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0日 星期三

源於內心

 

真實的屬靈情感起源於心中那屬靈的、超自然的、神聖的影響力。

 

新約聖經稱基督徒為屬靈人,好與僅僅屬血氣的人作一番對比。「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林前二︰14~15)。它也對屬靈的人與屬肉體的人作了個對比︰「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這也就是指哪些尚未成聖的人(林前三︰1)。這幾節經文中,「屬血氣的」和「屬肉體的」這些字眼都意味著「未成聖」、「沒有聖靈」,而「屬靈的」則意味著靠聖靈成聖。

正如聖經稱基督徒為屬靈的,我們也發現,聖經用同樣的字眼來描述某些特質和原則,例如︰「屬靈的心志」(羅八︰6~7),「屬靈的智慧悟性」(西一︰9)和「屬靈的祝福」(弗一︰3)。

在這些經節中,「屬靈」這個字眼並不是指人的靈,不是因它存在於與肉體相對立之人的靈中,就說它是屬靈的。即使它是存在於人裡頭的靈,聖經也稱某些特質為「屬血氣的」或「屬肉體的」。例如︰保羅描述驕傲、自義、自持聰明為「屬肉體的」(西二︰18),雖然這些特質存在於人的靈裡。

新約聖經用「屬靈的」這個字眼,是指三一上帝的第三位--聖靈。基督徒被稱為「屬靈的」,是因為他們是從上帝的靈而生,並且聖靈住在他們裡面。一件事或一個人之所以是「屬靈的」,全在乎其與聖靈的關係--「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3)。

上帝賜聖靈給真基督徒,聖靈住在他們裡面,成為生活與行動的源頭影響他們的心。保羅說基督徒活著,是因基督在他們裡面活著(加二︰20),基督不僅藉著他的靈住在他們裡面,更是「活」在他們裡面,他們活著是靠著主的生命而活。基督徒不只喝這活水,乃是這活水要在他們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4)。真葡萄樹的汁液不是像流入杯子那樣,乃是流進有生命的枝子,在此這汁液成為生命的泉源(約十五︰5)。因為上帝以此方式使基督徒聯結於聖靈,所以聖經稱基督徒為「屬靈的」。

聖經稱基督徒和他們的美德為「屬靈的」,主要原因乃是︰聖靈在基督徒裡面結出的果子,是與聖靈本身的屬性一致的。

聖潔是上帝的靈的本性,所以聖經稱之為聖靈;聖潔是上帝本性的榮美和甘甜,是聖靈的本質,就如熱是火的本質。聖靈住在信徒心中成為生命的泉源,湧動在他們裡面,並在他的甘甜和聖潔的神性中,將他自己賜給了他們。他使人分享上帝屬靈的榮美和基督的喜樂,所以信徒藉著參與在聖靈中,而與聖父和聖子相交、團契。所以信徒內在的屬靈生命,在本質上是與上帝自己的聖潔一樣的,只是在程度上遠不及上帝;這就好像太陽照耀在鑽石上,鑽石的光亮與太陽的光亮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可是在程度上卻遠不及太陽。這就是基督在約三︰6所說︰「從聖靈生的就是靈」的意思,聖靈所創造的新本質,在本質上與創造者聖靈的本質是一樣的,所以聖經稱它為屬靈的本質。

唯有在真正的基督徒裡面,聖靈才如此工作。猶大說屬血氣的人「沒有聖靈」(猶19)。保羅說,惟有真基督徒才有聖靈的內住︰「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八︰9)。依據約翰所說,有了聖靈就是住在基督裡的確據︰「上帝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相反的,一個屬血氣的人,毫無屬靈的經歷,談到屬靈的事,他以為愚拙,因他不知道所談的意義為何︰「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耶穌自己也教導說,不信的世人不認識聖靈︰「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約十四︰17)。

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聖靈在真基督徒身上所產生的果效,是迥然不同於籍血氣所產生的任何事;這就是我所說︰真實屬靈的情感起源於「超自然的」影響。

從前面所說我們就可以知道,基督徒那個全新的內住知覺和感受,在本質上已是全然不同於他們未悔改前的任何經驗,這可以說是︰對屬靈事物的一種新的靈覺。這種感受是不同於任何屬血氣的感覺,正如味覺之不同於視覺、聽覺、嗅覺和觸覺。籍由這個新的靈覺,感受到的事與屬血氣之人所感受的有天壤之別,這個差別就好像僅僅是觀看蜂蜜與實際嘗到它的甘甜之差別;這也就是為什麼聖經常把叫人重生的聖靈的工作,比作賜下一個全新的感覺︰瞎眼看見、聾子聽見。並且因這靈覺比其它任何感覺都崇高且優越,所以聖經比喻這個賜予猶如從死裡復活和新造者。

許多人將這新的靈覺與想像力給搞混了,其實兩者全然不同。想像力是一種每個人都有的能力,想像力使我們有看到、聽到、聞到其他事物的觀念,即使這些都不在我們眼前。可是真的就有人將想像力與靈覺混淆不清如以下的情形︰有些人將他們的一些想法印刻於一個光亮的想像上,他們便說這是上帝榮耀的屬靈啟示。有些人對基督掛在十字架上、鮮血滴流有著極生動的想法,便說他們看到基督釘十字架的屬靈景象。有人看見基督向他們微笑,伸開雙臂要擁抱他們,他們便說︰這是基督恩典與愛的啟示。有人看見栩栩如生的天堂,在那裡基督坐在寶座上,有燦爛發光的天使及聖徒的列隊,他們便說︰天堂之門向他們開了。有人想像響聲和聲音,也許還引用聖經節,他們便說︰心中聽見基督的聲音或聖靈的見証。

可是這些經歷算不得是屬靈的或神聖的。這些經歷只是外在東西的想象--一道光線、一個十字架、一張寶座、一個聲音,這些想象的觀念,在本質上並不是屬靈的;一個屬血氣的人也能夠對形狀、色彩、聲音有生動活潑的想法。想像到上帝外在的榮耀和光輝,還比不上數以百萬計的不信者在末日大審判,所要面對基督外在的榮耀。有關基督掛在十字架的心理想像中,也不會比那些不屬靈的猶太人站在十字架周圍用肉眼觀看基督被釘的景象好到哪裡。想一想,想像基督肖像與羅馬天主教所崇拜的基督繪畫、雕像又有生命不一樣呢﹗從這些想像的感動而起的情感,還不是與無知的天主教徒在敬拜這些繪畫、雕像的感覺一樣嗎?

這些想像的意念在本質上根本不是屬靈的。撒旦也能很容易地製造這些虛幻,如果他能提供人思想,他也能提供形像。我們從舊約聖經知道,假先知也會從虛偽的靈作夢、看異象︰申十三︰1~3;王上廿二︰21~23;結十三︰1~9;亞十三︰1~3。若撒旦能在人心映印這些想像,這就不能証明是上帝的工作。

即使上帝的確在某人心中產生這些想法,也不能保証那個人的得救。從聖經有關巴蘭的例子就可以了解︰上帝將耶穌基督為出於雅各的星、興於以色列的杖之異象,生動活潑地印在巴蘭心裡,巴蘭描述說︰「得聽上帝的言語,明白至高者的意旨,看見全能者的異象,眼目睜開而扑倒的人說,我看他卻不在現時,我望他卻不在近日,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民廿四︰16~17)。巴蘭在異象中看到基督,但對基督沒有屬靈的認識;雖然上帝在他心中給了他救主的形象,可是他還是沒有得救。

從想像產生的情感不算是屬靈的。屬靈的情感確會產生一些想像,特別是心思較為軟弱的人。但想像並不能產生屬靈的情感,屬靈的情感只能起源於屬靈的原因--來自聖靈所賜屬靈真理的屬靈認知。心理想像到一個影像、一個聲音,在本質上並不是屬靈的;那是信徒和不信者都能有的一種經歷,因想像力乃是每一個人都有的天賦。宗教性的想像,常常會激發高昂的血氣情感,這是不足為奇的。當一個人有這些想像,並相信這就是上帝的啟示和蒙上帝喜悅的標誌時,我們還能期望他什麼呢?當然那個人是興高采烈的。

這裡也許我們該談談「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6)這件事了。我發現許多人都誤解了這段經文的意義,他們認為聖靈的見証,就是立即啟示我們是上帝兒女這個事實;好像上帝會藉一種神秘的聲音或印象在內心對他們說話,確保上帝就是他們的父。「見証」這個字眼誤導這些人有如此想法,當聖經說,上帝「作見証」時,他們以為必定是上帝有直接的保証或啟示真理;但若再仔細查看聖經,就會發現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所謂「作見証」或「見証」,在新約聖經常是指︰從一件可以被証實是真實的事上提出的証據。例如︰「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証」(來二︰4)。這些神跡奇事和恩賜叫作上帝的見証,並不是因為它們斷言了什麼,乃是因為它們是証據、証明。約翰說︰「水和血」為見証(約壹五︰8),水和血不能斷言任何事,但是水和血是証據。還有,上帝藉著從天降雨與賞賜豐年的護理工作,都是上帝良善的見証,它們都是這些事的証據(徒十四︰17)。

當保羅說到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時,並不是說聖靈給我們某些超自然的暗示或啟示。前面的經節讓我們知道,保羅的意思是︰「因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4~16)。這意思是︰聖靈的內住、引導,影響我們對上帝的舉止行動像是父親的兒女,這些就是聖靈給我們的証據,確保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保羅提到兩種心︰「奴僕的心」是懼怕的,而「兒子的心」是愛的。奴僕的心是因懼怕刑罰而產生,而愛的心呼叫「阿爸父」,並使人親近上帝,舉止行為像是他的孩子。以赤子之心愛上帝的信徒,會看見並感受到他的心與上帝聯結,從此確知他是上帝的兒女。聖靈的見証並不是某些屬靈的耳語或立即的啟示,聖靈的見証就是上帝的靈在信徒心中產生聖潔的影響,引導他們愛上帝、恨惡罪、追求聖潔。如保羅所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

保羅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並不是說有兩個分開的獨立見証。乃是說我們的靈領受上帝聖靈的見証,就是我們的靈看見又宣稱,聖靈在我們裡面所作的,我們是神兒子的見証。我們的靈是我們的部分,聖經在其它地方有時稱它為心(約壹三︰19~21)和良心(林後一︰12)。

人們以為聖靈的見証就是一種內在的聲音、暗示或上帝對人的宣稱,這是一種可怕的傷害︰他是蒙愛的、蒙赦免的、蒙揀選的等等。許許多多生動活潑卻虛幻的情感就是起源於這樣的謬見﹗我深恐有許多人已被如此的謬見所欺騙落入地獄了。這就是為什麼我會用這麼長的篇幅來討論這個題目的原因了﹗

 

亞流主義的歷史

 

亞流與猶太依便尼主義和希臘的嗣子論一樣,為了尊崇神格的獨一性,貶低甚至否認了基督的神性。又因亞流和他的跟從者擅於引用聖經來證明他們的理論,使得亞流主義的影響力,遠甚其他二者。教父學學者凱利(J. N. D. Kelly),將亞流主義的論點,歸納為以下三方面:

第一,『道』(Logos)不是在已過的永遠自存的,而是一受造物,是在時間以前由上帝所創造的。換句話說,縱然道是上帝創造一切的憑藉(God’s agent),但祂並非永遠的,亦非像上帝一樣的完全。亞流認為基督是受造者,是一全然完美、比一切造物都高的受造物,只是比上帝低,不是那獨一的上帝。亞流不同意當時有些教父所說,子的『生』(Begotten)乃是父的流出。他認為『流出』這字將神性物質化,是不合乎上帝屬天、與物質迥異的本質。亞流堅持說,父可以沒有子而單獨存在。因此他將聖經中所題到關於子的『生』,都解釋為『造』,大膽的以歌羅西一章十五節,證明基督是受造之物中第一位『受造』者。

第二,亞流認為『道』既是受造的,就必有一起始之時,他的格言是:『祂曾有一度並不存在』(There was a time when He was not.)24。他認為子的永存是不容許的,因為那會破壞了上帝的獨一與絕對性。

第三,基督既未與父合一(communion),也無法直接認識父。祂只是一個單純的受造物,因著有分於父的道和智慧而被賦與『道』的頭銜和稱謂。亞流認為,基督是被生(造)出來的,因此即使祂超越所有的受造之物,並且是永遠向上帝忠實,又是上帝創造工作的憑藉,卻仍只是一個能被稱為『道』的受造之物。

亞流的理論基本的前題,就是肯定上帝是絕對獨一的,惟有祂是超越的,因此祂的存在及位格是絕對無法共有的。既然上帝的存在和本質(是獨特、超越的,如果其他的存在也有分於上帝的本質,就會造成上帝的雙重性。在他的心目當中,只有父神才是上帝。所以要解除這個矛盾,亞流就推斷說『道』與『子』都是被造的。亞流對基督是受造者有這麼一段定義,他說:『如果兒子是真兒子的話,那麼父親必然是在兒子之前存在,因此兒子有一段時間是不存在的;所以祂是被創造的或是被造的。』亞流推斷基督成為上帝,乃是父神的意願使然,在本質上並非如此;基督之所以成為子神,乃是上帝給祂的尊榮。他甚至更大膽的推論,基督有可能會犯罪。從這一段的論述,我們就可以理解亞流嚴重的異端性。因為他過於強調上帝的絕對性與排他性,根本不信三一上帝的啟示。所以他否定基督的身位,否認基督非受造的神格,說基督在本質及存在上次於父。亞流的辯論期望維護父神神格的獨一性,至終就導致將基督貶低為次神(demi-god)的學說。這也是日後『耶和華見證人』所犯相同的錯誤。

亞流強調:『上帝是惟一自有的、永恆的、無始的、真實的、不朽的、智慧的、善良的、惟一的主宰、惟一的審判萬有者』,這是上帝所擁有的特性,不可與其他之物所共有。他認為:『上帝不一直就是父,曾有一時,上帝是只有祂自己單獨存在,在那時,祂還不能算是父,乃是在這之後的某一特定時間,祂才成為父。所以子也不是一直存在的。曾有一時,祂(子)是不存在的。在子尚未被造出之前,祂是不存在的。祂的存在有一個特定的開始。』27亞流列出了聖經中許多處的經文,來證明自己的論點,如:箴言八章二十二節,『有(另譯,創造)了我』;行傳二章三十六節,『上帝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羅馬八章二十九節,『使祂…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歌羅西一章十五節,『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原文直譯);希伯來三章二節,『祂為那設立祂的盡忠』;以及約翰十四章二十八節,『父是比我大的』等等。他引用歌羅西一章十五節來說明子是完美的受造,與其他造物不同。將子解釋為與父有別、非永恆的受造之物,否認了基督的神格。若是基督不是創造的上帝,不是與父同質同等,那麼歌羅西一章十六節『萬有…都是在祂裏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便不能存在。一切的造物也就沒有主觀存在的憑藉,萬有也無法因基督而得到維繫。如果基督只是一個人而不是上帝,那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最多只是如其他許多的先知殉道,而沒有永遠救贖的功效。

綜觀亞流派錯謬,可歸納為下列四點:第一,否認基督的神性。聖經明言『道就是上帝』(約一1),亞流派強調『道』不是自有的上帝,認定基督的神性不完備,不可與上帝相比,實在是極大的錯謬。第二,聖經說,基督是從太初就有的上帝(約一1),是自有的,無始的。亞流派卻不相信基督是永遠的,並且主張祂曾經一度不存在,在復活升天後才變成『次神』,實為極錯謬的解釋。第三,聖經並未說基督是在萬世之前『被造』,然而亞流卻根據歌羅西一章十五節,『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原文),以及啟示錄三章十四節,基督是『上帝受造之物的元首』(原文),斷言基督是『被造』於萬世之先。第四,亞流派主張子可能會改變甚至犯罪。儘管他們在正式教條中修正了此一論點,聲稱子的本質在原則上可能犯罪,但因著上帝的保守和子的意志堅定、持守美德,而賦予祂不犯罪的恩典,這與聖經的啟示相去太遠,根本就是異端。

在教會歷史上,亞流思想總是以不同的形態一再出現。例如,十六世紀出現的蘇西尼主義(Socinianism),十九世紀的摩門教(Mormons)、耶和華見證人會、以及極端的獨一神格靈恩派(Oneness Pentecostalism)等。這些團體的教義多少帶有亞流異端的色彩和特色,其錯謬的共通點在於,對聖經的啟示,缺乏全面、完整的領會與接受,因著忽略或漠視聖經中所題有關基督神性之啟示,在企圖將神聖三一神格的奧祕以人的思維來合理化,而成為信仰上的異端。

 

 

亞流與亞流主義

 

亞流(Arius, c250-336)是亞歷山太教會的長老。318年主教亞歷山大(Alexander, d. 328)因亞流犯無法挽回的錯,亞流與支持者被逐出教會。優西比烏是早期著名的宗主教支持亞流(Eusebius of Nicomedia,d. c342不同於教會史家撒迦利亞的優西比烏,但後來教會史家在尼西亞會議後也同情亞流),亞流派的爭辯展開。 

亞流派根據8:22:「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耶穌說:「因為父是比我大的(14:28)。」,認為耶穌次於天父認為只有聖父,乃是在無始之初即已存在,聖子、聖靈乃上帝在創世以前所造;耶穌基督次于上帝,賦有創世的權能而被稱為上帝。亞流派反對教會佔有大量財富。

 

亞流主要教義:

1.     基督是上帝首先的被造物,卻又是萬物的造物主。

2.     耶穌是受造的。

3.     聖靈為聖子所造。

4.     耶穌不是敬拜的對象。

5.     拯救是因為耶穌基督成為順服的榜樣,被上帝接納為兒子,如果我們效法耶穌基督順服,也可被上帝接納為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