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 星期四

基督徒生活手冊–謙卑順服,真正傚法基督

一、聖經是生活的準則

1、新生命的目標,就是神的兒女在他們的行為上表現和諧與一致。什麼和諧?神的公義之歌。什麼一致?神的公義與我們的順服之間的一致。

唯獨在神律法的優美中行事為人,才顯出我們是神的兒女。在上帝的律法中包括新生命的活力,借此我們可以完全恢復上帝在我們裡面的形象﹔但因為在本性上我們是遲鈍的,所以我們需要藉著一項指導原則來刺激我們、幫助我們。

從心裡真正悔改的人不一定不走錯路,有時會感到迷惑,因此要考查聖經,找出一個基本原則來改變我們的生活。

2、聖經中有許多勸勉,討論基督徒生活,若要討論基督徒生活的各部分,可能寫成一部專書。

古教父論到有關道德的問題,曾著作浩瀚,但並非喋喋不休﹔既便學術性的論文亦不能窮盡一項道德的底蘊。

然而,真正的敬虔不一定在乎誦讀教父等人的優美著作,所需要的只是為瞭解聖經的基本原則即可。
 
加爾文在此插入:「我不適宜寫長篇大論的文章,因為我愛簡潔。或許我將來也要試一試﹔否則的話,我還是讓賢,叫別人去作。」
 
3、無人能下結論說,一項論基督徒行為的簡述,會使別人的長篇大論變為多餘,或說那種學術研究無價值。

可是,哲學家慣於說到一般性的原則,但聖經有它自己的體系。哲學家是有野心的人,因此他們志在立論精闢,解釋詳明,表現他們的聰慧,得心應手﹔而聖經卻有優美的言簡意賅,其確實性非哲學家所能及。

哲學家往往矯揉造作,但聖經卻有不同的方法(直接與坦告),是不可忽視的(明顯加爾文在此係指林前一、二、三章)。

二、聖潔是主要原則。

1、指導基督徒生活的聖經方案有二點:

第一是我們要在神的律法中受教,要愛好公義,因為我們的本性是不肯這樣作的﹔第二是我們需要一個簡單的規範,免得我們在天路上猶豫不決。

在許多精彩絕倫的聖經教訓當中,還有什麼根本原則比「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更好的呢?

當我們分散如同失群的羊,失喪在這世界的迷宮中時,基督把我們聚集起來,使我們重新回到祂那裡。

2、當我們聽到與基督奧秘聯合的時候,我們應該記得聖潔是聯合的渠道。

聖潔不是藉以與神有交通的功德,乃是基督的恩賜,使我們靠近祂、跟隨祂。

神與罪惡和污穢毫無瓜葛,這乃是祂的榮耀﹔如果我們希望得蒙上帝的選召,我們必須將此事存記在心。

假如我們一生都願陷於污泥中,那麼,我們從世界的罪孽與污穢中被拯救出來又有什麼意義呢?

假如我們願作上帝的兒女,就必須聽祂的勸導住在聖城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聖地,因此它不容污穢的居民褻瀆。上帝的聖所必須保持潔淨。利十九2﹔彼前一16﹔賽三十五10﹔詩十五1-2,二十四3-4。

三、效仿聖潔即完全順服基督。

1、聖經不但指示我們聖潔的原則,也指示我們基督乃引我們到聖潔之路。

因為父神已在基督裡叫我們與祂和好,所以祂吩咐我們要傚法基督,以祂為我們的榜樣。
讓那些以為哲學家才有公正的和系統的道德哲學的人,指示我們一個比順服基督,跟從基督更美好更完整的方法罷!

哲學家所謂最高尚的美德,不外是要我們去過一個自然的生活,但聖經卻指出完全的基督為我們的榜樣。

我們應該在生活中表現基督的品格,因此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比這更激動人心的教訓呢?除此之外,還有別的需要嗎?

2、上帝已經給了我們做祂兒女的名分,所根據的條件就是我們要倣傚基督,祂是我們作神兒女的中保。

我們若不熱烈地以祈禱的心尋求基督的義,那麼我們不但是毫無信心,背叛造我們的主宰,也是棄絕了祂,不認祂為我們的救主。

3、聖經不但勸告我們,又把一切數不盡的祝福、應許,以及包羅萬象的救恩賜給我們。
上帝既然是我們的父,若我們不謹守兒女的本分,便是忘恩負義。

基督既然以祂的寶血洗淨我們,並用洗禮使我們潔淨,我們決不可玷污自己。

基督既然使我們與祂連結,成為祂的肢體,我們就不可有任何的瑕疵,以致使祂蒙羞辱。
我們元首基督既然上升於天,我們就當拋棄屬世的情慾,專心地仰望祂。

聖靈既然把我們獻給上帝作為祂的聖殿,我們就該盡力彰顯上帝的榮耀,不可褻瀆祂的聖所。

我們的身體與靈魂,既然都要承受一個不朽壞和永不衰殘的冠冕,我們就當盡力保持它們清潔,毫無玷污,直等到主的降臨。

這是生活規範最好的根基,這不是在哲學家當中所能找著的,哲學家所推崇的道德,從未超越人類自然的尊嚴。(聖經把我們引至唯一無罪的救主耶穌基督面前,羅六4以下,八29)。

四、外面的基督教是不夠的。

1、在這裡我們要問那些徒具教友之名,卻仍願意稱自己為基督徒的人,他們如何榮耀主的聖名呢?

除了那些憑福音的道理真正瞭解祂的人以外,沒有人曾與基督有交通。

凡未拋棄那為私慾迷惑所敗壞的舊人,而披戴基督的人,使徒不承認他們是真認識基督。
不論他們怎樣花言巧語談論福音,他們對基督的表面的認識,都是虛偽有害的。

2、因為福音的道理不是屬於口頭的,乃是屬於生命的。福音的真理不是僅憑理性和記憶就能瞭解的。生命的道理,一經進入人心,就佔據了心靈,銘刻在內心的深處。

所以掛名的基督徒應該停止以無為有的說法,停止誇口污辱上帝,讓他們表示他們不配稱為他們的主基督的門徒。

我們把那包含我們信仰的知識放在第一位,因為它是我們得救的開端。

如果信仰不能改變我們的心,使我們的生活方式澈底信仰化,並把我們改造為新人,信仰就與我們無益。

3、哲學家把那些承認生活上的原則,而實際上卻只崇尚空談的人,拒之於千里之外,並譴責他們是不正當的。

基督徒更有充分的理由,去察驗那些在嘴皮子上講福音,而在內心卻毫無福音的人。
若與真信徒的信念、愛心與無限的能力相比擬,哲學家的勸告是冷酷而無生氣的(弗四20以下)。

五、屬靈的進步是必須的。

1、我們不應該堅持其他基督徒的生活非得完全符合福音不可,雖然我們自己也在朝著這一方向努力。

在未確定某人是不是基督徒以前,就要求他達到福音的完全,是不公允的。

假如我們設立一個絕對的標準,就不可能有教會了,因為就是我們的聖人也離理想太遠,就是那些稍有進步的人,也在被摒棄之列。

2、完全應是我們所希望的最終標準,是我們努力追求的目標。

你不能和上帝討價還價:履行祂指派給你的一部分職責,又隨意忽略另一部分。

因為祂首先吩咐我們在敬拜上要專心誠意,不可有絲毫虛偽、假冒。

心懷二意是與屬靈生命發生衝突的,這屬靈生命暗示在追求聖潔與公義上向神誠實無偽。
可是在今世肉體的囚房裡,沒有一個人有充分的力量,能夠適度的儆醒,勇往直前,反而大多數的人(基督徒)迫於無能,躊躇猶豫,甚至匍匐在地,前進有限。

3、所以讓我們各人按自己綿薄的能力,繼續已開始的旅程。

沒有一個人該因為不能進步而感憂鬱,不拘他的進步是如何的小,他總是進步了。我們要全力以赴,在主的道上不斷地努力向前﹔不要因成就微小而失望。雖然有時我們趕不上,但只要我們這一天超過前一天,我們的努力就沒有白費。

4、屬靈進步的唯一條件,就是保持誠實與謙卑。

不要忘記我們的目標,向著標竿直跑。不要驕傲自負,不放縱情慾。要朝著高度的聖潔邁進,最終達到至善完全的地步,這是我們一生所追求的,但只有當我們脫離屬地的弱點時,我們方能與神有完滿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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