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 道 一
[前言]
最根本的人類感知是什麼?有人說是五官所接受的感覺,有人說是自我意識;其實,最根本的人類感知是時間觀念。早在有視覺、聽覺、味覺之前,人類就能夠「感覺」到時間的流動,時間的概念也早已深植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甚至我們都渾然不覺!我們所知道、已經發生的,都是「過去」,我們未知、即將來到的便是「未來」,在「未來」與「過去」之間,我們唯一能把握的那一剎那,就是「現在」。人們活在時間當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記憶」:因為人腦不像電腦只要電源沒問題就能夠記得所輸入的一切永遠不會忘記,人只要時間一久就會淡忘舊事,所以才需要不斷地學習、複習,正如師範院校有句名言「重複就是教育」。
我們活在時間之下,卻一直盼望著要超越時間的限制。歷世歷代的科幻小說最喜歡描寫的就是回到過去、到未來世界到此一遊的時空旅行,可是所有小說描寫的時空旅行其實只是不同時間的「交錯」,並未真正超越時間的限制,仍在「時間之下」,但人們還是樂此不疲。我們看見在時間之下的事物都會改變,卻還是不斷地尋找那恆常不變的,就是在時間之上的永遠,正如《傳道書》說,上帝將永遠放在人心裡;雖然無法超越時間限制,我們還是在時間之下拚命去思索時間之上的永恆。
儘管許多人努力突破時間限制,但是人類的語言先天上就有時間限制,是屬乎時間之下的。所有的連接語,像中文的「然後」、英文的 “in consequence”、“it follows that”,都是時間之下的用法。這使得因果序列近乎等同於時間序列,使得兩者儘管在邏輯上完全不同,但是在人類語言中卻有點混淆。即使是比較抽象、看似跟時間無關的用法,例如「無人像你」,也可以解讀為「(在時間下)觀察一陣子,發現沒有人和你長得像」,還是跟時間有關。這樣看來,是否任何一句話都含有時間觀念在其中呢?其實所有讀過文法的人都知道,時態(tense)本來就在文法中扮演關鍵性的角色,因此人類的語言自然就跟時間的觀念密不可分了。
人類最抽象語言是邏輯,如果把邏輯中的時間抽離,那會剩下什麼?有人說邏輯是沒有時間性的,因為它的句法只陳述事實或因果;但事實上,即使邏輯的語言在理論上可以超越時間,但是一個陳述句「若p則q」要被證明為真,所有的檢驗都是在時間之下做的,我們必須看到在所有p成立的時候,q也都成立,因此即使是邏輯上的因果敘述,在人類的認知中仍然和時間脫不了關係。如果我們連因果敘述都抽離的話,就只剩下p與~p兩種陳述,也就是真、假的敘述。而在上帝一切都為真、都是「是的」,正如《哥林多後書》所寫,「在你們中間所傳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他只有一是。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抽離了時間,我們便跨入上帝的領域,正如《雅各書》所說,「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上帝確然是在時間之上,祂並非處在日光之下,乃是「日光之上」的上帝。
總結來說,人是離不開時間的限制、「永遠」在時間之下的!這是人最大的限制,也是人之所以有限的最大因素。可是人又似乎渴望去瞭解無限、超越時間的事物,也就是在時間之上的永恆,儘管他在時間的限制之下其實是無法真的瞭解永恆的。活在此一矛盾中,即是我們人類認識上帝的共同處境,因此,接下來我們要用如同莫特曼自己早期的神學方法,以「時間」這個焦點來論述整體的神學。
I. 時間之上(日光之上)
時間之上的部分就是日光之上、屬乎上帝的事,為我們在日光之下的人所盼望。但其實人類在時間限制之下,其實對於時間之上的事物完全無法理解!我們如何想像一個連我們的語言都無法達到的時間之上的狀態?因此日光之上的事原先都應該只能打上大大的問號,只是因著上帝的恩典,人們能盼望永恆的事物,因此正如莫特曼自述他是在對話中作神學,我們也希望透過時間之下與時間之上的對話來管窺日光之上的奧秘。
1. 錄影帶的故事
我們可以拿什麼來比擬時間之上和時間之下的關係呢?就好像一個人買了一捲錄影帶回家看。對於那個人來說,整捲錄影帶是已經錄好的,是被決定的,如果他有看過或者是聽過劇情,那捲錄影帶就毫無秘密可言。但是對於錄影帶內的人物而言,在他還沒演到之前,他是不知道自己下一步會如何!同樣的,生活在時間之下的我們就好像錄影帶主角一樣,在還沒走到之前,是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的;但是在時間之上的上帝就好像是錄影帶的主人,生活在一個與錄影帶內截然不同的時空,因此早在每一個場景發生前他就知道了,最後的結局對他也不是秘密,錄影帶的開頭與結尾都同時在他的面前!因此一切的「預言」對上帝而言並不稀奇,對祂而言那只是已知的──因祂不在錄影帶的時空下。有時候錄影帶的主人會在放帶子融入劇情中,和劇中的人物同悲同樂,儘管他已經知道結局如何,但還是樂此不疲,這是不是有點像那位介入時間之中、道成肉身的上帝呢?
最後有一點要提醒的是,錄影帶的故事和時間之上與時間之下的關係仍然有一點不太一樣,因為錄影帶主人所處的只是另一個時空,仍在時間之下;而那位從永遠到永遠的上帝則不在任何時空之下,是那位日光之上的全能者。在祂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牛頓希望找到一個絕對靜止空間作上帝的座標,找到絕對時間作上帝的時鐘,殊不知上帝不需要絕對空間座標,祂也不用時鐘!
2. 如今常存的vs.會廢無的
《哥林多前書》第13章講到「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也提到先知講道、說方言、知識相較於永不止息的愛來說是「終必歸於無有」的。信望愛三者都是永恆的,是屬乎「時間之上」的觀念,而那些先知、講道、方言與知識等等則是「時間之下」的,儘管人們很看重他們,但卻不是永恆的。由此觀之,時間之上、屬乎上帝的國度裡,仍然會有信心、有盼望、有仁愛,但是不見得有那些知識、預言、方言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相對於愛的「永不止息」,信心是個較抽象的概念,盼望這個「動作」其實很「時間之下」,但在這裡卻被保羅列為「常存的」!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在第III部份會特別探討。
3. 獨一上帝vs.三一上帝
莫特曼在《創造中的上帝─生態的創造論》(或譯《上帝在創造中》)第一章開頭就延續他前一本書《三一上帝與上帝國》,討論絕對主體──獨一上帝,與在自身中構成聖父、聖子、聖靈團契的三一上帝,兩者間的不同,並申述這兩種上帝觀對於我們理解上帝與被造世界的關係有何影響。傳統上會把上帝看作是絕對的主體,強調上帝的超越性,使得上帝和世界失去聯繫,世界也日益世俗化;結果人類,作為上帝的形象,也必須把自己看作認識和意志的主體,去支配、宰制這個世界,成為上帝統治的代理人。相反地,透過認識上帝的靈、由於基督的緣故,莫特曼則把上帝理解為三一的上帝,是在自身中構成聖父、聖子、聖靈完美團契的上帝。因此,上帝與祂所創造的世界也就不再是片面的統治關係,而是多層次、多方位的共同體關係。
從時間的角度來看,傳統的中世紀經院哲學強調理性的探討,因此他們所討論的就比較傾向是「時間之上」的上帝,希望透過理性來思考超驗的上帝究竟是怎樣。因此他們就會把上帝看作是宇宙中獨一的真神、萬軍之耶和華,是那位大能的至高者,而作為祂的形象,我們人類也應該要去支配、統治這個世界。然而,時間之上的上帝其實是超乎我們所想像的!祂真的是那個理性所描述的絕對主體嗎?不一定喔!後來的神學家注意到這個問題,也開始認為我們所能認識的上帝,只是祂向我們「啟示」的部分,上帝超乎理性的其他面像是無法被我們所完全認識的。因此,莫特曼在這裡採用的是極為「時間之下」的觀點,僅就上帝在時間之下向我們啟示的部分來認識上帝,他看到的是那位與自己所創造世界有豐富而複雜關係的三一上帝,是那位從起初就創造、現今仍然不斷創造、在終末會將萬物更新創造的上帝,而且此一創造是「聖父透過聖子在聖靈中進行創造」的三一創造。上帝不再是那位「不會動情」、「不會受苦」、無動於衷的上帝,而是那位活生生、會受苦,「被釘十字架的上帝」。(關於被釘十字架的上帝這部分,在第III部分我們會再進一步探討。)
4. 上帝全然的揀選與預定vs.人自由意志的選擇
自從加爾文提出預定論以來,對於人類得救究竟是不是「上帝全然的預定」,人們一直都爭辯不休。然而,早在馬丁路德和伊拉斯模(Erasmus)關於人究竟有沒有自由意志的論戰中,他們就一直在探討得救到底是「上帝全然的揀選」,抑或是「人自由意志的選擇」。在台灣的處境下,我們常常會聽到信主很久的老信徒作見證,說上帝如何在他年輕的時候就「揀選」他,卻又聽到初信者說我是在某時「決志」信主,平常傳福音用的四律、福音橋等小冊子也喜歡強調信主是人意志的抉擇。那麼我們信主究竟是「上帝的揀選」,還是「人的決定」?從時間的角度來看的話:在「時間之下」從人的角度來看,信主是人們自由意志的決定,但是從「時間之上」的角度來看,人得救是在於上帝全然的揀選與預定。當宗教改革者強調人極端地墮落、無法自救時,他們看到的是上帝超乎時間之上的恩典與選召,而人文主義者則是從時間之下的角度出發,在「人世間」看到人們信主的經歷與過程。
莫特曼在創造中的上帝第九章談到創造中的上帝形象時,花了一節來討論現今此時此刻的人如何「既是上帝的形象,又是罪人」,他認為人作為上帝的形象是在於「上帝對於人的關係」──在這關係中,人是上帝的形象;而罪則是一種扭曲的「人與上帝的關係」。人的罪可以扭曲人跟上帝的關係,卻不能動搖上帝對人的關係。因此,莫特曼同意宗教改革者所說罪人是完全徹底的罪人、不敬上帝,但是他也認為人同時也是完全徹底上帝的形象──只因為上帝的堅持和恩典,祂對悖逆的人類依然信實,永不改變祂對人的關係。
以這樣的脈絡來理解加爾文的預定論,正如J. K. S. Reid的解釋,人得救是在於上帝全然的揀選與預定,此一「預定」並非時間軸上的因果關係,乃是從時間之上的角度看的結果。同樣的,從上帝「時間之上」的角度來看,我們人類自創世之初迄今都是「上帝的形象」,但是在時間之下,人類經歷了墮落與救贖。因此,罪是時間之下的概念,人類就是從中經驗了從罪人蒙召成聖的過程。
5. 信心vs.行為
雖然莫特曼因著本身是在絕望中遇見盼望所寄的上帝,因此較不強調因信稱義、信心與行為的關係等宗教改革傳統所重視的議題,但是在台灣的處境下,有不少較極端的教派(如台北基督徒教會)會極度重視信徒重生後的行為,甚至到一個地步是掩蓋了馬丁路德承繼保羅書信傳統所強調的因信稱義。而在聖經裡頭,《雅各書》講的: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也和《以弗所書》強調人得救是本乎恩、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有所不同。究竟信心與行為的關係是什麼呢?有著強烈宗教改革「因信稱義」傳統的我們如何來看待那些重視行為的人呢?
其實,從時間的角度來看,「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是超越時間限制、屬乎「時間之上」的,人得救是因著人對上帝有這種時間之上的信心。相對地,行為則是「信心落實人世間」,是屬乎「時間之下」的事物。因此,兩者在得救上的角色並不衝突,一為抽象、時間之上的概念,另一為落實於時間之下的體現。正如《雅各書》強調「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羅馬書》也強調在恩典之中不可犯罪,我們稱義都是因著時間之上的信心,但是那些重視行為的人則是在提醒我們,信心落實在時間之下應該會有與之相稱的行為,如果沒有這些行為,那我們就該檢討是不是根本連信心都沒有。
II. 時間之下(日光之下)
人們的時間觀念都是屬於時間之下的,因此時間之下也就是屬於這個世界的部分。傳道書用「日光之下」來表示時間之下,莫特曼在他的《創造中的上帝─生態的創造論》有專章討論創造的時間,算是他比較詳細討論到時間這個主題的論述。以下的討論主要來自該處。
1. 創造之「前」
人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起初上帝創造世界之前究竟在做什麼?創造之「前」究竟是怎樣的狀態?我們不開玩笑地回答「祂在為問這個問題的人預備地獄!」的話,這其實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奧古斯丁的回答是「祂不做什麼!」因為時間是和這個世界一起被創造的,莫特曼則進一步回答「在創造世界之前,上帝決定成為世界的創造主,以便在祂的天國中得榮耀。」甚至嚴肅地討論創造開始的臨界點(永恆過渡到非永恆)究竟是永恆的還是非永恆的。
其實,創造之「前」是屬乎「時間之上」的,不同於開始創造之後就是「時間之下」,因此要問創造之「前」是如何,可能會超出我們人類語言的極限,但是誠如莫特曼的回答,因著上帝的自我啟示,我們才能知道,也只知道「在創造世界之前,上帝決定成為世界的創造主,以便在祂的天國中得榮耀。」想想看,如果錄影帶裡的人物開始討論錄影帶的主人如何啟動錄放影機來看錄影帶,並想知道在帶子的最開頭「之前」是什麼,這是多麼有趣的事!如果錄影帶裡的人物可以思考的話,那麼他們唯一能夠知道並瞭解的,就是錄影帶的主人在啟動之前,的確有作一個重大的決定,就是決定要啟動錄放影機。
2. 歷史之中──人的時間觀念
在哲學上,人們早從柏拉圖就開始探討何為不變的永恆,康德則認為人們對時間概念是一種直覺,比感官的知覺更先驗。但是真要討論人對時間的看法以奧古斯丁為代表,他認為只有「現在」才是真正「真實」的,但卻只是稍縱即逝的瞬間,「過去」的已經消失了,而「未來」則是不確定的。人透過靈魂的「記憶(過去事物的現在)、觀看(現在事物的現在)、期待(將來事物的現在)」可以將三種時間同時呈現,而得到相對性的永恆。另外,隨著時間的消逝,「過去」不斷地吞噬「現在」,因此時間的流向是未來→現在→過去。
莫特曼對於奧古斯丁的時間觀念最大的挑戰是:若每個「未來」都通過「現在」轉變成「過去」,那「過去」豈非是時間之流最終的去向?如此一來被造物的結局都是死亡(被「過去」吞吃掉),那上帝創造的目的豈非指向死亡?莫特曼的回答是,人體驗時間的「暫時性」,卻又透過宗教的「永恆性」來抵抗這種「暫時性」。奧古斯丁把時間等同於「暫時性」,並把被造物的時間描述成死亡的時間,但是時間的「暫時性」呈現出來的死亡並非時間唯一的特性,因此上帝創造的目的不應該只是走向死亡。為了抗拒奧古斯丁這種「過去主導」的時間觀念,莫特曼強調對終末的盼望,提出「未來主導」的時間觀念,認為時間的流向不是「過去」不斷吞噬「現在」,而是從「過去」指向「未來」。因著人們對上帝將要作成之事的盼望,我們看到一切都從起初的創造、通過彌賽亞的救贖,指向終末永恆的榮耀。正如莫特曼在回顧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後,所下的結論:
回首過去,我們也可以說,以前的事總是指向以後的事。在上帝的歷史中,不同的時間和不同的時間經驗是由上帝那裡發生的事決定的。上帝那裡發生的事,都有某種方向,都從起初的創造指向永恆的天國。因為上帝創造世界不是為了短暫和死亡,祂創造世界是為了祂的榮耀,為了祂自己永恆的生命。
3. 終末之「後」
莫特曼的神學方法非常強調終末性,我們所盼望的,不是大災難、最後審判,而是盼望上帝要來更新萬物,完成祂新的創造,正如啟示錄最後講到「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而現今的一切則都是向著終末的盼望來前進的。他在《創造中的上帝》將《聖經》傳統的時間概念劃分為「歷史的時間」、「彌賽亞的時間」、「終末的時間」和「永恆的時間」,並將「永恆的時間」定義為「在神聖榮耀的天國中新的永恆創造的時間。」顯然莫特曼與巴特不同,他認為在終末之「後」的新天新地裡仍有時間的觀念,而且這個新天新地的時間還是「永恆」的!這豈非和先前討論創造之「前」的永恆與開始創造「那一刻」的非永恆自相矛盾?
從錄影帶的故事來看,當錄影帶的主人切掉錄放影機的電源之後,錄影帶所代表的時空就不復存在了,因此錄影帶中的人物想討論「帶子結束之後」究竟如何,也就毫無意義了。同樣的,如果終末之「後」和創造之「前」一樣,都是沒有時間的概念,那我們所盼望的終末到底是什麼樣子呢?是不是根本就「不如我們所想的?」我們居然在盼望一個我們全然無法理解的新天新地!
然而,前面所述錄影帶的故事在這裡要有一個Anticipation(預先支用),而非Extrapolation(經驗延伸)的結局。在放完整捲錄影帶之後,主人不只是把電源關掉,他還把錄影帶內的人物帶到他所處的「真實世界」來,和他一起生活。上帝並不是在終末有最後審判、千禧年,然後就把這個世界結束掉不要了,祂乃是要將祂的帳幕搭在人間、與人同住!雖然終末之後上帝要如何親自與祂的子們同在,仍是一個屬乎「時間之上」、超乎我們想像的問題,但是正如保羅所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屆時上帝自然會使我們瞭解祂時間之上的奧秘、將我們帶到祂所處的新天新地「永恆的時間」中。因此,我們所盼望的終末之「後」,並非全然不能理解,乃是盼望上帝與人同住,並與我們分享新天新地屬乎「時間之上」的奧秘──永恆的時間。
因此「永恆的時間」目前仍和創造之「前」是屬乎「時間之上」的,但是我們所盼望的終末之「後」,新天新地裡頭「永恆的時間」就會因著與上帝面對面而變成我們所能理解的了!屆時,它也許就會是屬乎「時間之下」的了!或者,我們人類因著與上帝面對面,而開始屬乎「時間之上」?!
III. 從時間的角度來看莫特曼神學的兩大焦點
莫特曼最有名的前兩部著作是「盼望神學」和「被釘十字架的上帝」,而且它們如莫特曼自己所述,都是「以一個焦點論述整體的神學」。它們處理的分別是復活節的盼望和受難節的受苦,雖然由於莫特曼神學有相當大的一致性,這兩個主題前面可能已經有談到,而且身為莫特曼神學的入門生,還沒有辦法精研這兩本書的原典,只能根據別人的介紹來瞭解莫特曼的想法,但是在這裡我還是要試著從時間的觀點來看莫特曼神學的兩大焦點──盼望(躍出時間之上的人)和被釘十字架的上帝(即道成肉身、躍入時間之下的上帝)。
1.盼望 (躍出時間之上的人)
面對有人質疑「為什麼喜歡參與政治關心社會的人不來教會;而來教會的人不喜歡參與政治關心社會?」莫特曼努力結合十架、復活、盼望、政治、神學,作《盼望神學》來回應。莫特曼自述他的盼望神學,不只是「關於盼望的神學」,更是「由盼望出發做神學」,將一切的神學凝聚在盼望這個焦點,然後在盼望的光照下重新認識所有的神學。然而什麼是盼望?盼望是「往前瞻望的期待」。從時間的角度來看,盼望是一個屬乎「時間之下」,但又超乎「時間之上」的動作,是個在世俗之中(因此是在時間之下),但又具有超越性(因此也是在時間之上)的舉動。因此,如第一部份提到的,《哥林多前書》的作者把盼望與信心、仁愛並列為時間之上、「常存的」。盼望是原本在時間之下的人,躍出時間之上,去想像他原本所不知道的未來,並想要它發生。因此,布洛赫(Bloch)才會說 “Where there is hope, there is
religion.”(哪裡有盼望,哪裡就有宗教) 因為宗教和盼望一樣,也是一種在時間之下、卻又具有超越性(更精確地說,「試圖」要具有超越性)的事物。人類透過盼望,可以暫時地脫離他本來在時間之下的限制,而躍出時間之上,來到屬乎上帝的國度一窺天國的榮美,也參與在上帝介入的歷史當中。人類透過盼望,有幸與那位使人有盼望的上帝(the God of hope)一同工作,正如約翰衛斯理所說:「上帝自從安息之後,只做一件事,就是回答人的禱告。」透過禱告,基督徒將他們所盼望的告訴上帝,上帝則透過回應人的禱告來做成一切的工。
那我們所盼望是什麼?我們盼望的不只是死人復活,使我們得著對抗壓制人之死亡的力量,而更是盼望終末之「後」,就是時間的終局──一個在時間之上永恆的時間。莫特曼眼中的終末不只是個人靈魂由邪惡世界裡得到拯救,或是在被誘惑的良心裡找到安慰,而是終末對公義的盼望之實現,人類更加合乎人性化,人性更加社會化,以及所有創造的真正平安。我們所盼望的是一種跳躍式的驚奇,是量子力學式的、對未來開放(在時間軸上不可逆)、「時間之上」的anticipation(預先支用),而非牛頓決定論式的、對未來封閉(在時間軸上可逆)、「時間之下」的extrapolation(經驗延伸)。
然而,這種對終末的盼望也是時間之下的,因為它深植於今生今世,追求解放窮人與被壓迫者的,正如耶穌開始傳道時,在猶太會堂所念的。莫特曼反對一般社會上「喜歡參與政治關心社會的人不來教會、而來教會的人不喜歡參與政治關心社會」,認為正因為我們盼望永遠的生命,我們必定獻身於人們的生活,也因著參與人們起來反抗壓迫者死亡的力量,所以我們盼望死人復活。因此,盼望所帶來的是永不與這個世界的律法和需求妥協,不但不是令人安享寧靜、沉穩,反而是不耐、焦躁,為了不順從現實世界的真相而遭受患難並堅決反抗。畢竟, “Peace with God means conflict with the world.”。
2.
被釘十字架的上帝 (道成肉身、躍入時間之下的上帝)
莫特曼在《盼望神學》之後,開始轉向他神學方法上的另一個焦點──基督的十字架。主要是要回應當時對基督教的質疑:到底基督教跟其他的宗教現象有何不同?基督教到底有什麼獨特的地方?從此一問題出發,莫特曼認為「基督教的特色就是各各他山上基督的十字架。」從被釘十字架的上帝身上,我們看到的是那位道成肉身、親自躍入時間之下的上帝。正如耶穌呼喊著「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上帝不只是那位在時間之上、「不受影響」、「不感受」、「不受苦」的上帝,祂更是那位進入時間之中,在人類歷史上「活生生」的上帝,不是那位「絕對的主體」,而是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分離、在聖子的復活中被聯合的「三一上帝」。透過耶穌的受苦、被祂口中那位天父上帝遺棄,上帝在我們的苦痛中與我們同在、和我們生死與共,也在我們的罪惡中,為我們親臨現場、為我們代贖。而透過耶穌又被天父上帝復活,我們才得著盼望。
對於上帝是否能夠感受苦難,傳統上人們形而上地認為上帝是無動於衷、永不改變的,儘管這種無動於衷的假定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是自相矛盾的,因為人們認為,上帝要不就不受痛苦(接受上帝無動於衷),要不就是屈服於苦難之下(否定上帝無動於衷),因此只好接受這樣的假定。然而莫特曼卻提出第三種可能,就是上帝主動的受苦。莫特曼認為所謂的「上帝無動於衷」是指祂不像其他受造物,因著存在的匱乏而受苦,但並不代表祂不能因著祂的愛而主動地迎向苦難。從時間的觀點來看,傳統形上學講的上帝「無動於衷」正是「時間之上」的上帝的特徵,儘管人類用「時間之下」的語言來描述是有其極限的。「時間之上」的上帝是那位「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永不改變的上帝,也因此是不會被苦難所影響、不受苦的上帝。但是莫特曼卻注意到上帝不只是那位時間之上的上帝,祂更是那位志願躍入時間之下、道成肉身的上帝。因著上帝的道成肉身、躍入時間之下,上帝親身參與了人類的歷史,不只是聖子上帝經歷被聖父上帝遺棄,聖父上帝也親自經歷了失去聖子的痛苦。(這裡講的「道成肉身」不只是指耶穌基督而已,更是指三一的上帝躍入時間之下、親自介入人類的歷史。)因著上帝主動地躍入時間之下,祂擺脫了原本時間之上無動於衷的束縛,成為那位「受難」(Passion,苦難與激情)的上帝。
基督的十字架帶來「神而人」與「人而神」之間 的矛盾,毀滅了人的毀滅,疏離了被疏離的人,回覆了被非人性化者的人性。由於基督的十字架,我們能夠面對今日基督教神學的雙重危機──認同(identity)的危機與相關性(relevance)的危機。relevance的危機是「時間之下」的,是因著社會文化急速的變遷使得基督教和週遭環境無關、和社會脫節,不再值得人去相信;而identity的危機則是「時間之上」的,是當我們試圖使基督教與社會發生關係時,因著不知道基督教獨特之處到底在哪裡,而產生自身認同的危機。然而,透過認同在「時間之上」基督的十字架,基督教能從其他的意識型態、宗教中分離出來;而在「時間之下」透過基督與同時代的人一同受苦,使受逼迫者的哭聲成為自己的哭聲,基督教不再與社會脫節,乃是做那些窮人、受苦者、被壓迫者的朋友。正如莫特曼在《被釘十字架的上帝》中所說,透過與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認同,我們不再疏離、害怕、想要報復,因著在盼望中期盼釘十字架基督的國度,我們在受苦、呻吟、陣痛當中呼叫上帝與自由。
IV. 台灣的處境與應用
1.
週休二日狂歡日?
莫特曼在《創造中的上帝─生態的創造論》特別強調《舊約》安息日的傳統,早在第五章他就花了不少篇幅來討論伊里亞特所認為的,在宗教上週期性循環的節日是時間中永恆的回歸、神聖的重現,為後面講到安息日的傳統埋下伏筆。而到了最後一章,他花了整章的篇幅來強調:安息日不應當被視為是一個被耶穌取消的舊律法餘孽,安息日乃是「創造的節日」、「不散的筵席」,是對時間的「聖化」,在安息日永恆和時間相遇。耶穌並非為了使人類從單個誡命中解脫出來而取消了安息日,乃是透過對即將臨到上帝國的宣告,使全部生命都變成了安息的節日。在安息日這個拯救的節日,我們預先體驗到在終末永恆的安息中,上帝親自與祂的被造物同在,在彌賽亞的安息日中,我們看到在安息日、安息年、禧年所盼望的完成。
根據這些討論,莫特曼重新接納猶太傳統上的安息日,認為基督教不應當用主日「取代」安息日,不但不應該因為有主日而廢除安息日,反而更應該將主日的前夜匯入安息日的寧靜,使我們在星期六的晚禱中放下一切生產活動,意識到整個實在都是上帝的創造──上帝停止創造而休息、面對被造物而休息、也在被造物之內休息──以此來崇敬安息日。
對於剛剛開始實施隔週休二日的台灣來說,這實在是相當大的挑戰,許多人只會趁週休二日徹底狂歡,連基督徒也一樣,以致在週休二日的主日崇拜上打瞌睡的人反而特別多!台灣人就正如莫特曼對現代人的批評,極為忙碌、有「時間荒」,連休閒的時候也因為有太多的「娛樂」想做,以致反而沒空真的享受一下自己所做的這些事。我們真的需要如莫特曼所建議的,好好使用我們的週休二日享受上帝所賜的安息,而非隨波逐流、終日狂歡。
2.
核四是世代群體間公義的問題!
莫特曼強調在時間中的世代群體而非個人,才是上帝的形象,而且我們在終末的團契也是跟歷世歷代聖徒的團契。想像一下跟自己的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而且還不知道是他們年輕還是年老的樣子!),以及自己的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玄孫子女(也不知道他們是不是「還是」孩童的樣子?自己在他們眼中是不是「還是」那個老老的阿公阿媽或是阿祖?)一起團聚的樣子,這種「九代同堂」豈不有趣?更何況在終末,我們要跟歷世歷代所有的聖徒一起團聚耶!
最近在台灣熱門的環保議題就是政黨輪替後核四到底要不要繼續興建,台灣經濟研究院與台灣經濟學會合辦的「核四何去何從」研討會就有從電力結構、安全性、經濟性等各方面來討論。其中在經濟學上的討論有二,一個是停建核四的經濟損失有多少,另一個是在公共選擇上,如何設計一個決策機制讓全社會共同決定核能電廠此公共電力設施的最適數量到底應該多少。
關於經濟損失,研討會上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的梁啟源研究員提出論文討論停建核四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根據他的計算,停建核四會讓經濟成長率減緩約近一個百分點;然而仔細深究數據,各行各業的減緩程度都很小,只有「水電煤礦業」會大幅衰退,有趣的是,在「水電煤礦業」項下只有一小項,就是電力業!也就是說,停建核四最大的輸家只有一個,那就是台灣電力公司自己!(其實這也難怪,台電自己最近十年唯一真的有在大力推動的電力計畫就只有核四,殊不知「它所沒有大力推廣」的汽電共生早已大幅成長,在近十年成長的發電瓦數已經超過一座核四了。另外,它的內部效率也遠不及即將開始營運的民間電廠,從王永慶說,「我發一度電的成本只要台電的一半」就可略知一二。)
在公共選擇的議題上,目前大家都還在討論核四是否要公投、應如何公投(該不該全民投票,還是只有半徑三十公里內的居民等等)。但是更重要的問題大家卻尚未觸及,就是真正要「付賬」的人都還沒有投票權,甚至尚未出生!在目前所討論的任何一種公投機制中,都還是僅止於現今這個世代的人類群體做出社會選擇,可是核能電廠最多用三十年,卻要子孫幾千年、幾萬年去「買單」,如果現在剛出生的小嬰兒可以投票的話,他就不一定會贊成囉!而三十年後才出生的下一代,則一定會百分之百反對,因為他們絕對享受不到好處,卻要盡義務。遺憾的是,截至目前為止,經濟學上還沒有一種公共選擇理論可以讓在時間中的世代群體一起做出公共決策。
也許正如莫特曼在《公義創建未來─和平政治與造物倫理》所說,自從一九四五年盟軍在廣島投下原子彈之後,我們的時間就有了限期──我們現在所生存的時代,是人類最後的時代,因為在這期間人類的終局隨時可能出現,人類已經失去了「核子的清白」,再也奪不回來了。因此,今天的人類為繼續生存而戰,就是「為時間而戰」了,我們只能儘可能把末時變為無盡期,卻是在這個末時中「殘喘」,因為在幸福中所隱藏的危機(the sword of Damocles)──原子彈隨時都會降臨。人們在這種「沒有明天」式的思考下,就發展出核能電廠,心想反正連明天的太陽都不見得看得到,何必管千萬年後。
然而,跨入廿一世紀的人類,已經暫時擺脫冷戰的陰影,「永續發展」成了最重要的課題,我們是否應該揚棄這種「沒有明天」式的思考,還給下一世代一個沒有核廢料的公平正義呢?
3.
台灣的盼望在哪裡?
在二○○○年三月十八日,台灣完成了有史以來第一次的政黨輪替,許多人長久以來所盼望的夢想終於實現了。但是,正如莫特曼認為對未來的盼望使時間從過去向著未來流動、引導我們繼續走下去,在原有的盼望成了歷史之後,台灣的下一個盼望是什麼呢?
在社會上,人們普遍盼望成功、大賺錢,學生們盼望考上好的學校、取得有利於就業的文憑,但是取得文憑、工作大賺錢之後,那又如何呢?我們一切「向錢看」,可是卻沒有想到賺得了全世界之後要如何。我曾經問過許多人,當他們賺到第一個「一億元」時,他們打算怎麼花,畢竟貨幣只是「價值儲存」的工具,沒有「用」掉的錢是沒有「用」的,但是他們都沒有答案。我自己就會開玩笑地回答說,我會把一億元通通換成一元硬幣,從新光三越上面丟下去,再派人到忠孝西路上撿,看看剩下多少。這樣的想法也許很荒謬,但是有這樣的盼望,至少比大多數人從來沒有想過如何花用要來得強。也許在台灣的每個人都還在思索自己的盼望是什麼吧!
不過,在與中國(China,即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上,台灣人倒是有群體性的共同盼望。從最早的希望自治(可惜在二二八事件中被中國軍隊鎮壓)、後來由國民黨政府主導的「反攻大陸」,到現在期待對岸「和平演變」,用時間換取籌碼的拖字訣,台灣人民其實深切地盼望有朝一日能夠與中國和平相處,不在中國的威脅與恐嚇下生活。這應該就是台灣下一個盼望吧!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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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念粵編。《莫特曼的心靈世界》,台北:雅歌,1998。
Moltmann, Jürgen著。《盼望神學─基督終末論的意涵與根基》,英譯本:Theology of Hope—On the ground and Implications of a
Christian Eschatology, London: SCM, 1967. (多轉引自其他著作)
Moltmann, Jürgen著。《被釘十字架的上帝》,香港:道風山,1994。英譯本:The Crucified God, London: SCM, 1974. (多轉引自其他著作)
Moltmann, Jürgen著。〈基督教神學及其處在今日的問題〉,《神學與教會》,廖湧祥譯,第11-1期,1973。
Moltmann, Jürgen著。《為什麼我是一個基督徒》,鄭慧姃譯,台北:長老會青年事工,1984。
Moltmann, Jürgen著。《公義創建未來─和平政治與造物倫理》,鄧肇明譯,香港:基道,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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