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諾窪天派


    諾窪天主義(Novatianism)可說是孟他努主義的再現。諾窪天(Novatian, 268卒)是從斯多亞主義(希臘人的禁慾主義)皈依基督教的學者,曾在垂危重病床上受水禮而康復,於250年以前被按立為羅馬教會長者之一,乃是第一個羅馬教會用拉丁文發表神學論文的神學家。

    諾窪天派的形成,起因於教會紀律對罪的處置。孟他努主義者列出背道、姦淫、謀殺三大罪永不得赦免,連第二次悔改的機會也沒。有羅馬主教加里斯都(Kallistos, 222卒)卻通告凡犯了姦淫罪者,只要在主面前實在悔改,就赦免他們的罪。這等於向一般公認的致於死之罪的觀念正式提出挑戰,因此引起領袖之間的衝突。後來,背道的問題,到德修帝大舉逼迫的時候,變得非常嚴重。因為逼迫好厲害,許許多多信徒背了道,等事過境遷之後,請求教會重新接納他們。對這件事,教會中有不同的見解。其一,是在某種條件之下,容許這樣的人回頭恢復會籍;另外,是堅決拒絕,不接納歸回教會。

    後來羅馬教會主教法邊(Fabian)在250年因殉道,大多數的人投票給默默無聞的哥尼流(Cornelius)繼位,而羅馬市最有名的大神學家諾窪天反而落選。哥尼流和他的支持者擁護寬待背道者的主張,諾窪天派則採取拒絕的立場,並指責羅馬教會不再是真教會,與他們斷絕來往。擁護諾窪天的人選立他為主教,造成羅馬市內兩個主教相對抗的局勢。羅馬教會後來在羅馬(251年)和迦太基(252年)召開議會,在履行嚴格的補贖條件之下,准許背道者歸回教會。

    純粹從信仰內容的角度看來,諾窪天派的信仰是無可置疑的。諾窪天本身又在258年瓦勒良帝(Valerian)統治下的逼迫中殉道,其私德似乎也無可指摘。可是此派仍然遭受大多數基督徒的排斥,因為他們的懲戒過份嚴厲,只知公義,不知赦免,缺乏基督耶穌的愛心,在信仰的態度方面有所偏差。



第四及五世紀教義的爭論:西方教義的爭執

前言:

西方的教義爭執 :奧古士丁與摩尼教、多那徒主義及伯拉就主義的爭執。

A.     奧古士丁生平:

1.生於Numidia 靠加太基。 父為異教徒羅馬政府的小官,母Monica為一虔誠禱告熱心的信徒,他持續為他的兒子的悔改禱告。

2.悔改:在米蘭 戲劇性的悔改;羅馬書13:13/14

3.信仰之旅:他生活在道德的墬落及無出路的玄思臆測哲學中。在黑暗中經由新柏拉圖主義終於回到基督信仰的懷抱,其悔改經歷寫於懺悔錄。

4.信主後,獻身維護基督教信仰。著作有250冊,其中最著名為上帝之城,費14年完成,為一基督教歷史觀的護教著,其目的為回應羅馬城遭蠻族攻陷的事件而辯護。

B.     其教義的創作:

1.皆為牧會的需要,針對摩尼教、多那徒主義、伯拉糾主義而發。

2.與摩尼教的爭論:

-摩尼教的二元論:善惡力量存在宇宙中,也存於人身上,故信徒當去惡存善,過禁欲的生活。其觀點頗似諾斯底主義 ,奧古士丁被它的二元論能在理性上解釋惡的來源,曾經熱中此道有數年之久,透過新柏拉圖哲學之助,得以離開此道(此哲學倡導惡就是善的缺乏,解釋了奧古似丁的困惑),最後再由此哲學歸回基督的懷抱,得知惡皆來自墬落的魔鬼不是上帝所造的。

3.多那徒主義的衝突:

爭論教會的聖潔性、聖禮的有效性。此爭辯塑造他的教會觀及聖禮觀。

4.伯拉糾主義的衝突:

-伯拉糾主張人性本為善,行惡是因後天受環境的污染。哪麼基督還有何好處?基督的恩典可以助人一臂之力,更易,也更快達到為善成聖的目標。

-奧古士丁主張人性完全敗壞,故需要上帝不可抗拒的預定揀選的恩典。他與伯拉糾的衝突塑造他的人性論及恩典論。

-431以弗所會議定伯拉糾為異端;529 Orange Council定半伯拉糾主義為異端(主張人有自由意志可以拒絕上帝的救恩)。



第四及五世紀教義的爭論:東方教義的爭論

前言:皇帝與教義的爭論

基督教成為合法的宗教後皇室積極參與教會內部的爭端。首先是多那徒主義的抗議運動,接著是325AD的尼西亞大公會議 ; 381的君士坦丁堡大會; 431的 以弗所大會; 及451的加克墩大會及以後的大公會議都由皇帝之名召開來解決教會的教義或紀律的爭端。

皇室對教義一無所知,只求爭議能和平落幕,以保帝國社會及政治次序的安定為考量。

康士坦丁及以後的繼位者常採取異端派的立場,不少正統的領袖因而被迫流放。

I.多拿徒主義的衝突

1首先第一國家干預教會內部爭執的是北非多那徒主義的衝突。爭執的議題與第二及三世紀的Montanism 及Novatian為教會接納悔改的叛教者爭論相似。

2.皇帝介入欲以政治手段來解決信仰的衝突未果,引發北非多那徒的叛亂。皇帝也以武力來鎮壓,此一衝突延續至第五世紀,奧古斯丁持續處理,也未能彌平此一動亂。

II.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325,381)

A.亞流

1.背景:出生於 Lybia,受教於安提阿學派的Lucian。亞流品格聖潔,無可指摘,善於講道。在亞歷山大教會任長老深受教會信徒喜愛。

Lucian的背景:Lucian 師承俄立根,發展安提阿學派的解經學。注重歷史及文法的解經。焦點在歷史的耶穌,其基督論為次位論的觀點,即基督在神性上次於父上帝。因他於311-312殉道,使其學說頗受教會大眾的喜愛。

2.亞流的神學立場:師承Lucian 的次位論。 其根據為箴言8:22 及約14:28,子為先存的道。此觀點受當時柏拉圖的哲學的宇宙觀的影響。他的基督論的出發點是要維護哲學上獨一神論的完美、純潔及統一性的主張。

B.亞歷山大的亞歷山大主教及亞他拿修

1.立場:

道是上帝。聖經根據:箴8:30; 約1:1; 腓2:6;來1:3

2.亞他拿修為何堅持?道必須是上帝,為的要成為人類的救主。

口號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

C尼西亞大會:

1.在皇帝的主導下,由Cordoba主教主持,亞流的立場由其好友Nicomedia 主教提出。

起先與會者希望提出一個模糊的立場以維持教會的合一。但亞他拿修提出亞流異端對教會的危險,說服大會採用基督與父上帝同質並同永恆的立場。

2.皇帝堅持將同質的文字放入信經中。

3.亞流及其同黨Eusibius of Nicomedia被定罪因其不服決議拒絕在文件上簽字,終被判流放。

D. 後續爭議:

1.兩年後皇帝允准亞流恢復原先職位,但卻死於歸回的途中,而亞他拿修因拒絕讓亞流復職遭皇帝流放他鄉。

2.皇帝的態度的轉變:轉為支持Eusibius of Nicomedia(Constantine  臨終時為他受洗的主教)

3.大多數者為中間立場者的轉變:對亞歷山大的主張有撒伯琉主義(Sabullianism)的傾向,故對尼西亞派持質疑的態度,轉而同情亞流的立場被稱為半亞流派。

   4.這場爭端涉及三種神學立場的對立:同質論(homousios)異質論(Hetrousios) 似質論(homoiousios)。

  5.亞他拿修為此五次流放。

6. .亞他拿修死後尼西亞派的立場繼續由Cappadocian 教父Basil of Caesarea, Gregory of Nyssa及Gregory of Naziansus來辯護,終於在381AD的Constantinople大會所接受。 

7.此大會除解決基督的神性的爭議外,也處理下列問題:

-確定聖靈的神性問題:由Macedonius 所引起的,他主張聖靈是受造物,大會的信經特別針對此議題,宣告聖靈與父及子同享榮光及敬拜。

-確定基督的人性問題:Appollinarius 肯定基督的神形,但卻否認基督有人性,亦遭譴責。


E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

1. 我信獨一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和有形無形萬物的主。
  
2. 我信獨一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
   出於神而為神,出於光而為光,出於真神而為真神,受生
   而非被造,與父一體,萬物都是借著瓷造的;
  
3. 為要拯救我們世人,從天降臨,因著聖靈,並從童女馬利
   亞成肉身,而為人;
  
4.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為我們釘於十字架上,受難,埋葬;
  
5. 照聖經第三天復活;
  
6. 並升天,坐在父的右邊;
  
7. 將來必有榮耀再降臨,審判活人死人;祂的國度永無窮盡;
  
8. 我信聖靈,賜生命的主,從父和子出來,與父子同受敬拜,
   同受尊榮,瓷曾借眾先知說話。
  
9. 我信獨一神聖大公使徒的教會;
  
10. 我認使罪得赦的獨一洗禮;
  
11. 我望死人復活;
  
12. 並來世生命。

III. 431以弗所大會(Council of Ephesus

A.起因:Nestorius主張基督有人性及神性但二者不聯合。

-Cyril of Alexanderia 反對他主張基督有二性並且聯合並互相交流。

B.大會的決議:大會譴責Nestorius將他流放至Thebaid而其徒眾逃命至波斯帝國有些福音傳至。印度及中國被稱為景教。大會亦譴責發生在西方的異端伯拉糾主義。


VI. 451 迦 克墩大會(Council of Chalcedon

A.起因:

1.      涅斯多留(Nestorians)的基督論,宣稱基督具有神人二性分開的位格繼續在教會中造成困擾。

2.      主要的爭議為猶提乾(Eutyches380- 456)的基督論強調基督只有神性一個位格,在教會中產生新的分離主義運動。

3.Chalcedon大會召開。大會的主張:基督為是完全神與父上帝同質,而人性與人一樣,只是沒有犯罪;祂的神性及人性聯合又有區別,二性不改變不混合。

4.此次大會的決議亦不為埃及敘利亞、巴勒斯坦的教會所接受。上述的教會繼續持受Eutyches 主張被稱為一性論。此信經反對下列異端:Appollinaruius, Nestorius,Eutychianism。

迦克墩信經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認識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他與父同體;按人性說,他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晚進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九段

這一安息,即是止息我們的工作,惟獨讓上帝在我們裡面作工,乃是用兩種方法完成的。第一種方法是藉我們自己的努力,第二種方法是藉別人的努力或敦促。

  藉我們自己的努力,是在我們看見自己的肉體、官感、意志、和思想引誘我們的時候,我們就要抵抗它們,不聽從它們,正如智者說︰不要隨從你自己的慾望(傳道經1830)。摩西在申命記十二章也說︰你們不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這裡一個人必須天天用大衛的禱告,說︰主啊,求你領我行你的道,不讓我走自己的路(參詩1193537),又要用許多相似的禱告,這些禱告都總括在願你的國降臨的祈求中。因為慾望是如此眾多,如此繁雜,更且有時由於惡者的提示是如此迅速、隱微、金玉其外的,叫人不能靠自己的方法而自制。他必 須放下一切,把自己交給上帝管理,不信靠自己的理智,正如耶利米說︰主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耶1023)。我們從以色列人出埃及,走到無路、無糧、無水,困苦的曠野,就看出了這一點。所以上帝日間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從天降下嗎哪給他們吃,使他們的衣服不穿破,鞋也不穿壞,正如摩西在書所告訴我們的。因這緣故,我們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你好治理我們,而不是我們治理自己。

因為在我們裡面沒有什麼比我們的理智和意志更危險。我們止息自己的工作,不用理智和意志,在凡事上特別在似乎是屬靈和善良的事上安息下來,把自己交給上帝,這就是上帝在我們裡面所作第一最高之工,這就是我們的最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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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靠自己的努力無法真正得著安息,要將自己交托上帝,才能有真安息!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二段

以上所述,都是關於個人需要和通常的祈禱。但實在合乎這條誡和聖日的祈禱,乃是更美好更偉大的,是為著全基督教,眾人,仇敵,和朋友的需要,特別是為著本教區或主教區裡面的人而舉行的。

   因此聖保羅吩咐他的門徒提摩太說︰我勸你要為萬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代求,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 前可蒙悅納(提前21—3)。因這緣故耶利米書二十九章吩咐以色列人要為巴比倫城和地禱告,好因其所得的平安他們也隨著得平安。巴錄書一章說︰我們 要為巴比倫王和他兒子的性命禱告,使我們可以在他們的統治下平安度日。

  這種共同的祈禱是寶貴的,大有能力的,我們聚集就是為此。教會也為此而稱為禱告的殿,因為在其中我們會眾同心想到我們自己和萬人的需要,把它們呈在上帝面前,求耶穌施憐憫。但我們必須心裡充滿情感和誠懇,這樣我們心裡就實在感覺到萬人的需要,對上帝存真實的信仰和信靠,用真的同情心為他們禱告。彌撒中若沒有這種禱告,最好是不要彌撒。我們聚會,原是共同要為全會眾禱告,代求。我們聚集到禱告的殿,若分散這種祈禱,各人只為自己禱告,不顧別人或別人的需要,這種聚會有什麼意義呢?各人做各人卑劣的禱告,這個求這,那個求那,除了上帝所恨惡的自私自利的禱告以外,別無其他,這樣的禱告怎能是有益的,美好的,蒙悅納的呢?又怎能算為共同的禱告,或聖日和會眾的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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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需要個人禱告也需要公眾之禱告,尤其是禮拜與慶典之禱告,所以禮拜中之司會者與講道者之禱告要以眾人共同之心願來祈求,不要以各人之利害之原則來禱告,使大家在主裡面有合一的靈。


2019年12月9日 星期一

基督教要義概要

    1559年,加爾文重新修訂《基督教要義》(法文版是1560年),為自己的神學立下了最後的規模。整套《要義》共分四部分,大體上按使徒信經來劃分︰
卷一,創造的上帝;
卷二,救贖的上帝;
卷三,接受基督之恩的途徑;
卷四,教會。

    在「上帝論」部分,加爾文避免了上帝隱藏的本質(上帝是什麼)的討論,只按聖經來解釋上帝的屬性(即他是誰的問題)。當上帝說到他的名字,就是宣告他的「永恆及自存性」︰「我是自有永有的」。加爾文強調的,永遠都是上帝道德的屬性或上帝的「能力」。他認為上帝這些屬性,在《出埃及記》34:6-7及《耶利米書》9:24這 兩段經文,已經充分表達出來︰它們均強調上帝的憐憫和公義。在實際行動方面,加爾文特別指出上帝在教會及社會運作上,他是「公義的上帝,也是救贖主」,二者必須並重,丟棄一面,另一面的功能也就不保了。

    在討論上帝的教義上,加爾文並沒有提到「上帝的主權」,這並不總是(如一些人所以為的)他的神學的主導原則。對他來說,榮耀是上帝的一種特別的屬性,在世界每一角落都充分表現出來,也是他救贖工作最重要的彰顯,而表達得最完滿的,卻是在十字架上的謙卑和愛。

    他以三位一體作為上帝屬性的核心,因為啟示的目的,是要讓我們可以進入上帝本體的奧祕(三位一體是加爾文論上帝屬性的核心,因為啟示的道就是耶穌基督,而叫我們明白、接受及與上帝聯合的,卻是聖靈的工作)。加爾文不斷提醒我們,上帝已經完全地在基督裡面向我們啟示他自己,因此要認識他,就一定要按他已啟示的來認識他,而不是轉向其他來源或途徑。

    加爾文討論上帝的照管(providence)時,會令我們有一個感覺,他是以牧者的身份來牧養我們(這是加爾文神學的重要特性)。他向我們保證,上帝一直在工作,一直維持並引導他整個創造,以一個作父親的情懷來引導人類整個歷史。教會與基督徒是在上帝特別愛憐的手中,正如基督是在上帝的手中一樣。信徒從來就不受「命運」或「機緣」的掌控,不受制於這等盲目的力量。不過,加爾文對上帝的照管的討論,不是很容易明白。他說,上帝在太古之初就以他的諭旨(decree),來掌管人的計劃與意志,以至於人的計劃和意志會完全照著他所命定的方向而進行。論到預定論的問題,他又說那些不被預定得救的人,也是出於上帝的諭旨,他用一個拉丁字來形容上帝的諭旨︰「horribile」,意思是「可畏的」。

    這點是今天許多人會質疑的,他們會問到,加爾文是否忠於他所闡釋的上帝論,以及他是否公平地對待聖經中提到的,上帝似乎會在各種情況的發展中行動,並予以回應的自由。我們必須記得,加爾文一邊寫釋經書時,也一邊在修改《基督教要義》,他並不認為自己的神學已經是終極的、不可修改的。

    有關基督的工作和身份的問題,加爾文精簡又準確地覆述教父和大公會議的教導。他強調中保的身份是一個奧祕,說:「上帝的兒子從天而降的方法,是他既未完全離開天上,卻願意藉童貞女降生,來到世間,被掛在十字架;又一直充滿著整個世界,就像太初的時候一樣」。但加爾文有時非常強調耶穌人性的限制和軟弱,以致有人懷疑,他是否還相信耶穌的神性。
    這是歷代均有的一種過激反應;加爾文當然不可能懷疑耶穌的神性,問題是我們怎樣講論他的人性。他的人性若是真實的,就必如《希伯來書》作者所說的,他凡事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假如他的人性既沒有軟弱,又沒有限制,我們實不認識這種人性,而這種人性與神性亦沒有什麼分別。歷代神學家能 正視耶穌真實人性的,常有人緊張過度,會立刻問他還信不信耶穌是真神。只講耶穌的神性,是一種異端,反之亦然。

    加爾文指出,我們一定要 努力明白耶穌藉工作而顯出的身份,不是他隱藏的本性。他是第一個藉基督的三重職分(先知、祭司、君王)來系統解釋基督工作的神學家。他強調基督在十字架上受苦,其中刑罰的部分;但他也同時強調他一生的順服,認為這也是上帝所看重的。這種順服包括了主動與被動兩個層面︰他認同我們的人性,與我們站在一起。道成肉身創造了一種他與我們「神聖的兄弟關係」,以致他可以「吞噬死亡,代之以生命;戰勝罪惡,代之以公義」。

    在討論墮落怎樣影響我們的人性(原先是上帝按他的形象造的)時,加爾文會允許我們在下面的意義上使用「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這個詞:即人的本性與行為的每一方面,無不受到罪的影響。然而,在我們與別人的交往上,無論人在罪中沉溺多久多深,我們仍要看對方具有上帝的形象。人的生命有兩個層面是由上帝定規的──即屬靈的層面及時間的層面。從屬靈層面來說,自墮落後,人完全無能認識屬天的事,他既沒有這種知識,也沒有那種能力;從時間的層面來說,自然的人仍然具有高貴的品質及能力,去過多元化的生活。

    舉例說,加爾文十分欣賞昔日異教徒制定法律的智慧;他認為即使一人已墮落了,上帝仍然向人施恩,使他具有非常的恩賜,讓他得著安慰,得享快樂,以及具有藝術的創作力來表達自我。加爾文說,上帝創造世界的時候,不單預備了我們賴以活命的東西,也同時創造了許多純為我們享受和快樂的東西。他在日內瓦的最後一項成就,是建立一所人文學科和科學的研究院,裡面的教師都是接受教外學術訓練的精英。但加爾文關心的是,文科與理科的發展,均需符合上帝的律法,目的是推展上帝的道和鞏固基督徒群體。

    加爾文努力要傳承馬丁路德和其他人開始的改教運動;他常呼應改教先賢對羅馬教廷的批評,因為羅馬教廷否認一般人在恩典的上帝的面前,個人的安全感有任何的地位。在《基督教要義》中,他用了九章的篇幅來論到唯獨靠恩典稱義的教義,以及與此相關的基督徒的自由。

    與此同時,加爾文比同代的人更堅持成聖或悔改的重要性。他還為那個時代的信徒清楚界定,怎樣的基督徒生活模式,才算配得過上帝在基督裡賦予我們的恩典和呼召。 因此在最後一版的《基督教要義》(1559)中,他先以九章篇幅論到成聖或悔改,才用九章篇幅論到稱義。他認為沒有悔改,就沒有赦罪,因為二者都是本於與基督聯合而有的恩典,二者是相輔相成的。他堅持,我們若不藉著信與基督聯合,那麼他為我們成就的救贖恩典,就完全不能用在我們身上。他說,這種與基督「奧祕的聯合」,正是聖靈的工作。

    基督徒不單要與基督聯合,他們的生活模式,也要在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他要順服基督至高的命令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19:2),追隨基督,捨己跟從他。加爾文認為人罪惡的根源,就是愛自己過於愛人,人只有捨己才 能愛人。他認為任何形式的受苦,都會令我們更像基督。當我們努力於地上的聖召使命時,就是表達我們對基督信仰的順服。我們可以盡情享受上帝賜的百物,因為它們都是上帝為我們預備的;在享受中,我們的心不能浸淫物慾之樂,要常保持儆醒的心,保持某種距離,好叫我們常盼望要來的生命,其中的福樂是現在就可以預嚐的。

    為要幫助信徒過有確據的基督徒生活,他討論了預定論的問題。他相信基督徒若不清楚自己是因蒙揀選而得入救恩之門,就沒有信心過一種得 勝的生活。他相信聖經有明確的預定論教導,因此凡不信的人,都是預定要滅亡的。許多人反對這種教義,以致加爾文不得不在好幾個地方為預定論辯論。不過,我 們不要以為,預定論是他的神學中最重要的教義。有意義的是在《基督教要義》中,預定論的下一章,正是他討論禱告的地方,他鼓勵人要運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在 上帝面前代求,並且尋求禱告蒙應允之道。

    《基督教要義》有很大一部分討論教會與她的事奉。他說,教會的事奉,特別是牧者的事奉,一定要反映 出基督謙卑的模式,對個人關懷,以及藉著聖靈的能力,忠於真理。他十分重視教會教導的職責、紀律,和使窮人得釋放;他相信上帝賜下教師或「博士」(即專於聖 經及神學的人)、長老及執事給教會,這一切都有聖經的明訓;但他不認為凡教會做的事,都要有聖經詳盡的保證。

    他很欣賞教會在最初六個世紀發展出來的教義和崇拜禮儀,也嘗試讓它們的特色重現於當代教會。他相信新約的「監督」(或作「長老」),正是改革宗教會的牧師。教會一切的儀節,都須從簡 易明,又要具有聖經的支持。他認為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單禁止人為上帝造像來幫助崇拜,也包括為刺激人的宗教感情而造出來的儀節。他鼓勵會眾在崇拜中唱詩,但 使用樂器卻似乎與一個理性的崇拜不太吻合。

    加爾文同意奧古斯丁對聖禮的看法,認為那是代表不可見之恩典的一個可見的記號。他相信只有聖餐和洗禮具有聖經的權柄。關乎聖餐,他反對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這是天主教的看法,認為餅和酒在神父祝聖後就真的變成基督的 肉和血),也不認為只有以某種形式舉行的聖餐禮才有效。同時,他亦不讚成某些人的看法,以為餅與酒只是一種象徵(symbol),用來代表他的身體,目的是刺激人的記憶、敬虔或信心。

    加爾文認為,聖禮賜下的,就是它們所代表的;主不僅要求我們看,而且是吃與飲,這就表明在他與我們之間,有一種生命的聯繫。這個聯繫在道被宣講及人以信心來回應時,就已經創造出來;當人以信心來領受聖餐禮,生命的聯繫就得以加強而更形密切。

    加爾文反對當時路德派對聖餐具有神秘功效的解釋。他認為基督的身體一直是在天上,我們是被聖靈的大能提升到天上,來領受他的身體。加爾文堅持,領聖禮的人若 沒有以信心來領受,聖禮就沒有功效。他贊成嬰孩洗禮,是因為舊約與新約是一個整體;而一個聖禮是否有功效,與施行聖禮的時間並沒有直接的關聯。

    在加爾文時代,教會與國家的關係是個重要的課題。他在日內瓦曾與政府有過一場尖銳的衝突,更加深他認為政府不應干涉教會的事之信念;他覺得教會內部的事,應 由教會自己組織的仲裁機構來決議。他對國家是十分尊重的,一直要信徒遵守法律,尊重在上掌權者。他也強調掌權者的責任,是去照顧自己的子民,像個牧人一樣。他認為就算掌權者是個暴君,信徒也要順服;信徒就算接受不義的苦難,也比策劃革命好。但他也相信,暴君若走到一種天怒人怨的地步,該國的人民就可以由 合乎公義的組織來把他推翻,或是由上帝在別處所興起與揀選的「復仇者」來推翻他。

加爾文之上帝論

  在「上帝論」部分,加爾文聰明地避免了上帝隱藏的本質(上帝是什麼)的討論,只按聖經來解釋上帝的屬性(即祂是誰的問題)。

    當上帝說及祂的名字,就是宣告祂的「永恆及自存性」︰「我是自有永有的」。加爾文強調的,永遠都是上帝道德的屬性,或稱上帝的「能力」。他認為上帝這些屬性,在出埃及記三十四6~7及耶利米書九24這兩段經文,已經充分表達出來︰它們均強調上帝的恩慈和公義。在實際行動方面,加爾文特別指出上帝在教會及社會運作上,祂是「公義的上帝,也是救贖主」,二者必須並重,丟棄一面,另一面的功能也就不保了。

    在討論上帝的教義上,加爾文並不如一些人所說的那樣,看重上帝的主權(Sovereignty of God),這問題在他的神學上,不是一個太重要的題目。對加爾文來說,榮耀(Glory)是上帝一種特別的屬性,在世界每一角落都充分表現出來,也是祂救贖作最重要的彰顯,而表達得最完滿的,卻是在十字架上的謙卑和愛。

    他以三位一體(Trinity)作為上帝屬性的核心,因為啟示的意思,是要讓我們可以進入上帝本體的奧祕(三位一體是加爾文論上帝屬性的核心,因為啟示的道就是耶穌基督,而叫我們明白、接受及與上帝聯合的,卻是聖靈的工作)。

    加爾文不斷提醒我們,上帝已經完全地在基督裡面向我們啟示祂自己,因此要認識祂,就一定要按祂已啟示的來認識祂,而不是轉向其他來源或途徑。



巴錄 BARUCH

  猶大王……約雅敬第四年,……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巴錄啊,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巴錄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 上;我因唉哼而睏乏,不得安歇。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你為自己圖謀大事嗎;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四十五章)

  最勇敢的人也有疑惑灰心的時候。無論在獄中或監外,巴錄都沒有叫耶利米失望,他甚至冒生命危險來服侍他。

    這天,在耶利米面前,他卻陷在自憐中,這種情況,耶利米自己豈不也曾經歷過?然而,耶利米好像毫無同情心,直言指責他的弱點,難道他不能說些溫柔安慰的話嗎?不,柔和的話從不能使我們脫離自憐,反而叫我們更低沉。

    上帝曾用嚴厲的話對付耶利米的灰心(十二5),如今他不過依法泡製。這話雖然刺耳,卻蠻有效果。它揭露我們隱藏的自我,這常是問題的癥結,也是自憐的原因。上帝的僕人不能指望受太多的呵護。



2019年12月7日 星期六

加爾文與改教運動


    加爾文(John Calvin,1509-64)是改教神學家,出生於法國的諾陽(Noyon),年輕時主要是在巴黎受教育,為將來做神職人員做裝備;他的父親與諾陽的天主教會有衝突,盛怒之下命令加爾文轉修法律,當時他才18歲。在這個過程中,他透過當時著名的人文主義者如賴非甫爾(Lefevre d'Etaples, 1455-1529)及伯達(Guillaume Bude, 1468-1540)的教導,接觸到並醉心於當時的基督教人文主義,他最早的著作,是評塞尼卡的《寬仁論》(Seneca, De Clementia),就反映出這點來。不過,他後來經歷了「突然的悔改」,準確日期雖不可考,但其果效卻十分明顯,使他突然對過去的研究失去興趣,轉而委身於聖經及改教運動的神學。

    1536年,他在巴塞爾出版了《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一版,之後在日內瓦有一段短暫而不大成功的事奉。從1538-41年,他返回法國的斯特拉斯堡,一邊教書,一邊牧會,成績斐然。之後,日內瓦召他回去展開改革工作,他在那裡忍耐辛勤工作了好多年,努力把他對福音、教會與社會的信念付諸實行。

    當加爾文開始他的神學工作之際,改教運動也進入它重要的第二階段。在路德及其他人的努力之下,上帝的道終於突破囚困它多年的堡壘,使聖靈和真理得到釋放。這個運動誘發出無數的講章、作品、會議和爭論,進而亦改變了當時歐洲的政治和社會生活;人開始有了新的經驗、理想和希望。但同一時間,舊制度的崩潰亦使人生出非分之想,令當時的道德標準和社會秩序面臨解體的威脅。

    就在這樣的混亂之際,加爾文毅然奮起,負起界定基督教對生命、工作、教會及社群生活意義的使命,他重新發現聖經的教訓和聖靈的能力對這等問題的關聯,從而提出對當時的歐洲很適切的新建議。更重要的是,他幫助當時的人達致一個清楚的異象,並建立神學思想的新秩序,這些都使他們更能把握福音的豐盛。

    此時,加爾文在講道上的能力、清晰的說服力、教義的簡潔易明,實際的指引和道德上的正直,使跟隨他的人日眾,成為當時極受推崇的領袖,他在自己教區內的成功,是毌庸置疑的。他在日內瓦的功績傳開,加上作品早為他贏得的名聲,故此他在改革運動所佔的地位,就無人懷疑了。他一生的工作和神學正好說明一點︰一個人的神學若是健康的話,它必須與現實生活的處境,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對付亞他那修

   亞他那修於328年被選立為主教之後,就收到康士坦丁信函,說亞流已經悔改,簽署了尼西亞信經(除了少許個人的保留),應該被接納回亞歷山大,恢復交通。亞他那修堅持立場不肯妥協,拒絕接受未全心歸正的亞流。皇帝召見亞他那修,要他說明拒絕的理由,聽了之後,為亞他那修守正不阿的品格所感動,就不再堅持其要求。

    但是亞他那修在埃及面臨麻煩,因其嚴格對待不服權柄的米利都派。米利都派抱怨控告他,優西比烏抓住機會,於335年在推羅,由優西比烏黨羽把持的主教會議,革除亞他那修的教職。亞他那修赴康士坦丁堡上訴皇帝,但是無效。因為優西比烏與其同黨的作證,控告亞他那修曾說:如果皇帝不支持他,他就要發動罷工,禁運埃及穀物至康士坦丁堡。皇帝大怒,未經查證就信以為真,下令放逐亞他那修至德國萊因河流域的特瑞爾(Trier)。

    優西比烏要對付的第三位,是安卡拉的主教馬吉羅(Marcellus)。在335 年亞他那修被定罪的同年,皇帝邀請帝國東部的所有主教,到耶路撒冷參加他所興建的「聖墓教會」獻堂典禮,同時也慶祝康士坦丁登基30年,計劃在典禮中將有一隆重儀式,歡迎十年來歸順「尼西亞信經」的亞流派人士。馬吉羅不願違背良心參加,就立刻被優西比烏黨羽,控告為對皇帝不敬,又被冠上異端之名,在336 年康士坦丁堡的會議中被革除教職,慘遭放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