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 星期五

清教徒介紹

    清教徒一名是指1560年代伊利沙白女王時﹐嘲諷那些對英國國教不滿﹑矢志改革的基督徒。到了Stuart王朝時﹐又加上了政治色彩﹐指那些傾向共和思想者。到了查理二世復辟後﹐反清教徒的力量就像脫了韁一樣。而在新大陸﹐愛德華滋 (1703~1758)過世後﹐這種反對力量一直上昇﹐到百年前為最高峰。可是在過去的半個世紀﹐清教徒主義的蒙塵藉著一些學者 Perry Miller (1905~1963), William Haller (1895~), Marshall Knappen, Percy Scholes (1877~1858), Edmund Morgan等-的努力逐漸抹去﹐使我們得以看清它的真面貌。

 

    但清教徒能給今日的我們提供些什麼指津呢﹖屬靈的成熟與智慧﹐苦難與爭戰將他們千錘百煉成為有特殊恩膏的人。我們要怎樣得到這種成熟呢﹖

 

    (1)學習他們的全人成聖﹐沒有聖俗生活之分﹐凡事榮耀上帝。默觀而有行動﹐崇拜而有工作﹐勞苦中有安息﹐愛上帝而又愛人﹐出世而又入世…。

 

    (2)學習他們的深湛靈歷。所以清教徒產生了許多的論及「救恩的次序」方面的作品﹑講道集。

 

    (3)學習他們熱切有效的行動。不但善於講道﹑聽道﹐還善於禱告。追求主﹑事奉主十分殷勤。

 

    (4)學習他們重視婚姻家庭。

 

    (5)學習他們尊重人性。

 

    (6)學習他們的教會更新之理想﹐這是清教徒牧師事奉的目標﹐不論是長老派的﹐還是獨立派的。這樣的事奉進一步會帶進社區的屬靈奮興。

 

    清教徒主義的核心是一個屬靈的運動﹐熱心追求上帝與敬虔。從丁道爾開始﹐歷經許多清教徒領袖﹐在Richard Baxter 身上達到一個高峰。它本質上是一種教會改革﹑教牧更新﹑傳揚福音﹑屬靈復興﹐以及文化改革。這理想在護國君時代 (1643~1660)實現了。

 

    他們是實用的神學家﹐認識神並 經歷祂。他們也認識人﹐解釋聖經以醫治聽眾﹐成為靈魂的大夫。今日教會界的三種人-經歷主義者﹑智識份子﹑離異份子 -大可從清教徒作得到屬靈的幫助。

 

    清教徒運動在本質上就是傳道人的講道運動﹐在其間我們 可以看到他們留下許多的講章﹐時至今日仍舊是可讀的。對於傳道人而言﹐是我們今日講道的楷模。

 

    當時尚未有經文及高等批判之洗禮﹐他們的釋經之價值何在呢﹖

 

    第一﹐找出經文中的教義﹐這樣﹐使我們能夠深人這段的經文。

 

    第二﹐將經文微言大義展開釋經的工夫。

 

    這兩點常是今日講台的弱點。因此﹐讀清教徒作品可以幫助我們如何「分解」上帝的道。有些人詬病清教徒們是神學性的講道﹐而認為他們的作品過氣而不讀了﹐這是頗可惜的事。

 

    提後2.15說﹐分解的對象乃是「真理的道」﹔即道中有真理﹐要將其中的真理分解出來。那麼﹐找出經文中 的教義﹔從而用教義來釋經﹐不正是提後2.15的教訓嗎﹖今日講台的貧乏﹐是因為我們棄絕了這種的利器﹐而失去了經文中的豐富。

 

 

約翰•佛克塞之生平

約翰·佛克塞於1516年出生於林肯郡 (Lincilnshire)的波士頓 (Boston)。佛克塞的父親在他幼年時期就去世,他的母親很快的就帶著他再次改嫁。佛克塞從小就展現出聰穎過人、愛好學習的特質,16歲時,他便在一些朋友們的資助下,進入牛津(Oxford)學府就讀。

 

佛克塞在牛津的期間裡,因著在學習上優異並傑出的表現,很快的就受到學校的青采與讚賞。1537年大學畢業後,佛克塞就被選進麥克德倫(Magdalen)學院見習,並於1539-1540年間擔任該校的邏輯學講師,1543年榮獲碩士學位。

 

此外,他也在這一個時期裡,第一次展現出在創作詩集和撰寫拉丁文喜劇的天份,並且結交了幾位親密的同袍,如:休·拉提默爾 (Hugh Latimer)及威廉·丁道爾 (William Tyndale)

 

離開牛津之後,佛克塞曾在沃威克 (Warwivk)郡以及幾個貴族的家庭擔任私人家庭教師的工作,直到1547年他與友人的女兒蘭道爾·愛格尼斯(Agnes Randall)結婚,婚後搬到倫敦以謀生計。

 

1550年,佛克塞在聖保羅大教堂被倫敦的主教按立為執事,隨後便在理門傳道,成為第一位在當地傳講新教的傳道師。在這段期間,他也出版了一些神學小冊子,並且閱讀了許多的教會歷史。

 

15537月,當瑪麗女王登基之後,佛克塞和其他的新教徒一樣,立刻遭受到宗教上的迫害。隨著這第一次逼迫的爆發,佛克塞決定隨從他大多數的友人,一起離開英國並前往歐洲大陸避難,前後共花了5年的時間,於1559年才又順利地返回英國。

 

1560年佛克塞被倫敦主教葛林道爾按立為牧師,並繼續在英國傳講新教的信仰真理,然而因著某些宗教儀式上的顧慮,他堅持成為一名獨立的傳道者,為的是要讓傳道的事工能更自由並不必受到傳統的轄制,因此佛克塞一直以來都以微薄的版稅和稿費做為生活上的主要經濟來源。

 

]1575年有兩位荷蘭重浸會信徒因主張與傳統教會不同,而被判以火刑。佛克塞極力奔走,他上書女皇、宮中大臣和最高法院,指出過犯與刑罰的不相稱,盼望能為他們免去酷刑,並且竭力反對處死傳『異端』者,雖然這個努力使這兩名信徒得到1個月的緩刑,但卻終究難逃一死。

 

佛克塞與其家人一生過著簡樸的生活,雖然常常面臨貧窮的困境,但是對於窮人卻是非常的康慨,身上時常洋溢著一種令人愉快的氣質。然而,他的健康於1586年日漸惡化,於隔年四月安息主懷,葬於倫敦的聖吉爾斯教堂墓園,享年71歲。直到今日,他的墓碑依然矗立,其上的碑文是由他的兒子撒母耳所提的。其妻愛格尼斯女士比他多活了18年,卒於1605年。他們共育有五名子女。

 

 

 

佛克塞

         約翰•佛克塞之簡介  ,

         約翰•佛克塞之生平  ,



約翰•佛克塞之簡介

約翰·佛克塞(John Foxe1516年-1587418日)為十六世紀英國愛德華六世、瑪麗女王和伊莉莎白一世時期的歷史學家、新教徒牧師──致力於淨化和改革英國國教的信仰者,亦是一位有著宗教改革精神的作家。

 

佛克塞極力提倡謹慎、簡樸、不妥協,並且完全遵守、順服聖經權威─上帝的話語為最高的生活原則,質疑當時羅馬天主教一切不符合聖經的舊有規範與僵化儀式,並且極力反對英國皇室欲恢復天主教在英國的勢力。

 

他的著作與講道篇在英國宗教改革史上有著極重要的地位與影響力。佛克塞對國家歷史與命運的特殊觀點,影響著許多世紀無數英國人的思想;著有《行傳與實錄》,書中精彩、敘述了許多殉道者慷慨赴義的英勇事蹟遍及整個歐洲大陸,並且也收錄了英國的殉道者事蹟,重點特別放在瑪麗女王時期,記錄了英國新教徒如何捍衛、堅持信仰與真理,揭發傳統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弊病。




威廉‧丁道爾翻譯英文聖經

譯本特色

拉丁語的《通俗譯本》往往使人難於瞭解聖經的含義。15261536年十年間,丁道爾首次根據希臘原文,將新約聖經及舊約的大部分譯為英國人可以明白的現代英語。1534年, 丁道爾修正了其新約譯本。丁道爾的新約聖經是伊拉斯謨(Erasmus)的希臘文版新約聖經,同時又比對拉丁文通俗版聖經。舊約則譯自希伯來文聖經,並參考馬丁路德的德文版聖經及拉丁文通俗版聖經。

以哥林多前書13章為例,丁道爾將希臘詞語「agape」譯為「love」(愛)而非「charity」(慈惠);將希臘語的教會(ekklesia)譯為「congregation」(會眾),因為常用的「church」不只是信徒的聚會,而也意味著建築物「教堂」。此外,英文「施恩座」一詞(「mercy seat」)並非翻譯自馬所拉本中的希伯來語詞彙kapporeth,也不是翻譯自七十士譯本中的希臘語詞彙hilasterion,而是由丁道爾翻譯自馬丁路德的德語譯本中使用的德語詞彙gnadenstuhl,其字面意義為「嗯典的座位」,「嗯典的地方」。 丁道爾也是第一個在希伯來語聖經英文譯本裡使用上帝名字耶和華的人,這個字在他的譯本出現了20多次。

丁道爾譯本採用「長老」代替「神父」,又用「悔改」代替「告解」,此舉剝奪了教士向來持有的神職權力。戴維丹尼爾說:「既沒有煉獄,又沒有聽罪和告解,這兩個曾為教會帶來財富和權力的教義立時就失去效用了。」

雖然丁道爾的譯本提出這些不同譯法,後世學者卻大都贊同他的見解,認為他的譯法正確無誤,並且承認他的聖經翻譯具有相當水平。後來的欽定版聖經有百分之九十採用了丁道爾原來的翻譯。

著名的英國文人托馬斯莫爾爵士(Sir Thomas More)曾於1528年反對丁道爾的翻譯,評丁道爾的新約聖經翻譯得錯誤百出,丁道爾承認個人能力有限,要求讀者如果發現任何與原文不符的錯誤,均應加以改正。不過對於莫爾反對他譯經這點, 丁道爾答辯道:耶羅米(Jerome)能,我們為何不能?

約翰弗裡思(John Frith)是丁道爾的工作夥伴,他後來在倫敦也被斯托克斯利燒死。丁道爾在給弗裡思的信中曾說:「我從沒有違背良心,竄改上帝話語的一個音節。今日即使有人把世上一切享樂、尊榮和財富給我,我也決不會這樣行。」

距今百多年前,傳記作家羅伯特德莫斯說:「丁道爾向以披肝瀝膽,敢作敢為而著稱。」

影響深遠的譯本

在一封「致讀者」的短信中,丁道爾這樣評論他所譯的新約: 「親愛的讀者,我勸你們要努力,存清潔方心,並如聖經所言,專心一致來研讀上帝的話,因那是美善和關乎永生的真道。如果我們願意悔改相信它,就能藉著它得著新生命,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享受基督寶血結出的果子。」他承認自己的翻譯還有未臻完善之處,並誓言再出新版時,將會加以修訂.

丁道爾曾被指控故意歪曲聖經,丁道爾聲稱: 「我從未違背自己對良心,刪改上帝話語中的任何一個字母,即使把全世界丶並其中的福樂和榮耀或是財富都給了我,也永不能動搖我的良心。」近代一位研究聖經的權威學者西斯葛B. F. Westcott,曾把這丁道爾所譯的聖經與早期的和後來的版本作比較,他保證丁道爾的譯本保持著學術上的完整性,他說: 「他處理經文,如同學者審慎地丶細緻地審查工作中的每一項細節,絕不受前人的左右。」

丁道爾致力把聖經譯成「山野村夫」也能明白的英文:因而引進了一連串新的聖經詞彙。丁道爾譯本對後世有著深遠的影響,英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吸納了丁道爾譯本的百分之九十,標準修訂本Revised Standard Version吸納了其中百分之七十五。丁道爾譯經時所創造的字和句子,已融會在英語文法的結構中。他翻譯的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已成了古典,其後所有的譯本,包括近代出版的,只是重覆或模仿他的譯法。

丁道爾的著作在英國被禁制和充公,且公開在聖保羅大教堂前焚燒。主持這一切的,正是湯士哥主教本人!然而丁道爾的新約聖經仍在歐洲秘密地印刷,並透過各種方法偷運回英國。一五三零年,丁道爾譯畢摩西五經後,不斷修訂他的譯本,寫經文筆記,同時,也寫了一些釋經書和解經書。

英皇享利八世被丁道爾某些神學著作所感動,答應讓他平安地回到英國,並允許在宮中留一個辯士職位給他。英皇的目的是要丁道爾協助他處理與第一任妻子離婚的申請,另一心意是助他擴大自己在英國的影響,壓倒教皇的勢力。但丁道爾拒絕了,他要求英皇授權他把聖經譯成英文,並作出適當的譯經安排後才肯回國。英皇沒有答應丁道爾的條件,他的身份依然是一個逃犯,經常在歐洲大陸四處流亡,為的是完成上帝呼召他完成的工作。

後世影響

丁道爾殉道兩年前(1534年),英國國王亨利八世決心脫離羅馬天主教,英文聖經不再受天主教控制。1535年,第一本的英文新舊約聖經印刷出版,大部分是根據丁道爾的版本。1538年,英國宣佈在每一個教堂裡都放置英文聖經,想要讀的人都可以自由地去讀。

丁道爾逝世後,譯經工作由他人繼續完成。1560年在日內瓦出版。日內瓦聖經出版後,成為最有影響力的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