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路德的宗教改革

    路德所帶來的宗教改革才算是真正的改革。過去也曾有人,例如威克理夫和胡司等,只是抨擊羅馬天主教,並沒有像路德一樣主倡要脫離羅馬天主教的運動。路德和慈運理的改革,卻是根本的改革。他們轉向攻擊天主教教義的根基,他們的抨擊是有神學的根據。

起初,路德無意要作個改革者。他的良心原本是不忍再看到贖罪券的買賣。當他把九十五條貼在威登堡教堂門上時,改革運動便隨著開始了。日後路德曾回顧他的人生,說:「上帝領我前進如同一匹雙眼被蒙蔽的馬一般,所以我看不到前面向我衝過來的人。」

    在中世紀期間,教會與國家是合在一起的,屬靈的權益經常與屬世的權益互相抵觸。國家或教會都沒有自由行使各自獨立的原則,兩者常混雜在一起。因此雙方都要顧慮到對方的利害關係。但路德卻堅持政教分離。

    宗教改革真正所關注的乃是救贖論的問題。路德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

    路德攻擊天主教的悔改作法,並懷疑贖罪券對活人和死人有任何赦罪的功效。他說教皇沒有赦罪的權柄,也責斥那從馬利亞和聖徒身上所獲得的多餘功德學說。天主教認為從馬利亞和聖徒身上所得的多餘功德,乃是要補滿基督的功德。

    路德在他九十五條當中的一條寫道:「信徒須要知道,我們畢生應該過著悔改的生活。」

    路德以信心和稱義的新觀念,取代天主教那含有功德行為的告解禮。路德說:「善行不是一種功德,乃是一種隨在信心之後的新順服」。路德認為,人不可能認完一切致死之罪。他認為人只需向上帝認罪,並認為天主教的認罪方式,只是一種人為的法則而已,因為只需對人認罪。

    有些人認為路德的改革僅回到使徒時期的教會或回到聖經的原則。當我們進一步分析路德,他的目標不僅是要重建以前的狀況,也要發展基督教教義。路德有許多神學 思想,都取自使徒時期以後的人物。講起初期教會,他曾受愛任紐、俄利根、亞他拿修、特土良及奧古斯丁等人的影響。講起中世紀,他曾受安瑟倫、伯爾拿、及其 他經院派者的影響。

    路德的改革,具有奧古斯丁和保羅兩者的特性。他贊成奧古斯丁的唯獨恩典說,並強調人不能靠著自己的天然能力獲得新的屬靈生命。這種看法使路德採取一種較溫和 的決定論,即不忽略人之責任的決定論。由於路德贊成奧古斯丁的看法,這使深入研究保羅的著作,後來他寫出一本羅馬書的註釋書(寫於主後1515-1516)。因此,宗教改革便具有保羅和奧古斯丁的特性,並極力反對伯拉糾主義和半伯拉糾主義。

路德改革的重要因素

    一方面路德看出經院哲學的失敗,但是另一方面但他也不附從人文主義。路德偶而也應用經院哲學的思想方式,但大體上,他反對經院哲學家的教導。路德說,阿奎那 帶來亞理斯多德的優點,也因這樣,阿奎那大大地破壞敬虔之道。阿奎那曾說,凡沒有研究亞理斯多德的人,都不能成為神學家。路德認為讓這批經院哲學家來指導 福音和救恩的事情是不安全的。

    路德的改革可說是從他自己的生命經驗而產生。他有許多論悔改和救恩確據的著作。在改革上,他最關心救恩論。他主要的問題,就是「我將如何找到那位恩慈的上帝?」

    這個問題,我們可從他的講章、真道問答,和他的著作裏看得出來。他對理性的神學不感興趣,他所處理的,都是信仰基本的問題。例如上帝的聖潔、上帝的愛、人之 罪性、律法與福音、基督、信心和稱義等。他透過本身的經驗及自己悔改的經驗去處理這些問題。路德是偉大的宗教天才。他富有才智,能洞察自己,也能察覺那個 時代的屬靈需要。他的信息,解答了眾人心中各種的問題。

    到 這時期為止,宗教改革的原則己確立。不過,當這原則未成為動力之前,必須先給許多有心改革的人去體認和體驗。路德的教義的發展是漸進的。從教義的角度看, 路德從主後一五一三年至一五一七年這段期間所產生的思想,還是屬於他早年的思想,也是他剛從中世紀轉變過來的思想。這時他對罪、福音、基督、律法、信心、 稱義、彌撒的祭物、七種聖禮,和教會的權威等問題均已獲得了新觀念。不過,在其他方面,他依舊是屬於羅馬天主教的。

    路德在威登堡教堂張貼九十五條以後,他對福音便有更深入的解釋。他對信心、行為、律法與福音、罪惡與恩典、稱義和贖罪等都有新的思想,甚至在主後一五一七年(宗教改革正式開始那年)以後,路德在許多方面還繼續發展其思想。然而,一直到一五二年,他仍舊向聖彼得禱告。甚至到一五二八年,他還向聖亞拿及馬利亞禱告著。

    宗教改革並不是要創立一個新宗教,也不是要建立一個新的基督教,乃是要保存以往歷史中最好的成果,並力求上進。

    路德推翻羅馬天主教的功德觀。他說,救恩絕不能依靠人的功德。救恩乃是從上面來的,所以他把整個救恩都建立在上帝的恩典上,就是上帝藉著基督的功勞赦免了人的罪。

    路德也主張行善事。他說:「在教會實施的一切事務上,沒有一件善事會與聖經相違的。」

從教義方面講,路德算是保守的。他接納基督教的普世信經。他指出尼西亞信經和使徒信經都是有權威的文件。他評估亞他拿修信經說:「自使徒時期以來,沒有任何著作,能比得上亞他拿修信經那樣的重要和榮美。」

奧古斯丁所主張人自然敗壞的教義,和自然敗壞對人意志之影響的看法,路德都樂意接受。路德的救恩論也是從奧古斯丁講起。不過,他認為奧古斯丁沒有好好區別稱義和成聖。

    路德神學是建立在一種神人的聯合之原則上;上帝在基督裏,籍著基督賜給我們救恩。路德在道成肉身上看到上帝與基督兩性的位格聯合。他的人性參與他神性的屬性中。路德覺得他與亞歷山太希利羅的基督論相符合,而卻與涅斯多留的基督論相違。

    路德認為教會是有形與無形的,她是一個教會而包含有兩種有機關係的聯合。它好像一個圓圈在另一個圓圈之內一般,而不是兩個相伴的圓圈
    路德強調唯有籍著信心,加上上帝的恩典,才能獲得平安。他提出兩點:

(1)人為獲得救恩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勞無功,人不能做什麼,僅能因著信接受這恩典而已。

(2)這恩典是一種白白的恩賜,要賜給凡尋找上帝的罪人。信心之路才是確實可靠之路。他說「你信多少,就有多少。」這原則推翻了那靠著善行得功勞的觀念,並叫人看 見依靠哲學的推理都是無用的。路德的原則對整個人類文明起重大的意義。它對科學,文學,及一切學問都有一種解放的力量。這一切的學術都不再受羅馬天主教階 者所束縛。「唯有信心」這原則也對近代文化之發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基礎。

    路德對德國文學,不僅提供了白話文,也提出不計其數的辭藻和慣用語。他對德國哲學也起了相當深遠的影響。德國的理想主義離不開路德的改革。他主張個人生活的重要性重於宗教的生活。他確立個人獨特的價值。針對這一點他講得比文藝復興更加積極。

路德的上帝觀

    路德反對經院哲學對上帝觀的兩種看法:

(a)經院哲學籍著推理(理性),想要證明上帝之絕對性。

(b)經院學派認為上帝與人立約,因此上帝與人都必須謹守這約的關係,這關係帶來道德。

    路德堅持認為上帝是全能的,是世界和歷史的主宰。上帝向人的意志挑戰,要贏得人的心,因為人原是他造的。既然上帝是完全的,他要領人到完全的地步。路德認為愛上帝愛人是上帝的誡命。

    路德否定形而上學的上帝觀,堅持必須從宗教(聖經)的 角度去認識上帝。路德說,上帝的聖潔顯示他是偉大的,並吩咐人要有聖潔的品德。因此,人的道德缺陷和愛心之疏忽,皆會惹起聖潔上帝的忿怒,並使我們與他隔 離。人不必藉著許多善行和敬虔的行為接近上帝。人的良善並不能構成他與上帝的關係之基礎。但是,相反的,人與上帝有良好關係就會有良善。罪人被邀請來聽福 音,上帝預知罪人的需要。上帝的良善克服人一切的罪惡。

    路 德認為上帝是「純真的愛」,「慈悲的意志」,和「純全仁慈的」。他的恩典是白白的,絕不以功勞為條件。上帝拒絕一切行為之義。路德說,事實上,上帝不救別 的,僅救罪人;不教導別的,僅教導愚拙的和無知的;不降福給別的,僅降福給貧窮的。不將生命賜給別的,僅賜給那死在過犯當中的人。

    路 德拒絕用哲學方法認識上帝。他說,哲學是用理性探究上帝的本性。人墮落之後,便不能理解上帝。路德從不忽視一個事實:罪人正在尋找上帝,但上帝卻從罪人的 眼前隱藏起來。不過,他卻在耶穌基督裏,向罪人顯明他自己。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人從這位被釘死的基督能真正認識上帝。

    路 德認為上帝的忿怒和他的慈愛是互相成立的。他說,上帝的忿怒就是他施審判之義。上帝的愛就是賜恩典之義。上帝實在會忿怒,而且他的怒氣是極其可怕的。他一 怒便可打碎罪人。上帝為著維護他的公義,就必須發怒。他的義是為要阻止人類可怕的罪。若沒有基督,上帝就要向世人發出極其嚴厲的忿怒。但是在基督裏,上帝 的忿怒就止息了。關於地獄,他說,罪人在他的良心裏,已經體驗到地獄的苦頭。心有種種的懼怕,這便反映了地獄的事實。在末日以前,人從內心就能知道地獄之 事。在審判之日,不敬虔者的靈魂與身體都要遭受上帝永遠的忿怒。

    路德談論上帝的忿怒後,便作出這樣的禱告。他說:「噢,上帝的羔羊啊!你是最神聖的,然而卻在各各他被殺害,被懸掛。你擔當了我們的罪,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就永遠絕望。主耶穌啊,求你憐憫我們。」

    路德認為上帝不停的工作。他在全宇宙當中工作。人不僅知道上帝在施恩典之事上工作,也在世界裏工作。他的活動不受攔阻。他是全能的。他的大能在萬物中動工、 並托住著萬有。他經常藉著他的能力,不停地推動他的事工。他無所不在;他在死亡裏、陰間裏、在惡徒中、甚至在惡徒之心中。因他造萬物,統管萬物。

    因此,萬事都必按他的旨意而行。世界和地上萬物,每天循規蹈矩地運行,這就足證上帝經常在全宇宙中活動著。但這並不意味著人的活動被取消了:的確,上帝可不 用犁田、撒種等方法生產果實,一如原始山野所顯示者,又于必要時,也可不必經過人之性關係而生育人類。但上帝的計劃並不是如此。上帝的旨意和計劃;乃是要 藉著人類的勞動和工作,永遠不斷地持續著他的工作。不過,上帝的能力活動與我們工作之間的關係卻不是一件必要的事;上帝要何時工作,他都有他的自由。

路德的基督論

    路德完全接受初期教會基督論的教義。路德說:「基督遠離罪人,高過諸天。」

    他也提出亞他拿修的救贖觀。他說:「我們這些罪人確信在天堂裏有一位弟兄,他同時也是上帝的兒子。」

    關於基督的兩性,路德提出實際的方法加以陳述,說:「我們認識基督的神性,我們一切的福樂都是來自於他,救恩也完全來自於他。」

    不過,基督把自己的神性藏在他自己的人性中。他捨棄那能夠抵擋一切仇敵的大能,在凡事上,遷就人,並處於軟弱之中。為人之耶穌,就是那成為肉身的上帝,是永 恆之道,是聖父獨特的啟示和顯現。上帝只藉著基督向人顯明他自己。基督是鏡子、媒介、道路,籍著他,我們才能認識上帝。凡不在基督裏尋找上帝的,無論他在 哪裡,都找不到上帝。換句話說,「只有藉著基督的人性,上帝才將他自己顯示給我們。」

    由此可見,路德關心基督兩性的統一,就是真神、真人存在于一個位格裏。

    關於基督的工作,路德認為耶穌向我們啟示兩件事:

(a)他向我們啟示律法的屬靈意義,並清楚地提出上帝的要求。

(b)他在地上以人的可見行為,向我們啟示上帝慈愛的旨意。他宣告恩典和赦罪。不僅如此,他帶給我們平安。他賜給我們屬靈的生命和公義。他釋放我們脫離死亡和罪 惡。這些都是上帝的作為,是被造者所不能做到的,甚至連天使也辦不到的。這些工作都是屬於至高者的工作。另外,基督也准許我們去認識他是真神。

    關 於基督的受苦。路德說,基督受苦是出於上帝的愛。基督之死是代替式的:他為人的罪受刑,他在十字架上忍受了上帝的忿怒,因上帝不能恩待罪惡。除非對罪付出 代價和滿足,不然,上帝不能除掉他的忿怒與刑罰。有了基督和好的工作,上帝才有可能赦免人的罪。從救贖與重生的事上,便可看到基督神性的活動。路德也在所 寫的復活節聖歌中默想主的受苦,也默想那位被高舉的主。基督復活不僅除掉罪債和刑罰,並且除滅罪與黑暗。

    關於律法與福音:

    路德清楚地區別律法與福音。他說,律法施令,但福音卻施給。新舊約都有律法與福音。在基督和保羅的話語中,都有許多律法,例如:登山寶訓和保羅的書信。在舊約中,也有許多福音和恩典的應許。

    律法顯明人的罪,使人受苦,並叫人準備去領受那恩典的福音。摩西律法包括有道德的,民法的,和儀式的律法。路德將摩西的道德律法與摩西的民法和儀式等兩種律 法分開。不過,道德律法起初頒佈給人時,也沒有帶給人有自由和行善的心。人仍然是背逆的。律法只是揭露人敗壞的情況。正因如此,我們才需要律法。

    路德極力攻擊反律法主義者(Antinomians),特別是雅其科拉(Agricola,主後1527)。路德又說,甚至人有了新生命之後,也需要律法,因律法指示人明白上帝的旨意,並使人有深切的悔改。

    針對福音,路德說福音是一種白白的恩賜,必須與律法並行。福音是靈性病患者的救藥,使人甘心遵行上帝的旨意。由此,人便生出愛心,又願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為人。基督徒在各方面的生活都能體驗到這福音的真實性。路德指出,人既然是人,便需要律法和福音。

路德對罪的看法

    關於人的罪惡,路德作許多解釋。關於罪之起源,路德說,因亞當墮落,罪便進入世界。在亞當裏眾人都犯了罪。藉著父母的遺傳,腐敗由一代傳到另一代。

    關於肉體,路德不接受中世紀的看法,反而接受保羅的看法。保羅解釋肉體包括有靈、魂,和體。路德承認在靈魂裏面沒有能力行善或作惡。靈魂經常要愛或要恨,在 背後有一種不止息的貪求,並有犯罪的意志。這種罪的意志不停地為自己著想。終日為自己追求益處,並愛自己過於一切。因此人們所謂的善和美德,也只不過是為 著自己的,也是為了討自己的喜悅而做出的;所以貪心是最大的邪惡。這種貪心,就是原罪。這種原罪彌漫在我們整個屬靈的生命當中,是不能加以抑制的,因為這 種為著自己著想的意志,不常被我們發覺。總之,人的本性是敗壞的。

    這樣,遺傳的罪能成為每個人本身的罪債嗎?是人出生時就有的嗎?

    路德說,不,我們對我們的出生是不負責的。不過,靈魂是有責任的,因靈魂構成人本身之存在,並促使意志作每項事之決定,又指引意志的方向。

    的確,我們不是被迫去犯罪,也不想違背自己的意志去犯罪,不過,當我們作壞事時,意志總是協助我們犯罪。由於這個理由,路德便分別個人之罪與原罪之差別。

    路德說,這樣就無所謂有輕微之罪與致死之罪的差別。每樣罪都會使我們與上帝分離,並且遭受上帝之忿怒和審判。

路德對稱義的解釋

    華勒特爾(Walther)認為稱義是:「稱義是上帝的司法舉動,藉著基督的功勞、透過赦罪和基督義的賜與,相信耶穌的罪人就被宣告為義。」

    不過,和勒(Holl)卻認為路德對稱義的解釋乃是因那有信心之罪人靠著與上帝相交而成為義。

    華勒特爾將稱義作為一種絕對的,無條件的法庭舉動。這種觀點對於一位真有悔改而仍舊感到不安的罪人,對其所得赦罪和救恩之確據,提供了一種穩固的基礎。

    另一方面,和勒的看法比較合乎上帝的聖潔。他說,上帝不能宣告一個不義者,成為真正的義者。他又說,稱義雖是上帝的一種宣告,但只有那追求義並行義的人,才能被稱為義。

    另外,路德說,信心是獲得之信心,是上帝的賜與。當你聽見基督為你受苦,並相信他時,你便能信任基督並對他產生愛。當你對基督生出這種愛心時,此刻你已感到 愛他勝過一切。這是由上帝所作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的信心。這種獲得與賜與的信心,要破碎自我。這種信心是經歷基督而發出的。

    基督徒既然承認所有福份都出於上帝,便能信任基督,等候和盼望上帝。所以這種信心,一方面是一種求來的信心,猶如奧古斯丁所教導的,但另一方面卻要在基督裏獲得。上帝因他的憐憫將他的兒子的義賜與我們,因此罪就不再歸我們,使我們的罪得蒙赦免。

    唯有我們接受基督的義的時候,他的義才真正屬於我們。信心之義不因著我們的行為賜給我們。不過信心之義賜給我們之後,我們便有能力行善。

從福音的觀點看基督徒生活的理想

    路德反對中古世紀經院學派及亞理斯多德的倫理。路德認為,一個好人就是一個做許多好事的人,這樣推論是不對的。不過,一個真正的好人,是出自於內心的催促而做好事的人。所以這完全看他的態度和意志方向而定。

    依路德看來,真正的道德有兩個特徵:

(1)從上帝聖潔的律法中,可發現道德標準。我們從聖經可以找到這種道德標準:尤其從十誡和那條須盡心愛上帝、愛人之誡命上。因此倫理的行動是脫離一切的自私。另外,我們都有本份要榮耀上帝和愛上帝。

(2)沒有任何被強迫的行動、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愛必須很自由地,很愉快地從內心流露出來。凡人所作的,應出乎他所要作的。人不能憑著自己的努力,獲得完善的美 德,因為人有原罪。在稱義上,所有個人的價值都要先被否定,然後才能產生純真的道德。從純真宗教所產生的倫理,才能滿足上帝的要求。人由於有了感謝之心, 才會生出遵行上帝旨意之心願。

    上 帝先開始在人裏面作拯救的工作,並把那又新又純潔的意志放在罪人心中。基督藉著聖靈住在人心理,並要在人心理面動工。因此,人便能瞭解律法的屬靈意義,並 能以律法為樂,又能行出上帝所要他行的事。進而,因與上帝聯合,就有好的行為,猶如好樹結好果子一般。此後,人就不必再追求那行為之義。相反地,人便能愛 鄰人。只有在人真正愛鄰人時,才能真實表現他愛上帝之心。路德不贊成天主教所要求的任何修道行為或屬靈的行為。他認為世上平凡的勞動,是上帝所要所嘉許 的。基督徒應認為勞動非但不是邪惡,也非屬卑賤,乃是一種謀生的正當方法。藉此,人在今生才有按照其才能工作的意義與價值。如此,勞動是善的,是神聖的。

    路德對婚姻有一種新的評價。他說,婚姻就是要廢除修道院的禁慾主義,並要消除浪漫的多情。生兒養女是一件很神聖之事。性慾本來不是邪惡。但自亞當墮落之後, 性慾卻被污染;因此,夫妻就要常常求上帝的赦免。上帝會很恩慈地赦免人此類求饒,因他要持續其創造。父母要藉著一切的辛勞眷顧兒女。如此事奉上帝,遠勝過 和尚或尼姑、修女或修道士行禁慾而事奉上帝的事奉。

路德的教會觀

    依 路德看來,教會是由道所組成,是眾信徒之團契。福音即上帝之道,是教會的生命和本質。凡信徒都應有兄弟之愛,並須要彼此分擔重擔和彼此分享。上帝不僅要與 每個人接觸,也要與眾人接觸。上帝召集那被聖靈所管制的人來建立他的國度。這是看不見的國度,是從信心上顯明出來的。那看不見的教會才是真實的教會;正如 住在我們心中那看不見的上帝是真實的一般。

    看不見的教會是聖潔的,由聖靈管制,並有基督在它裏面統治。唯有藉著信心,並透過與那位教會的頭──基督──有個人的關係,才能成為不可見的教會之會員。上帝的話在那裏工作,那裏就有上帝的國。不可見的教會需要宣揚福音和行使聖禮。

    當路德使用「不可見」(invisible)與「可見」(visible)兩個用詞時,他並不是說有兩個不同的教會,而乃是說,有一個教會,卻有兩種不同的屬性。

    教會不能像天主教那樣,用魔術的方法將救恩分給人。教會沒有所謂神聖的法規,也沒有教階等級之分。因在上帝面前,每個信徒都是平等的,並都能領受同一完整而不可分隔的上帝之恩典。所以信徒在上帝面前都是祭司。

    路 德最關注的,就是信徒皆祭司,而否定教階制的教會組織。不過,教會雖有信徒皆祭司的事實,但依舊須要有許多不同的職份。當然每個信徒都有傳道的權利,但向 會眾公開講道的事工,應歸給那受特殊訓練的人員負責。只有向公眾講道的職份為傳道人與一般信徒所不同之處,然而會眾可以隨著聘請牧師,也能照樣罷免牧師。

    罷免牧師的理由有二:一為錯誤的教導,二為對職務不能勝任或懶惰。

歸屬或不歸屬教會應基於自願的原則,因為沒有人能強迫任何人相信宗教。政教應分開,教會不應該指使政府做什麼事;照樣,政府也不應該干涉教會的事務。

路德對聖禮的看法

    路德認為,不可見的教會的會友藉著可見教會的講道,就得以聚集在一起。因為「上帝的話,不能沒有上帝的百姓。另外,上帝的百姓,也不能沒有上帝的話。」

    因此教會須要宣講赦罪之道,並施行聖禮。若與天主教比較,天主教喜歡用有形的禮儀來表達上帝的恩典,但路德卻喜歡藉宣講之道。聖靈唯有藉著道來工作,並唯有這道才能喚起信心。道也成全聖禮。除非上帝的道使聖禮成為有意義,不然,洗禮用的水和聖餐用的餅與酒都毫無意義。

    聖 禮訴諸於信心,即信靠那禮儀之信心。聖禮只是促進信心之記號而已,並無其他的意義。沒有信心,聖禮就亳無益處。有信心領受聖禮才有功效。基督教不像天主教 所主張的那樣,只要藉著行使聖禮就有功效。因此,只有根據聖經赦罪之道的聖禮,才是純正的聖禮。聖經只有提到洗禮和聖餐等兩種聖禮而已。起初,路德也把悔 改當作一種聖禮。不過,不久他便將悔改併入洗禮之內。

    根據路德,洗禮有兩個意義:

(1)洗禮為上帝與人之間的立約記號。因此,洗禮只有一次。洗禮向人保證上帝那恩慈和不變的旨意。上帝的旨意就是要赦免人,並且變繼續赦免,又要在人重生時賜給人聖靈,為要使人重生和成聖。洗禮開始,就使人更新、並使人得到上帝的恩典和聖靈,又叫人開始剷除自我和罪惡。

(2)洗禮也強迫人要天天治死罪性。所以基督徒要過著如同天天受洗禮的生活。因此路德反對行為的義,並反對嬰見受洗為上帝慈愛旨意的一種憑據。

    聖餐就是一種交通的聖禮,使忠誠信徒與那位為他們成全赦罪和救恩的基督聯合。聖餐也使信徒彼此聯合、彼此相愛,彼此擔負重擔。

    依路德看來,在聖餐中,不僅有基督的祝福,並有基督親自臨在而要與他的百姓交通。

    因此,路德便提倡基督真正臨在於聖餐的教義。路德教導說,基督的身體與血真正臨到餅與酒之中。

    就在這一點上,路德與慈運理發生衝突。慈運理主張聖餐為一種象徵,是紀念性的。而路德卻說,在聖餐中,人不做什麼,乃是上帝在作事。

    路德的觀念,以後成為合質說(consubstantias)。路德在聖餐上主張基督真正臨在之教義。路德說,常神性的屬性轉移到「為人的耶穌」的時候,便能主張基督榮耀的身體實在臨到餅與酒之中。

    不過,路德講到這裏時,他修正說:「基督雖到處臨在,但他卻不願意你到處尋找他。道在那裏,你就要在那裏尋找他,並一定能找到他。」

路德對聖經的看法

    耶穌基督是上帝之道,將上帝顯明給人。上帝在那位為人耶穌的生涯中向我們顯示。

    路德認為我們唯有藉著聖經,才能知道耶穌在地上的生活。聖經的內容就是基督。他是構成聖經的原則。藉著聖靈,「歷史的耶穌」就成為活躍的主,住在人間。

    路德認為「上帝的道」一這個用詞,主要是指著教會所傳那活潑之道。這道之真理依據在於那成文的道(聖經)之上。所以路德反對神秘主義或宗教狂熱者,因為他們主張內在亮光的思想。路德也反對慈運理對禮儀為象徵的解釋。路德認為慈運理是不敬虔的,因他想憑理性去理解聖經。

    路德認為聖經是唯一的權威,教會不能高於聖經權威。若有人說:教會的存在,比正典聖經之形成來得早所以比較有權威,這樣的說法是愚拙的。

    路德說,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他雖這樣說,但他對某些書卷的權威懷疑。例如,他不信所羅門是傳道書的作者,或他把以斯帖書從舊約中刪掉,因他認為它持有濃厚的猶太國家主義。路德也不接受希伯來書某些經文,例如,他不接受希伯來書六章4節至6節和十章1431節,因這兩段經文都拒絕人在洗禮之後悔改。他又不接受希伯來書十二章17節:「以掃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

    他認為這些經文與四福音書和保羅書信等之教導不符合。他又認為雅各書二章21節:「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這句話與保羅的教導相抵觸。

    關於聖經正典之範圍,路德沒有提出他個人的看法。但他卻確信聖經是由聖靈所默示。路德承認聖經有屬上帝與屬人之因素。在聖經中屬上帝與屬人之關係,猶如在基督位格中神性與人性之關係一般。這種關係對路德,對教會而言,都是一種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