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 星期四

基督徒生活手冊–忍負十字架(3)

十一、十字架對我們的得救是必要的。
1、我們已經申述了為著神的旨意背負十字架的原則,但我們必須把哲學家的忍耐和基督徒的忍耐略加區分。
很少哲學家有那麼高明的智慧,能夠體會到我們受磨煉是出於神,所以應當服從。
他們甚至以為忍受磨煉是無可奈何的。
這豈不是說,我們之必須服從上帝,是因為我們無法反抗祂?
服從上帝若是出於不得已,那麼,要是能夠擺脫上帝,就可以不服從祂了。
2、可是,聖經之要我們服從神的旨意,是另有理由的:第一是因為祂的旨意是公義的,第二是為要完成對我們的拯救。
因此,基督徒對忍耐的勸勉乃是:我們不論是窮困,流亡,被拘禁,受譴責,或疾病,或喪失親友,或遭受其他災難,我們必須承認這些都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和安排﹔而且相信祂所行的都是最公正的。
若將我們日常所犯的無數過犯,和祂所加於我們的磨煉相比,我們豈不應受更嚴厲的責罰?
我們的情慾必須克服,且須接受約束,因恐一旦放縱,即將陷於不法的罪中,這豈不是很合理嗎?
因為,我們的罪豈不值得我們受上帝的公義和真理的判斷嗎?
假如上帝的公義表現在苦難中,那麼我們若對之埋怨或反抗,我們就難免犯罪。
我們不再聽到哲學家冷酷的話語,以為我們的服從是不得已的。
但我們得了一個有力的教訓:我們必須服從,反抗是不合理的。
必須忍耐接受苦難,因為不忍耐等於反對上帝的公義。
3、既然除了有益於我們的拯救之外,沒有什麼是可羨慕的,所以我們最慈愛的父在這方面給了我們無上的安慰,因祂宣稱雖在十字架的磨煉當中,祂仍然要成全我們的拯救。
如果受苦於我們有益,為什麼我們不應該以感恩與和平的心去忍受呢?
所以我們之忍受苦難並不是不得已的服從,乃是承認這是自己的益處。
我們受十字架的痛苦愈重,所得屬靈的喜悅就愈大,這是我們以上討論的結果。
這是應當感恩的,而感恩沒有不含著歡樂的。
如果對主感恩和讚美,非有快樂的心情不可沒有任何足以壓制這種心情的事,那麼就明顯看出,神就要以屬靈的快樂去調劑十字架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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