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教會產生以前的希臘歷史和文化背景


【主降生前之希臘簡史】 

希臘歷史的開端蒙了一層神話的紗幕,有人認為希臘歷史約於主前十二世紀開始,與聖經中的士師時代同時。此後約在主前第十世紀發生特羅亞戰爭(Trojan Wars),荷馬(Homer)就是這時代的人,約與大衛、所羅門同時。希臘的正式歷史通常認為應自第一個「奧林匹亞得」(The first Olympiad)開始計算(奧林匹亞得是以四年為一周的希臘古代計時法)。希臘各城邦先後成立於主前776~500年之間。希臘與波斯的戰爭是主前500~331年之間,著名的戰役有:馬拉松(Marathon)戰役(主前490),撒摩丕利(Thermopylae)與撒拉密斯(Salamis)戰役(主前480)。此後,即是庇力克斯(Pericles,主前465~429)及蘇格拉底(Socrates,主前469~399)的黃金時代,約與以斯拉及尼希米同時。
        亞歷山大大帝廿歲時(Alexander the Great,主前336),成為希臘軍隊的統帥,如流星一般向東撲入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各國。主前331年,全世界服在他的腳前。當主前332年進攻巴勒斯坦時,他以寬大態度對待猶太人,放過了耶路撒冷,准許猶太人自由居於亞歷山大城,享免稅權。他在所征服的各地,建立了許多希臘式的城市,把希臘文化與文字傳開。在位不久即死(主前323)
        亞歷山大大帝死後,他手下的四個將軍將其帝國分裂為四,敘利亞歸與西流古尼卡特(Seleucus Nicator),埃及歸與多利買(Ptolemy)。巴勒斯坦位於敘利亞與埃及之間,先歸與敘利亞,不久之後歸與埃及(主前301),約一百年之久(至主前198)

【希臘人對當時世界的影響】

 亞歷山大大帝不但是一位常勝將軍,而且是一位希臘文化的使者;他不斷的向外擴張勢力,也把希臘文化傳播到凡他到過的地方。這些文化和當地的文化結合,起了很大的變化,造成了以希臘文化為主的混合文化,史家稱之為「希臘化文化」(HellenismHellen=Greek)
        希臘人能夠產生影響力,並不是倚靠政治勢力,而是因為希臘思想的滲透力和希臘文化的誘惑力。希臘人征服了近東,從愛琴海至恆河的國家都在其影響之列;雖然這個馬其頓帝國在其締造者死後不久亦相繼分裂,但曾在受它統治的人民心中,卻留下不易磨滅的影響。
        希臘文精確美麗,在當時的世界所佔崇高的地位,更叫他們引以自豪。在商業、政治、外交、文學、哲學各方面都採用希臘文,甚至住在亞歷山大城的猶太人用希臘文譯摩西的律法,也就在亞歷山大城,猶太人把全部舊約由希伯來文翻成希臘文,這就是著名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教會最早期的成員雖然是猶太人,但都深受希臘文化的薰陶。耶穌的十二個使徒中,有十一個居住在加利利海附近,那裏與低加波利(Decapolis)的希臘城市非常接近。他們時常與從西部來的外邦移民接觸,對他們的語言和習俗十分熟悉。

【希臘思想簡介】

 希臘人富於想像力,古希臘神話中的諸神,乃是希臘人自己隨意造作的。他們的神就是將自然界的勢力擬為人身並奉之為神。這些神,也和人一樣A有男性和女性,不過他們的能力、惡行和美德卻比人所有的大得多。
        希臘人出了一班表率群倫的哲學家如:蘇格拉底(Socrates)、柏拉圖(Plato)、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等人。蘇格拉底曾被稱為「古代的施洗約翰」。柏拉圖的高尚的、屬靈的哲學曾被比作一座橋;曾有許多人由異教經過這橋而達到神的國。亞里斯多德曾被稱為世界空前未有的創立系統者。在主後一千四百年之之內,除了聖經以外,沒有一本書像他所著的《思考法》(Organon)那樣大大的影響了當時的文化世界。
        在耶穌降生之前,希臘人產生了兩派的哲學(參閱徒十七16~18):一謂「斯多亞派」(Stoic School),一謂「伊彼古羅派」(Epicurean School);前者主張人生目的在於心志堅定,克制情慾,勉勵行善,苦樂同樣看待;後者主張人生最美的生活就是身心與靈肉都快樂,不過要得其中庸。這兩派哲學在當時影響力很大。
        到使徒時代,以彼古羅派淪為「享樂主義」,斯多亞派則變為「禁慾主義」,狂妄自大。

【希臘文化簡介】

 希臘文化的發展是以都市為主,所以希臘文明根本是一種城市的產物。希臘人的城市建築得很有計劃,不但整齊美觀,更有藝術的風格,每一個城市都有集會場所,如戲院、體育館、運動場、會議所、圖書館、俱樂部等等。城市中的百姓選舉自己的官長,討論公共的事情,人民都有自由權利參加政事,在政府中擔任要職,並從事各種城市生活的活動,這是「民主政體」的雛形。因在希臘人看來,生命是美好的,人生必須有美滿的生活與享受,快樂的人生是以健康為基礎,故有上列種種之設備以滿足人民的需要。
        希臘人的人生更是完全浸潤在藝術的氣氛裏,文學在他們的生活中佔有極顯著的地位。詩歌、音樂、舞蹈、節期的聯歡、精美的雕刻、宮廟、院宇的裝飾、演戲的劇場、城市建築物的壯麗,在在都表現出他們在這方面特出的天才;禮儀風俗也與東方不同,豔麗的服裝、時髦的打扮,在當時的東方人看來,都是非常新奇古怪,可謂古代的「新潮」。

【希臘文化對基督教的影響】

 希臘文化對基督教運動的貢獻,可分三點總括起來:第一,希臘哲學的無神論與懷疑論,使到外邦世界中的許多人,從崇拜假神的迷信裏出來,加深了他們對真神的渴慕。在另一方面,良好的希臘哲學,是重視人的精神價值,提高了屬靈與道德真理之地位的,因而使到世界對基督之來臨,具有準備。第二,希臘語文,是當日整個地中海世界的通用語文。當日的傳教士,不必費時先去學曉一種新語言,便可立刻開始工作。此外,希臘語文的本身,奇妙而完備,能把基督教偉大的啟示真理,表現得清楚正確。新約聖經大部份是用希臘文寫的。第三,希臘人對於真理的愛好、高瞻遠矚的眼光和勇於進取的創始才等精神,對於基督教運動,也有貢獻。
        但是另一方面,希臘人對觀念與物質、良善與邪惡、靈魂與肉體的看法,對早期教會的頭四個世紀的歷史,也有反面的影響。「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和「亞流主義」(Arianism)這兩個異端,深深地威脅著福音的真理,它們都是受希臘哲學思想的影響。
        今日所謂西方文明,皆含有希臘文化的底子或以之為依據,演變成為個人主義、世俗主義、物質主義,甚或自由派的神學思想。

【希羅文化】

 希臘文化與較後的羅馬文化連合稱為「希羅文化」。
        基督教在希臘和羅馬雙重影響下誕生。馬其頓帝國留下了不能磨滅的知識成就,而羅馬帝國以政治和軍事成就鞏固世界。這兩種力量交錯地影響人的命運,自然也影響教會的模式。
        雖然羅馬法院的法定語言是拉丁文,普遍的文化語言卻是希臘文。這語言的特點是精細而嚴謹,非其他語言可比擬。用以記錄耶穌的故事和教會消息的文字便是希臘文了。羅馬有極好的公路系統,再加上發展蓬勃的航運事業,協助了政府的工作、私人企業,亦幫助散播福音。教育、文學、藝術、哲學和希臘科學都很盛行,造成了有利的環境,使新思潮和宗教能易於灌輸給人。正當早期基督徒受盡艱難和不利因素影響,福音卻因著先進的文化和統一的政府而傳遞迅速。
        可是希羅倫理道德的核心,卻還存著頹廢的異教主義。在圓形鬥技劇場人獸相搏,以提供娛樂。鬥士也分為格鬥者、侏儒、婦女。羅馬社會仍然容許奴隸制度存在。政府內買賣官位十分普遍,官員賄賂貪污情況日益增多。羅馬帝國的黃金時代至主後100年就結束,其外表的光華始終隱藏不了全國內部道德腐敗和個人悲慘的情況。

【希臘人求見主耶穌】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有幾個希臘人來到耶路撒冷參加逾越節的慶典,他們說:「我們願意見耶穌」(約十二20~21)。這表現了希臘人好奇的特性。在這個記載中,並沒有表明他們是接受了以色列宗教的外邦人,抑或只是外來的訪客,但無論怎樣,他們表明了道地希臘人思想。

【十字架罪狀板上的文字】 

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彼拉多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這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參約十九19~20)。希伯來文代表猶太的宗教勢力,羅馬文代表羅馬的政治勢力,希臘文代表希臘的文化勢力;這三種不同的勢力聯合起來反對主耶穌。

教會產生以前的羅馬歷史和政治背景


【羅馬帝國的崛起】 

        羅馬是因它在義大利的首都而得名。這羅馬城是羅馬國的發源地。羅馬國建於主前七百五十三年。起初僅是一些小村落聯合組成,由一個君王統治。主前二世紀中經過一段長時期的戰爭、鬥爭合拼後,羅馬已成了義大利半島的霸主。此後兩百年,羅馬與迦太基(位於今日北非突尼西亞境內)的地中海爭霸戰中獲勝,迦太基被攻陷征服,羅馬的領土便伸展至西班牙及北非一帶了。迦太基原是腓尼基(Phoenicia)的殖民地,後獨立成為一強大的王國,至終戰敗變成羅馬的屬地。主前一世紀,馬其頓、小亞細亞以及敘利亞也被羅馬大軍征服拼吞,被改為羅馬的省份。主前六十三年,猶大國為羅馬大將龐培所征服;猶太人從此在羅馬鐵蹄下茍安度日。

【羅馬帝國的版圖】

 當時羅馬帝國的版圖,包括全部地中海世界,南自撒哈拉沙漠,西抵大西洋,東界幼發拉底河,北迄多瑙與萊茵二河。
        羅馬的疆界有極清楚的劃分,可保衛帝國免受北方野蠻民族的騷擾。這疆界保持了四個世紀之久。而地中海也不像現在這樣觸及許多國家的海岸,它只不過是一個連接環繞帝國各省的廣大內陸水道。數百個種族在羅馬的國境內生存著,比羅馬的歷史還要悠久的民族,也都在其控制之下。

【羅馬帝國的政制】 

羅馬所有的領土,一直到主前二十七年,都是以相同的共和政體的形式來管轄。在這個政體中,國會(元老院)握有極大的權力,此外沒有任何勢力可以控制政府。
        主前五十餘年,羅馬帝國內部發生傾軋、彼此排擠、權力鬥爭的事件,終至發展而成為龐貝與該撒猶流兩人間爭奪王位的殊死鬥爭。主前四十八年,兩虎將干戈相見,該撒打敗龐貝,遂掌握了軍事、行政和司法大權,至主前四十五年被推舉為終身的獨裁官,即成為羅馬帝國的無上主人翁了。事實上,該撒乃是羅馬帝國的始皇帝。這時羅馬的共和政體不過是徒有虛名而已。該撒猶流死後,該撒亞古士督廢除了共和政體而實施帝制,他的統治期間從主前二十七年到主後十四年。他就是路加福音書第二章第一節中所記載的該撒:「當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有旨意下來,叫天下人民都報名上冊。」
        羅馬政府以皇帝和元老院為它兩個主要權力來源;元老院由幾百個著名有財、有勢的領袖所組成,原是一個節制皇帝權力的機構,不過皇帝卻不止有權去否決元老院的議決案,也有權去免除一個元老的職務,可見皇帝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羅馬帝國統治屬地的方法】

 羅馬帝國分作許多省,每一個被征服的國家都要成為羅馬的一省。大概每省都包含那些種族相同、文化相合的人民,或者用別的方法將他們集中起來,依照行政的目標統治。每省指派總督(或稱巡撫);也有一少部份為羅馬帝國所允許給予特別通融,由該地的君王治理,但仍隸屬於羅馬的中央政府。故此後來希律可以稱王,治理猶太國,而以羅馬為宗主國,並且依條例的規定,每年貢輸稅餉。
        羅馬的中央政府並不干涉地方的事務,城市財政乃是由他們自己的行政長官治理,他們有自己的法庭,甚至鑄造自己的錢幣,而不受總督的干涉。猶太人舊有的「公會」,仍有執行摩西律法的權限,大祭司在監督之下,亦得實行其職權。若無政治反動嫌疑,宗教信仰滿有自由,人民可以自由在哲學或宗教的教派中選擇自己所皈從、所喜愛的,只須這與法律以及公共所承認的倫理教義不相牴觸(如古代不列巔的督伊德教徒以人作祭品的風俗,即被禁止)。人民也可以自由宣傳所喜歡的任何教理,故此,新約時代保羅四出傳道,有幾次受到暴徒煽動、攻擊時,反能得到當地官廳的保護,這正是羅馬政府這種自由政策的反映。

【巴勒斯坦分封的王】

 在羅馬帝國統治下,曾先後讓以土買人(即以東人)希律的家族作巴勒斯坦各地分封的王,茲簡略敘述如下:首即大希律王(太二1),他在位三十七年,為了討好猶太人,動工修建聖殿,一共花了四十六年(參約二20),直到他死後約三十年,才全部竣工。他在位的末年,耶穌基督降生於猶太地的伯利恆。他因怕「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奪取他的王位,就下令殺盡伯利恆兩歲以裏的男孩(參太二16)。大希律死後,其國土由他三個兒子分領:()亞基老(太二22)統管猶太地、撒瑪利亞和以東地;()希律安提帕作加利利和比利亞(Perea)的王;()希律腓力作約但河東北部的王。那殺害施洗約翰(太十四1~12)、被主耶穌稱為狐狸(路十三32)、曾審判過主耶穌(路廿三6~12)的希律乃是希律安提帕。後來大希律之孫亞基帕第一取得上述三王的領地,又統管巴勒斯坦全地。那殺害使徒雅各、監禁使徒彼得、最後被虫咬死的希律(參徒十二全章),就是亞基帕第一。亞基帕第一的兒子也叫亞基帕(亞基帕第二),是希律王朝最後的一個君王,他就是使徒保羅作見證說:「亞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廿六19)的那一位王。

【猶太地歷任羅馬巡撫】

 新約聖經所提到的羅馬巡撫如下:()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主後26~36):希律亞基老王在主後六年被廢,羅馬皇帝便差派巡撫治理猶太地。本丟彼拉多乃是第五個巡撫,在他的任內,耶穌基督受他審問而被定死刑(參太廿七1~26),以致遺臭萬年。主後三十六年,他被革職查辦,解到羅馬御前受審,國王將他定罪,流放高盧,最後自盡身亡。()腓力斯(Felix,主後52~60):主後四十一至四十四年間,猶太的治權一度又轉到希律亞基帕第一手中。希律亞基帕第一死後,猶太全地又重新劃歸羅馬巡撫所管轄。腓力斯娶了亞基帕第一的女兒土西拉(Drusilla)為妻,他在任內,曾故意擱延審判使徒保羅達兩年之久,目的是指望保羅行賄以恢復他的自由(參徒廿四1~26)()波求腓斯都(Porcius Festus,主後60~62):他上任後接辦保羅的案件(徒廿四27~廿五12),他雖充分知道保羅無罪,但為討猶太人喜歡,想要在耶路撒冷審斷,保羅為了保命,只得上告於皇帝該撒。

【公會為何把主耶穌交給彼拉多審問】

 主耶穌第一次受審時,是夜間在大祭司面前受審(參太廿六57;可十四53),這在律法上並無地位,所以必須在白日由公會來判決。公會可以定罪,但無權執刑,故此案必須帶到彼拉多面前,因為他代表羅馬,指揮軍隊及執行死刑(軍人執行)。當時羅馬政府的高級代表亦要參加公審。

【釘十字架的刑罰】

 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人執行死刑的一種方式,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架上。如果受刑人的生命拖延太久,兵丁就打斷他的腿以加速其死亡。只有奴隸、最下賤的罪犯和非羅馬公民的犯人,纔被處此刑。

【羅馬帝國對基督教的影響】

 羅馬帝國異於以前的亞述、巴比倫、波斯和希臘帝國,它是一個整全的國家。它吸收了不同(甚至不和)的文化,使不同種族的人都成為羅馬人。羅馬帝國藉著政府統一的體制、軍隊的訓練(很多其他民族的人也加入羅馬軍隊)和羅馬文化的潛移默化,使高盧人、西班牙人、德意志人、敘利亞人、希臘人和很多其他種族都羅馬化。直至今天,羅馬法律、羅馬文學、拉丁與希臘的宮廷語言,仍然影響著地中海沿岸的國家。
        羅馬帝國於五百年之中(主前31年至主後476),將當時的一切文明國家與自己聯合起來,這是這帝國的一個無比的特點。希臘人所征服之文化的世界,在羅馬的保護之下,業已發展到了最高峰。羅馬帝國以前的世界各國,在生活與工作上始終是彼此分離的。羅馬將它們聯合起來,成為一個龐大的人類大集團,使之同有一位皇帝,一個政府,一個軍事機關,一個法律和習慣的系統,一種公共的語言,一種通用的錢幣,一種集中的郵政和運輸制度,一種通用的字母,和一種文化。這些都被神利用來促進祂在地上的國─教會。
        耶穌降生時羅馬統治世界的事實,對基督教的影響,既不是全然好的,也不是全然壞的。中央集權而堅強的羅馬政府,給百姓以相當的保護與昇平。任何一種暴動,都不容許在國內發生,以嚴防奸徒藉作謀反的掩護。這就使傳教士們能在地中海世界中,來往自如,少遇磨擦。像保羅那樣的一切羅馬公民,都得到地方政府官的保護,不受殘害。羅馬水陸交通路線,密如蛛網,危險大減,行旅稱便。二百年後,羅馬語文又被採用為發表宗教之主要媒介。在另一方面,羅馬的普世政府,在第一世紀末葉前,反成為基督教的大敵。當基督徒不肯跪拜羅馬皇帝時,嚴厲的迫害就來了。

諾克司

在英國國旗上,有一個斜的十字架X記號,代表第一個把福音帶到蘇格蘭的使徒安得烈;傳統說,他被斜著釘死在十字架上殉道。卻是諾克司,使蘇格蘭成為歸正信仰,離開了羅馬的影響,把這個X加在大不列顛聯合王國的旗上。

約翰諾克司(John Knox,c.1514-1572)是長老宗教會的創立人,生在蘇格蘭的東洛阡(East Lothian)近海碇屯(Haddington)在1536年, 畢業於聖安得烈大學(St. Andrews University),受任天主教教職。約在1543年,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而悔改,諾可司經歷重生歸正,接受改革宗信仰。

1545年冬,有個改革宗領袖威沙特(George Wishart)來到洛阡講道,深得群眾歡迎,但激起羅馬天主教紅衣大主教畢頓(David Beaton)的忿恨。 諾克司為了真理,同情威沙特,並且手執雙刃長劍,擔任義務護衛,隨同他來往。那是很特別的景象:五十名武士,擁簇著一位傳道者,公然進入教堂,然後召集群眾,開始聚會講道。 1546年一月,威沙特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遣散跟從的人,自己面對當權的宗教人,從容就捕。大主教畢頓沒有興趣聽他辯訴,判威沙特為異端,三月一日,被絞死而後在火刑柱上焚燒。

畢頓惡名昭著,蓄有情婦,並有許多私生子,早為地方所恨惡。五月間,十六名武士乘夜進入聖安得烈城堡,殺死了畢頓,並暴屍堡門上。接著是群眾佔領城堡,法國雇佣軍隊在外面圍而不攻。諾克司趁機會帶著他的學生,進入城堡中。
這樣,開始了蘇格蘭的宗教改革。大體說來,蘇格蘭的改革,不是從大學裏發起的,而是由基層開始,真箇是"大刀闊斧”進行。當時的蘇格蘭,女王是羅馬天主教徒,有一半以上的土地屬於羅馬教會;因此,在政治上是親法國的,常備軍隊也多是法籍雇佣兵,宗教勢力甚大,國會形同虛設。貴族和地主,則不滿這樣的政教體制,不僅同情,而是嚮往英國和大陸的宗教改革。1532年,英國已經與羅馬分離,並完成了他們自己的宗教改革;蘇格蘭對英國的援助寄以期望。

在聖安得烈城堡中,諾克司教導他的學生。有一個主日,他在聚會中講道;一位政治領袖和一位傳道,忽然起立宣布要舉諾克司為城堡的牧師。會眾全體贊成。諾克司受感動落淚。推辭不得,經過了短時間,他接受了呼召。

1547年,英國應許的援助沒有來到, 法國軍隊卻來了。聖安得烈城堡在固守了一年之後,終於被攻破,短暫的改革也黯然收場。重要的領袖們被處刑;諾克司被押為奴隸,到法國船上,充當盪槳手。

經過了十九個月的苦役,1549年,諾克司獲得釋放,到了英國。 在那裏,受到熱烈歡迎,被任為敬虔的幼王愛德華六世(Edward VI, 1537-1553) 六位宮廷牧師之一,並要他任倫敦教區的牧師,和羅徹斯特(Rochester)的主教,他都謝絕了;而成為柏維克(Berwick-upon-Tweed)的牧師。在那裏,他建立了一個清教徒型的教會,建立了地方秩序;也在那段時間,認識了瑪茱麗(Marjorie Bowes),後來於1555年成為他的妻子。由於他正直敢言,到哪裏都不缺仇敵,也不怕得罪政教的權貴。到愛德華六世早逝, 1553年,天主教"血腥的瑪麗”女王繼位(Mary Tudor, 1516-1558),宗教改革受挫。諾克司是最後離開英國的教會領袖,到法國作難民。

1554年,他由法國到了福蘭克府(Frankfur am Main),作了英國難民教會的牧師。幾個月後,他到了日內瓦,也是負責牧養英國難民教會。在那裏,從加爾文受教。在日內瓦,他非常歡樂,寫信給朋友說:那是"從使徒時代以來,基督在地上最完全的學校。” 諾克司一直留在那裏到1559年。諾克司勤奮好學,他本來就通曉拉丁文和希臘文;到五十歲,他才開始學希伯來文,達到能翻譯聖經的程度。
不過,他有兩件一直牽縈的心事:柏維克的瑪茱麗,和他的故國蘇格蘭。 在1556年,他有九個月的時間,去到那兩個地方,與瑪茱麗結婚後,經蘇格蘭回到日內瓦。

1558年,諾克司發表了他最著名,也最富爭議性的一個小冊子,叫作第一次吹角反對妖邪的女人統治(The First Blast of the Trumpet Against the Monstrous Regiment of Women),攻擊英國和蘇格蘭的女王 (Mary Tudor, Mary of Guise &Mary of Scots)。其為文措辭凌厲,引據了舊約聖經,並早期教父的文字。文中說,這種女人早下地獄更好,免得荼毒世人。基督徒不應該為他們服務;可以反對拜偶像的當權者,也有責任這樣作;並且求神興起耶戶,除滅邪惡的耶洗別。諾克斯先把文稿請加爾文過目;加爾文不表贊同。他又徵詢其他改革信仰教牧的意見,無人敢贊一詞。他還是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無畏精神進行;而且故意的一反慣例,直接寫給女王,而不經由秘書代達。那年英國天主教瑪麗女王去世,她的異母妹妹伊莉莎白一世 (Elizabeth I, 1533-1603)繼位,復歸宗教改革,對諾克司也沒甚好感。

在日內瓦,諾克司寫信指導蘇格蘭的宗教改革。歸正教會迅速增長。他告訴貴族們團結在一起,不參加羅馬教的彌撒和禮儀,每週自己聚集讀經討論,互相勉勵;如果統治者迫害阻擋歸正者聚會,可以"合法的抗拒”。貴族就聚集立約,稱為"主的教會”(The Congregation of the Lord)。 攝政女王羅馬教的瑪麗知機妥協。 1559年春,他召集改革的領袖於五月十日見她。 歸正教會的貴族,地主和平民,在登堤 (Dundee) 聚會,邀請諾克司回國領導。五月四日,諾克司返抵國門,同他們匯合,到了波茨(Perth)。諾克司講了一篇激烈的道,頹喪灰心的信徒得到激勵,群情奮發,聚集砸了教堂中的偶像,又毀壞了天主教修道院,形成了革命的情勢。

情勢發展到六月底,愛丁堡 (EDinburgh) 已在歸正教會的手中。 諾克司在聖吉勒斯(St. Giles)大教堂講道。那時,如果改革運動被法國支持的政權撲滅,英國和伊莉莎白都將陷於危險。伊莉莎白雖對諾克斯個人不滿,但蘇格蘭貴族和領袖們的代表,陳明利害。 1560年春,英國終止了猶豫,派出兵一萬人至蘇格蘭。四月間,攝政女王逝世。國會宣布取消羅馬天主教的教權體系。英國與法國各自撤軍,由蘇格蘭自決。

1561年,繼位的瑪麗女王 (Mary of Scots, 1542-1587) 自法國來到,意圖使蘇格蘭重歸羅馬天主教。年輕的女王以諾克司為她的大敵。她曾五次召見諾克司,前三次還保持禮貌;第四次的會面, 約在1564年,她表示要與羅馬教的西班牙王子凱洛斯 (Don Carlos)締婚;如果成功,蘇格蘭和英國,以至歐洲大陸的宗教改革,都將遭受威脅。諾克司警告貴族,群起反對。他當面告訴信奉羅馬教的女王:"羅馬教會是那穿朱紅衣服的多淫婦。”(參啟一七:3-6)據說,在他們第五次會見時,女王流著氣憤的淚,向著那位"異端”的傳道者說:"到底你是王,或我是王?”諾克司莊嚴的宣佈:"神願意把我放在這地位:我是人民和教會的守望者!”她懼怕了,請求諾克司不要叫改革派信徒,對羅馬教神甫動刀。諾克司回答:"公義的劍是神的,如果君王不善運用,別的人也會用。”女王忿怒喊著,稱諾克司為"叛徒”。但侍衛沒有人動手拿他,內閣拒絕定他的罪。

諾克司的妻子瑪茱麗,在1560年去世; 年約半百的諾克司,繼娶了十七歲的瑪格麗特(Margaret Stewart) 是女王的遠親;當然未經女王同意。那年,女王免除所有的改革信仰者的官職,要親自統治,但在婚姻上和施政上,犯了許多錯誤,以致眾叛親離,政不能行。 1567年,蘇格蘭女王瑪麗退位,出走到英國。 諾克司的舊友,親英的改革信仰者司徒華 (James Stewart, Earl of Moray,c.1531-1570)伯爵任攝政。蘇格蘭在內戰的邊緣,諾克司不能免的涉及爭議;又因中風,半身不遂。 1571年,為了安全,大家決定他還是移到聖安德烈居住。

1572年八月二十四日, 在法國發生聖巴多羅買之夜大慘案,在巴黎,三千以上的胡格諾 (Huguenots) 改革信徒被集體屠殺;在其他地區被殺的,達七千人以上。十一月十九日,諾克司覺得不能靜默不言,扶病到聖吉勒斯大教堂,登上講台,作最後一次講道。十一月二十四日,諾克司離開世間。

在他將死的時候,仍然以微弱的聲音,為了蘇格蘭的教會禱告。有人說,他忠勤為主工作,應當去得獎賞。他說:"這敗壞的肉體已經夠驕傲了,不要再誇耀他。”魔鬼也試探他,叫他失望,說他的罪不能得赦免。諾克司叫妻子為他讀那信心"第一次下錨的那章”聖經,意思是指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然後安然去世。

這蘇格蘭的以利亞去後,未完成的宗教改革,由神預備的"以利沙”邁威勒(Andrew Melville, 1545-1622)繼續。他堅持抗拒羅馬教,也不肯接受英國的聖公會國教制度,而建立長老會,一直是蘇格蘭最主要的歸正教會。美國初期移民,也是以長老會為主;英國人稱獨立戰爭為"長老宗造反”。在英國的清教徒革命,長老宗是主力;後起衛斯理的循道宗,雖然是阿民念信仰,卻參考長老宗的體制。諾克司的影響可謂深遠。

諾克司以有能力著名,是十六世紀的以利亞。他要朋友給備妥一匹馬,以便隨時應用;也曾遭人暗殺過,在窗外用槍射擊而不中。他講道通常先以半小時講解聖經信息,和風細雨;然後,應用到當時當地的環境,轉而激昂猛烈,拍案頓足。作筆記的人說,"他使我激動又戰兢,拿不住筆。”他的講道不如馬丁路德,文章不如加爾文,學問也不能跟二人相比;但其剛勇無畏,正直敢言,比二人有過之而無不及。他的品德,也是無可指摘。

諾克司的講道,大有能力,因為他堅信所傳講的。諾可司的禱告,更使人懼怕,能震動蘇格蘭,因為他堅信他所事奉的神。那位蘇格蘭的以利亞,禱告真像是在同神摔跤,真誠而熱切;他那著名的禱告:"主啊,求賜給我蘇格蘭,否則取我的靈魂!”

神聽了他的禱告,而且超過他所求的。蘇格蘭人民氣質,也因他的事奉而改變,成為誠樸正直,並注重道德。
諾克司遺囑,不要為他的墳墓立任何標識。在下葬禮拜的時候,對這蘇格蘭的疾雷,攝政王給他最適切的稱讚是:"這裏躺臥著一個從不會諂諛,也不怕人面孔的人。”

在瑞士日內瓦的宗教改革紀念碑上,銘刻著他的名言:
一個人與神同在總是多數。(Un homme avec Dieu est toujours dans la majorite.)

2019年12月23日 星期一

路德的改教與神學理念

改教運動的響鐘

為了對教會發行贖罪券提出質疑與抗議,馬丁路德于主后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用拉丁文寫成著名的《九十五條》,釘在威登堡教堂的門上,希望教會的領袖及神學家們對他的質疑作出回應并與他公開辯論。當時的路德已是威登堡大學教授,主要教授經學。

《九十五條》的內容非常簡單﹔他一開始劈頭就說:當基督宣告:你們應當悔改,瓷的意思是信徒整個生命都是悔罪的生命,他一生以悔改的心態在主面前生活,為 的是他厭惡自己罪孽深重,深感神代死的恩典浩大,而不是為了滿足律法,好逃避神的刑罰。當信徒真心厭惡自己的罪而深痛悔改時,他不單不去逃避神的刑罰,反 而心悅誠服地接受神的審判和磨練。至于教皇,他根本沒有赦罪的權柄,他只不過是神的仆役,代神宣告神的赦免,而向死人宣告赦免更是沒有意義。假若教皇真的 有權赦罪,為什么他不免費為人赦罪?因此,贖罪券不單沒有聖經的根據,更與聖經的真理相違背。那些買贖罪券的人絕大多數都不是真心向神悔罪,他們若真心悔 罪,便不會企圖用金錢去擋住神的審判了。

《九十五條》釘上后,沒有人向路德應戰與他公開辯論,但《九十五條》的內容便很快傳遍各地。教廷感到甚為震驚,便下令路德到羅馬受審和答辯。支持路德的德 國貴族從中斡旋,教廷決定讓路德留在德國受審,由教皇的代表卡茲旦(Cajetan)負責檢查他的信仰和勸喻他承認錯誤,但路德不肯就范,教皇再下令他到 羅馬受查,亦為路德所拒。路德只應承假若攻擊他的人保持緘默,他也愿意保持緘默。在德國貴族的保護下,教會不能對路德采取什么行動,主后一五一九年,雙方 的緘默終于打破,結果路德與教廷的代表艾克(Johann Eck)在來比錫公開辯論。艾克將問題的焦點轉移,極少論到贖罪券的功能,反而大事追問路德對教皇及教會傳統的權威的看法。路德被艾克步步逼進,最后不得 不宣告,聖經是信仰唯一的權威(Sola Scriptura),教皇、教父及議會不是信仰的依據。此語一出,問題便更加嚴重了。教皇于是在主后一五二O年六月十五日頒下命令,宣布他為異端,飭令 焚燒他的著述,限他在六十天內悔改,不然趕逐出教會,受永不超生的咒詛。路德接到詔令,悲憤不已,將教皇的詔令當眾焚燒,以示抗議,也表示他與羅馬教廷斷 絕關系。與此同時,路德寫了三篇重要的改教文章,第一篇為《上德國基督徒貴族書》,第二篇為《教會被擄于巴比倫》,第三篇為《基督徒的自由》。在第一篇文 章中,路德激發德國人的愛國情緒,叫他們不再受神聖羅馬帝國或教廷的轄制,特別在宗教的事情上,謀求獨立。他更叫貴族們認識到每一位平信徒都有祭司的職 分,在不同的崗位事奉見証神,因此貴族們不需事事聽命于教皇。第二篇文章的題目使我們記起十四世紀時教皇被法王脅持的事,象征著教皇權威的衰敗。這篇文章 的主題與第一篇文章互相呼應,論到信徒既有祭司的身分,教會的平信徒與聖品人員在地位上的分別便不是那么絕對,因此在領聖餐時,平信徒也有資格拿著聖餐的 杯。教會于此時禁止信徒觸摸聖餐的杯,便是掠奪了信徒的權利。同時,教會用"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來解釋聖餐,也是將聖餐的 本義和真理囚禁了。還有,教會現行的七樣聖禮,只有兩樣,即洗禮與聖餐禮是合乎聖經真理的,其他五樣,都是教會囚禁信徒的枷鎖,若不將它們去掉,信徒便仍 舊被擄。第三篇文章論到基督徒除了受神管轄之外,他是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人轄制,然而因著愛的緣故,他雖無人管轄卻肯成為眾人的仆人。在這篇文章中,路 德清楚地標示只有神的話語是個人行事為人的准則與依據。同時,路德也清楚地解釋因信稱義的道理,信心是信徒生活的動力,而信心就是與基督聯合的經歷。這三 篇文章奠定了改教運動的理論基礎,也確定了改教的路向。

主后一五二一年,神聖羅馬大帝查理五世運用皇帝的權力,召路德到沃木斯國會前受審。查理五世給他人身安全的保証,路德便來到國會前辯白,他用理性與聖經的 依據,指出教會的錯誤,但查理五世一概不聽,他要求的是路德承認錯誤。最后路德宣告,他既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也不能違反聖經的教訓,他只能站立在那里, 愿神幫助他。說完便聽任查理五世宣判他被褫奪一切公民權利及生命保障,他再不受國會的法律保護。路德知道自己的處境非常危險,現在,任何人都可以殺他而不 受法律制裁,他離開國會,在返回威登堡的途中,一小隊人馬在森林內把他挾持,將他帶到一堡壘中。原來是德國貴族為保護路德,故派人把他隱藏起來。路德在威 登堡堡壘中改名換姓,埋頭將聖經翻譯成德文。經過將近一年的努力,結果將新約譯成德文。當他想繼續翻譯舊約時,外面情勢危急,他不能不冒生命危險出去處理 大局。原來支持路德改教的人中有一位威登堡的教授名叫卡爾達德,他為人急進沖動,路德不在的時候,他成了改教的領導之一﹔可是他過于急進,將教會的傳統全 面否定,造成了不少破壞,很多貴族也恐慌起來。失去了貴族的支持,德國的改教便注定失敗,于是路德急急出山,將激進派的路向改變過來。

路德回到威登堡后,立刻出版德文新約聖經,然后編寫《崇拜禮儀》。他的得力助手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 1497-1560 A.D.)也埋首寫成第一部以因信稱義為中心的更正教神學。主后一五二四年,他另一位助手也編好了更正教的詩集。這樣,從聖經,神學,崇拜禮儀以及詩歌,更正教都自成一系,與天主教的傳統分了家。

然而,主后一五二四年到二五年都是路德受到最嚴重考驗的一年,也是改教運動決定性的一年。主后一五二四到二五年有几件大事發生了。路德改教以來,一向極受 基督徒的知識分子所推許,有了這些知識分子的支持,改教的大業便大有希望。當時在這些知識分子中有一位極有影響力的人,他便是伊拉姆斯 (Desiderius Erasmus, 1466-1536 A.D.)。伊拉姆斯在主后一五二四年寫了一本《自由意志》的書,談到人有自由意志作選擇。路德看了這本書大為震怒,便寫了《為奴的意志》駁斥他,指出人 在犯罪以后,便在罪的捆鎖中,沒有自由。辯論變得白熱化,很多知識分子覺得路德過分極端,在伊拉姆斯的帶領下,離棄了路德的改教運動。路德因此失去了不少 有力的知識分子的支持。在另一方面,德國的農民為了爭取更大的權利,與貴族發生武斗。農民在一次叛亂中殺死了不少貴族和地主。路德看到動亂,便支持貴族鎮 壓農民。這樣一來,農民便覺得路德出賣他們,因此脫離了他的改教運動。路德在一年之內失去了知識分子和農民的支持。另一個相當大的打擊便是鼎力支持路德的 德國公侯腓特烈逝世,路德失去了一大靠山。幸而繼位的約翰,同樣支持路德。

雖然經歷這些打擊,路德仍不屈不撓地前進,帶動改教運動的發展。不到几年,改教運動已擴散到德國以外的地區。在歐洲各地產生了重大的變革。
路德神學簡述

路德不單是改教運動的先驅,更是一個偉大的神學思想家。他對真理的闡釋直至今日,對信徒依然有極大的幫助。

為了糾正教會,路德對中古神學傳統展開嚴厲的批評。他將神學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榮耀神學,第二類是十字架神學。所謂榮耀神學,就是以神的創造作起點,企圖 運用理性,透過神所創造的宇宙去証明神的存在并掌握瓷的神性。中古的神學家所高舉的就是榮耀神學。他們一方面用理性去証明神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據神的創造 去推斷神的屬性。這樣做,他們不單高舉了人的理性,更將被造之物提高到與神的屬性同等的地位,仿佛人可以從被造之物的性質看到神的本性。所謂榮耀神學就是 榮耀人的理性,榮耀宇宙的奇妙。路德覺得這種神學將神旨意的奧秘忘記了,他們忘記神的本性與旨意是深不可測,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及的,假若神不向人啟示,人 絕不可能認識神。要認識神,我們便得謙卑地按照神的啟示向我們顯明瓷自己,神要怎樣啟示我們,神用什么方法、途徑,我們只有接納。神在什么地方最清楚的向 人啟示瓷的屬性?不是在瓷的創造,而是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神的尊貴、榮耀、權能與瓷的謙卑、寬容、忍耐結合在一起。透過十字架看神,神不再單單是一 位高高在上,在權力、威嚴和絕對智慧中的神,而是一位親自來到罪人當中,為罪人死的救贖主。這位神不要人與瓷保持距離地去認識瓷,瓷要人與瓷親密地相交, 瓷放下天上的榮耀,來到人的中間,就是為這緣故。

透過十字架去幣解神,我們便領會,這位神的行動,真是超乎我們的理性可能想象的,一位無限、永恆的創造主,怎可能會進入有限的時、空中,變成被造物,借此 來啟示人呢?道成肉身與十字架受死的奧秘,粉碎了人理性的驕傲,叫人謙卑下來,聽任神用瓷的途徑去啟示瓷自己。

另一方面,神既然通過受苦將自己顯明出來,也通過受苦,叫人得救,那么受苦便有很深的意義和很高的價值。人要掌握神愛我們愛到什么地步,他也要經過受苦, 與基督一同受苦。當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領會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夸自己的功勞,不再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而甘愿與主一樣背負十字架,被十字 架帶到最卑微的地步。在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領會神的榮耀。透過十字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神為罪所要付的代價是何等的大。十字架顯示神的 公義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對這公義的神,人再不能憑借什么來消解神的義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這一無依靠的情況下,人只有完全仰賴神的恩典,人只有緊握神 恩典不放﹔他不敢再夸自己有什么好處,他只可夸基督的恩典。這種完全的仰賴,這種一無依靠的緊握,便是"信心"的經歷。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這么簡單,而因 信稱義也是路德十字架神學的中心。

路德對神的恩典體會得很深,乃因為他對人的罪性的可怕體會得很深。在他的經歷中,人要立志為善,但行出來的盡都是惡。人幻想自己能夠行善,也以為自己知道 什么是美善,更構想美善是如何如何,到頭來卻發現自己滿身敗壞,被罪惡的勢力捆鎖,完全沒有能力為善。人既沒有能力為善,也當然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稱 義。那么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但問題卻來了,有些人得救了,但有些人卻得不到救恩,既然人得救完全出于神,那么沒有得救的人是不是神不救他們呢?路德的答 案是清楚的,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拯救誰就拯救誰,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揀選。在這里我們必須強調,路德的預定論跟加爾文的有些不同。加爾文的預定論是完全 以神的主權出發,因為神有絕對的主權,瓷預定一切。路德的起點卻不同,他是從人的無能出發,人沒有能力自救,得救是出于神。而現實告訴我們,世上很多人沒 有得救,這現象怎樣解釋?只有用神的揀選與預定作解釋。

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有自由嗎?就這個問題路德寫了一本很激烈的小冊子,就是《論為奴的意志》,如前面所提。路德認為這本小冊是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一 本。在這小冊中,路德直接了當地表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實,人在犯罪后,根本連分辨善惡的能力也沒有,何來有能力選擇善?人在犯罪后,他 的意志便淪為罪的奴仆,他沒有不去犯罪的能力。但人不是有能力選擇這樣做或那樣做嗎?不錯,但這選擇也是不出罪的范圍﹔即是說,人可以選擇這樣犯罪或那樣 犯罪,無論他怎樣選,結果都是一樣的,就是犯罪。人即使面對善與惡,可以在善與惡之間作選擇,即使他真的選擇了善,但他立刻便發現,他根本沒有能力將他選 擇的善實現出來,這樣的選擇便是一種虛幻的選擇。要有真正的自由,人必須被基督釋放,被基督釋放了,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其實,救恩的目標是在于叫人得到這 真正的自由。得救后,人第一次成為自己的王,他可以獨立自主,不再受任何轄制,他可以自由地來到神的面前,與瓷相交。但這完全自由的人卻甘愿作眾人的仆 人,好像基督一樣。他自由了,但他的自由是為他人而擁有的。以前他被鎖于自我中心之內,現在他從自我中心的捆鎖中釋放出來,很自然地向他人流露責任與愛, 這便是真自由的意義。

在路德的神學中,另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聖經的權威。對路德來說,聖經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據。教皇的諭令、議會的決定、教會的傳統,這一切與聖經對照 起來,便顯得微不足道﹔它們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達,但卻不是真理的依據,只有聖經是神啟示的真理的依據。但問題立刻來了,我們怎知聖經是神的話語,有如此 絕對的權威?我們如何去証實?對路德來說,這問題簡直不是問題,因為聖經本身便是最好的証明,聖經中神話語的權能叫我們不能不承認它的真確性。還有一個問 題,便是我們解經時如何避免自己主觀的思想、假設加在經文上面曲解聖經?路德提議信徒理解聖經時最好用聖經去解釋聖經,即是透過其他經文去幣解一段經文。 更重要的,所有的經文都指向基督的救恩及因信稱義的道理。不單全本聖經以此為中心,就是每一段經文也以此為指標。經這個角度去幣解某一段經文,便甚為穩 妥。不過,路德因為太強調以因信稱義為中心,以致對雅各書有一些偏見,因為雅各書常提到信徒的行為,因信稱義的道理似乎不夠明顯,于是路德覺得它比其他書 卷不那么重要。同樣地,舊約比較多談律法,因信稱義也不及新約明顯,故也不及新約重要。這樣一來,便造成聖經正典之內還有正典的觀念了。

最后,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值得一提的,便是路德將"信徒皆祭司"的真理再一次發掘出來。路德認為,無論每一個信徒在什么崗位,他的工作都應該是神所呼召 的,因此工作沒有聖俗之分,所以在教會內聖品人員與平信徒的分界絕不是身分的分界,而是工作崗位的分別。路德將呼召擴充到信徒的職業上,叫信徒認識無論作 什么他都是在服事神、敬拜神,這樣對職業的理解在歐洲的文化發展中,至為重要。在另一方面,既然每一個信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他們便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 領受神的赦免,也可為人代求,更可直接聆聽神的話語,并宣講神的話語。這樣,路德大大的擴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責任,這一點對日后教會及信徒個別的發展,有很 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