由低層次的物質生命遞升至高層次的屬靈生命。田立克反對這種分法,他認為生命是本質(上帝原初創造美好的生命)與存在(墮落後的現實生命)的結合(unity),因此人的生命有兩個向度:向存有根源及向非存有。在生活中生命的向度(dimensions)更是多方面:無機性、有機性、人性、靈性等。
田立克進而討論生命的功能,首要是生命自我整合(self-integration),以建立自我認同(Self-identity)。生命必有一個中心,以此為基礎參與這個世界。例如身體機能對世界的參與(工作)及返回自我中心的休息,兩者取得平衡就是健康。在人與人的社會,人向其他個體參與,必須尊重他者是一個位格(person),這是倫理的基礎,其特徵就是無條件的愛(agape),使人有自己定位與別人交往。可是,在現實生活中實踐愛出現了含混(ambiguities)的地方,因為道德律是抽象而絕對,而實踐的具體行為卻有眾多可能性,當中的可能性亦會彼此衝突,因此必須有亞加皮(agape)的愛超越具體行為,在新存有中完成道德的要求。宗教就是當生命超越人的本質與存在,主體與客體,返回生命本質的統一(essential unity of being),這統一就是聖靈的恩賜。
田立克說:「所有生命都有本質及存在的元素,被造是好的也是疏離的,兩者結合在一起並且不能彼此排拒對方…這就是生命的根源及其含混性…要追求不含混的生命就是讓生命朝向超越自己的進程。
至於神聖的靈(divine Spirit)就是「上帝臨在」,它可以在生命任何向度中運作。但只能被人的靈所把握(認知)。這種臨在不限於時代及宗教,它藉各種宗教禮儀及宗教經典(word of Spirit)出現,也可以在不同宗教群體出現。這靈回答了人生矛盾問題,也提升了人進入本質的統一,離開了生命的含混性,因此靈的工作是指向終極的完滿,它本身是終末性的。
但這「靈」(Spirit)是 誰﹖靈是「上帝的臨在」,這上帝是誰﹖田立克認為這靈與耶穌分離,縱然耶穌彰顯了靈的作為,也不能把二者等同。因此,靈只有來自上帝,與東正教的看法一 致。如果上帝不是把自己藉子啟示出來,以上帝就是靈彰顯,我們如何解析三位一體﹖如果聖靈與基督分離,我們如何從基督身上看到上帝的恩典﹖
第五部 歷史及上帝國
本部結束三冊的系統神學,卻是回應田立克早年在德國所關注的歷史政治議題。他贊同謝林(Schelling)的歷史觀:上帝以人的自由和愛的行動進入歷史,去克服人與上帝的疏離,使歷史獲得終極及永恆意義。因此田立克一如前文所主張,人類歷史是有限的、是疏離的,它的目的並不能為它帶來意義。但它卻不是與上帝隔絕的。上帝進入歷史的時刻田氏用「卡樂斯」(Kairos),即時候滿足,或適當的時間。新約聖經用時候到了,天國近了。卡樂斯一般指當永恆衝進人類歷史,審判它及改變它。
歷史不單是事件的流水帳,重要的是如何解析,他說:「沒有流水帳就沒有歷史,沒有讓歷史意識(historical consciousness)去接受及解析流水帳也是沒有歷史。」
歷史意識包涵了對生命意義的先驗瞭解(即對being的內在體驗),就是田立克從基督教所獲取有關生命的意義。至於歷史事件,紛紜萬象,從人的主—客活動而來,也是由人的自由所產生的行為,因此,歷史事件不是決定論的。人在社群中與人交往而成就自己作為一個位格的個體(person),因此人類的歷史就是一個群體的歷史。
人世間的歷史結構,由時間、空間,因果律與變易組成,歷史是一個過程, 因此必然有變易。當歷史事件經歷一段時間成了傳統,傳統形成了固定的力量,「變易就是改變傳統的固定力量」。因此歷史永遠是作用及反作用(如黑格爾的正、反、合的辨證進程)的提及過程,可以只能完成有限的價值及目標。例如羅馬法,蘇聯社會主義或美國的民主自由。當歷史的進程要由有限的價值提升至無限的價值,就會以宗教的形式進入魔道(demonic form)。例如奧古斯丁宣稱歷史的最後階段是教會,結果做成中世紀的政教爭持;納粹把歷史終極指向民族主義,做成二次大戰的痛苦;毛澤東的烏托邦社會主義,做成文化大革命的悲劇。事實上,這種終極的意義不限於宗教,也在「理性主義」、「民族主義」等世俗價值表現出來。
對歷史的解釋有負面和正面。負面:例如東方宗教(佛教)只看到生命的苦而無法給予正面意義,只有捨離精神。正面的也不一定可以實現,例如進程哲學及烏托邦思想,最後只有空想而不能實現。另一種正面的解析,即「超越的烏托邦」,是耶穌基督赦罪及拯救世人,使人死後成為天國的子民。這種歷史解析是完全不合宜,因為未來天國的公義與今日世上國度的醜惡完全割裂,天國不是死後的去處。田立克結合了「天國與歷史意義」作為全書的終結。
天國或上帝國(Kingdom of God)是歷史的最後意義,因為它為人類生命帶來完滿的成就(fulfillment)。天國是政治、社會、個人及普世的。上帝的國意即對人類歷史的救贖,以致在歷史中創造特殊的「救贖史」(history of salvation),救贖史亦即啟示。但它並不等同人類歷史,也不等同宗教史甚至教會史。救贖史與人類有甚麼關係﹖田立克指出,只有當救贖的能力衝入歷史,彰顯救贖的大能,這「衝入」(break into)的過程是「在一定時間、空間及歷史的因果關係中具體發生,所以算是普世歷史的一部份。」它雖然是歷史一部份,卻不是由歷史產生。
基督教經常把耶穌基督看作歷史的中心,田立克指出「中心」意即基督出現的時刻是「歷史中救贖能力的來源和指標」,而非說耶穌在歷史的時間或文化的核心點。聖經說耶穌在時候滿足(kairos)即合適的時間到來,它並不是歷史序列(chronos)的時間。它彰顯了上帝對人類歷史參與:創造、審判、毀滅及應許。
如果天國不是教會,田立克如何看教會史﹖由於教會由人組成,縱然教會有自己的含混性。不能否定它承擔了聖靈的職事,某意義上代表了上帝的國。因此,教會分享了聖靈的能力,在歷史中與罪惡作戰,與歷史一同朝向終極意義。教會有賴新存有,就是新存有在聖禮中的彰顯,包括「道」及各種聖禮在信徒群體中的功能。真正的教會是屬靈的群體(Spiritual Community),指歷代真信徒的教會,包括耶穌之前的latent churches及可見教會(manifest church)之外的基督徒作為,這真正的教會與天國是等同的,可見的教會雖不等同,但天國不能排除它。這是會的含混性。
總括而言,上帝的國可以以政治體制、革命、教會甚至個人出現,把歷史的矛盾醫治,可是它只能片面的醫治。歷史最終極的答卻不在歷史中尋到,只能在歷史的完結出現。這就是上帝的救贖,田立克稱為「普世的本質化」(Universal essentialization),意即存在的正面性被提升至永恆生命,以致可以得釋放去參與不再含混的本質存有(essential being),而與存有的根源及其能力聯合,這就是救贖的完成(fulfillment)。這樣,沒有受造物遺落,人的肉體與靈性同在「救贖」中,這就是「復活」的象徵意義。歷史至終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如果按田立克所言,歷史是人類意識基於事實的產品,歷史只是人在某一特定群體的自我解析,而歷史按此進入最終的完成。以上所討論的都有一致性而且流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