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 星期二

侯格(Hauge)


侯格是挪威人,出生於農民的家庭,父母都是虔誠的信徒。侯格幼時受了兄弟會的感化。二十五歲的時候,一日在田裏一面作工,一面唱歌的時候,心裏有特別的感受,覺得除了服事上帝之外,沒有別的比這更快樂。因此他就立志,步行到各地傳道,逢人就傳得救的道理。在挪威他幾乎沒有未曾到過的地方。他每天講道三至四次;有餘時間,還去幫助同伴工作。他也寫書。他的辦事才能特別的好,所以他做了許多服務社會的事。

侯格沒有另立教會,因為他的目的是想使教會醒悟過來。受他感化的人很多。新神學派的人恨惡他,因此在政府面前控告他,聲稱律法規定,不是牧師不得傳道。侯格說,是上帝呼召他作這傳道工作,所以他不能不順從上帝。於是政府把他先下在監裏,等候審判。這時挪威和英國打仗,政府也不得空處理這件事,他一直留在監裡有七年時間,於1824年去世。

受了侯格感化的人,竭力提倡各樣的慈善事業,如設立聖經會館,傳道會等。如今在中華的幾個挪威和美國的信義宗傳道會都是他工作的結果。

馬禮遜

             馬禮遜(Morrison)   ,  馬禮遜小傳  ,

            200年前孤獨的傳道者踏足中國   ,

馬禮遜(Morrison)


新教最初到中國的傳教士,就是馬禮遜。他是英國人,他的父親是個皮鞋匠。他幼年的時候,日間幫助父親工作,晚間用心求學。

馬禮遜少年時和一些不務正業的人交往;到了十二歲,切實的悔改,對於罪惡抱著一個斷絕的決心,從此他的生命完全改變了;脫離了往日的放蕩生活,竭力追求聖經真理,時常禱告,認識上帝更深。他工作的時候,常把聖經放在旁邊閱讀。

馬禮遜最大的希望,就是能順從上帝旨意往外地去傳福音。他所得的學問,除了拉丁文和希伯來文外,還有當時的自然科學。馬禮遜的學問和記憶力,都比平常人高超。公元1803年入了大學。畢業以後,倫敦傳道會看見他有佈道的熱心,便派他到中國去傳道。他還沒動身的時候,看見英京博物院有一本中文新約聖經,可能是早前天主教傳教士所翻譯的。那時英國人都不懂得這本書,馬禮遜便請僑居倫敦的華人教他閱讀,藉此學習中文。公元1807(清嘉慶十二年),馬禮遜動身來華。因為英國商人不許他乘他們的船,他就先乘船到美國。美國有人懷疑他的心志,問他:「中華人民崇拜偶像,你想去感化他們信上帝麼?」馬禮遜說:「這不是我能做到的,只有上帝才能。」

後來他由美國到了廣東。那時中國只開放廣州這一處讓中國人和西方人可以自由貿易。英人嫉妒他,華人也疑惑他,並且不准許華人當西人的教師,住在澳門的天主教傳教士,也對他生了忌恨的心。這個時候,馬禮遜的危險雖多,但他的才能知識,能夠制勝困難。不久有英國商人請他充當翻譯。他因此漸得平安,又把薪金捐出作為傳道的用項。從此西方人心裡雖然不喜悅,但間接的也援助他。

馬禮遜精通中文,編著了一本華英字典。他最注重的工作,就是翻譯中文聖經,此外就是看病和傳道。當時聽道的人不多。他也沒有教堂,更不敢公然聚會,因為當時的滿清政府嚴禁人民信奉耶穌。雖然如此,公元1814(即嘉慶十九年)有第一個信徒,蔡高,受了洗。馬禮遜說:「在一個秘密的地方,在一個泉源裏,我奉三位一體真神的名給他施洗。他是作了初熟的果子。」第二個信徒姓梁名發。他後來做了第一個中國傳教士。

梁發首先信從佛教,但是求平安而不得。後於馬六甲(Malacca)棄佛學道。聖經為他一生的指引,引導他到救主面前,使他心中坦然無懼。他也寫了幾本書,自己出版,後來四處發賣。他有一本書給政府發現了,就出示諭,要充公焚燒。梁發只好跑到馬六甲。政府就拘拿他宗族的人,各鞭三十次。後來洪秀全也得了一本梁發寫的書,閱讀後便被感化信了上帝。公元1824(道光四年),馬禮遜回國,梁發主持在中國的學堂,一切都辦理得很好。馬禮遜後來在廣州傳道,也死在那裡。

到了公元1855年,福音在中國已漸漸被傳開,不過受洗的人不多。馬禮遜死於1834(道光十四年)。當他死時,在中國只有三個信徒受過洗。馬禮遜對中國教會的貢獻,不是因其傳道的效果,乃是他翻譯的中文聖經,和他那到中國開荒傳道的工作。




教會在美國的發展


自從公元1492年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以後,歐洲的移民不斷湧入美洲,基督教各宗派也陸續移到北美洲去了。因此美洲的教會,大多數是從歐洲移去,漸漸變為美式的。

在十六世紀時,羅馬天主教藉著西班牙人向南移殖,藉法人向北移,在美洲立下了根基。最先在北美建立教會的是英國安立甘宗(英國聖公會)。接著有從荷蘭移來的教會。當時移居北美洲最著名的信徒多是英國的清教徒(Puritans),由公元1620年開始移居,至1640年,清教徒遷來美洲者已達二萬。公元1636年建立哈佛大學,公元1701年建立耶魯大學。公元1625年,荷蘭改革宗及信義宗在美國奠定了根基,其他宗派如長老宗、貴格會、門諾會、弟兄會、循道會等也在美國迅速發展。

十八世紀,美國教會之間發生一個極大的運動 --「大覺悟運動」(Great Awakening,由公元17341744)。按性質來看,這復興運動與德國的敬虔派運動和英國的循道復興很相似。公元1734年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馬薩諸塞的諾坦普吞(Northampton)地方傳道,曾引起驚人的大興奮。大覺悟運動的高潮就在1734年至1741年,當時威德腓特二次來美講道,他那卓越的口才,吸引了無數的人前來聽道,真正悔改的有上千萬人。

美國革命戰爭期間,宗教信仰沒落。到十八世紀的最後十年,卻又有一個奮興運動發生,自新英格蘭州開始,四年之內,中部各州均大受影響。此次宗教奮興並不是由單獨一兩位領袖推動,但影響深遠。

美國教會的增長迅速,信徒數目年年有好大的增加,根據公元1949年的統計,除了好幾百萬參加主日學的兒童以外,共有教友達七千六百萬人之多,約佔全國人口的一半。其中復原教徒四千六百萬人,天主教徒二千五百萬人,猶太教徒五百萬人。全美國共有教堂二十五萬四千所,教會宗派二百五十六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