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 星期六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五段

 

當我們身體有需要時,我們對這種禱告便是老手;當我們有病時,我們到這裡求告聖基渡甫若 St. Christopher),到那裡求告聖巴爾巴拉(St. Barbara);我們發願要朝拜聖雅各,這地、那地;那時我們懇切禱告,有好的信靠心和各種好的祈禱。但當我們在教堂參加彌撒時,我們站著像木偶一般,不知道出聲,或哀痛;念珠嘎嘎,書頁沙沙,口中喃喃,就算了事。

   假如你要問,在禱告中說什麼,為什麼哀痛,你從十條誡和主禱文就能容易學會。你若張開你的眼,看你自己的生活,一切基督徒的生活,尤其屬靈階級的生活,你便要發現信、望、愛、順服、貞潔,和各種德行都是怎樣衰微,各樣可恥的邪惡都是怎樣橫行;良好的傳道人和高級教士都是怎樣稀少;怎樣只有惡棍、愚夫、婦孺當道掌權。如是你便看出,真是需要時時刻刻不斷地在各處用血泣向上帝禱告,因上帝向人大大發怒。真是沒有像現在一樣更需要禱告的,從今到世界的末了,更是如此。若這種可怕的邪惡不能感動你哀痛,你就不要被你的身分、地位、善功或祈禱所迷惑,不管你是多麼義,你沒有一點基督徒的氣質。但早已有預言說,當上帝的惱怒最大,全基督教最受困苦的時候,就找不著一個在上帝面前切求代禱的,正如以賽亞在以賽亞書哭泣道︰你向我們發怒,並且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抓住你647)。以西結二十二章同樣說︰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所以我將惱 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223031)。上帝用這些話來表示上帝怎樣要我們阻止上帝,使上帝的惱怒從我們轉消,正如經上常講到先知摩 西所說的,他阻止上帝,免得上帝的怒氣將以色列人滅絕了(參出3211以下;民1413以下,217;詩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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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禱告不可以有口無心!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四十一段

 

許多人認為除非首先覺得自己是純潔的,就不敢祈求這樣的事,並且相信上帝不聽罪人。這一切都是那些假傳道人所造成的,他們教人不用對上帝恩典的信仰來開始,而用自己的行為來開始。

   你這可憐人哪!你若折斷了一條腿,或遭遇了性命的危險,你便呼求上帝,這個聖徒和那個聖徒,並不要等到你的腿痊愈以後,或危險過去以後;你並不愚不可及,以為上帝不聽斷了腿的人,或在性命危險當中的人。你甚至相信,當你在最大需要和懼怕中的時候,上帝最要垂聽。那麼在你有無限浩大的需要和受永遠的傷害時,你為什麼如此愚拙,非到你已經除去一切不信,疑惑,驕傲,悖逆,不貞,怒氣,貪婪,和不義以後,就不肯祈求信,望,愛,謙卑,順服,貞潔,溫柔,和 平,和公義呢?其實你發現自己越缺乏這些德行,就應更加殷勤祈求。

  我們真是瞎了眼。身體若有疾病和需要,我們便跑到上帝那裡;靈魂若 有疾病,我們便從上帝那裡跑開,非在我們痊愈以後不願意回轉,好像有一位上帝是能夠幫助身體的,另有一位上帝是能夠幫助靈魂的一般;又好像在屬靈的需要中 ——這是大於身體的需要——我們要自助一般。這種辦法乃是出於魔鬼的。

  我的朋友,你錯了!你若願意使罪惡得醫治,你就必須不離開上帝,要跑到耶穌那裡,又要比在身體有需要時更需要用信心祈禱。上帝並不敵視罪人,只敵視不信的人,這種人不承認不哀痛他們的罪惡,也不求上帝幫助抵擋罪惡,反倒擅自要先自潔,不願要耶穌的恩典,不讓耶穌作一位賜給人而不向人索取什麼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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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得>

 

    教會中常常充斥著不正確之教導,正如馬丁路德在此所說︰許多人認為除非首先覺得自己是純潔的,就不敢祈求這樣的事,並且相信上帝不聽罪人。

 

    常常有些傳道人要求信徒要過聖潔生活,才算是得救之基督徒。殊不知若靠自我要求來成為聖潔,那與法利賽人有何兩樣?更何況聖潔不是一蹴可成,必須經過一生的努力,且要常常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靠耶穌基督的寶血一次又一次的塗抹!

 

要是我們可以自我要求來成為聖潔,那麼我們還需要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的救恩嗎?就是因為上帝早就知道我們是軟弱無能,所以祂才要設立救恩,才要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來承擔我們的刑罰,使我們可以稱義於上帝面前。

 

所以,我們要在十字架前才能發現自己真是罪人,真是不配,完全是耶穌基督之功勞,完全是上帝之恩典!

 

 

馬丁路德論善功之第二十八段

 

這誡命的其他行為乃是︰不可用上帝的聖名起誓,咒詛,說謊,欺騙,念咒,或妄用這名;這是很簡單的事,為大家所熟知,差不多是素來在這誡命下所指責的惟一罪惡。這些行為包括我們要使別人不因說謊,起誓,欺騙,咒詛,念咒,等等而妄稱上帝的名。這裡又有許多機會,叫人可以行善避惡。

  但這條誡最偉大和最困難的行為乃是保護上帝的聖名,反對凡在心靈上妄用這名的人,並且向眾人傳揚這名。因為我個人在幸福和患難中讚美呼求上帝的名,還是不夠。我必須站出來,為上帝的名和尊榮的緣故,被眾人恨惡,正如基督對門徒說︰“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太10︰22)。

 

這裡我們要惹動父母和知己的憤怒。這裡我們必須與屬靈和屬世的權威作對,被人控為不順服的。這裡我們必須激動富人,學者,聖賢,和世上的名人來反對我們。雖然這是傳道人所擔負的特別責任,但是每個基督徒因時制宜也應如此行。因為我們為上帝的聖名必須冒險,捨棄我們所有的和所能行的,用行為表明我們愛上帝和的名,以及的尊榮和讚美,過於一切,信靠過於一切,且盼望從得好處;這樣,我們便承認是至善,為我們願意犧牲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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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我們不可誤用上帝的名來起誓,咒詛,說謊,欺騙,念咒,…等;但是我們會因上帝的名被人恨惡。

 

所以我們要勇敢承認主的名,並且為上帝的名過聖潔之生活,見證祂的榮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