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亞歷山太學派

            亞歷山太學派──革利免與俄利根     ,  第三世紀亞歷山大城的教父  ,

            亞歷山大城的教父  ,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 俄利根    ,

            亞歷山太的區利羅(375~444), 亞他拿修 ,

亞歷山太學派──革利免與俄利根

   亞歷山太學派的神學思路著重推理。他們認為神學是一門科學,並且以哲學術語表達神學。革利免本人對教義之貢獻很少,不過,接續其位的俄利根卻對神學提供很大。

    亞歷山太城位於埃及北部。主前332年由亞歷山太皇帝所建立,並以他的名字取名。這城不僅是埃及的商業中心,也是埃及的知識與文化中心。希臘哲學、古埃及思想、東方諸宗教、猶太教等都在這城裏會合並建立其學院。基督教也進入這個城市。主後185年教會在該城設立一所聞名的神學院。革利免(死於主後216年之前)原 為一位哲學家,信主後成為該神學院的院長。他著有一本講解異教的愚昧與虛妄的書,另一本是關於基督徒生活的指南。這是教會第一本基督教倫理學的著作。第三 本是探討基督教與哲學之關係。他取用希臘哲學思想,讚揚柏拉圖,並採用哲學家蘇達的倫理學。革利免的思想成為了希臘教父系統神學的基礎材料。

俄利根(死於主後254)為 革利免的學生,後來任亞歷山太神學院的院長。他是一位著名的哲學家、護教者、教師。他的學問淵博。他創立一種哲學性的神學。不過,因他有些異別的解釋,被 教會指責。後來因底米丟監督的嫉妒,就被放逐出境。隨後在該撤利亞執教。他大部份的著作都是關於聖經註釋方面的書。他著有一本有六種經文合排的書,把當時 不同的舊約譯本平排,並指出它們的共通點與差異點,再加上他個人的註解。他用了二十七年編寫本書。

    革 利免和俄利根比較推崇哲學。革利免說,哲學對希臘人的價值,正如律法對猶太人的價值一樣。哲學就是羅格斯所賜給人類的理性亮光。哲學就是為獲得更大的亮光 而預備,也就是為獲得那照耀在福音中的亮光而預備。藉著希臘哲學,人的靈魂能預先準備好,然後接受信心。信心為真理與知識的根基。哲學是一種媒介,藉此, 基督教真理的本質就能向人類顯明。革利免相信基督教為一種更高等的哲學。基督高過芝諾(Zeno)與柏拉圖(Plato)

    革 利免與俄利根兩者所作的特異神學,其重點放在信心對信心內容的更深知識之關係。革利免說,認識比相信更深一層,信心就是按字義,在表面上接納上帝和基督的 教義。但是基督徒智者持有一種原先的異像,並在內心瞭解,體會救恩。這種經歷給予基督徒智者有一種更好的動機.去完成其在倫理上的機能。基督徒智者從事基 督教聖工,並非為著報償,乃是為著工作及為著愛上帝的緣故。在信心裏,已含有那種知識的因素。

因此,信心是足夠得救的。單純的信徒在受洗時,已經領受到所要求的完全及那救恩的確據。但單純的信心,必須被提到更高的境界,即到了可以有看見上帝神秘異象之境地。就在這過程的開端,哲學進來協助。從革利免這種神學,便產生兩種型態的基督徒。

(1)一種是單單相信,為一種毫無所學的初信者。

(2)一種是看見上帝的奧秘。用心、用悟性接納上帝到他們的心裏,並與上帝有所交往。

北非學派

          特土良   ,

特土良

      北非學派──特土良   ,   特土良   ,  特土良為西方神學創始人   ,

      特土良 (Tertullian 公元150~225年) ,

北非學派──特土良

    特土良(主後150-225)是一位長老,也是北非學派的一位教師。早年,他受斯多亞主義的薰陶,後來受愛任紐著作的影響。他認為傳統為教會的權威。他指出使徒的教會承受了使徒的教導,並指那繼承使徒的監督持有可靠之傳統。(奇怪的是,他本人因為傳統教會的死氣沉沉,到晚年時竟加入了孟他努派)。有些歷史學家曾說特土良為一個法學家,因此在他的著作裏引用了許多法律上的見解和詞彙。

    特土良大部份的著作都以拉丁文撰寫。他有特別的個性,有時使用誇大的言語指責異端,有時也用忿怒的話指責教會的積習。他也是一個很講理的人。他對哲學不感興趣,但是在他的著作裏,他勇敢地宣揚教會的的真理。例如他說:「信條愈不合理,就更有機會讓信心發展其原有的力量。」

    他的神學思想,建立於信條的權威和信心的張力之間。然而,他又堅持基督教真理必須合乎基督教的理性。

    特土良反對俄利根與革利免的理性式做神學的方法。他認為哲學為是導致錯誤神學的思考方法。他認為信仰之標準是按照使徒的教導,並強調信徒必須有聖潔的生活。他稱柏拉圖為一個異端者。

    他說:「雅典與耶路撒冷有什麼關係呢?基督徒與異教徒又有什麼共通之處呢?」

    他又說:「我們的教義來自所羅門的廊下,所羅門曾吩咐我們須要用單純的心尋找耶和華。凡教導柏拉圖、斯多亞、辯證法的基督教的人,都應負起其壞的結果。」

    特 土良雖然對哲學不感興趣,但卻脫離不了哲學的思想。在他著作中也有些哲學思想。這些著作顯示出他曾受早年所研究的斯多亞主義之影響。他認為凡是存在的都是 有形體的,甚至連上帝的靈與人都有形體。他大部份的神學思想都建基在這種原則上。換句話說,凡屬靈的事都是有形有體的。實體論為他的基礎原則。

他認為從創造的秩序上可以看到上帝理性之運行。他愛好研究自然,要從自然界追尋創造主。他也認為靈魂的存在可以証明上帝之存在。他後來應用實體論反對諾斯底派。

    特士良不像愛任紐那樣,寫出有系統的神學。他贊同愛任紐的一些神學思想,例如:

(1)救贖是藉著神人基督而來。

(2)強調道成肉身的重要性。

(3)新舊約聖經為真理的根源,也承認信仰之標準。

    愛任紐和特土良兩者都教導說,三位一體是為了啟示的目的而有的。特土良說,聖子在三位一體當中是一個個別的位格。特土良也有些把聖子置於次等的位置。

     特土良也有自己提出許多正統的神學思想:

    (1)特土良最先使用「三位一體」(trinitas)這個名詞,並與俄利根一同使用本質(being)與位格(personality)等名詞,藉以描述三位一體中三個位格的關係。後來才由亞他拿修為三位一體觀念作更多的解釋。

    (2)特 土良為要抵抗馬吉安派的幻影說和諾斯底派,便使用「基督之兩性」這個名詞,並描述兩性之間的關係。以後,這些名詞就列入迦克敦信經及亞他拿修信經之內。例 如:「各性含有其個別的屬性」,「不混雜,神性與人性是結合的。」為了反對幻影說,特土良強調基督是真正的人,具有一個理性的魂與靈。基督在其人的位格中 真實體地受苦。不過,由於人性與神性聯合的緣故,特土良就說「上帝受苦」,「上帝真正被釘十字架」。特土良對西方基督論之影響,如同俄利根對東方基督論的 影響一樣大。

    (3)關 於罪與恩典。特土良強調意志之自由。他說,甚至人在墮落之後,也能作善惡的選擇。基督之死為人類救恩的根基。他完全承認基督之死的重要性。他說,恩典是改 變人心的一種創造原則。不過,他對恩典之描寫卻不符合奧古斯丁的體系。另外,特土良從義務之角度去評論基督徒的道德生活。他喜歡將人比喻為上帝的負債者, 因此人需要滿足上帝。特土良說:「人得罪了上帝,但卻有一種和好的方法。那就是人能使上帝滿足,而上帝也喜歡接受那種滿足。」

    (4)藉 著洗禮,除去罪感與刑罰:人藉著悔改而受洗,可賺得救恩。特土良認為,洗禮能賜予人成聖恩典之力量。成聖的能力是歸於水本身。藉著水,獲得聖靈。為要符合 實體論,他認為聖靈是有形體的。若有人在洗禮後犯罪,還可以加以補償。補償的方法就是悔改。悔改須包括深切的憂傷,以認罪表示謙卑,號哭和禁食等。因此, 人能贖自己的罪過,能滿足上帝,能為自己賺得赦罪。人藉著自我刑罰,便能脫離那永遠的刑罰。人付給上帝最有價值的滿足就是殉道。洗禮與悔改被認為持有拯救 的元素。

    (5)上帝的誡命。特土良認為我們應該提心吊膽地持守上帝的誡命。他說:「人是藉著信稱義。」但他又說:「藉著信的意思,就是認識基督為救主,並要履行上帝的誡命。」羅馬天主教後來繼續發展這思想,並提出功德神學。特土良更提出禁戒嫁娶的思想。

早期教會的神學家

    早期教會時期(主後325-787)是處於第一次和最後一次大公會議之間的時期。這時期的神學思想特點如下:

(1)已經解決了三位一體論,基督論及救世論等問題。

(2)完成監督階級制度之組織。

(3)西方與東方教會大公主義型態得以定型。

這時期的學派有三個:

1. 安提阿學派:代表人物有摩普綏提阿的提阿多若(死於主後429)﹑提阿多熱托(死於主後457)﹑敍利亞之以法蓮(死於主後387)﹑約翰屈梭多模 (John Chrysostom,主後347-407),及涅斯多流(主後432年被放逐)

2. 新亞歷山太學派:代表人物有亞他拿修(Athanasius,主後300-373),該撒利亞之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主後379),拿先斯之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主後390),尼撤的貴格利(Gregory of Nisus,主後394),亞歷山太之希利羅(主後444),優提克斯(主後448年被免職)
       
3. 西方學派:這學派代表人物有安波羅修(Ambrose,主後340-397),耶柔米(Jerome,主後343-420),大利歐(Leo the Great,主後461),和奧古斯丁(Augustine,主後354-430)

    這些教父都是在基督論的爭執中的主要神學家。其中有幾位(指摩普綏提阿的提阿多若﹑涅斯多流﹑亞他拿修﹑希利羅﹑大利歐﹑兩位貴格利,及巴西流等)對迦克敦信經之形成,曾提出了積極的貢獻。

奧古斯丁與伯拉糾

    伯拉糾(Pelagius,死於主後418)為一位英國修道士,才識高深,著有許多書籍。熱心支持伯拉糾的有加略士提斯和猶利安尼。猶利安尼為伯拉糾最有力的支持者。

    伯拉糾的教訓有以下重點:

    (1)高舉人的自由意志。他認為人靠著正確地運用其自由意志力,能在善惡之間作選擇。認為上帝既然將律法賜給人,人就必定有能力實行律法。在人裏面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強迫人犯罪,因為人性本善。藉著這樣的看法,他也承認在異教徒中,有許多人行善,甚至有可能過著無罪的生活。

    (2)沒 有原罪。伯拉糾認為在人的自由意志中,有選擇是非的能力,所以罪不是一種人性狀態,也不是一種意志的傾向。這看法使伯拉糾派不接受原罪的教義,或不接受父 母將罪性遺傳到子女身上的看法。他們說,人的身體只是與亞當有連帶關係,而不是靈魂。他們說,亞當的墮落,不會影響他的子孫,並且人的性慾和罪是不相干 的。他們說,身體之死不是犯罪的結果,乃是人性的自然現象。既然人沒有因遺傳而來的原罪,那麼小孩子就不需要因赦罪的緣故而受洗了。

    (3)罪的普遍性。罪的普遍性是由人的慾望而引起,人本身雖然無罪,但是卻容易受試探而犯罪。伯拉糾說,人易受惡的引誘,當人看到別人犯罪時,自己也想犯罪。

    (4)恩典是上帝對人的影響力。伯拉糾認為恩典是上帝在人裏面所運行的影響力。恩典幫助人的理性,使人明白上帝的旨意。所以人能運用其能力,作適當的選擇和行動。恩典是為了協助人作適當的選擇。

    奧古斯丁及他的教導:

    (1)奧古斯丁認為人在自然情況下,是不能和上帝的恩典合作的。悔改的信心要完全依賴上帝的恩典。他認為人不能改變自己的意志。有改變也是一種恩賜。他也相信信心是上帝的恩賜。

    (2)原始的人是公義的,其意志和上帝的旨意可互相協調。原始人的意志也和自己作協調。意志管理肉體之衝動。不過,人有自由意志。人若濫用其自由意志時,人就會變成一種不能不使自己犯罪的狀態。

    (3)人 之墮落。亞當墮落並犯罪。驕傲為犯罪之動機。亞當要成為自己的主宰,所以拒絕順服上帝。這種墮落不僅是一種個人單獨的舉動,而且也是亞當的意志力變成邪 惡、並離棄上帝而歸向自己的舉動。墮落使亞當成為一個有犯罪意志的罪人,並使亞當的靈魂失去上帝的幫助。墮落後亞當的心智變為屬肉體的,轉向低賤及易受改 變的。

    (4)墮落的後果。亞當的罪就是全人類的罪。奧古斯丁引用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明這一點。他說,我們人類都在亞當的裏面。按人的行為看,第一次的罪,雖然不是眾人的行為,不過亞當代表了人類,亞當的行為實在是人類共同的行為。雖然嬰孩沒有犯過罪,但他們還是被圈在這種罪(亞當所犯的罪)的情況之下。因此,唯有藉著洗禮,嬰孩才能有救恩。原罪從父母傳到子女的身上。以上就是奧古斯丁對原罪的看法。

    (5)人 之恢復。人必須藉著恩典而恢復原狀。這恩典是絕對必要的。恩典藉著洗禮而開始。洗禮為第一舉動,藉此,上帝和那需要恩典的人建立關係。洗禮除掉人原罪的罪 感。藉著信心領受恩典、並行出那律法所要求而人卻辦不到的事,就是克服慾望之事。恩典的效用,為一種創造的舉動。恩典使人更新,並除掉那由墮落而來的屬靈 無知。

    伯 拉糾說,自然人改變為有理智的屬靈人,是一件心理學上的過程。奧古斯丁認為這是錯誤的看法。奧古斯丁卻說,那種改變乃是藉著上帝超然的能力對人之意志施以 影響的結果。奧古斯丁稱這種過程為稱義。奧古斯丁說,稱義就是當人的罪得赦,並開始有新生命,那人這時實際上就是義人。

奧古斯丁的預定論

    根據奧古斯丁,恩典是不可抗拒的,並且是預定的。奧古斯丁討論完罪和恩典的教義後,便進一步討論預定論。主後412年,在伯拉糾爭論之前,奧古斯丁便提出罪和恩典的教義。

    奧古斯丁說:「為何凡蒙召的人,都完全順服恩典呢?」

    奧古斯丁以預定論去解答這問題。奧古斯丁說,從恒古以來,有些人被預定得救,但另有些人被預定受審判。這兩類的人數都是預先註定的,不變的,並且沒有任何人能從這邊轉移到那邊。對那被預定得救者,上帝就賜給他們有一種堅忍到底的恩典(perseverance grace),作為預定得救的特別能力。這群人雖有可能會失錯、跌倒,但他們卻不會持久(繼續不斷地)那樣作,因為上帝要賜給他們那不可抗拒的恩典。

    不被預定得救者,剛好相反。他們也許是基督徒、或被蒙召的、或被稱義的、或藉著洗禮重生的、或並已有更新的,但他們還是不能得救,因為他們沒有被揀選(elect)

    另外,有人問:「為何上帝揀選某些人而遺棄另一些人遭受滅亡呢?」

    對於這個問題,奧古斯丁的解答是:「上帝要那樣作,就那樣作。」

    因被造者只有謙卑屈服創造主的旨意,以外並無選揀。

2014年10月6日 星期一

馬丁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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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丁路德論善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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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的得力助手

     路德一開始就獲得許多的幫手輔助,其中最得力的一位是墨蘭頓(Me1anchthon)。西元1518年,他年有廿一歲,便擔任威登堡大學希臘文教授。改教運動一開始,他便參與;當路德在瓦特堡時,墨蘭頓出版了一本書,是第一本將路德神學思想加以系統化的書。他是當代最有學識的人,被譽為「德國的教誨師」。這位「沉默的改教者」(The Quiet  Reformer),對後來的「路德主義」(Lutheranism)具有緩和的作用。

    另一位路德的好友及助理是施巴拉丁(Spa1atin),他是撒克遜選侯的私人秘書。令人詫異的是,腓勒德力給與路德許多友誼及高度的關懷,但他們倆人卻始終未見過面、全靠施巴拉丁扮演他們之間的中人。

    西元1525年六月十三日,路德又獲得一位最獨特的助手。因為在那天,路德與凱瑟琳(Catherine Von Bora)結婚。她本是一位修女,而路德原為一名修士。 有三百年之久,根據羅馬教會的條例,神父是不許結婚的。在一個人當修士或修女之前,必須先發誓永不結婚,這就是所謂的「聖品人員獨身制」 (celibacy of the c1ergy)。當路德結婚後,許多祭司、修士、修女都照他的榜樣而行,成為改教運動中,脫離羅馬天主教的另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