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4日 星期五

祈克果與焦慮的對治


    病態焦慮困擾不少時下現代人。然而,焦慮這東西不是現在才有。祈克果認為,從世上第一個人、即《創世記》的亞當開始,人類就已經焦慮了。焦慮是祈克果哲學的一個發源地,其後一直發展至對抑鬱的探討。今天,有各種精神科的藥物可以對治問題;但在十九世紀,祈克果只能透過深入思考「焦慮」這東西去獲取慰藉。

    用一個例子來開始:在喪禮中人們經常聽見「節哀」二字。但明明全句是「節哀順變」,為什麼我們好像本能地避免了後面兩個字呢?這表示了「節哀」和「順變」是兩回事。所謂「節哀」,即悲傷輕微一點,而不是叫你不悲傷;而「順變」就是叫你完全不要悲傷。乍聽之下,後者比較合理,安慰別人當然不希望別人悲傷了。可是,不知為何,就是覺得這樣講有點不近人情,好像會冒犯對方似的。我們的行為猶如本能反射,並沒有隨著語言習慣的結合而把兩個概念混淆。總之,我們覺得「順變」難以啟齒,卻不知其所以然。直覺告訴我們一個悲傷的人不應該不悲傷,於是我們便本能地覺得最好就是令他保持一定程度的悲傷(但又未至於嚴重得活不下去)。

    祈克果在日記裡寫道:悲傷如同麻醉劑,可以把焦慮暫時鎮壓住。我們不想拔掉死者家屬的悲傷,是因為我們感覺到一旦拔掉了悲傷,取而代之的不是歡樂,而是不可預知的焦慮。這就是為什麼當一個本應悲傷的人看起來不悲傷,反而更令人不安──焦慮所帶來的不安比悲傷更甚。

    人人千方百計嘗試控制自己的焦慮,都猶如喝咖啡提神,時效短而成效不彰。有些人工作時渴望享受退休生活,一旦退休後便焦慮不安,才發現自己一直以來用工作自我麻醉。那是一根刺。那根刺令人不舒服,於是便想把它拔掉;拔掉後發覺失去了刺痛的感覺,好像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於是又把刺插回去感受自己的存在──沒錯,是痛,但至少我有感覺。我們就這樣週而復始地把那根刺又拔又插。諷刺地,正是這樣不斷「自己打倒自己」支持我們活下去──至少還有一個「自己」可以被打倒。祈克果化名的Vigilius Haufniensis一針見血地說:「人不可以逃避焦慮,因為他愛它;真的愛它又不可以,因為他逃避它。」(《憂懼的概念The Concept of Anxiety》)

    焦慮就是焦慮焦慮。人人都焦慮很多事情,焦慮考試不合格、上班遲到、沒有錢結婚、白頭髮、皺紋……但這些只是焦慮的對象,而不是焦慮的真身。能夠有實質的東西令我們焦慮,我們當然會感到焦慮;但假設世上沒有一件事情可以令我們焦慮,我們仍然會焦慮──焦慮沒有東西可以再被我們焦慮。因此,人不會有真正的沈悶,焦慮必定伴隨沈悶出現也就是說,不附帶焦慮的純粹沈悶是不可思議的。可見焦慮的實體空空如也,人只是焦慮焦慮本身。如果焦慮有一個實體,即有事情可以被焦慮,那還談不上是真正的焦慮。Vigilius Haufniensis說,有實體的那種情況叫「恐懼」,沒有實體的叫「焦慮」。假如你去參加拳擊比賽,當你知道對手很強時,你覺得自己肯定會輸,於是你「恐懼」;換一個實力相當的對手,不肯定自己會贏或會輸,於是你「焦慮」。你不是焦慮贏或輸,而是焦慮可能贏或可能輸。表面上,是「不知道」令人產生焦慮;實際上,人是焦慮「不知道」,卻恐懼「知道」所以不想知道。

    對此,Vigilius Haufniensis強調:我必須指出焦慮完全與恐懼或類似指向某一實在的東西的概念不同,而焦慮就是自由作為一種可能性的體現。因此,焦慮不會在野獸身上找到,只因為野獸天生不具有精神的特徵。

    Vigilius Haufniensis談到「精神」,這有點黑格爾的味道。在他看來,「精神」是能夠超越焦慮的「可能性」,所以是「可能性的可能性」。如前所述,人們傾向麻醉從而令「精神」沈睡。換言之,失去焦慮的焦慮所產生的恐懼令我們選擇放棄超越焦慮──即使超越焦慮這一可能性仍然存在。比如說,伯林(Isaiah Berlin)指出,自柏拉圖起西方思想不外乎三大要點:一、所有問題都只有一個答案;二、這些答案是可以被我們知道的;三、這些答案不會互相矛盾。

    還有另一類人,他們為了清除焦慮,於是用自己的方式去解釋所有事情,然後反過來說服自己,深信自己的理解就是真相。這種人被稱為瘋子。他們的所謂「解釋」當然不是真正的解釋,而是把所有事情按照自己的理解來合理化,透過消除一切可能性來消除焦慮。

    Vigilius Haufniensis說:「精神愈少,焦慮愈少。」由此可見,「精神」猶如雙刃劍,可以使人自我提升,也可以令人走火入魔。對於這個問題,祈克果的回應是:「超越」不是一種「量」的增加,而是一種「質」的提升。祈克果重申「飛躍」排除了一切不確定性。他把這個確定性立足於心靈的信仰之上。

    祈克果開出的「藥方」是《馬太福音》(6:24-34)。在該段經文中,耶穌勸導世人向百合花和飛鳥學習如何不憂慮。祈克果在《野地的百合花和天上的飛鳥》(The Lily of the Field and The Bird of the Air)中,具體指出了人要向百合花和飛鳥學習三件事:一、保持肅靜;二、服從;三、喜樂。
   
    要毫無保留地與一切融為一體、以甘願承受生命中的一切為樂。只有這種快樂才可以超越相對性。那是一種絕對的、平安的、真正的喜樂。這樣的人生當下就有意義,並不需要焦慮地再尋覓一個「意義」。

    祈克果在日記中這樣說:「我瞭解我的任務是要成為一個自己讓自己不快樂的人,並因此以愛人為前提,特別渴望幫助那些可以實現幸福的人。」(《祈克果日記》)

    難道他真的「不快樂」嗎?這裡所指的「不快樂」是以世俗的標準而言。他已經超越了「快樂」和「不快樂」了。「愛人」使他明白所謂「我」只是一個「任務」而已。我思故「我」不在。

    儘管我們每一個人焦慮的程度和對像都不一樣,但那一種我們各自擁有的、純屬自我的焦慮正是全人類共享的東西。而正因為焦慮本身沒有實體,於是人人都能夠「分享」(即使沒有實體上的分享)。因為我們都有焦慮,所以我們能夠「保持肅靜」──「順變」不必說出來了;因為我們都有焦慮,所以我們能夠「服從」──全心全意為別人著想;因為我們都有焦慮,所以我們能夠「喜樂」──懂得互相安慰。

祈克果:審美三階段


    祈克果認為,人通向宗教信仰的路上,可能要經歷三個存在階段︰審美(aesthetic)、倫理(ethical)和宗教(religious)階段。審美與倫理階段的差異與過渡,在《非此即彼》(Either/Or)解釋得較為清楚;而倫理與宗教階段的區分,則在《恐懼與戰慄》(Fear and Trembling)裡有較詳細的說明。人生三階段是一個由低級到高級的上升過程,審美階段是個人所身處最初與直接的階段,倫理階段是中間的過渡階段,最後的宗教階段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人生三階段可以看作是個人走向上帝的歷程。

審美階段

   
審美階段的特點是個人在生活中受各種感覺、衝動和情感支配。這個階段中人「為自己而活」,個人採取以直接滿足自己慾望為目標的生存方式,所以傾向陷溺於肉體的享樂,人生充斥著腐化墮落、道德敗壞與厚顏無恥的行為。換言之,可以說處於這個階段的人都是享樂主義者。有時處於在這個階段中的人會浪漫化自己的墮落,例如藝術家會說這是一種生活方式,說這種生活會帶給人一些情趣享受。祈克果認為唐璜(Don Juan)就是審美階段的典型代表。唐璜是西班牙家喻戶曉的傳說人物,很多人都視他為「情聖」和「風流種」的代名詞。唐璜喜歡追求年輕貌美的女子,熱衷於跟她們發生性關係,但從來沒有想過會跟女人許下承諾,廝守終生,承擔起倫理的責任。

   
祈克果指唐璜的生活方式最終會令人感到空虛、絕望和厭煩。因為不斷重複的享樂方式會令人感到厭倦,而且人們也不太可能馬不停蹄地一直過著享樂的生活。祈克果認為處於審美階段的人最終會感到痛苦和失望,如果要擺脫困境,人就需要追求另一種生活方式,即倫理的生活方式。這時個人希望接受普遍的倫理與道德法則的指導,亦即由審美階段躍升至倫理階段。

倫理階段

   
倫理階段的特點是個人願意受理性指導,克制個人的情慾,並把自己的所欲與社會義務結合起來。這個階段中人「為他人而活」,個體要為他人著想,不再只顧自己的利益。既然這個階段要求個人為他人承擔一定的責任,個人就跟他人結成倫理的關係,而不再像審美階段的唐璜一樣無視個人對他人的倫理責任。在祈克果的筆下,這個階段的代表人物是《非此即彼》的角色威廉法官,他強調自己為自由而奮鬥,為他人而奮鬥,並提醒自己要做一個好的丈夫。

  
乍看之下,審美階段的唐璜跟倫理階段的威廉法官是相反的兩極,甚至可說毫無關連。實然倫理階段要由審美階段昇華而成,在審美階段中的浪漫之愛,透過個人作某種跳躍,選擇承擔倫理的責任,方上升為婚姻之愛。

   
然而倫理階段還不是人生的最高階段。在這個階段雖然個人使自己從屬於普遍性的倫理和道德法則,可是倫理和道德屬於普遍性,個人行為屬於個別性,兩者有時難免產生不協調。在這個情況下,個人便會產生罪感。祈克果認為個體產生的罪感已經不能用倫理和道德作解釋,因為罪感屬於宗教的範疇,解脫罪感之道在於走向上帝。由倫理階段向宗教階段的過渡,祈克果認為人需要作出信仰的跳躍(leap of faith),即你完全擁抱你的信仰,願意為之做任何事,即使這件事要求你付出極大的代價。

宗教階段

   
宗教階段的特點是個人生活受信仰的指導,不再受審美階段的慾望支配、亦不以倫理階段的普遍的倫理和道德法則為行為規範。可以說,在宗教階段人「為上帝而活」。換言之,人在這個階段就站在跟絕對者之間的絕對關係之中,把上帝置於最高的位置,信仰要高於個人的享受、普遍的道德義務。

   
祈克果指宗教階段高於倫理階段,這個一個震驚很多人的斷言。如果說倫理階段是理性的階段,宗教階段就是非理性的階段。當人要跟上帝建立一對一的關係時,上帝可能要考驗個人。這些考驗有時會踰越普遍道德法則的界線,變成人彷彿受上帝感召做一些有悖於倫理的事情。不難看出,這個階段的代表人物就是亞伯拉罕。他的偉大,在於他要在倫理命令「不可殺人」與宗教考驗「敬愛上帝」之間作出選擇。若然亞伯拉罕受上帝呼喚,單單履行一條不踰越道德法則的要求時,他固然忠誠;但亞伯拉罕之所以偉大,在於他擱置了道德法則的要求和效力,選擇為了上帝而殺子。即是說,他的偉大在於在倫理和宗教的張力之間選擇宗教,顯出他的偉大。

   
祈克果並不完全排斥人的感性和理性,但他認為信仰比前兩者更高。換言之,對上帝的信仰不能以邏輯、科學方法等理性操作。對於上帝,人只能信仰。哪怕對上帝的信仰,或上帝給出的要求荒謬(absurd)無比。信仰上帝意味有可能超出理性以外,進入一個神秘的、荒謬的精神境界。所以祈克果如是說︰因為荒謬,所以我才相信(credo quia absurdum)

 

祈克果:每個個體都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


    1836年,一個人在自己的日記裡寫道「我剛從一個晚會上回來,我是這個晚會的台柱和中心人物;我妙語連珠,令每一個人都開懷大笑,都喜歡上我,對我讚賞不已——但我還是抽身離去了,其實這個破折號應像地球運行軌道的半徑一樣長——我想開槍打死我自己。」

    寫下這話的人是存在主義之父、丹麥神學家、哲學家及作家索倫.奧貝.祈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祈克果年輕時除了數次到丹麥境內的西蘭和鄰國瑞典旅行,以及兩度前往德國柏林遊學之外,一生人就幾乎沒有離開過哥本哈根。在柏林遊學期間,他聽到了哲學家謝林在柏林大學講授的《天啟哲學》,同場聽眾中還有哲學家恩格斯、無政府主義者巴枯寧、歷史學家布克哈特、蘭克等等。

    祈克果生活於十九世紀的丹麥,不過他倒像是個二十世紀的哲學家。原因是他的作品不為同時代的人所理解,卻深深啟發了二十世紀的思想家們。在海德格、沙特、德希達等人的著作中,不難發現祈克果的思想痕跡。此外,不少神學家如新正統神學的卡爾.巴特、魯道夫.布爾特曼、保羅.田立克、萊茵霍爾德.尼布爾等人亦在祈克果的著作中獲益良多。

    在西方哲學史上,大概沒有幾個人像祈克果那樣,強烈關注個體的存在和主觀體驗。他甚至表明「假如我要使自己的墓碑有一個墓誌銘的話,我將選擇『那個個人』」。祈克果激烈地批判自己所處的時代,指出那個時代的墮落之處在於,它把成為一個獨特存在的個人視作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祈克果承認他早年深受黑格爾影響,曾在自己的碩士學位論文中批評蘇格拉底,指責蘇格拉底的錯誤在於完全不顧及全體,而只看見個人。不過祈克果很快發現絕對觀念論,特別是黑格爾的那個龐大、無所不包的超級體系是以一種客觀的和排除個人的方式建構起來的。在這個龐大的體系中,個體性被完全排除,根本沒有任何地位可言。

    祈克果察覺出黑格爾的體系有排斥個體之嫌。他嘲笑黑格爾所建構起來的體系,就猶如一個人建造了一座非常豪華的宮殿,不過自己卻廁身在旁邊的一間小倉庫裡,自己並不居住在裡面。黑格爾的體系聲稱能夠包容一切,不過遺憾的是,他偏偏把至關重要的因素,即建構體系的那個人給排除出去了。祈克果洞察到,這個體系有排斥個體的危險性,只要有哲學家聲稱自己建立了一個絕對的邏輯系統,進而賦予絕對系統佔據主導的地位時,個體就會遭到排擠,如此一來,個體以激情進行自由選擇的權力便無從談起。

    在祈克果眼中,每個存在的個體都必須做出自己的選擇,選擇不可能由其他人越俎代庖。在這個意義上,選擇是孤獨的,每個選擇都是孤獨地做出的,但亦只有孤獨地做出的選擇才是有價值的選擇,因為它展現了個體存在的熱情投入。黑格爾從頭到尾只是在自己的頭腦中進行純粹概念的思辨推演,刻意迴避個體現實的存在問題。祈克果在自己的日記中對此不無嘲諷地寫道「我曾經說過而且仍將正確的是︰黑格爾是一位哲學教授,不是一位思想家;此外,大概他還是一個毫無生活經驗的極其微不足道的人物,我當然不否定他是個最特別的教授。」

    對於自己早年曾是個「黑格爾派」,祈克果並不否認,還自嘲自己是個「黑格爾派大傻瓜」。他轉而對蘇格拉底讚嘆不已,稱他是「一個偉大的倫理學教師」,因為蘇格拉底與「毫無生活經驗」的黑格爾不一樣,這位倫理學教師畢生致力於探索做一個人到底意味著什麼,而不是沉浸在純粹概念當中。

    祈克果對黑格爾的批判中漸漸察覺,黑格爾的體系雖然只是抽象的思想體系,卻極大地影響了德國和北歐國家的基督教教會。黑格爾的哲學力圖把宗教和哲學結合起來,導致宗教信仰變得理性化和思辨化,這對傳統基督教的信仰主義產生極大的衝擊。此外,黑格爾的體系因為具有強烈的整體論色彩,正好迎合了丹麥國家教會倡導的集體主義路線,不過亦導致了基督徒的個人生活愈加依附國家教會。

    在十九世紀的丹麥,每個人一出生,便被施以洗禮儀式,自動成為國家教會的一員,可以說人在有機會為自己做自由選擇之前,已經被吸納進這種制度化的國家教會之內。因此,在這個意義下,任何人都自然而然地成為基督徒,亦正因為這樣,成為基督徒也是毫無意義的。國家教會的嬰兒洗禮和黑格爾的思辨體系在剝奪個體自由選擇的權力方面並無二致。

    在祈克果眼中,個體性在基督教中具有無比重要的意義,信仰根本上是存在的個體與超越的上帝之間的獨立關係。在上帝面前,人是孤獨的,他獨自一人面對上帝。祈克果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在上帝的眼裡,在無限的靈魂的眼裡,那些曾經活著的和正在活著的千千萬萬人並不構成一個群體,他看到的只是一個一個的個體。」

    祈克果曾經以一個很形象的假設來說明上帝和個人之間的關係。假設一個生活在基督教界中的人,帶著對上帝的真確認識前往神殿祈禱,但卻是虛假地禱告;又假設一個生活在崇拜偶像的社會中的人,雖然他的眼睛注視著一個偶像的形象,但他的禱告卻是帶著對「無限者」的全部熱情。祈克果問道「至高的真理在哪裡?」他指出後者雖然崇拜偶像,卻真正是對上帝的祈禱;而前者對著真神虛假禱告,事實上崇拜的是偶像。

純粹與悖謬:祈克果的精神世界


    祈克果(S. Kierkegaar 1813—1855)是一個極其特殊的思想者。他生活在19世紀初的歐洲小國丹麥,只活了42歲。他沒有職業,既不是哲學教授,也不是文學教授,但今天全世界的哲學系與文學系, 都在研究他的思想和寫作風格;他終生未婚, 但他的情感卻極其豐富細膩。

    如果說文如其人的話, 那麼,祈克果就是一個個性極其鮮明的人——一個悖謬的人。他的全部思想與社會格格不入,他的寫作與其說是為了拯救人類,不如說是為了拯救他自己,因為他是一個終生都不能擺脫自己心情的人。祈克果有這樣一種在人群中非常罕見的精神稟性:一件在常人看來並不嚴重的事情,足以導致他一生都有精神創傷, 那是源於他青年時代一次並不成功的戀愛。

    祈克果的精神世界具有一種不可模仿性,這也是他的思想與黑格爾最大的不同,這對後來的歐洲哲學有正反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祈克果和尼采一起成為20世紀歐洲大陸哲學家的靈感源泉, 從而哲學少了理性, 多了熱情與浪漫, 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一種心情哲學;另一方面, 我們也不能迴避的是, 當20世紀的政治家與思想家在激情或者浪漫主義哲學思想的影響下處理人類社會事務時,在某種意義上卻給社會帶來政治動盪和人類心靈痛苦, 這本身又是一個悖謬。也就是說, 事實上,從精神創傷導致的熱情, 又導致了新的精神創傷, 這又在某種程度上,印證了祈克果的立場:相信本身, 就是一種悖謬。

一、相信不相信

    《舊約》中有一個感人的故事, 亞伯拉罕對上帝有無堅不摧的堅強信念, 甚至當他受到上帝的欺騙而犧牲掉自己的兒子以撒後, 亦不改對上帝的一往情深。歷史上是否真有其事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故事的精神內含,它影響到人類日常生活中如何看待真實的事件。
    祈克果借助這個故事分析苦難。在這個故事中,苦難與「相信」有關。「相信」是不透亮的,在黑格爾那樣的思想體系中沒有位置。在透亮的「想」達不到的地方,才能發生信任、信仰、信心、信譽、諾言、誠實等。不能被透亮地想出來,與不能被清晰地說或寫出來,是一回事。那裡出現了想和說的界限。換句話說,一個「信」之人沒有能力說出自己的「信」的根據。「信」不是科學序列的問題。因此,祈克果面臨著悖謬, 他關於「信」的討論一張口,就是違背了「信」本身。那麼,我們只能說,祈克果所使用的不是解釋性語言,或他的語言不是為了說服人。有不是「解釋性」的「哲理」嗎?如果有,它是一種怎樣的異域精神呢?這又是一個悖謬。祈克果沒有對「相信」做黑格爾哲學模式下的概念分析, 而是使「相信」成為一種歷經磨難的心情。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懷著最大的熱情、最想得到的東西,真正使他或她動心的東西,被證明是最終無法獲得的東西,要放棄這個最珍貴的希望——這就是最大的心情磨難。

    放棄不是從此不再想自己心底裡的最大願望,不是的,這個處女般的願望或情趣還在,而是同時接受「願望」將永遠無法滿足的事實。令人震驚的是, 相信和信心竟然就在這裡萌發了,這像是一種荒謬而強大的精神力量。這裡的「荒謬」不是意味著「邏輯上之不可能」, 而是「人的能力之不可能」或「任何透亮的解釋/ 理解之不可能」。一個我心愛的人死了,我最大的心願, 就是讓他或她死而復生(這裡沒有邏輯上的荒謬, 不是盼望所愛的人同時死和活, 而只是要「活」)。這當然是不可能的。然而在這個瞬間, 有一種荒謬的力量, 引導人們朝不可能的方向「妄想」。這時,人們相信了荒謬性。人的一個令人討厭/ 陶醉的天性, 就是心會朝著自己明明知道不可能的方向,即脫離實際的可能性/ 現實生活的不可能性。當人們談及「相信」時, 很少想到這個「相信不能相信的東西」的層面: 相信就是放棄, 但又不是放棄一切。亞伯拉罕放棄了心愛的兒子, 但沒有放棄上帝, 這很像是一種沒有希望的「相信」(因為孩子肯定不會回來了), 能讓孩子回來的力量, 肯定來自神而不是人, 是一種高於人類能力的可能性, 一種悖謬的可能性。

    人在悖謬中的心情是遭受自我磨難, 其典型的心理特徵是極具個性、唯此一份、此痛苦非彼痛苦、孤獨、絶望、焦慮、厭倦、無聊,詞語難以表達等。之所以不能用詞語表達, 是因為這些心情是悖謬的,可以想像但實際上不可能, 就像「圓的正方形」,一種神聖的可能性, 即使上帝的存在無法證明。在打算殺死自己的兒子時,亞伯拉罕沒有其他個人的私慾,(這與世俗的情形不同,人世間到處都是用表面高尚的情操,掩飾自私的慾望,比如一個男青年提出與女朋友分手,說是為了事業不結婚,其實是對這個姑娘厭倦了。他只是要磨煉他的信念, 他既沒有欺騙別人也沒有欺騙自己。磨難中有信念, 痛苦會減輕。這裡的悖謬就在於,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行為同時使他痛苦)。因為要失去兒子和減輕痛苦,奉獻兒子的行為是為了神的原因。這就是心靈的磨難,這裡有天平嗎?這很像一句話還沒有說出口,作用就停止了。另一句話在停止的地方剛想繼續說,又被制止了。心思剛一露頭, 就冒出了別的什麼。說不出上述的心情磨難,因為一說就錯。

    在絶望的時候,沒有任何希望,也能經受住信念的考驗,這就是亞伯拉罕。這樣的熱情不但使人更堅強、更年輕,而且使人更能保持一顆天真的心——對還不能理解的事情保持熱情。是的,是好奇心。只對作為好奇心的願望有興趣, 其他雜念都沒有。絶望時候,信念和思想在發抖,是精神上的高難度動作。亞伯拉罕不是思想家,他的思想底線, 就是「相信」, 他再也不能夠往前走了。要有愛,不管是什麼樣的愛——愛自己、愛別人、愛上帝, 都是熱情, 一浪高過一浪。「每個人按照他的期待有不同的偉大, 有因期待可能之事而偉大者;有因期待永恆之事而偉大者;但是, 期望不可能之事者, 乃一切偉大者中最偉大者。這些人都將被記住, 但是,每個人是由其奮鬥獻身的事業而區分出偉大程度的: 與天地人奮鬥者(這裡我不禁想到毛澤東年輕時說過的一段話,他以堅強的意志、膽量和雄才大略,徹底實現了這句話:『與天奮鬥,其樂無窮;與地奮鬥,其樂無窮;與人奮鬥,其樂無窮。』)因其征服世界而偉大;與自己搏鬥者因戰勝自己而更偉大;但是, 與上帝搏鬥者乃一切偉大者中最偉大者」,祈克果如是說。(S.Kierkegaard Fear and TremblingPenguin Books1985)真正偉大者, 不是與人衝突, 與人過不去, 而是與上帝過不去, 與之搏鬥, 卻又不是無神論者。信上帝而又與上帝過不去, 與之搏鬥。要用個人悖謬的意志和熱情戰勝一切,以一個最無力量和權勢者,戰勝最有力量和權力最大者,這應該是一個奇蹟。

    但是, 祈克果並不同意亞伯拉罕的命運是一場悲劇,亞伯拉罕在信仰中感受到快樂。「一個能放棄自己願望的人是偉大的, 但更偉大的, 是在放棄後還能堅持這個願望的人。」S.Kierkegaar Fear and TremblingPenguin Books1985)有好奇心的人年輕, 看破紅塵的人易老。信念能創造奇蹟。「有信仰」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決不放棄最虛無縹緲的可能性, 即使對那裡的情形一無所知, 但我的「第六感官」洞見到那裡透出的一絲光線。絶處逢生,精神越是接近頂峰, 越有怪石嶙峋, 越是充滿悖謬。悖謬中大寫的字眼是「信念」, 而不是因其不可能而自動放棄。「哲學沒有能力,也不應該向我們解釋信仰, 哲學應該瞭解自己, 知道自己能提供什麼⋯⋯」(S.Kierkegaar Fear and TremblingPenguin Books1985)哲學不相信「荒謬」的力量, 但亞伯拉罕相信。相反, 他不喜歡理性的算計。上帝向亞伯拉罕提出明顯荒謬的要求, 這在中國式迷信的信徒看來是絶對不能接受, 事關這個要求是 要吃虧的。亞伯拉罕不這樣想,他相信與「算計」相衝突的「荒謬」而不考慮世俗的利益。「因為信念活動一定是在持續不斷的荒謬力量支持下實現的⋯⋯」(S.Kierkegaar Fear and TremblingPenguin Books1985)比如, 相信「放棄」不是痛苦 而是幸福。整個人類的創造活動, 全部科學的始創階段, 都是實現荒謬的想像, 就像人不滿意用腳走路, 於是發明了輪子, 但是輪子與腳的形狀,卻一點兒也不像。「放棄」與「用荒謬的力量重新獲得」之間不是簡單的模仿關係, 而是全然不一樣。

    一句話:荒謬的力量,就是相信不可能性,就像相信上帝是悖謬的「存在」。人生就是這樣的悲喜劇: 人人都知道, 未來的永久幸福是不可能的, 但是人每天還是快樂的生活著, 這是建立在悖謬力量基礎上的荒謬的快樂,人活著就是這樣的奇蹟。不可思議之事, 就是不可通達思想之事。所以,信仰從來不能以思想的形式存在。祈克果的「荒謬性」拒絶辯證法的思辨,因此高於黑格爾的「絶對精神」, 因為它拒絶辯證法的思辨。悖謬是孤獨的力量, 極具個性, 難以被另外一個人理解, 哪怕是一個你最親密的人。雖然實際上我們不得不經常用概念的框子觀察人和世界,但我們應儘可能少地這樣做,要儘可能貼近一個原樣的人、原樣的世界——一個拒絶被思考的人和世界, 因為原樣的東西總是個別的東西, 只要我們用概念思考它們, 悖謬立刻出現。

    如果說哲學就是用概念思考, 那麼祈克果肯定不是這樣的哲學家, 因為他專門描述概念達不到的地方, 隱晦而說不出的意味, 不可交流或不能公約的孤獨感, 讓輯語言或理性的話語失去作用。是的,就是凸顯「不合理性」, 比如說「相信」——這肯定不是一個可以清晰加以定義的哲學概念。

二、絶對個性與絶對寧靜

    閲讀祈克果, 我知道了什麼是哲學所不知道的「純粹性」, 或者說, 是「無條件性」。他飛快地寫著按照哲學心理習慣不知所云的句子: 個人高於國家, 個人在人之外。在人性之外的個性, 是絶對個性。既然不能全都靠創造新詞解決問題, 那麼一切原來的詞彙都需要重新理解, 比如「純粹性」。

    「要用心去愛」——這是多麼簡單的一句話啊!但是, 誰又能像祈克果那樣一騎絶塵, 把那俗人不可思議的心思稱作「愛」呢?無論如何, 他所有著作的主基調是「愛心」, 不是恨、調侃、嫉妒、罵人、刻薄、精神勝利法;不是「與人奮鬥, 其樂無窮」, 沒有一點兒世俗之氣。單純使用平凡的文字, 筆下就能冒出世俗語言寫不出來的句子。這是怎樣的神聖文字呢?每句話都沒有落在實處, 讓閲讀者享受不知所云的樂趣。就好像不是在對人說話, 或者是以聽話人沒有辦法回答的方式說話。

    內心的純粹性,是絶對神聖的,就像懺悔一樣, 像寫日記般, 是自我檢討,神秘的文字是留給自己看的。我的懺悔被別人聽見, 或日記被別人看見, 純屬偶然。那些句子在別人手裡的命運, 與說出或寫出這些句子的人無關。純粹的語言洋溢著話語發出者的熱情, 一切都是聽眾和讀者自己做的判斷。

    祈克果這樣的個性語言有別於黑格爾那無個性的概念語言, 他那以「普通的」神秘性宣讀的語言, 使其文本像蛛蛛吐絲編網: 先拉出幾條主要線索, 再自內至外, 網絡越織越細。與孔夫子世俗的人際關係語言比較, 祈克果語言的個性在於他的神秘性。他全部思想的突出特點,就是他的「個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他寫的。不像中國士大夫或知識分子們的傳統, 祈克果根本沒有治國平天下的精神負擔, 他的思想只雕刻他個人的純粹性;祈克果不是維護國家機器正常運轉的一顆螺絲釘;他自己的心情, 比任何以往與當下的哲學智慧、政治立場、道德責任重要。如果哲學等於意識形態, 那哲學在祈克果那裡肯定死了。

    倘若一個人找不到只屬於自己的純粹性,在某種意義上就等於從來沒有以「個人」性的方式活過。要活出「個人」味兒, 思想也是這樣, 最豐富最有靈感的思想, 一定是精神孤獨中想到的。孤獨感強烈的人, 與宗教感有天生的默契。所謂「孤獨感」, 就是斷絶與人交流——語言、判斷、理性等, 在這裡都失去了作用;孤獨感強烈的人,最可能懂得什麼是永恆, 就像祈克果說的, 孤獨的個人不是與人照面,而是直接與神「對面」——為什麼要加上引號?因為並沒有真的與神見面。全部問題的深刻性就在這裡。在這方面, 祈克果與笛卡兒在「出發點」上, 還是走在一起的: 「我思故我在」本來就隔離出「我」的經驗,與別人的想法無關。遺憾的是, 笛卡兒把本來屬於他自己的「思」昇華為普遍的「自我意識」,並且以此作為基礎, 建立了一個哲學體系, 這就與祈克果分道揚鑣了。

    究竟在哪裡分道揚鑣呢?笛卡兒的「我思」不是祈克果的「我思」, 因為笛卡兒的哲學肯定知道或者能控制「我思」的內容, 總之,「我」這個詞不在笛卡兒式「想」的能力之外。但是, 祈克果的「我」超出了人們對這個詞所想到的能力。這個「我」或「我思」不是祈克果個人的純粹性, 因為哲學早就預先把「我」普遍化了, 「我」失去了個性。說到底,「思」的品格不是普遍性, 而是個人性。個人性的「我」與「選擇」、「責任」這樣的字眼密不可分。或者說, 與黑格爾強調的個人服從國家利益的道德責任不同, 從祈克果的個人性中能走出一種相悖的「責任」。

    「群眾」在祈克果思想中是貶義的。眼裡只有「群眾」, 不僅失去了自己的個性, 而且失去了直接面對神的能力, 這種能力與一種絶對孤獨的能力不能分開。這裡確實涉及大是大非的辯論:人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在祈克果眼裡, 黑格爾要在「社會關係」中尋找人的本質之立場, 完全排除了超越性與神秘性。祈克果說, 人越是孤獨就越能接近神,或者說接近永恆。「孤獨」不屬於認識範疇,與「知道」無關;「孤獨」是一種籠罩著神秘、不知真相的心情, 因此在孤獨感中能想到的一切都是精神的冒險。我們要跳過再容易不過的「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之類的心情,因為正是在孤獨感中, 人最有可能產生「與群眾打成一片」時想不到的念頭。

    這些「想不到的念頭」往往是精神上的高難度動作, 這裡之所以有最為真實的個人存在, 是因為這裡不僅每個人的念頭都不一樣, 而且能想到什麼的能力、精神的幅度與高度亦不一致。這裡有最多難以表達的東西, 因為這裡的悖謬最多。所謂「表達出來」是什麼意思呢? 一定是表達了可以理解的含義, 非悖謬的含義, 否則就根本無法閲讀或聽懂。換句話, 最真實的心情,語言難以接近。這時, 肢體動作往往比語言本身更加真實。如果連肢體語言都不準有呢?那就只剩下絶對的孤獨,這就是祈克果的心情。

    意味深長的是,他這裡的悖謬心情,竟然就是相信或信仰「出現」的方式。因為難以表達或讓人理解,這些心情往往處於神秘狀態。以沒有出現的方式出現的心情或語言, 在表面上很像是什麼也沒有發生的心情,所以孤獨,或者是任何準確的意思都沒有說出來的話語就像獨白——在這樣的情形之下, 懺悔幾乎自動發生。這也解釋了在正式的基督教儀式上, 為什麼「懺悔」要隔離懺悔者與牧師, 因為懺悔就像懺悔者在孤獨地自言自語,不像是對著人說話, 而是面對神。牧師是上帝在人世的代言人,懺悔,也是精神上的高難動作。通過這種特殊的祈禱, 或者說借助於神秘性的交流, 懺悔者得以從負疚感中解脫。

    「精神的解脫」是什麼意思呢?不像黑格爾,我的意思是,從身上卸掉沉重的精神負擔。如果一個獨立和孤獨的精神連自己都解放不了,談何解放全人類呢?為了求得精神上的解脫, 我們不必像黑格爾那樣用功學習哲學史上某某人曾經怎樣說, 也不必把現實世界徹底變個模樣。即使沒有閲讀過前人說這個那個,即使眼前的世界什麼都沒有改變, 即使自己確實是做過很多錯事甚至罪過, 精神還是可以解脫。唯有精神解脫, 才有真正的精神自由,沒有精神枷鎖,也就是說精神沒有處於負債狀態。這怎麼可能呢?所以我說是精神的高難度動作嗎?讓「完美的折磨」昇華為「完美的自由」。

    什麼是「完美的自由」呢? 「完美的自由」中照樣有責任、道德、選擇、服從......但是, 這些原本屬於人世間的詞彙一旦失去了原來的對象,一旦面對自己不知道的東西, 就變成「沒有X X 」: 沒有責任的責任, 沒有道德的道德, 沒有選擇的選擇, 沒有服從的服從⋯⋯。責任、道德、選擇、服從等, 都沒有任何精神負擔,這是一個擱置、放棄, 面對事情本身的過程, 是精神或心情的純粹性。孔子從來沒有想過如何面對全能的上帝, 因為對於他來說, 這是一個絶對不可思議的問題。連眼前的生活都搞不明白, 一生竟然為思考死亡的問題愁白了頭, 這活得多麼不值得啊。這是最為典型,也是最高級的世俗算計。從儒家的城府里根本想出不來祈克果那些天真的心情, 這是一些多麼微妙的心情啊!是的,人活著就要吃飯, 但人活著決不單是為了品嚐吃飯的滋味。否則, 精神生活該多麼沒有滋味啊!儒家經典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們民族的想像能力, 因為刺激你的精神來源愈浩瀚、讓你恐懼、感覺悖謬、讓你摸不著頭腦、瞬間大腦一片空白、與你熟悉的事情似乎沒有任何關係, 就愈有利於你的自由想像力。

    在祈克果那裡, 面對全能的上帝就是對自己最大的負責。祈克果要闡述一種只屬於個人的負責, 他面對的不是與自己同樣無助的他人, 而是全能的上帝。在神面前對自己負責, 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拯救自己的靈魂, 因為與另外一個與自己同樣有限的他人沒有辦法溝通。誰也進不去我自己的內心世界。因此我要借助超越的力量, 直接與神進行不對稱的「對話」。在精神之最深奧處,激發我的靈感,我的痛苦、懺悔、幸福, 全在那裡了。為此,我的精神、念頭、心情, 需要一種高難度的動作。 這驚人的一跳在瞬間就可以完成, 這是絶對孤獨的力量, 與世俗生活中的時間概念無關。

    我不得不再次提到黑格爾。從根本上說,他的哲學為了精神或現實這兩個世界的偉大事業,為了這些共同性,為了建成這座讓全人類「只說一種語言」的巴別塔, 不得不犧牲精神的個性與人的個別性。在這個基礎上所建立的道德與社會政治哲學,與祈克果的想法是格格不入的。個人能被集體和國家所同化、 被安排, 甚至生硬地在某個政治組織內,為了某個事業而服從所謂的紀律。真正神聖的是個人而不是民族和國家,個人神聖不可侵犯,讓人成為國家政治機器上的一顆螺絲釘, 在祈克果眼裡就是褻瀆了神靈。

    從近代到現代的哲學與政治強調總體性、志趣或理想的共同性;從現代到後現代的哲學強調差異性和個性,於是, 從兩者走出完全不同的世界,和心情。祈克果和尼采、梵高這些人一樣, 他們超越了自己生活的時代,成為人類21 世紀的精神靈感之源。祈克果大聲疾呼, 要喚醒真正意義上的個人。祈克果不相信「個人性」問題 可以通過社會革命的辦法獲得解決。同時, 沒有什麼人的總體性問題, 如果不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問題, 其實只有純粹的個人性。倘若如此, 一句話:人的問題, 不能通過社會革命辦法解決。從「公民」到「群眾」、「同志」, 人稱語言的變化, 竟然距離人本身 越來越遠了。

    距離人越來越遠的精神或語言, 是乏味而貧困的精神或語言。這與人們誤解的情形相反, 因為實際上每天都說的那些套話, 看似離人很近,其實很遠。而那些荒謬的心情, 不敢往深處想的心情, 看似離人很遠, 其實很近, 因為你幾乎時刻在想。這裡所謂「看似」, 是從社會的眼光「看似」。奇怪的是, 「社會」和「人」的概念一樣,這些個人每天生活其間的詞語, 卻離人很遠。

    在離人很近的所有事情中, 距離最近的,就是人的心情。心情是一種非常獨特的內心狀態, 儘管心情也是心理活動, 似乎有獨白, 但其實與「心理學」、語言、邏輯等 關係不大。我們不可以用任何「學說」概括心情, 因為它們與心情有很大的隔膜。心情並不就是心裡活動或獨白。事實上,有「沒有心裡活動或者自己與自己說話」的心情, 有「即使是自己的獨白」也離自己真正心情很遠的心情,那是個人真正的秘密場所, 它的每一次暴露,其實都不是它本身, 因為它的本性, 就是無法交流性。當兩個或多個同樣無法交流的純粹個性相遇時, 奇蹟就會發生, 就會碰撞出精神最可愛的花朵——當我這樣說時, 已經是用不同的眼光注視習以為常的事物。這時, 這些普通的人和事情, 就會突然顯得神秘而充滿了誘惑。

    另一方面, 我說不清楚祈克果與黑格爾之間有怎樣隱秘的相似性, 但我的直覺告訴我, 這兩個人之間有「辯證法」的相似。能說祈克果那裡有一種心情辯證法嗎?我以為這樣的說法可能會冒極大的風險, 會使祈克果的純粹個性誤入歧途, 因為他的深刻性與黑格爾相比是多麼不同啊!它也啟發我朝著祈克果開闢的另一種深刻性繼續往前走: 在內心活動突然中斷的瞬間, 我遭遇了非語言的活動, 靈魂就在這時經歷著被拯救的折磨與沉醉。為什麼說不出話?因為震驚, 讓我的腦子變得一片空白。這時, 我面對的究竟是什麼? Everything 。一切人、事、周圍生活世界在神面前都平等了。我要聲明的是, 上帝並不比我這裡列舉的其他東西更高尚和優越, 但我也並不因此是一個斯賓諾莎式的泛神論者, 理由在於我認為甚至上帝也不具有一切個別性都應該遵守的普遍特徵。如果承認有不同的「神秘性」, 那麼上帝不過是諸多神秘性中的一種個性。 那麼,我們的世界, 該有多麼豐富多彩啊。

    祈克果稱呼神聖性為「你」,就像呼喚他的鄰居,保持與靈感最密切接觸的精神狀態。這需要尋找, 比如當你愛你的鄰居, 卻不把他當作群眾中的一員, 這個「他」就有了些許神聖。為什麼要保持「尋找」狀態呢?因為你必須有非常靈敏的精神感受力。這中間要經歷精神的痛苦與折磨。祈克果稱呼神聖性為「你」, 他恐懼的眼睛在看著你, 因為他只是看而沒有看見。祈克果稱呼他的讀者為「聽眾」, 因為他設想讀他的文字, 就像傾聽他與上帝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