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 星期日

坎培•摩根之服事上的裝備



    認真說起來,摩根除了在格蘭頓大樓接受一些基礎教育之外,並沒有進過任何一間高等院校,一直無機會接受高等教育。他長大後竟然具有淵博的學識,全靠自學得來。

    一八七七年,摩根目睹家境不充裕,父親收入有限,他就決定找工作,來幫補家庭。另一方面,他還打算在工余時,出來佈道傳福音。格蘭頓大樓的校長巴特勒非常同情學生摩根的心志,一方面暗中幫摩根找工作,一方面帶他到查爾登漢附近的鄉村教堂操練講道。

    摩根當時才十五歲,他不像同齡的孩子們,一到星期日或假日,就盡情嬉玩遊樂,而是寧可在粗野的農夫中傳福音。這在人看來,是不尋常的,至少也是早熟的。想不到,健壯的、體力如牛的農夫,竟虛心來聆聽一個戴眼鏡的、臉色蒼白的、虛弱的年輕學生宣教。摩根這個小孩子,從小就立下志願,要終生事奉上帝,並在年輕時抓住每個機會,在服事上裝備自己。

    不久,摩根在佈道工作上,找到一位同工,即戴維•史密斯(David Smith)。戴維•史密斯比摩根大好幾歲,平時售賣屬靈書刊。有一次,摩根和戴維•史密斯兩人,從查爾登漢前往伯德立(Birdlip)鄉村,去帶領一個禱告聚會。那晚,戴維•史密斯主持聚會,摩根則負責講道。摩根讀的經文是以賽亞書五十一章六節:“你們要向天舉目,觀看下地,因爲天必像煙雲消散,地必如衣服漸漸的舊了,唯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我的公義也不廢掉。”

    聚會完,戴維•史密斯和摩根在月光下,從伯德立步行回查爾登漢,兩地相距是六英里路。在路途中,戴維•史密斯率直地對摩根說,在會衆面前講道,千萬不要以爲這是機會展示你的恩賜、口才和知識。摩根聽了,起初想抗辯,到了未了,俯首無言。對摩根這年青弟兄來說,戴維•史密斯的忠告,實在打擊了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他回到家裏時不斷思考這些話,情緒上幾乎一蹶不振。感謝主,摩根意識到,他對同工的勸喻不應該有任何的誤解,同工的動機和目的,純粹是要他事奉得更合乎主的心意。

    經過了幾個星期的默想和禱告,另一次機會來到,又是輪到他和戴維•史密斯到伯德立村帶領禱告聚會。這一次摩根讀的經文是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讀完這節經文,摩根接著講道。這一次,他沒有自我的意識,他把自己溶入上帝的話語裏面,他在上帝的光中倒下來,他根本沒有辦法講完這篇道。但是奇迹發生了,上帝的話語——不是人的道理——征服了幾位會衆的心,他們當場決志,接受主耶穌作他們個人的救主。爲著這次傳福音的果效,摩根非常感激他的同工戴維•史密斯在事奉上給他提出的建議和勉勵。

    一八八○年,摩根正在找一份教師工作時,來到了外頭花花綠綠的世界,接觸到城市生活的林林種種。那年間,唯物主義和唯理主義大行其道,英國許多城市,成立現世主義會堂(Secularist Halls);這些會堂並在星期日集會,正面攻擊聖經和教會。在美國帶領這個運動的,是英格索爾(Robert Ingersoll);在英國,運動的首腦人物,是伯拉勞(Charles Bradlaugh)。曆三年之久,摩根受到當年知識界的不信風氣的影響,信心動搖,甚至懷疑聖經的可靠性和可信性。到了最嚴重的階段,他幾乎否定聖經是上帝的權威的話語。他於是取消了所有預約的講道的安排,停止再講道,把所有的書——不論是攻擊聖經的,還是爲聖經辯護的——都放入牆角的櫥櫃裏,並在櫥櫃上加上鎖頭。那次的決心是那麽堅決,印象是那麽深刻,後來他在講道時多次述及這件事。他說,時至今日,我似乎仍聽見當年給櫃子上鎖時的喳喀響聲。把書籍鎖起後,他又到書店買一本全新的聖經,接著摩根對自己說:“我目前不敢肯定我父親所說的,即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但有一樣我可以肯定的,即如果聖經真是上帝的話語,如果我以毫無偏見的和誠實的態度來讀聖經,聖經一定會給我帶來不動搖的信心和不可摧毀的信念。”

    摩根用客觀的態度,誠心讀了聖經之後,作見證說,聖經找到了我,上帝的話抓住我。從一八八三年開始,他不再懷疑聖經,他一直是聖經的學生,從中領受上帝的話語。

坎培•摩根之童年時代



坎培•摩根(George Campbell Morgan)於一八六三年十二月九日出生於英國西南部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shire)特伯裏(Tetbury)村的嘉偉街(Cutwell Street)十二號的一間磚砌的房子。

摩根的父親喬治•摩根(George Morgan)原在英國中部哈德福郡(Herefordshire)的一間浸信會教堂任牧師。由於喬治•摩根性格頑強,擇善固執,具有不恪守傳統、不因循守舊的性格,在受到弟兄會(Plymouth Brethren)的教導的影響後,毅然辭去浸信會牧師的職位,攜眷搬遷到格洛斯特郡,自資在特伯裏村租了一個大廳,隨著聖靈的引導,述說上帝的話語。

哈羅•慕安(Harold Murray)在《聖經導師》(Bible Teacher)一書中寫道,摩根的父親放棄浸信會的牧師職位和薪俸,主要是受到弟兄會的領袖們的影響,內中有威伯門(Robert Chapman)、慕勒(George Muller)等。戚伯門是公開弟兄會領袖,威信甚高,是中國內地會負責人戴德生的幕後支持者。慕勒是信心之父,憑著信心和禱告,在英國的布裏斯托(Bristol)辦孤兒院,撫養一千名孤兒。
摩根的母親伊利沙白•伯莉坦(Elizabeth Fawn Brittan)是一位嬌小、俏麗、優雅的淑女,對人多少有點苛求,因她品德端莊有禮,卻是敬虔愛主。她的父親——即摩根的外祖父——是諾福克(Norfolk)一間浸信會教堂的執事。

摩根和他父親有一項明顯的差別。摩根博覽群書,學識飽滿:而他父親喬治•摩根八十年來,唯讀一本書——聖經。不管怎樣,父子兩人都熟悉聖經,並以聖經爲一生信仰的準繩。

摩根自小就體質虛弱,故此他的父母在他適齡讀書時,沒有把他送到正規學校讀書,而是由父親在家教導他識字;稍後則爲他請了補習老師。一八七○年,摩根隨父母搬家到韋爾斯(Wales)的加地夫(Cardiff)。這一年間,他唯一的同伴,是比他大四歲的姐姐莉芷(Lizzie Morgan)。他的姐姐是這樣愛惜他,以致姐弟兩人之間的感情非常密切。不幸的是,在摩根八歲時,姐姐莉芷突然病逝。由於姐弟情深,他是如此哀痛,長期得不著安慰。

摩根在加地夫時,姐姐一直是他唯一的遊伴:幾乎每星期,姐弟都在玩「講道」的遊戲,他讓姐姐莉芷和她的洋囡囡並排坐在一起,聽他講道。

姐姐莉芷逝世當晚,摩根從房子裏跑到墳場,躺在地上哭泣不已,他巴不得和姐姐一樣長眠不醒。

摩根心靈上既蒙受如此的創傷,而他的身體又這麽單薄,在他失去了求生的意志之後,就染上了當時很難治療的肺炎。那時,摩根的病情日趨嚴重,生命垂危。

感謝上帝,上帝預定這個孩子有朝一日,會成爲他貴重的器皿;像撒母耳一樣,摩根在睡眠中被上帝喚醒,摩根立時接受上帝所付託的使命,決意事奉上帝,摩根隨著也不藥而愈。

在這之後,摩根隨著父母,於一八七一年,從加地夫遷居到查爾登漢(Cheltenham)——這小鎮同樣在格洛斯特郡境內。摩根被父母送到道格拉斯男孩學校(The Douglas Collegiate School for Young Gentlemen)進讀。這間學校在當地被簡稱爲格蘭頓大樓(Gratton House);校長巴特勒(Joseph Leonard Butler)是個品格高尚,懂得教育心理學的年青人,年齡僅比摩根大十五歲。

巴特勒一眼看出摩根是一個任性和頑皮的孩子。有一次摩根在上課前把蜂蠟放在校長巴特勒的座位上。巴特勒進課室講課前,先坐在椅子上;當巴特勒再站起來時,粘上蜂蠟的椅子隨著他的褲子離開了地面。巴特勒把椅子和褲子分開之後,一眼橫掃每一個學生,然後巴特勒用很簡潔的話說:“摩根,你會這樣作,我不覺得奇怪;但我確是深爲失望。”摩根日後記述校長巴特勒對這個惡作劇的反應。摩根說:“我情願校長體罰我,也不願意聽到這樣的評語所感到的羞恥。”摩根從此之後,非常敬重校長巴特勒;他婚後所生的四個男孩子,也都受教於巴特勒。

摩根除了在學校受到很好的教育;在家裏也有很良好的家教。特別是他的父親喬治•摩根,是一位專心致志於閱讀上帝的話的人。在喬治•摩根的心目中,弟兄會的領袖達秘(John Nelson Darby)在讀聖經時,有豐沛的亮光,能按正意解釋聖經。在摩根所住的格洛斯特郡,就有一位甚具威望的艾理柯主教(Bishop Ellicott),向該地區的神學院學生,極力推薦達秘所著的《聖經各卷要略》(Synopsis of the Books of the Bible)從父親的言談中,摩根對達秘這位屬靈偉人早已心儀。
有一天,達秘到格洛斯特郡,探訪摩根的父親喬治•摩根。年僅十幾歲的摩根,在屬靈偉人達秘面前忐忑不安。只見達秘俯首垂詢摩根學習的情況。達秘和藹可親的態度和語氣,頓使摩根早先的惶恐一掃而光。

摩根十三歲時,即一八七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就在蒙茅循道會教堂(Monmouth Methodist Chapel)的一間課室裏,對著五十多位與他同年齡的男女孩子,講他一生中的第一篇道。當天聽到他講道的小朋友們,沒有人會預料到,這個年僅十三歲的小孩子,會成爲二十世紀最卓越的傳道人,會成爲當代的解經王子。那一天摩根所講的題目是救恩(Salvation)。摩根在那樣年青的年齡,初出茅廬,竟能條理分明地把救恩這真理,作了完整的結構性的闡述。且看摩根是怎樣把救恩這一資訊分成段落的:

1、大的救恩——“我們若忽略這麽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二3

2、同得的救恩——“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猶3

3、永遠的救恩——“他既得以完全,就爲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救恩的根源。”(來五9

4、現在的救恩——“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救恩的日子。”(林後六2

正如上述,當日聽摩根講道的同學,並不意識到,講道的同輩小孩子,將是來日舉世聞名的解經王子。但當日蒙茅循道會教堂的查威克牧師(RevSamuel Chadwick),本人就是英國著名的大佈道家。查威克牧師聽摩根這個小孩了講道之後,驚歎不已,確信摩根長大後,將成爲上帝所重用的器皿。

坎培•摩根

     摩根 ( G. Campbell Morgan 1863 - 1945)  ,

     坎培•摩根之童年時代   , 

    坎培•摩根之服事上的裝備  ,

    上帝爲摩根開路  , 

    不斷的操練  ,

   在事奉上長進

   在伯明罕的日子 ,

   初次訪問美國  ,

   從伯明罕轉移到倫敦   ,

  服事美國衆教會  ,

  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

  在各地巡迴講道  ,

  歸回故土英國   ,

2016年11月22日 星期二

亞伯拉罕的新地



  上帝為亞伯拉罕所定的目的,確實是迦南地,這地名是根據(他曾居住過此地)(Ham)的兒子之名而取的。廣義而言,迦南地包括敘利亞巴勒斯坦(Syria- palestine),創世記第十章十九節所說,從西頓向甫擴展直到迦薩,東至所多瑪和蛾摩拉,北至拉沙(Lasha)(位置不明)。在亞馬拿泥版(Amarna Letters)(主前十四世紀)裡面提到「迦南」地,是和當時埃及所稱的敘羅巴勒斯坦(Syro-palestinian)地區相等,那地區也包括西頓的極北。然而,亞伯拉罕到達的地方,是迦南南部,也是以後稱為巴勒斯坦之地。

一、迦南地

  當亞伯拉罕到達的時候,正是迦南地初期青銅時代,第三千年代即將結束的時候。迦南在早幾世紀前的期間,一直是進步中的一塊地方。從挖掘出土物可看出,初期青銅時代的人,毫無疑問是在一種城邦型態的政府之下,發展了不少城市。有些城市,後來在聖經的事件中,成為重要的地方,如米吉多(Megiddo)、伯善(Bethshan)、示劍、艾城(Ai)、耶利哥(Jericho)和位吉(Lachish),它們早已存在,而且建造得很好,有堅固的城牆。人民主要是迦南族(Canaanite),有自己的語言,希伯來語就是自此發展而來的。
  但是在三千年代後期,亞伯拉罕仍未出現之前,迦南地在入侵的半遊牧民族手下,經歷了一場大改變,自主前2200年左右開始,許多初期青銅時代的良好城市(如米吉多、耶利哥、艾城等)被毀壞、拋棄。那些首先遭受影響的城市,位於約旦河之西,但後來(主前2000年左右之後),也同樣發生於河的東邊,因此城市數目削減,人口稀少,證據可見於巴勒斯坦出土的東西和埃及的咒詛禱文,它們的年代約在廿和十九世紀。從亞摩利人的陶器及他們用的姓名,可看出這場改變是他們帶來的。當時亞摩利人也活動於近東的其他部分。有幾年之久,這些新的居民,滿足於半遊牧生活,在這地區自由地遷徙,但是後來逐漸定居下來,而重建許多他們更早時破壞的城市。

  除了亞伯拉罕的故鄉蘇美和埃及之外,在亞伯拉罕到達之前,巴勒斯坦的文化水準,與當世其他地區相比起來算是高的。入侵的亞摩利人,在亞伯位罕進入此地時,還保持著半遊牧文化,他們當時帶給當地文化一些改變,但基本上仍維持原狀。當地並未經歷到文化水準的降低,所以亞伯拉罕一定看到了存留下來建築優美的城市和屋宇。陶器以不同的形態和大小,展現出複雜動人的裝飾。他所遇見的迦南人,一定是很虔信宗教的,這從不同地方挖掘出土的廟宇和祭壇可證明。但是,假若他們的宗教,像以後在烏加列(Ugarit)所代表的那樣(這相當可能),則這種宗教,是以遵行豐饒儀式為其道德基礎。

二、埃及地

  在族長時代,迦南地可感受到埃及的影響,再加上不久亞伯位罕自己就曾直接去到那地,因此我們在此要提及埃及當時的情形。在第三千年代期間,埃及也有顯著的進步。從主前2600年到主前2200年,第三至第六王朝古王國統治時期(Old KingdomPeroid),埃及文化乃是蓓蕾初綻,宏偉的金字塔就是其結晶。第三王朝的建立老所左爾(Sozer),建造第一座塔即梯階金字塔(The Step Pyramid),而第四王朝的卡弗芮(Khafre)、客弗南(Khefren)和緬固芮(Menkure),分別建築二座最大的金字塔。其他的金字塔,是在第五、第六王朝所建的,雖較小但很重要,因為所謂金字塔文獻(Pyramid Texts)是在這裡發現的,內容包括一些保證法老王平安進入來生的符咒。

  然而埃及在主前2200年至主前2000年之間,即通稱為第一居間時期(The First Intermediate Period),會過了一段艱難的歲月;爭競的法老們自立為王,各省統治老成為封建之主,許多城市不接受外界的權威,而獨立行動。從亞洲來的半遊牧民族,可能就是侵佔巴勒斯坦的民族,這時也來到埃及,增加了混亂的局面。經濟困難,饑荒遍地,人民中間滿了沮喪、失望和悲傷。然而,在這種生活環境中,產生了動人的文學,我們所知道的有「雄辯的農夫」(The Eloquent Peasant)、「易僕術的忠告」(The Admonitions of Ipuwer)、「給梅裡卡爾王的指示」 (The Instruction for King Merikare)。宗教在人民的生活中,佔很重要的地位,但在全埃及沒有統一的宗教,每一個社會有自己獨特的神祉,隨著政治的改變,國家的神也改變。祭司掌管宗教大權,而一般百姓處於害怕的狀況。

亞伯蘭之離鄉背井



  在創世記第十一章31節記載:「他拉帶著他的兒子亞伯蘭(Abram)……從迦勒底的吾珥」出發,意思好像是父親他拉領頭出發,而不是亞伯拉罕。然而,司提反(徒七2)說上帝向亞伯拉罕顯現,而未提到他拉。很可能是做兒子的說服父親同行,因此父親依照族長的優先權,就成為這一個團體的首領。

  我們也會問亞伯拉罕要離開吾珥時,是否知道他的目的地。在創世記第十一章31節,我們又讀到這個團體離開「要往迦南地去」。但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8節說亞伯拉罕離開吾珥,「不知往那裡去」。很可能後面的這段經文是指往特定的地方,而前者提到大的地區。亞伯拉罕知道他該去迦南地,當時那地方對他來說,只是指靠近地中海西邊的一個地方,而不知在那廣大地區中那個確定的位置。

  亞伯拉罕的妻子撒萊(Sarai)與他拉和亞伯拉罕同行,另外有亞伯拉罕的兄弟哈蘭(Haran)之子羅得。亞伯拉罕有兩個兄弟哈蘭和拿鶴,但哈蘭似乎在離開之前就過世了(創十一28)。很明顯,拿鶴後來向北遷移到哈蘭城市(創廿四1015),然而他確實沒有參加過亞伯拉罕一行。

一、在哈蘭停駐

  然而,這四位旅人,在中途曾停止往前。在一直走了約七○○哩路,差不多是全程的三分之二到了哈蘭城,他們被吸引留下來定居。哈蘭位於畢利克河(Bilikh River),流進幼發拉底河的入口處北邊約六○哩的河岸。哈蘭的意思是「路」,它處於主要的駝商隊路線上,聯絡東方(the East)、大馬士革(Damascus)與埃及諸城。相繼控制它的國家素來認為此地是戰略要地,因此常出現在當時的書信與文件中。自從一九五一年的挖掘,指出早在主前三千年代就有人居住,和吾珥一樣,這也是一個月神崇拜中心地。在父親活著時,亞伯拉罕一直在那裡(徒七4)

二、停駐的理由

  亞伯拉罕的目的地既是迦南,而哈蘭位於亞伯拉罕沿幼發拉底河的行程路線之北六○哩,既然不在旅程上,為什麼亞伯位罕停留在那裡,而且還持續了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普通的回答是他的父親在哈蘭找到吸引他的東西,以及和在吾珥一樣的月神崇拜,因此就說服他的兒子,在此中斷他們的旅程,亞伯拉罕也許因為長途跋涉,信心減弱了。這種解釋的根據,是假設他拉敬拜拿拿神。支持這種說法的人,找到支持是在約書亞記第廿四章第2節的假設,那兒說以色列的「列祖」,特別提名他拉「事奉別神」,他們假設在這些神中會有拿拿神。

  但是,對這種解釋,我們有理由懷疑。亞伯拉罕本身奉獻給雅巍(即耶和華Yahweh),意思就是說,不論如何他接受過有關於真神的教導,因此,如果他的父親是敬拜拿拿假神,我們就想不通,他的教導從何而來。同時若非由於他拉本身忠於亞伯拉罕所順服的這一位神,他就不會心廿情願偕同他的兒子離開文化進步的吾珥。

  我們需要另外更合於聖經記載的解釋,就是他拉在旅程中身體欠安,只能走到哈蘭。亞伯拉罕知道哈蘭至少在宗教上與吾珥有關係,對年老的父親,更有親切感,就走叉路經過六十哩,找到他父親能重新得力,或可渡其風燭殘年的地方。支持這種解釋的事實,是他拉離開吾珥時,他已經很老,當他到哈蘭沒有多久,亞伯拉罕仍和他同在時,他就死了。而且,這種解釋也說明為何亞伯拉罕願與他父親在一起。值得懷疑的是假若他父親只為了敬拜拿拿神的廟堂,亞伯拉罕是否會挪出一些時間,走這趟叉路。至於約書亞記第廿四章2節,很可能他拉早年除了敬拜耶和華之外,也虔敬拿拿和別的神,但是後來改變了。他可能未曾有過像亞伯拉罕一樣獨一的信仰,但是至少,他曾信仰到一個地步,引導他的兒子敬拜雅巍,而且,當雅巍呼召時,他願意贊同亞伯拉罕離開吾珥的主張。

  由於我們持著這種解釋,因此認為亞伯拉罕與他父親共渡病弱的歲月。他一定知道還未到達上帝所呼召他去的地方,卻擔負孝敬父親的責任。他說服親愛的人與他同行,當然認為離開原來的宗教體系,對他父親有好處,他們可以一起敬拜雅巍,但如今他必須居留於此,好讓父親渡過晚年。亞伯拉罕可能很憂慮,但他還是適當地留下來。可能不自覺地渡過幾個月或幾年,直到他拉逝世,亞伯拉罕就整裝聽候上帝進一步的呼召,繼續向他揀選的地方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