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

特土良為西方神學創始人

  1. 特士良的生平(主後一五至二二五年)
  特土良是一位長老,亦是北非學派的一位教師。早年,他受斯多亞主義的熏陶。然後,他深受愛任紐著作的影響。他很強調傳統為教會的權威。他指出使徒的諸 教 會承受了使徒的教訓。並指那繼承之監督持有可靠之傳統。很奇怪,他本人到晚年時,竟加入孟他努派。有些教會史的書記載說,特土良為一個法學家。但史可羅斯 曼卻說,特土良不是法學家。無論如何,特土良在其著作裡所用的措詞、論證法、各種法律上的見解,都與一個法學家所使用的一模一樣。
  2. 特土良的著作
  特土良大部份都以拉丁文撰寫。他有兩卷書被譯成英文。他的幾本著作含有特別的神學意義。又另有些寫作是實際的。
  3. 著者特士良的個性
  特土良的個性,有各種不同的特性。他具有吸引人與令人反感的特性。他易於興奮。他喜好使用言過其實的話,並使用如火般的忿怒話。但他亦是一個很講理的 人。他有實際的頭腦。他對哲學不感興趣。在他著作裡,他常用那似非而或是的言論(即自相矛盾的言論)。他勇敢地宣揚教會積極的真理。例如他說:「在絕對順 服之境地中,意志之贊同就是信心。」

他又說:「信條愈不合理,就更有機會使信心發展信心原有的力量。」

因此,特土良神學,就建立於權威與那似非而或是的信 心上。然而,他又說,證明基督教真理須合乎基督教的理性。
  4. 特土良神學中之實際宗教特性
  特土良反對俄利根與革利免的推理。他認為哲學為導致錯誤之路的路標。他強調信仰之標準是按照使徒的教訓,並強調須有聖潔的生活。在特土良的基督教中, 這是一件很實際的特性。他稱柏拉圖為一個異端者。他說,雅典與耶路撒冷沒有共同關係。基督徒與異教徒亦無共通關係。他又說:「我們的教理來自所羅門的廊 下,所羅門曾吩咐我們須用單純之心尋找耶和華。凡教導柏拉圖派的、斯多亞派的、辯證法的基督教的人,都應負其惡果的責任。」

特土良常用這些話,諸如「願上 帝賜與」,「若上帝肯」,「願上帝報答」,「願上帝在我們中間監察」。
  5. 特土良實體論之原則
  特土良雖對哲學不感興越,但卻脫離不了哲學的思想。在他著作中亦有些哲學思想。這些著作顯示他曾受他早年所研究的斯多亞主義之影響。按他看來,凡有存 在的都有形體,甚至連上帝的靈與人都有形體。他大部份的神學都根據在這種原則上,即沒有屬靈的事沒有共形體的。換言之,凡屬靈的事都有形體。實體論為他的 根本原則。自然之實在、可見的世界 、 五官之可靠性、有形之體的意義,暨靈的實體等這些都是他思想的基礎。他以敏銳的眼光,從創造中看出上帝。並從創造的秩序上,看到上帝理性之運行。他愛好研 究自然,要從自然界追溯創造主。並為著從靈魂裡發現上帝存在的證據,就分析靈魂。這種實體論為特土良神學之基礎。他應用實體論反對諾斯底派。從這個出發 點,他為上帝之實體伸辯、並為人類之合一、人類的歷史、人靈魂裡罪之起源、啟示之歷史性、基督神人位格的真理、救贖的事實、身體的復活等事項辯護。
  6. 特土良與愛任紐之關係
  特士良不像愛任紐那樣,以一種偉大的領導思想為基礎、寫出一部具有系統的神學。他贊同愛任紐的、有下列諸點:

(1)救贖的教理,即救贖是籍著神人基督而來。

(2)強調道成肉身的重要性。

(3)採納新舊約聖經為真理的根源。

以承認信仰之標準。不過,愛任紐全部的神學都以基督為中心之原則而構成。但特土良 神學僅是討論各樣題目之綜合而已。愛任紐和特土良兩者都教導說,三位一體是僅為著啟示的目的而有的。特土良說,聖子在三位一體當中須要存在為一個個別的位 格,是出乎創造世界的緣故。特土良亦有子置於次位於父的觀念。
  7. 特土良為西方神學的創始人
  特土良所使用的字眼很有效用。最後,他妥善構成三位一體論及基督論之教理。
  (1)特土良最先使用「三位一體」這個用詞。並與俄利根一同啟用本體與位格等名辭,以描述三位一體當中三個位格的關係。以後,亞他那修為三位一體觀唸作準備的工作。可是,特土良亦不能避免置於次位說。
  (2)特土良為要抵抗馬吉安派的幻影說暨諾斯底派,便先使用「基督之兩性」這個名辭,並描述兩性之間的關係。以後,這些名詞就列入迦克敦信經及亞他那 修信經之內。例如:「各性含有其個別的屬性」,「不混雜,神性與人性是結合的。」

為了反對幻影說,特土良強調基督是真正的人,具有一個理性人的魂與靈。基 督在其位格中屬乎人之實體裡受苦。不過,由於人性與神性聯合的緣故,特土良就說「上帝受苦」,「上帝真正被釘十字架」。特土良對西方基督論之重要性,正同 俄利根對東方基督論的重要性一樣。
  (3)罪與恩典:特土良在某些方面,為一位開拓的神學家。他的思想多少成為西方教會的標準。他強調意志之自由。他說,甚至人在墮落之後,也能在善惡相 對 下任作選擇。基督之死為人類救恩的根基。他完全承認基督之死的重要性。他說,恩典是改變人心的一種創造原則。不過,他對恩典之描寫卻不符合奧古斯丁的體 系。再者,特土良從義務之角度,衡量基督徒整個宗教的,道德的生活。他喜歡將人比喻為上帝的負債者。因此人需要滿足上帝。這是按照羅馬法律之原則。特土良 寫道「人得罪了上帝,但卻有一種和好的方法。那就是人能使上帝滿足,而上帝亦喜歡接受那種滿足。」
  (4)藉 著洗禮,除去罪感與刑罰:人藉著悔改而受洗,可賺得救恩。按特土良看來,洗禮能賜予人成聖恩典之力量。成聖的能力是歸於水本身。藉著水,獲得聖靈。為要符 合於其實體論的觀念,他認為聖靈是有形體的。若有人在洗禮後犯罪,還可以加以補償。補償的方法就是悔改。悔改須包括深切的憂傷、以認罪表示謙卑、嘆氣、號 哭和禁食等。因此,人能贖自己的罪過、能滿足上帝、能為自己賺得赦罪。人藉著自我刑罰,便能脫離那永遠的刑罰。人付給上帝最有價值的滿足就是 殉道。洗禮與悔改被認為持有拯救的因素。
  (5)上帝的誡命;我們理應提心吊膽地格守上帝的戒命。他教導說:「人是藉著信稱義。」

但他又說:「藉著信的意思,就是認識基督為救主,並要履行上帝的誡命。」

這就預為羅馬天主教所謂功德神學而鋪路。特土良稱讚並實行禁戒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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