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 星期一

清教徒運動及影響


起源

隨著英國的改教,一批提倡教會改革,清洗天主教遺毒的復原派人士興起,在血腥瑪利統治期間,這些人多流亡海外;當伊利莎白執政後,這些人紛紛帶著強烈加爾文的思想回到英國,盼望改革教會。然而伊利沙白實行緩和政策,將天主教的儀文與改革宗神學相互摻雜,使得改革的呼聲日漸提高。但當時改教運動根本不能滿足他們,因為他們期望看到英國教會徹底被潔淨。因此,這批人就被稱為「清教徒(Puritans)」。

清教徒的主張

他們的宗教改革,比之前的改教家都要來的徹底。

崇拜儀式

清教徒相信教會崇拜,應該單以那些記在聖經上的為限。這原則會把羅馬天主教許多以遺傳為根據的儀式廢除,也把路德改教運動中所保留的東西除掉,因為路德決定在崇拜中把許多遺傳留下來,除非這些是聖經所明文禁止的。因此,清教徒立意推行一種更激烈的改革,他們堅決反對當日在教會中流行的牧師禮袍、跪領聖餐方式,和洗禮時劃十字的記號;他們認為這些都是「天主教的舊酵」,必須掃除乾淨。

教會組織

清教徒認為英國國教的行政形式與新約記的不同,他們主張教會中應當由長老們負起教會懲治的工作,所以又稱為「長老派清教徒主義」。牧師任職必須得著地方教會的同意,且認為「監督、長老和牧師」所有的職份,應當居於平等的地位。

分離主義

清教徒雖然都接受加爾文信仰,但後來分成兩派:一派仍願留在英國國教內,從內部加以改革;另一派則認為從內部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他們要建立一個他們認為是合乎聖經真理的教會,因此決定脫離英國國教,故被稱為「分離派」或「不奉國教派」。

在教會行政制度方面,後者強調每一個教會都是獨立自主,沒有一個教會可以干涉另一個教會,因此,他們又稱為「公理派」(Congregationalists)或「獨立派」(Independentists)

美洲新大陸

在伊利沙白和詹姆斯時代,許多分離派的清教徒被迫離開英國,1607年,一批清教徒在羅賓森和史密斯的帶領下,前往新大陸尋找宗教自由,他們先到了荷蘭的阿姆斯特丹。

1620年,他們搭乘「五月花號」輪船來到美洲新大陸,從此開始了清教徒的移民潮。這批清教徒在新英格蘭的普萊茅斯登岸,在那裡開始建立了第一個殖民地,這批分離派清教徒又叫「天路客(Pilgrims)」。

這些清教徒到北美洲之後,在自由的空氣中建立他們的教會及家園。他們大多是極其敬虔、勤奮的加爾文主義者。他們以民主的形式管理教會。日後美國的民主政治,便是由此奠下基礎的。除了民主政治外,他們生活的各方面都帶著濃厚的信仰色彩。他們的信仰對於日後美國文化的孕育與發展,有很大的關係。

清教徒革命

詹姆斯一世去世後,清教徒與英王之間的鬥爭,由宗教的鬥爭演變成政治的鬥爭。在克倫威爾的領導下,清教徒在國會的勢力越來越大,1640年,清教徒成為國會多數席。但國王查理對國會施壓,要求國會交出五名清教徒議員領袖,國會不從,因此,使英國陷入內戰。戰爭初期,國王這邊佔優勢,但國會的軍隊在克倫威爾的睿智領導下,終於克敵制勝。

「克倫威爾軍團」充滿宗教熱忱,他們不起誓、不喝酒、唱著詩歌、邁向戰場;沒有戰事時,他們就一起讀經、禱告、唱詩。後來英王被國會判處死刑。克倫威爾掌握大權,英國成為清教徒的天下。但克倫威爾死後,他們便又失勢。但清教徒已經成為龐大的一群,英國不得不容忍他們的存在,不久頒下宗教容忍法令,結束對清教徒的迫害。

威斯敏特信條

在戰爭進行中,國會決定改革教會,終於在1643年,廢除主教制,並在威斯敏斯特召開會議,以制訂信條及教會行政制度。與會人員公理會與聖公會,大部份是長老派清教徒。由於蘇格蘭人在戰爭時給過幫助,所以也將一些席位給蘇格蘭代表;雖然他們沒有投票權,但在會中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威斯敏特會議成為英國教會史上的一次劃時代的會議。會中制訂了「崇拜指南」以取代過去的「公禱書」。這本「崇拜指南」至今仍被長老派及公理派教會所採用。會中訂立了有名的「威斯敏特信條」,這是改教運動時期,復原教主義最後一份偉大的信經。

此外,也為講道解經預備了「大本信仰問答」;並為教導兒童預備了「小本信仰問答」。這些都成為加爾文派或改革宗教義的最佳文件。

巨變後的平靜

改教運動是一場巨大的變動,這變動不但影響教會,也影響國家、經濟、文化各方面。改教運動發生在十六世紀,然而整個十七世紀,國家和教會的生活都繼續在動盪中,尤其是在英國。

上帝的話一直是教會生活與教會增長的基本因素。所有的基督徒都宣稱他們的教導是來自聖經,但是在瞭解聖經及解釋聖經上,彼此卻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到底什麼是聖經真正的意義?」天主教許多教導是根據對聖經錯誤的解釋而來;改教者之所以要改教,是因為他們對聖經真正的意義有了不同的瞭解。

改教運動以後,基督教便沿著四條路線,發展出不同的派別:

1) 接受天特會議所訂的信條;

2) 接受復原派的信仰;

3) 或多或少偏離前兩種信仰;

4) 完全放棄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

宗教改革的逆潮


當初亨利八世為要與妻子凱撒琳離婚,而與天主教決裂。凱撒琳是西班牙的公主,是最支持教皇的西班牙王查理五世的姑母,為此,教皇不肯批准亨利的離婚要求。而瑪利是凱撒琳的女兒,也是堅定的天主教徒,當愛德華逝世,依法她繼承王位,成為英國女王。

1.     血腥瑪利:

愛德華於1553年因肺病去世,年僅16歲;他同父異母的姊姊瑪利即位。瑪利沒有忘記母親和自己所受的屈辱,於是在登位後,便極力破壞改教運動,迫害改革派,並恢復天主教。她首先透過國會撤消愛德華改教的諭令,將改革派的主教全部撤職,代之以支援天主教的人。

然而,此時改革派的勢力已相當穩固,一時不容易對付。瑪利復辟心切,便使用暴力,不少人在她的手下慘死,也有不少要逃到日內瓦和法蘭福特。她使英國改教運動至少倒退了廿五年。所有國會在前王任內通過的法案,都被撤銷。凡贊成改教運動的主教或低級聖職人員,都被革職。她又大肆逼迫復原教徒,據估計,在她統治期間,英國各地至少有三百人被火燒死。許多改教領袖逃到歐洲大陸;克藍麥是愛德華時代《公禱書》與《四十二信條》的主要起草人。1555年,被革除教籍,並被迫公開承認教皇有權管轄英國教會,並簽署了一份否認復原教的宣言。

但他在1556年接受刑前,把以前所有翻供與否認的事全部撤銷,而以堅定的口氣宣告他的復原教信仰,終於被火燒死。現在牛津市中心的一座殉道紀念碑便是紀念他們的。由於瑪利主政時,殺害許多人,瑪利的高壓政策為她帶來一稱號「血腥瑪利(Bloody Mary)。瑪利於1558年,在位6年後去世,王位由她同父異母的妹妹伊利沙白繼承,英國的改教事業才得以繼續發展。

2.     伊利沙白:

改革人士以為終於有了盼望,他們希望身為新教徒的伊利沙白女王是一位尊重聖經的女性,豈知她登基後不久,情況的發展並不如改教者所預期的。

a.          1559年,即宣稱自己是英國教會的最高行政首領,於是教會不得不服在她的權下。

b.          1560年,提出教會統一條例,據此條例,英國只有一個教會,即聖公會,英國國教。

c.           1563年,伊利莎白下令教士平日需穿著特定服裝,引起了清教徒反對。他們認為信徒皆為祭司,不應有袍服的分別,同時也反對信徒跪領聖餐,以及洗禮中的十架手勢。


d.          1572年代,劍橋教授卡賴特在清教徒會議中,提出信徒平等論點,要求放棄主教制度,由信徒自行推選長老。這是對聖公會的主教權威發出挑戰,卡特賴特因此被開除教職,卻因而開始了英國長老會。同時,另外主張政教分離的清教徒,開始了公理會。

e.          1581年,布朗尼成立了第一個自由教會,主張教會應由真基督徒組成,並由信徒自行治理。面對分離主義的擴大,伊利莎白以統一教會為由,開始鎮壓清教徒。


f.            1593年,女王頒下御令,信徒不得私自聚集,一經查出,立即驅逐出境,假若他們潛返而被捕,則可判處死刑。為使全國教會統一於她的領導,伊利沙白不惜用最嚴厲手法。然而,壓迫越大,清教徒卻越發增加;不單如此,清教徒主義支持者在國會的數目也越來越多,造成日後清教徒主義與國會有很密切的關係。同時,流亡在海外的清教徒在歐洲建立起重要的據點〔特別是荷蘭〕,在那裡發展得非常快。

3.     詹姆斯一世:

伊利沙白死後,王位由蘇格蘭王詹姆斯六世繼任,到英國即位時,改王號為詹姆斯一世。詹姆斯在蘇格蘭時受盡蘇格蘭長老會中的教牧師領袖的氣〔蘇格蘭以長老會為國教〕,所以一到英國,馬上成為教會的首領,便得意忘形。為了表現他的威風,便向那些不肯俯首順服的清教徒施下馬威。英國的清教徒也估計錯誤,他們以為雅各一世既受長老會傳統的薰陶,一定會體諒他們,在1604年的一個議會中,聯名上書,請求簡化崇拜儀式,並修改公禱書的某部分。誰知詹姆斯不但不允許他們的請求,反而嚴厲地斥責他們,要他們順服於英王及主教的領導,並下令將三百名教牧人員革職,任何不依循國教的規定舉行崇拜的人,便受嚴重的處分。

至此,和解的希望似乎幻滅,而那些本來願意留在聖公會以內部作改革的人,也被迫投入分離主義者的陣營。當中不能忍受逼迫的人便紛紛移民到北美洲。然而,這場會議最大的成就是翻譯一本新的聖經,這個新的譯本就是最廣為流傳的「英皇欽定本聖經」(King James Version),至今仍被英語系國家廣泛使用。



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


英國的改教運動有許多獨特之處:一方面,在英國沒有一位突出的、偉大的領袖,諸如路德、慈運理、加爾文之類的人物。另一方面,英國教會的改革不是經由教會職員推動,而是藉著一位國王─英王亨利八世(1491-1547)正式開始。然而,亨利八世終其一生都忠於羅馬天主教的傳統儀式。他的改革是為了個人的方便而脫離教皇對英國教會的控制,他的目的是希望在教會的認可下與第六任妻子結婚,故對教義的改革毫不關心。

1.     信仰護衛者:

亨利八世本來是教皇的支持者,1521年,當路德發動宗教改革,將七項聖禮簡化為兩項時,亨利八世便寫了一篇攻擊路德的文章,名為《為七項聖禮辯護》。因此,教皇便頒贈「信仰護衛者」給亨利。不過他支援教皇,似乎是有很重要的政治目標;英國與法國長久處於敵對狀態中,亨利八世要利用教皇的屬靈勢力及西班牙的軍力來支援他,使法國孤立。當他得到「信仰護衛者」的殊榮,他就要證明他配得這樣偉大的頭銜,因此便決定要清除在英國各樣所謂的異端,開始嚴格地對付那些彼此鼓勵讀神話語的信徒。

2.     英國教會元首:

但後來,因教皇拖延不批准他與皇后的離婚,就推動國會於1534年通過一項《最高權威》法案,宣稱英國國王是「英國教會唯一最高元首」。這項改變,不是在教義上或崇拜儀式上,而是在教會的行政管理上,由國王取代教皇的地位,成為英國國教的至高元首。任何人稱英王為異端者,將處叛國死罪。教皇革利免宣佈開除亨利的教籍,亨利則是宣佈在英國教會祈禱冊中,刪除教皇的名字,英國與羅馬天主教完全分離。為此,許多不肯服從這項法案的天主教徒知名人士被處決,受斬首和火刑等刑罰。

3.     打擊天主教:

1535年,亨利委派克藍麥出任英國教會代理人,關閉各地修道院,土地、財產,「供國王按其意旨動用」,多達376處的修道院因此被迫解散,使修道主義在英國完全絕跡。此外聖徒遺物不再視為神聖,也不再展覽,全數焚毀。聖徒遺物的掃蕩與毀壞,是對中世紀迷信的一次重大打擊。儘管亨利與羅馬天主教決裂,逼迫天主教徒,但信仰上,他仍以天主教的教義與禮儀為正統,並打擊一切包括路德派在內的復原派信徒。

4.     教義改革:

越來越多的人要求亨利實行真正的改革,不久,亨利開始在教義、崇拜儀式,及某些信仰實踐上增加一些改革。1536年,在克藍麥的協助下,亨利頒布了《十項條文》,這十條信仰原則基本上仍是肯定天主教的傳統信仰,只在一些地方上作了修改。例如有關聖餐的變質說便完全不提,雖然肯定功德的重要,卻高舉因信稱義的道理,同時以聖經,和使徒、尼西亞、亞他那修三信經,作為信仰的準則。否定煉獄的存在,否定敬拜圖像、聖經遺物的迷信。僅保留洗禮、告解禮、聖餐禮作為必要聖禮。

5.     愛德華六世(1547-1553)

享利死後,由兒子愛德華六世即位,年僅九歲,由傾向改教運動的舅父索美塞德公爵攝政,他促使英國的改教運動有相當大的進展。1547年,國會通過法案,准許信徒在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領受杯。次年,宣佈所有圖像都需從教堂中挪走。再過一年,又宣佈聖職人員不必守獨身,聖品人員結婚視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