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 星期四

基督徒生活手冊–自我否認

一、我們不屬自己乃屬主。

1、雖然神的律法含有對我們生活的規範極適切與相當的計畫,可是天國的大師仍願以更超凡的主要原則來引導人。

信徒的本分,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羅十二1)﹔這是惟一真實的敬拜。

聖潔的原則把我們引至一項勸勉:「不要傚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旨意。」

把我們自己奉獻給神,是一個重大的原因,使我們今後所說的、所想的,或所行的一切,都是以榮耀上帝為目的。聖潔的,不能用為不聖潔的,若是,必損傷祂的尊嚴。

2、如果我們不是屬自己的,乃是屬主的,那麼,我們所要避免的錯誤,和我們的一切活動的目標,都是很明顯的。

我們既然不屬於自己,那麼我們的理性和意志,在我們的思想和行為上絕不能居領導的地位。我們不是屬於自己的,所以不要尋求肉體的私慾。我們不是屬於自己的,所以我們要盡力忘記自己,儘量放棄自己的利益。我們乃是屬神的,所以我們當為祂活著,為祂而死。
我們是屬神的,所以我們要讓神的智慧和旨意管理我們的行為。我們是屬神的,所以我們的全部生活都要以祂為合法的目標。

3、一個人已經知道他不屬於自己,也不受自己理性的控制,只把自己的心意獻給神,這種人是何等的長進啊!

領人趨於毀滅的最有效的毒素,就是誇耀自己,誇耀自己的智慧與意志力﹔唯一安全的作法,就是服從上帝的引導。我們首先要拋棄自己,我們要在服事神上全力以赴。

4、服事主,並不是指盲目的順從,乃是甘心願意摒棄心中的私慾,完全降服於聖靈的引導。
聖靈改變我們的生活(保羅稱之為心意更新),這乃是生命的真正開始,是異教哲學家所不能瞭解的。

因為不信的哲學家把理性當作人生唯一的嚮導,是智慧與行為的唯一準繩﹔但基督教哲學要求我們的理性投降,順從聖靈﹔意思是說我們不是為自己活著,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並在我們裡面作王(參羅十二1﹔弗四23﹔加二20)。

二、尋求神榮即自我否認。

1、因此我們不是尋求自己的快樂,乃是尋求那討主喜悅、有助於增進祂的榮耀的事。
我們忘記自己,甚至放棄一切的自私,有巨大的益處,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專心注意神和祂的誠命。

當聖經吩咐我們,要我們放棄個人和自私的意念時,它非但要我們摒除一切對財富、權力和人情的慾望,還要摒除一切野心和屬世的榮譽,以及其他的隱惡。一個基督徒必須願意並切記要在生活中的每時每刻都把神考慮在內。

2、基督徒要以神的律法來衡量他一切的行為,應用叫他的隱情降服於神旨。

人若在凡事上都尊榮神,他必被拯救脫離一切妄念。這種克己的道理,基督一開始就慇勤地教訓祂的門徒了,至終也必約束我們心中的一切慾望。內心一旦有了克己,就不再給驕矜、倨傲、虛榮、淫蕩、愛宴樂、荒唐,以及一切從自愛中產生出來的罪惡容留餘地。如果沒有克己的原則,人必肆行無忌,悿不知恥,縱有道德的雛形,也必為求榮耀的野心所污毀。一個人若不相信克己的律例,請問他能否在人們中願意實行道德的生活呢?

3、凡不受克己原則感化的人,他循規蹈矩,只是為了喜愛人的恭維。

甚至那些主張道德本身的價值的哲學家們也妄自尊大,顯然他們追求美德,不外是借此滿足自己驕傲的慾望罷了。但上帝對於喜歡受人恭維和驕矜自滿的人都表示厭惡,祂說他們在世界上已「有了他們的賞賜」,甚至認為娼妓和稅吏比他們這些人更接近天國。

4、一個追慕正途而同時又不能克己的人,將遭受無窮的障礙。

在人心中隱藏著一個罪惡世界,這是古人的一項真實的觀察。但是基督徒的克己能補救一切。只有拋棄自私,一心追求討神喜悅並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的人,才能得到拯救。

三、克己的要素:節制、公義、敬虔。

1、 使徒保羅對節制生活有簡單的說明,他對提多說:「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虔敬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 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祂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多 二11-14)。

保羅說,上帝的恩典足以鼓勵我們,但為叫我們知道虔誠敬拜上帝,必須除掉兩種主要的障礙:第一是不虔(這是我們自然的強烈癖性),第二是世欲,企圖壓倒我們的。

「不虔」一詞,不但是指迷信,也是指一切侮慢,不敬畏神的事。「世欲」一詞,是指肉體的情慾。所以他根據律法的兩版吩咐我們,一方面要放棄與神的律法相衝突的私慾,另一方面要放棄自我意志和理性的支配。

2、保羅把新生活的方式分為三類:即「節制」,「公義」,和「敬虔」。

無疑地,「節制」是指貞操和寡慾,也是指清心惜福和安貧。「公義」包含一切公平的本分,即每一個人須獲得他的分所應得的。「敬虔」使我們不受世俗的玷污,且以真實的聖潔與上帝聯合。當節制、公義、敬虔這些美德連結在一起時,就可以達到絕對完全的境界。

3、可是要摒除一切物慾,制服並拋棄不正當的癖好,把自己奉獻給上帝和弟兄們,並且在敗壞世界中過著如天使一般的生活,真不是容易做到的事。

所以為避免我們的思想陷入迷惘,保羅要我們留心那對不朽的希望,並鼓勵我們說,我們的盼望不致落空。因為正如基督已經顯現作我們的救贖主,同樣,在祂最後降臨的時候,祂將顯示祂為我們獲得的救恩。基督為我們驅除那使我們盲目,攔阻我們以合宜的勇氣仰望天國榮耀的幻想。祂也教導我們在今世過一種客旅的生活,以免喪失了我們屬天的產業。

四、真謙卑乃尊重他人。

1、克己一部分是論到人,但實在說來,大部分是論到神。

聖經吩咐我們,叫我們要「彼此尊敬」,並要留心增進別人的福利(參羅十二10﹔腓二4)。聖經所以給我們這樣的教訓,是因為除非我們邪惡的本性首先被醫治,不然我們絕不能接受。我們都為私心所矇蔽,為自愛所誘惑,人人以為自己有權高抬自己,同時低估與我們相比的人。假若上帝賜給我們一種特別的恩賜,我們便立刻把它當作自己的功德而洋洋自得,自鳴清高,不可一世。

2、我們將自己所有的罪惡,小心翼翼地隱藏起來,不叫別人知道,以為自己的過失很小,微不足道,無關宏旨,甚至有時候還沾沾自喜,以為是我們的美德。

假如我們所自負的才能,在別人身上發現了,甚至強過我們,我們因為要抹殺別人的優點,就不惜以最大的惡意貶損他們。如果他們稍有過犯,我們不但給予嚴密的注視與苛刻的批評,甚至還出於嫉恨之心故意誇大其詞,加以渲染。我們每一個人都自以為不同流俗,超乎常人之上,因此,嫉恨進而粗野﹔我們甚至刻薄自負地將他人視為低我一等。

3、窮人服從富人,平民服從貴族,僕役服從主人,文盲服從學者,可是沒有一個人不以為自己比別人強。

所以大家都在那裡諂媚自己,彷彿自己胸中有一個王國,而自命不凡。人人都是自以為是,對別人的意念行為吹毛求疵,若有爭論,即勃發毒恨。只要他們覺得事事稱心如意,他們才會在別人身上發現溫和﹔但當他們受到騷擾和刺激的時候,有多少人尚能保持他們的幽默呢?

4、若想生活得快樂,必須根除自己的野心與私心,此外沒有其他救治的方法了。

如果我們留心聖經的教訓,我們當牢記,我們的才能,不是我們自己本來有的,乃是上帝的恩賜。若有人以他的才幹而自傲,即顯出缺乏對神的感恩之心。保羅說:「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我們務必儆醒,承認自己的過失,真正謙虛。如此方不致驕矜自持、有充分理由覺得悲愁。

5、另一方面,我們若在別人身上看見神的恩賜,就必須尊重那恩賜並持有這恩賜的人。若我們抹殺上帝所賜他人的光榮,那不過是表示自己是何等的邪惡。

我們不要重視別人的過錯,但也不可以諂媚慫恿他們犯錯。萬不可因人的過失餓而侮辱之,因為向眾人表現仁愛與尊重乃是我們的本分。若我們尊重他人的榮譽和名聲,凡與我們有來往的人,不拘他們是誰,我們都要以禮貌、友愛、謙虛,和溫柔的態度對待他們。因為我們除了在心靈深處以自卑敬人的精神待人以外,再沒有其他的方法,能使我們達到真正的謙和(羅十二10﹔腓二4:林前四7)。

五、我們當尋求別人的好處。

1、除非你完全犧牲自我拋棄私人的利益,不然你那尋求鄰舍利益的本分將是非常困難的事。
你若不否認自我,完全為別人著想,你怎能實行保羅所說的愛的行為呢?

他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等等(林前十三4-8)。

2、如果這就是所要求於我們的,我們必須盡最大的努力避免尋求自己的利益,可是我們的本性在這方面不能幫助我們,因為它總容易使人只愛自己,而不關心他人的利益。

我們要求別人的益處,甚至為他人的緣故而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聖經勸告並警戒我們,無論領受上帝所賜的什麼恩惠,我們都是在領受一項託付,而且有個條件,就是把這恩賜施於教會公共的福益上。所以對恩賜的合法使用,就是以寬大的心腸和愛心將之與別人共享。有件事我們絕想不到,就是我們所享受的一切幸福,都是從神那裡來的,神把這幸福交付我們,為的是要我們把這些益處分給別人。

3、按照聖經來說,我們個人的才幹可以比作身體各肢體的能力。

沒有一個肢體的能力是為了自己,也不能作為本身之用,卻是與別的肢體互相為用,共同增進全體的利益。因此,信徒所有的才能,都應為弟兄效力,把一己的益處和教會共同的福利打成一片。所以我們應該以此作為仁愛的尺度,就是凡上帝所給予我們的,我們必施之於鄰舍,我們只是那恩賜的管家,以後須向主人交帳。必須以愛的律法為準則,把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作合理的分配。我們絕不可先求自己的益處來增進他人福利,乃要先求他人的福利。

4、愛的律法不只屬於一小部分益處,乃是從古時候,神就吩咐我們,在生活的某些小仁慈上,要紀念愛的律法。

神吩咐以色列,把初收的穀物先奉獻給祂,並且鄭重地聲明,任何恩賜若不首先奉獻於神,而自作享受,是不合法的。若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恩賜,必須等到我們親手再奉獻給祂,才算是分別為聖﹔如果忽略了那樣的奉獻,就是大罪。

5、若你欲以才幹與恩賜的分配來充實主,那是徒然的事。正如詩篇作者所說的:「檷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檷以外」,可是你可以將奉獻施之於「世上的聖民」。

因此,施捨被稱為是一種聖潔的奉獻﹔由此可知,照福音所行的仁愛,和律法下的奉獻是相符合的。

六、我們當尋求眾人、朋友和仇敵的好處。

1、我們不要厭倦行善,否則危險近矣,使徒保羅說,「愛是恆久忍耐,不輕易發怒。」

主吩咐我們向所有的人行善,並無分別(參來十三16)。雖然大多數人的品德是不配受的。
但在這裡,聖經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原則,要我們不注意人的行為,只注意他們裡面的神的形象。對這些形象,我們應該儘量敬愛。此外,對「信徒一家的人」更當如此,因為在他們的身上,上帝的形象已由基督的靈所恢復。

2、因此,凡需要你援助的人,你不可拒絕。

比方說,他是一個陌生人﹔可是神卻在他的身上蓋了印記,使他成為你家中的人,為這原因祂不許你輕視你自己的骨肉(參賽五十八7)。比方他是一個可鄙或無價值的人﹔但上帝卻施恩於自己的形象來裝飾他。比方你對他原無責任,但上帝彷彿認他為祂的代表,而你因上帝所賜的無數和重大的恩典而對祂有責任,因此,也對他有了責任。比方他不值得你為他費絲毫的力量﹔但因為在他身上有神的形象,就值得你犧牲一切了。縱使他非但不值得你的任何愛戴,甚至對你侮辱,使你發怒,你也不能不把他放在你仁愛的懷抱中,對他表顯一切慈惠。你可以說,他應受與此不同的待遇,可是主所吩咐的是饒恕人們的一切過犯,祂的命意即是要把這些過犯都歸在祂身上。

3、只有這樣,我們才能達到非常困難,而且似乎違反人性的教訓「愛那恨我們的人」(參太五44),和「以德報怨」,「為咒詛我們的祝福」(參路十七3-4)。

我們應當永遠牢記在心,不可專門想別人的過犯,卻要想他們裡面有神的形象。如果我們遮蓋、塗抹人的罪過,並想到他裡面神形象的美麗和莊嚴,那麼我們勢必就會伸出仁愛的手去懷抱他們了。

  1. 外面的善行不夠。
1、如果我們不履行愛的責任,我們就不能實行真正的克己。


要履行愛的責任,不但是在外表上實行,並且要從熱誠的愛的原則上著手。有時一個人或能在外表的行為上,履行一切愛的責任,如果心不在焉,就和行愛的正道相去不可以道里計。
你看見有些人非常慷慨,但他們的施與,不免態度傲慢和言詞不遜。我們在這不幸的時代裡災害處處,很少有人施與,縱有施與,大多數也都是趾高氣昂,目空一切。教會中有這樣的腐敗,就是在不信的人中也不容許。


2、至於基督徒,除了和顏悅色,平易近人,並且待人彬彬有禮以外,還有其他的需要:首先,他要設身處地,為不幸的人著想,要同情他的遭遇,把他的處境當作自己的處境,庶幾能以惻隱之心援助他們,好像援助自己一樣。


由心裡發出的憐憫要捐棄驕傲及藐視,而且不致輕視與控制貧苦無告的人。當我們的身體某一部分有疾病時,全身都要為之努力,使之恢復健康,我們絕不能藐視這患疾的肢體,或不去理它,以為它虧負別的肢體,因為它需要幫助。


3、身體的各部分互相扶助,是出於自然律,並無任何功德可言,否則即是殘忍。


因此,如果一個人作了一件事,他不能認為就盡上了他所有的責任。例如,富人往往因捐了一部分財產,便以為自己盡了全部責任,而把其他一切責任推給別人,他不能因此脫卸責任。反之,每個人都要自己反省,不論自己以為怎樣了不起,總是欠鄰舍的債,對他們當盡力愛護。

  1. 凡幸福均有神的祝福。
1、讓我們詳細討論克己的主要部分,就是它與上帝的關係。前面已經說過的,並無重複的必要,只說克己足以使我們習於寧靜,和忍耐那就夠了。


聖經首先告訴我們,為求今生的安寧,我們當抑制自己的情感,一心順服上帝的旨意,同時讓上帝管束我們的慾望,以祂為我們的征服者和主宰。追求財富與名譽,爭取權力與虛榮,都是我們所熱衷和貪婪的。另一方面,我們懼怕貧困、默默無聞、卑賤,用盡種種方法想逃避這一切。我們很容易看出那些隨心所欲的人是何等的不安,用盡千方百計,巧用心機,尋求各種貪婪和野心的目標,無非是想盡力逃避貧賤。


2、假如敬畏神的人,要避免陷入這樣的網羅,他們就當遵循另一途徑﹔除了上帝所賜的幸福以外,不要盼望、渴慕,或追求無神祝福的屬世亨通。


我們必須信靠,一切都在乎神的祝福。憑藉我們自己的勤勞、努力,或靠人情,雖足夠追求名利,但這一切本身均毫無價值﹔若不是主賜福,我們的努力不會使我們更上一層樓的。


3、反之,只有神所賜的幸福,雖歷經各種困難,才真能引導我們走上幸福亨通之路。


我們雖可不借上帝的祝福也能求得名利,正如我們每日所見,許多不敬虔的人,也擁有高名厚利,但凡在上帝咒詛之下的,不得享受絲毫的幸福。所以,我們不能去貪得那沒有神祝福的任何事物,如果我們硬著頭皮去作,至終必成大害。我們不要做愚昧人,去追逐那些使人苦惱的事。

  1. 勿急於成名致富。
1、如果我們相信一切可羨慕的幸福,都在於神恩,若無神恩,前途必有許多災禍,那麼,由此推論,我們不應熱衷於名利,不論是依靠自己的才智、仰賴他人眷寵,或由於僥倖的機會,都是不好的。我們只可遵行上帝所指示的,按照祂所指示的方向走,接受祂為我們所安排的。


這樣,第一我們必不至於以非法、欺騙和不軌的卑鄙手段,或侵害鄰捨去追逐名利﹔而只追求那些不使我們離開正途的利益。在欺騙、邪淫,和不義的行為中,誰能希望得著神恩的祝福呢?


2、既然只有思想純正、行為正直的人,才能得上帝的祝福,所以凡受感召的人,必須避免各種邪惡與敗壞。


其次,我們覺得受到一種約束,使我們不致有貪財的熾欲和好名的野心。一方面希望從上帝得到援助,另一方面又去作違反聖道、追求與神意相反的事物,這豈不是寡廉鮮恥嗎?凡上帝所咒詛的,決不是祂所賜福的。


3、最後,若我們未能達成我們所願望的,也當忍耐,不可咒詛自己的境遇,因為我們知道,這等於悖叛上帝,人們的貧富榮辱,都是由祂一手安排的。


總之,凡蒙神賜福的人,就不至像世人一樣以卑污不正的手段去爭取虛空的名利。況且,一個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會把一切幸福都歸功於自己的勤勞和運氣,反承認上帝是幸福的唯一根源。假如別人的事業飛黃騰達,而自己卻庸庸碌碌,甚至遭遇挫折,他當比一般世人更能安貧樂道。


4、一個真正基督徒所得的安慰,比萬貫家財與權勢更令他覺得滿足,因為他相信他一生的事業是上帝所安排的,這對他的得救大有益處。


大衛的心意即是如此,他跟從上帝,服從神的引導,他說他「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重大和測不透的事都不敢行」(參詩一三一1-2)。

  1. 神的一切處置都是公正的。
1、一個敬虔的人應該寧靜忍耐,不只是對上述的事如此,對現實生活的其他方面,更要有同樣的態度。

一個人若不把自己完全交給主,以致使一切生活受主旨意的支配,就不算是真的克己。一個人若有這種心情,那麼,不論他的遭遇怎樣,他絕不感覺自己不幸,也絕不會將自己的命運歸咎於上帝。

2、我們必須保持這種態度,因為我們所遭遇的意外是無數的。

我們常受各種災病的侵襲,有時候遭遇瘟疫,有時候遭遇兵災。有時候天降冰雹,損毀了收穫,釀成凶年,使我們窮困。有時父母妻室兒女和親屬相繼死亡,有時房子慘遭回祿。由於這種種不幸的事,使許多人不是咒詛命運,怨嘆自己生不逢辰,便是埋怨天地,咎責上帝,褻瀆祂如何不公平,如何殘忍。

3、但一個信徒倘遭不幸,仍應思念上帝的仁慈,和祂的父愛。

他若因自己的親人去世而感寂寞難挨時,也仍應不斷地感謝上帝,思想主的恩典必眷顧他的家,不叫他的家荒蕪。設或他自己的莊稼與葡萄園為霜雹所摧毀,立即受饑荒的威脅,他也不因此灰心失望,或怨恨上帝,卻仍舊存信心,相信我們是在祂庇護之下,我們是「祂草場上的羊」(參詩七十九13)。雖在饑荒的時候,祂也必為他們準備食糧。如果他為疾病所苦,他亦不因這病痛而不耐煩,怨恨上帝﹔當他一想到神的公義與仁慈,雖身受管教反加強了他的耐心。

4、簡言之,不論遭逢怎麼,既知道這是由於上帝的安排,自必以感恩的態度欣然接受,絕不抗拒祂的權威,因為他已經把自己的一切完全交給這個權威了。

基督徒絕不接受外邦哲學家愚昧可憐的安慰,去抵抗一切患難和災害,責難命運之神的擺佈。他們認為埋怨命運之神是很愚蠢的事,因為世界上存有盲目和殘忍的能力,對於善與惡同樣地加以傷害。但是真正敬虔的原則是,唯有神才是所有亨通與逆境的判斷者,所有一切的吉凶禍福,都是由祂支配,祂所給予人們的禍福都有定則,並不是不適當的衝動,乃是出於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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