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 星期三

亞米紐斯神學

(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一詞,是用來形容亞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15601609)的神學觀點,和亞米紐斯的教訓所引起的運動。至於亞米紐斯的立場,在他的跟隨者抗辯派(Remonstrants)1610年的文件中,已經清楚陳述﹔這些抗辯派正式對抗在荷蘭的加爾文主義。

         亞米紐期主要的神學論點如下:神根據他的預知,而有條件地揀選人得著救恩﹔神的恩典可被抗拒﹔基督的教贖是普世性的﹔人有自由意志,人藉著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可以救恩上與神合作﹔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雖然亞米紐斯主義,是改革宗教會內神學上分歧的結果,但這些神學觀點也在今天不少神學派系中存留。循道宗(Methodism)和衛理宗(Welseyanism)就是跟隨亞米紐斯的教義。此外,聖潔運動、靈恩運動及其他宗派如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Will Baptist)等均是。

亞米紐斯神學的歷史

亞米紐斯

        亞米紐斯(Jacobus Arminius)在荷蘭出生,並且曾在馬堡、萊頓、日內瓦和巴色等地讀書。而在他生命中的最後六年,他曾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間教會當牧師(15881603),並在荷蘭的萊頓大學任教授。

        亞米紐斯起初是一個嚴格的加爾文派信徒。他在日內瓦時,曾受學於加爾文的女婿伯撒(Beza)門下。但當他維護加爾文的思想,對抗古尼賀爾特(Koornheert)時,他覺得對手比他更能保衛自己的觀點。亞米紐斯受駁斥後,也就摒棄了加爾文主義。

        亞米紐斯反對加爾交關於預定和定罪的教義,他將加爾文的思想加以修訂,令「神不致被人當作是罪的創始者,人也不會成為神手中的一部機器」。他根據羅馬書第九章寫過一篇論文,提倡有條件的揀選。他認為人有能力主動尋求救恩,人在救恩中可與神合作。亞米紐斯與路德和加爾文不同之處,就是後者教導在墮落之後,自由意志已經喪失,但亞米紐斯相信,神賜給每個人基本的(primary)或先前的(prevenient)恩典,讓每個人都可以向福音的呼召產生回應。亞米紐斯也反對墮落前論(supralapsarianism) – 按加爾文的觀點,在神的計畫中,人未曾墮落,神已定下一些人得著救恩,並且向一些人定罪。他認為,墮落前論無疑將神定為罪惡的創始者。 

        亞米紐斯教導基督無限贖罪的亂點 那就是說,基督為每一個人受死。他又強調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亞米紐斯又根據彼得前書一章10節,指出信徒有可能永遠沉淪。

多特大會(Synod of Dort) 

        亞米紐斯的觀點在荷蘭掀起了不少的爭論,就是在他的同僚中也不例外。亞米紐斯向政府要求召開大會,藉以定斷問題。但亞米紐斯在大會之前九年,即1609年就死去。多特大會是由國家召開的,會期由1618813日至161959日,共有八十四位成員出席,其中五十八位是荷蘭人。由於會議的主持和首席秘書都是屬加爾文派的,而且整個荷蘭代表團都持正統觀點,所以抗辯派的命運已定。亞米紐斯派領袖,也是亞米紐斯的繼承人依皮斯科皮烏(Simon Episcopius,萊頓大學的教授),和另外十二位亞米紐斯派的牧者,被召在多特大會上答辯。抗辯派的五項要點被否定,而加爾文派的五部法典、《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及《海得堡教義問答》(Heidelberg Catechism)均被確定。

        逼迫在多特大會之後展開了。二百名亞米紐斯派的牧者喪失職位﹔政客巴尼弗爾特(John van Olden Barneveldt)遭斬首。格魯希烏(Hugo Grotius)被定罪,受終身監禁,但他兩年後逃獄。不少亞米紐斯派都逃離國土。

荷蘭的領袖

         1625年,逼迫停止,抗辯派就返回荷蘭,根據1630年所批准的諭令,在那裡建立教會和學校。他們在阿姆斯特丹設立了一所著名的神學院,由依皮斯科皮烏擔任神學教授。依皮斯科皮烏在1621年寫過一篇信仰宣言,影響了不少路德宗和其他團體傾向亞米紐斯主義。(那些較不屬正統派的人士,對此信仰宣言感到失望,因為它是守著正統關於三位一體的教義﹔亞米紐斯派就曾被人指責在三位一體教義中滲入蘇西尼派的觀點。)逼迫過後,亞米紐斯派就回到荷蘭。他們採取容忍主義,這影響了該地,後來對宗教也多採取容忍態度。可是,亞米紐斯派逐漸式微,它在荷蘭國土上的影響力也就消減了。事實上,亞米紐斯主義的影響力已超越宗教及地域疆界,它為「理性主義」鋪路,令理性主義在荷蘭、日內瓦和德國的國立教會(Established Churches)大行其道。

英國與衛斯理

         其實早於亞米紐斯,英國已有亞米紐斯式的教義思想。舉例說,當時的宗教條文(The Articles  of Religion)中的內容就是模棱兩可的,可解釋為亞米紐斯主義,也可解釋為加爾文思想。克藍麥(Thomas Cranmer14891556)1543年出版了一本《基督徒必須的教義和學識》(A Necessary Doctrine and Erudition for Any Christian Man),該書內容本質上屬亞米紐斯派。劍橋大學的教義雖然屬加爾文派,但也受到亞米紐斯派的影響。1574年擔任劍橋大學神學教授的巴羅(Baro),是法國難民,他說:「神預定所有人得永生的條件,是他們的信心和持守。」。以下是一些屬亞米紐斯派的出版物:劍橋大學教授柏拉法利(John Playfere)寫了一本《為預定論向福音上訴(An Appeal to the Gospel for the Tru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1608)﹔賀持(Samuel Hoard)1633年出版了《否證神對人的咒詛就顯明了神對人的愛》(God’s Love to Mankind Manifested by Disproving His Absolute Decree for Their Damnation)。 

        內戰之後,查理二世(Charles II)鄙視長老宗,再次將亞米紐斯教義實施在英國的教會中,歷五十多年。值得注意的是,英國的亞米紐斯主義和荷蘭的不同﹔前者不信恩典的教義,他們講論基督贖罪的榜樣,其實英國的亞米紐斯派已走向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直到衛斯理約翰(John Wesley)才復興真理的教訓。

        衛斯理約翰(17031791)自小受到敬度的母親蘇珊娜的教導,他有兄弟姐妹十九人。他在牛津受訓練,1725年經歷了一次「宗教醒覺」。此後,他就召開一個秩序井然的查經班後來名為「神聖會」(The Holy Club)。這個查經班,稱為「循道派」(Methodist),就是從他們那種秩序井然、循規蹈矩的查經方式而起的。衛斯理最後成為 循道會的創始人。在他前往美國途中,衛斯理深深被莫拉維(Moravians)信徒的信心感染。他回到英國,又遇到另一個莫拉維的弟兄,名叫貝勒爾(Peter Bohler),他就是領衛斯理認識,單憑在基督裡的信心就可得救的人。這次經歷可以說是衛斯理真正的悔改。自此以後,他就宣講一個新的信息:單憑信心就得著救恩。在以儀式為重的英國教會,這信息十分不尋常。衛期理又與以前另一位「神聖會」的成員懷特菲爾德(George Whitefield),四出傳道﹔足跡所及超過250,000哩,宣講的講章超過40,000篇。衛斯理的復興運動,令亞米紐斯的教義又傳回英國去。

亞米紐斯神學的教義觀點

         亞米紐斯的教義廣泛在今天不同的團體中流傳:路德宗、衛理宗、聖公宗(Episcopaliauns)、安立甘宗(Anglicans)、五旬節宗、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 Will Baptists)教會,和大部分靈恩派及聖潔運動的信徒。本處所臚列的教義,只能代表一般的亞米紐斯主義(特別是衛斯理派所持的觀點)﹔但個別宗派與團體,對亞米紐斯主義所持的重點各有不同,某會某派所執的,可能不同於另一會另一派。

        我們不會討論所有基督教信仰的基要教義,只探討那些特別已成為亞米紐斯主義特徵的教義。

抗辯文(Remonstrance)
        1610年,亞米紐斯的一群跟隨者,為了對抗加爾文思想,就臚列了五項教義條文,稱為「抗辯文」。抗辯文強調以下五項要點:(I)有條件的預定是基於神的預知﹔(II)基督的死是普世性的﹔他為每一個人而死,他受死代贖的功效不只發生在信徒身上﹔(III)得救的信心不可能與聖靈的重生分開﹔(IV)神的恩典是可以抗拒的﹔及(V)雖然神賜恩典讓信徒得蒙保守,但聖經中不太清楚提到,信徒是永遠不會失落的。抗辯文的五項內容詳情如下:

        第一條:揀選是根據預知(election based on foreknowledge) 

        神在創立世界以先,已經定下永恆的旨意,就是藉著他兒子耶穌基督去拯救那些墮落犯罪的人,並靠著聖靈的恩典,保守他們相信聖子耶穌,又持守這信心,直到末了。另一方面,讓那些無可救藥、不信的人留在罪中,在震怒之下﹔並定他們的罪,叫他們與基督分離。這是根據約翰福音五章36節所說的:「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的身上。」此外還有其他的經文作為根據。

        第二條:無限的贖罪(unlimited attonement)

         世界的救主耶穌基督曾為所有人及每一個人受死,又藉著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使他們救贖和赦罪﹔但除了信徒,沒有人可以享受罪的赦免。這是根據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壹書二章2節又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第三條:無能的本性(natural inability)

         人不能拯救自己的,也沒有運用自由意志的能力,正如人在背道和罪惡的狀態中,不能靠自己的思考、渴望和實行真正的良善(正如信心所作的)﹔除了在基督裡,藉著聖靈,從神重生,令心意、傾慕、意志和所有的能力都更新,才能正確理解、思考、渴望和實行真正的良善。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基督的話:「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

        第四條: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這種神的恩典是引發、維繫,並且成就一切良善。重生的人若得不到神恩典的幫助、醒覺,去跟隨神,與神合作,就不能思想、渴慕或實踐善行,也不能抵抗邪惡的試探。所有善行、善事,都歸於神在基督裡的恩典。但恩典的運作,並不是不能抗拒的,正如聖經所記載的,有不少人就曾聖抗拒聖靈。使徒行傳七章和其他經文都有記載。

        第五條:有條件的保守(conditional perserverance) 

        那些靠著真信心歸於基督,有聖靈居住的人,都有完全的能力去和撒但、罪惡、世界和自己的肉體爭戰,並且得勝﹔如人所知,那是因為靠著聖靈的幫助而成的﹔而耶穌基督更會在人遇到試探時,伸出援手,只要人願意面對爭戰,願意接受他的幫助,而不是停滯不前。基督會保守他們不致跌倒,讓他們不因撒但的詭計而被誤導,或從基督的手中失落,這是根據約翰福音十章28節基督的話:「誰也不能從我的手裡把他們奪去。」但究竟他們會否因為無知、離棄當初在基督裡的生命,或回到現今邪惡的世界裡,轉離聖潔的教訓,失去良知,失落恩典﹔這些都必須得到更多聖經的根據,我們才可去教導眾人。

原罪

         亞米紐斯教導有關原罪的教義,他說原罪影響了整個人,使人欠缺了一切良善,遠離神的恩典,繼續行惡。罪和死是藉著亞當的罪進入世界。死亡的刑罰臨到所有人,是因為人的內心狀況,而不是因為罪歸與人。此外,由於所有人是亞當的後裔,故此都承受了一種敗壞的人性,但這並不是說罪在律法上歸與人。抗辯文宣稱:「我們沒有根據說,亞當的罪歸與他的後裔,所以神因亞當所犯的同一項罪,而定他的後代為有罪。」。 

        亞米紐斯的立場和約翰衛斯理也有不同。「亞米紐斯認為,縱然我們的本性敗壞,神讓我們仍能與他合作,是出於神的公義。若沒有這個,人就不用為自己的罪行負責任。」而衛斯理則認為,人與神合作的能力,是藉著「神賜給所有人的先前恩典,這是基督為全人類普世性救贖的第一種果效。」亞米紐斯根據羅馬書三章16節說,基督白白的恩典將咒詛和定罪從人身上除去,沒有人因為原罪或原罪的後果而被定罪。「人現今不再因為自己的敗壞本性而被定罪,雖然這種敗壞就是罪的本質。它所當受的譴責,已藉著基督白白的恩典而除去,人單單因著自己的過犯而被定罪。」

        亞米紐斯主義雖然承認有原罪和敗壞,但它也說,原罪的影響已藉著神的恩典,在每個人身上除去和撤掉,令罪人可以主動地回應神,或在救恩上與神合作。沒有人是因為從亞當那裡承受了罪,或因敗壞的本性而被定罪﹔人定罪只因為自己所犯的罪。

亞米紐斯教義(抗辯文)
教義解釋
揀選是根據預知神揀選他所知道,會按照自由意志相信基督並且持守信仰的人。
無限的贖罪基督在贖罪工作上,為全人類安排了救贖,讓全人類能以得救(saveable)。基督的贖罪只對相信他的人發生功效。
人的本性無能人不能救自己,必須由聖靈賜予新生。
先前恩典聖靈預備的工作令信徒可以向福音有所回應,並且在救恩中與神合作。
有條件的保守信徒得著賦予的能力,去過得勝的生活﹔但信徒可能離開恩典,失落救恩。
 
揀選與預定       
 
 亞米紐期將預定的教義(神指定一些人得救),解釋為神的預知。因為神知道誰會揀選他,而這些人就是神所預定的。他也將預定的教義解釋為神知道那些人不單會相信,而且會堅守信仰。亞米紐斯論到個別信徒所蒙的揀選,他說:「神的旨意是根據神的預知,即是說神從亙古以前已經知道誰會相信,這是根據他借先前恩典,所賜予人的悔改和信心﹔神也知道誰會倚靠後來的恩典而堅守信心﹔誰不會相信,誰不會堅守。」。         亞米紐斯的預定論,包括了所有人類﹔定義如下:
 
「神的旨意是拯救人類脫離全然敗壞的境況。神不是武斷和濫縱地,只將救恩賜給一些人。預定的範圍包括所有人,但預定的條件單單就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亞米紐斯說,人蒙揀選得永生是基於相信基督。這不是出於神武斷的抉擇,反之,這是根據人對福音的回應。
 
 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          
 
先前恩典就是神賜給所有人的一種「預備的」恩典,讓人能回應並接受福音。先前恩典可以定義為:「人的靈魂進入救恩大門之前的第一步,或預備的救恩(preparatory grace)。這是聖靈向在罪中無助的人所施的恩典。對有罪的人,這可稱為恩慈﹔對無能力的人,這可稱為能力。因此先前恩典可以界定為,在生命完全重生之前所彰顯的神聖工作。」        這可導致神人合作說(synergism),就是人和神在救恩上是「一起工作」(working together),或一種「合作行動」(cooperative action)。由於神施行先前恩典,亞當的罪所遺傳下來的影響,便改變過來,令人可以用信心向福音回應。人可以憑自由意志,接受或拒絕福音,以及神的恩典。「由於從原罪之中復甦,人可以開放接受在耶穌基督裡白白賜下的恩典。人可以恢復與神親密而不受破壞的關係。」        亞米紐斯思想體系中的恩典,可以總括為如下數點:(1)全然敗壞的人是全然無能的﹔(II)由於無條件的贖罪,這種本性的狀況,在某意義上也是一種恩典的狀況﹔(III)恩典是延續的,這卻不同於加爾又所區分的普通恩典(common grace)和有效恩典(efficacious grace)(IV)神人合作說也就是恩典和自由意志的互相合作﹔及(V)人有能力最終抗拒神白白賜下給他的恩典。」。
 
 自由意志
        
 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之間,是應該有關連的。威利(Wiley)引述了四個關於先前恩典和自由意志的命題。         (I)先前恩典是施行在普通人(natural man),或說是墮落的人身上。這種恩典是施行在他整個人的身上(entire being),而不是在他某種特性或能力之上。。。(II)先前恩典使人成為一個自由而負責任的主體。人的墮落並沒有失去神的形象,也沒有破壞他全人的任何能力。他的墮落也沒有破壞他的思考能力(這是屬於認知性方面)﹔也沒有破壞他的感官能力(這是屬於感性方面)當然,它也沒有破壞他的意志能力(這是屬於意欲方面)(III)先前恩典更進 一步施於被奴役的人。。這種奴役不是絕對性的,因為人的靈魂清楚知道自己受捆縛,也想擺脫捆縛。。恩典是必須的。。令靈魂向真理醒覺。。並進一步影響惑感情,令人的心傾向真理。(IV)人的意志與聖靈的原初恩典(originating grace)繼續合作,將先前恩典與拯救恩典直接合併。。。亞米紐斯認定,藉著聖靈無條件叫地臨到所有人的先前恩典,人的道德生活從最初開始,就有著自由主體(free agency)的能力及責任了。        總結而言,亞米紐斯的教導是:人的墮落並沒有破壞人的選擇能力。先前恩典令人看見自己屬靈的需要,令他能選擇救恩。威利強調,恩典在交互作用中是最為重要的。
  
救恩的條件        
 
 得救的信心包括以下四項事情:「(I)對罪的覺醒﹔(II)藉著叫人知罪,和感動人的聖靈賜予先前恩典,人便能轉向神﹔(III)悔改認罪,就是承認罪人與神的恩典分離,並且遵守共同立下的新約﹔及(IV)個人接受在耶穌基督裡的新生。」         
 
人在救恩中的責任包括知罪、離罪、轉向神和信靠基督。衛斯理約翰強調,悔改和相信構成了「得救的信心」。衛斯理的信息是要求人「悔改和相信」。悔改含有改變之意,衛斯理稱它為,「心意從一切的罪中(all sin)轉向完全的聖潔(all holiness)」。悔改包含除掉罪,和生命的轉變。悔改是包括行動的,按衛斯理所言,先悔改後信心。
 
衛斯理又說:「相信福音之前,我們必須悔改。在我們能真正倚靠基督之前,必須先脫離自我的依賴。我們須將一切的自義和自信棄掉,才能對他產生真正的信靠。我們須先被拯救,離開對自己的信賴,才能信靠他所作的和所受的。」          
 
衛斯理為得救信心所下的定義,有以下三方面:(I)信靠神的恩慈和赦免﹔(II)接受信徒生命的確據,舉例說,相信耶穌為神的兒子﹔(III)信賴基督,將生命的方向轉過來,以基督為主。對衛斯理來說,相信最終的表現是順服。這說法和今天的亞米紐斯主義相符﹔他們強調行為,作為救恩的重要條件。
 
 贖罪的含義         
 
 亞米紐斯派都持定從治理觀(governmental view)看基督的死。那是格魯希烏(Grotius)的教導,認為基督的死不是為罪人贖罪,只是滿足神治理,或公義上的需要。基督不是為人類而死,而是作了一個「象徵抵償」(token payment),以滿足神的管治。神因此放下律法的要求,赦免罪人,因為他的管治已得到維持和尊重。
 
 贖罪的範圍        
 
 亞米紐斯派教導,基督的贖罪是普世性的。「這不是說,所有人都是無條件地得救,而是說基督的奉獻,已滿足了神聖律法對於拯救所有人的要求。」
 
基督的贖罪是為每一個人的,足以讓每一個人都得救(雖然不是所有人都得救了)。聖經著重普世性的救贖(約三1617﹔羅五818﹔林後五1415﹔提前二4,四10﹔來二9,十29﹔彼後二l﹔約壹二2,四14)。由於基督為所有人贖罪,福音是要向所有人宣講(太二十八l9﹔可十六15﹔路二十四47)        
 
 亞米紐斯教導,贖罪的益處包括以下所說的。         (1)人類繼續存在。若說神容許全人類不斷在罪和敗壞中繁衍昌盛,而沒有為他們安排救恩,這是難以接受的。。(II)所有人都恢復了可得救的狀態(state of salvability)。贖罪功勞無條件地賜給所有人(白白的恩典),這包括了聖靈的光照、責備和定罪。人不但受到考驗,也得到聖靈恩惠的扶助。。(III)夭折者的救恩:我們需肯定贖罪工作,是使夭折的人得到真正的救恩。 
 
救恩可以失落        
 
 亞米紐斯派認為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雖然亞米紐斯本人沒有清楚說明信徒會失落救恩,但他的結論是依循這個方向的。亞米紐斯說,人靠恩典得救,但得救也關乎他的自由意志。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亞米紐斯說,在信仰的持守中,自由意志需同時發生作用,不然信徒會失落救恩。
 
「在蒙神的恩典保守時,自由意志需同時發生作用。自由意志有能力抗拒所賜予的恩典,和拒絕後施恩典(subsequent grace),因為恩典不是神無所不能的作為,而是可以被人的自由意志拒絕的。」        
 
 衛斯理約翰教導,信徒的「信仰和良心可以破滅(shipwreck of faith and a good conscience)﹔他有可能跌倒,不但是失敗跌倒,而且可能是最終跌倒,永遠滅亡」。關於個人失落救恩,所根據的經文是:路加福音十三章14節﹔歌羅西書一章29節﹔提摩太后書二章5節﹔希伯來書六章46節﹔彼得前書一章10節。
 
 亞米紐斯神學的評價        
 
 亞米紐斯強調幾項要點,他強調人的責任無疑是合乎聖經的:人必須相信才能得救(約三16﹔徒十六31)。如果人不肯相信,他就失落救恩(約五40,七17)。亞米紐斯所說普世性的贖罪,也是合乎聖經的(提前四10﹔彼後二l﹔約壹二2)         
 
但亞米紐斯也有兒項論點需加以檢討。(I)亞米紐斯否定罪的遺傳﹔他認為沒有人因為原罪而永遠被定罪。人被定罪是因為自己所犯的罪。這說法與羅馬書五章1221節有異。         (II)雖然有解釋上的不同,亞米紐斯派一般都相信始祖的墮落帶來很大的影響,但先前恩典把這些影響除掉了使人可以在救恩之中與神同工。但聖經沒有說明先前恩典清楚的根據。         (III)亞米紐斯派教導,人的墮落並沒有破壞人的自由意志﹔再者,他們說先前恩典運行在未信者的心裡,令他以意志的行動,在救恩上和神合作。不錯,人是需要為福音的回應負責任(約五40),但人的意志已因著人的墮落而受了影響(羅三1112﹔弗二l)﹔人需要神的恩典才能得救(弗二8﹔徒十三48,十六14)        (IV)亞米紐斯派將神的預定,訴諸神對人行動的預知。他們強調,神事先知道誰會相信,他就揀選那些人。按亞米紐斯主義,揀選和預定都是根據信心。「預知」一詞(希臘文prognosis)基本上是與揀選相同的(比較羅十一2﹔彼前一20)。神所預知的內容,是來自事前的計畫,而不是根據事前的資料。         (V)亞米紐斯強調人在救恩中的參與和責任:知罪、離罪、悔改、認罪和相信。對亞米紐斯主義來說,悔改包括行動的轉變,摒棄罪,而聖經中「悔改」(希臘文 metanoia)一詞,意思就是「心意轉變」。雖然強調人的責任是十分重要,但救恩也有多方面的條件﹔過於著重人的責任,就很容易消減了只靠恩典得救的重點。不少經文都強調救恩的唯一條件是在基督裡有信心(約三1636﹔徒十六31﹔羅十9)        (VI)亞米紐斯教導,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因為人的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人可以選擇犯罪,放棄他以前對基督的信心。這觀點是建立在一些容易引起爭論的經文上,如希伯來書六章46節和彼得後書二章2022節。但聖經清楚強調,信徒今天所得的永生(約三16﹔約壹五1113)是永遠的,並且因著基督所作的(羅五l,八l),可在基督裡穩妥保存(約十28)
 
加爾文神學和亞米紐斯主義的對比
教義亞米紐斯主義加爾文神學
敗壞因著人的墮落,人承受了敗壞的本性。先前恩典能除掉亞當的罪所帶來的罪咎和定罪。因著人的墮落,人已全然敗壞,死在罪中。他不能拯救自己。因為人已死在罪中,所以需要神的救恩。
罪歸於人神不是將亞當的罪歸於全人類,但所有的人卻因著亞當的墮落,承受了敗壞的本性。由於亞當的過犯,罪就臨到全人類,因此所有人都生在罪中。
蒙揀選神揀選他所知道會按自由意志相信的人。揀選是有條件的,是根據人信心的回應。神無條件地從亙古就選擇一些人得救。揀選不是根據人將來的回應。
基督的贖罪基督為人類而死,讓全人類可以得救。他的死只對那些相信的人發生功效。神定意基督要為所揀選的人而死。由於基督不是為每一個人而死。只是為那些蒙揀選得救的人死,他的死是完全成功的。
恩典藉著給所有人的先前恩典或預備性恩典,人能夠與神合作,回應神的救恩。先前恩典能改變亞當的罪所帶來的結果。普通恩典臨到全人類,但不足以拯救每個人。神施行不能抗拒的恩典,將他所揀選的人召來,令他們願意回應神。
人的意志先前恩典是賜給所有人,在整個人的身上生效,給人自由的意志。敗壞伸展到全人,包括人的意志。若沒有不能抗拒的恩典,人的意志就會受捆縛,不能按自己的能力向神回應。
蒙保守信徒會離開恩典,失掉救恩。信徒在信仰中蒙保守。信徒在救恩中穩妥,沒有一個會失落。
神的至高主權神按照人的自由意志與回應,限制他的管治。他的計畫和他對人回應的預知有關。神的至高主權是絕對的,和沒有條件的。神根據他旨意所喜悅的,決定一切事情。他的預知是根據事前的計畫,而不是根據事前的資料。

荷蘭改教運動

     荷蘭改教運動(1)  ,   荷蘭改教運動(2)  ,

荷蘭改教運動(2)

在改革宗(Reformed Church)方面,不同地區的教會在神學上原是非常統一的。不同的地區雖然有自己採用的信條,但這些信條都是大同小異的。然而在十六世紀後期,改革宗內 的神學爭論首先在荷蘭出現。荷蘭教會所採用的是主後一五六一年草擬的《比利時信條》及主後一五六三年草成的《海德堡信條》。這兩個信條經過裡敦大學 (University of Leiden)教授容力斯修訂後,被荷蘭教會正式在安特威(Antwerp)議會、伊頓(Emden)議會、多特(Dort)議會通過接納為荷蘭教會的信 仰依據。然而當教牧人員廣泛地討論這些信條內容的時候,問題便開始出現了。當時裡敦大學的一位教授高馬勒斯(Gomarus)與一些教牧人員在解釋神永恆 的旨意及諭令上發生爭執,高馬勒斯認為神揀選及救贖的計畫在瓷創造及人墮落以先,已經定下。而與他爭辯的一些教牧人員卻認為神的揀選及救贖計畫是在人墮落 後才定出的。兩派在各持己見中,邀請新任神學教授的亞米念(Jacob Arminius, 1560-1609 A.D.)主持公道。經過一番研究,亞米念不單否定高馬勒斯的看法,就是連那些教牧人員的看法,他也不能支援,他根本便否定無條件的揀選 (unconditional election)。這樣一來,整個荷蘭的教會便像經歷地震一樣,一場激烈的神學爭辯便告展開。一方面,根據加爾文派的傳統信仰,神揀選這人,不揀選那人 完全是出於神的美意,與人本身的態度、決志無關,就是在某人出生以先,神已經揀選了他。另一方面,按亞米念的看法,人之所以得救,被神揀選,是因為他願意 承認自己的過犯,接納神的恩典。

漸 漸的,跟隨亞米念的人也不少,在荷蘭形成一種勢力。荷蘭王企圖以政治的權力確立純正的加爾文主義,而亞米念派卻極力相抗。當荷蘭王要求境內信徒接受國家所 採用的信條,亞米念派便立刻草擬《抗辯信約》(Remonstrance),內容有五大點:
(一)有條件的揀選﹔
(二)無限的贖罪,亦即是說,神的救贖本 來是要給每一個人,只要人肯接納瓷的救贖,他便能得救。
(三)人性部分敗壞,就是說人的墮落沒有完全破壞在人裡頭的神的形象,人雖然敗壞,仍保留對神感應 的能力﹔
(四)神恩典可能被抗拒,即是說,當神的恩典臨到人時,人可以拒絕接受神的恩典。神不會用瓷的大能使人對瓷的恩典無可抗拒﹔
(五)聖徒可能從恩典 中失落,亦即是說重生之後,不保證他絕不會再失落。

面對這五 點抗辯,荷蘭政府立刻召開多特會議,這會議不單召集荷蘭教會的領袖,也召集了所有改革宗的教會領袖,為要對應亞米念主義。會議的結果當然是亞米念主義被完 全否定,不少亞米念主義者被逐出教會,議會重新確立《比利時信條》及《海德堡信條》的信仰。而著名的加爾文主義五特點(Five-points of Calvinism)便是這時開始盛行於改革宗教會的,這五點針對亞米念主義的五點抗辯的:
(一)神的無條件揀選﹔
(二)有效救贖﹔
(三)人性完全敗壞﹔
(四)神的恩典無可抗拒﹔
(五)聖徒確保不在恩典中墮落。

信 義宗及改革宗內部的神學爭論使他們的信仰表達趨於嚴謹精細,看重推理,因而漸漸變得僵化,缺乏活力,與路德及加爾文時代那種充滿生命體驗及活力的神學真是 大不相同了。基督教的神學於是便進入一種經院式的形態中,而十七、十八世紀的所謂"正統主義"在當時很多人的心目中是一種了無生氣的神學思想,使本來親切 而切實的信仰變成客觀、抽象的體系:這體系在日後也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

2018年5月29日 星期二

教會的誕生


    耶穌受洗後立即開始在加利利傳揚天國的福音,不久便有很多人跟隨祂,耶穌與門徒的聯合標誌著新團體的出現。主耶穌的死使得門徒四散,光景暗淡。但他的復活和升天,不僅令以彼得為首的使徒重新得力,而且使更多的人加入了他們見證的行列。

一、教會的誕辰
   
 五旬節聖靈降臨,標誌著一個新時代的開始,教會的誕生。福音帶著聖靈的大能迅速傳開,當天就有三千人歸主。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團體發展很快,不久就有加利利和猶太的居民,還有流散在外的猶太人,甚至一些希伯來祭司也參加進來。這個基督徒團體很早就採用了教會這一名稱。

    教會此詞的希臘文意為召出來的聚集。不過,原先的意義似乎不僅僅是聚集,還用以區別那些承認耶穌為基督的會眾與那些不承認這一點的猶太人。並且這個詞也和它在《舊約》中的用法有聯繫。在七十士譯本中,它被用來指以色列全體人民是上帝所呼召的會眾。

二、初期的組織形式
   
 當時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仍到會堂禮拜,遵守猶太律法。但除此之外,他們有自己的特殊儀式,每日在私人家中一起禱告,互相勸勉和掰餅,期待著主不久以後再次回來。

    耶路撒冷教會組織形式簡單,起初以彼得為首,約翰居次,其餘使徒和他們結成一團。由於本地信徒和講希臘文的猶太信徒之間因為供應問題發生矛盾,故指定了一個七人委員會,被視為執事團的起源,但更可能是長老制的開始。不久在保羅組織的教會中就有長老出現(徒1423)。

三、承當的大使命(徒18  2819
   
 主耶穌不單提出要復活建立教會,成為新的敬拜、事奉的所在。主耶穌升天前更給門徒一個大使命,那就是將福音從耶路撒冷一直傳到地極﹔並且將真道教導信徒遵守。

    (一)福音使命
   
 其間,主耶穌特別的提到福音的路線和方向: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其用意首先指出福音要從猶太人到外邦人﹔其二也指出福音的傳揚是循序漸進的。

    (二)教導使命
   
 其次,主耶穌也指出教會在地上的大使命之二──門徒培訓。要將主耶穌的道教導人遵守。這兩者,也是神給教會的兩大硬指標,也是教會發展的兩個方向,同樣也是每一個信徒存活的服侍方向。福音的傳開是教會在量上的增長,而門徒培訓則是教會質的增長。

   
儘管耶穌在大使命中吩咐要把福音傳向全世界,耶路撒冷的大部分信徒起初只向猶太人傳,但範圍卻不像表面上看起來那樣小,因為每年有成千上萬的猶太人前往耶路撒冷參加他們最重要的宗教節期,實際上有不少還在耶路撒冷城住下來,不過仍和他們的舊居保持聯繫。(如巴拿巴來自塞浦路斯島,定居耶城)大概主要藉著這些無名的猶太信徒的見證,基督信仰才能在頭幾十年傳到羅馬帝國各地,甚至超過帝國疆界。

教會歷史的幾種分類


    研究歷史的一個重要方法,就是把歷史分成不同的時期,不同的階段。這樣能幫助我們更加容易掌握教會發展過程的概念。對於教會史一般有以下幾種分法。

(一)三分法──將教會的二千年歷史分為三個時期:

    1、古代教會      30-590A.D.
    2
、中世紀教會    590-1517 A.D.
    3
、近世紀教會    1517-現在

    在古代中,基督教會開始創立,並且它的影響力已經擴張到了文明世界的各部分。希羅文化曾盛極一時。後因蠻族入侵而滅沒於當時的狂流之中。這些蠻族於 476A.D.即世界史初期終結之時──傾覆了西羅馬帝國。在教會歷史中卻以590A.D.大貴格利就職教皇為中世紀的分水嶺。大貴格利所處的時代乃劃分新制度與舊制度的時代。他是末一個羅馬主教和第一個中世紀教皇。

    中世紀之所以得名,乃是因為它的年代上的地位介於古代與近代之間。它乃是希羅文化與條頓拉丁文化之間的一個過渡時期,這個時期決定了西方的將來。在中世紀的初期內,因有蠻族侵入帶來了破壞,所以這時期常被稱為黑暗時期。然而因基督教、希臘、羅馬和條頓,這幾種因素之混合,卻漸漸產生了一種新文化,這種新文化乃是在舊文化毀滅之後慢慢興起的。這種新的條頓拉丁文化,曾經過數世紀之久,才達到成熟之期。拉丁精神在文藝復興之際已達到成熟的境界,而條頓精神則於改教運動中自覺其已達成熟之境而得到解放。

    正當西方文化達到了成熟之境的時候,新大陸被發現了。在路德釘95條綱領於威登堡教堂大門之前25年,哥倫布(Columbus)到了美洲。從1840年以後,外國人民之移居美國比條頓民族進入舊羅馬帝國之運動還要快。故此把近世紀教會史分為兩大部分是很自然的:第一為舊大陸的教會,第二為新大陸的教會。


(二)四分法──將教會的2000年歷史分為四個時期:

    1、早期教會(初期教會)    30-590A.D.  
    2
、中古時期    590-1517A.D.
    3
、改教時期(復原時期)    1517-1648A.D.
    4
、近代時期(現代教會)    1648-

    1517 年,馬丁路德公佈了“95綱領,正式開始宗教改革(又稱信仰復原)。宗教改革是一場大運動,大約維持了一百年,到了1618年有了一個初步的定論﹔可是接著發生了三十年戰爭,而且這場戰爭是與宗教改革有關的。所以宗教改革時期就定在這個三十年戰爭結束的時候,即1648年。

    1648年以後,歷史一般認為人類進入了現代的時期。所以教會的第四個時期,稱之為近代時期的教會。


(三)七分法
   
 根據啟示錄的七教會連同主耶穌教導的天國的七大比喻將教會史分為七個時期。
    教會的時期(公元)    對應的七教會(啟2-3章)    對應的七比喻(13)
   
使徒時期(33/100    以弗所教會──以弗所:可愛、放鬆之意    撒種的比喻
   
逼迫時期(100/312    士每拿教會──士每拿:” 之意    稗子的比喻
   
國教時期(312/590    別迦摩教會──別迦摩:成婚,高樓之意    芥菜種的比喻
   
教皇時期(590/1517    推雅推喇教會──推雅推喇:女子” 之意    面酵的比喻
   
復原時期(1517/1648    撒狄教會──撒狄:重新、恢復或寶石” 之意    寶貝的比喻
   
復興時期(1648/-    非拉鐵非教會──非拉鐵非:弟兄相愛” 之意    珠子的比喻
   
多元化時期(1910/-    老底嘉教會──老底嘉:民主” 之意    撒網的比喻
   
 七分法中,前面的時間分法其歷史性與四分法中提到的一致。關於第七個時期的開始時間,在不同的書中有不同的分法,本講義之所以將1910年作為多元化時期的開始,是在於這一年舉行了著名的聯合會議,並由此開始了全球教會的聯合之路,之後的聯合大部分成了以新派神學為主流的行動。

研究歷史的價值所在


 以銅為鑑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鑑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鑑可以知得失。” 

(一)明古知今 

    歷史能幫助我們瞭解過去,以致知道我們的現今是如何從昨天演變過來的,因著這樣的瞭解,使我們知道為什麼我們今天會站在這個位子上,而同時可以向前看,知道如何走下一步。

(二)避免盲點 

    “盲點就是一些我們自己都看不見的東西。我們看事情,往往是從自己的觀點和背景做出發點,因此就很自然牽涉到一些盲點。這點歷史就成了我們的好幫手,因為歷史可以幫助我們清楚的看見一些我們過去也許看不見的事情,避免一些過去的人曾經犯過的錯誤。

曾有人說那些不理會或者是忽略歷史的人,注定要受一種咒詛:就是重複歷史所犯的錯誤。又有人說歷史給人最大的教訓,就是人不吸取歷史的教訓。” 

(三)開闊視野
 
    我們都知道,站得高就望得遠,視野也越廣闊。我們能夠綜合歷史的資料,就會更加的豐富。當我們去仔細的研究探索歷史,看過去發生的事,以及過去的人如何整理他們的信仰,能提供許多我們過去曾經忽略的資料,並幫助我們。

    對歷史神學的瞭解對一個成熟基督徒生命來說是不可以缺少的。如果你覺得你的屬靈生命,好像來到一個不能夠再突破,再進一步發展的地步,也許從歷史的角度來檢討一下你的信仰,會對你有一些幫助。因為歷史神學是探討教會歷史,也是探討我們信仰的歷史的一個功課。它不單只是幫助我們,更豐富的瞭解我們的過去,也使我們的現在變得有意義,使我們的將來擁有一個肯定的方向。它也可以幫助我們避免一些過去的錯誤,吸取過去的教訓,學習歷史裡面的一些榜樣﹔因而開闊我們的視野,幫助我們作個更有把握的基督徒。在我們帶領教會、服侍弟兄姐妹時,成為一個更有方向和確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