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6日 星期日

路德神學簡述


路德不單是改教運動的先驅,更是一個偉大的神學思想家。他對真理的闡釋直至今日,對信徒依然有極大的幫助。

為了糾正教會,路德對中古神學傳統展開嚴厲的批評。他將神學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榮耀神學,第二類是十字架神學。所謂榮耀神學,就是以上帝的創造作起點,企圖運用理性,透過上帝所創造的宇宙去証明上帝的存在並掌握祂的神性。中古的神學家所高舉的就是榮耀神學。他們一方面用理性去証明上帝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據上帝的創造去推斷上帝的屬性。這樣做,他們不單高舉了人的理性,更將被造之物提高到與上帝的屬性同等的地位,仿佛人可以從被造之物的性質看到上帝的本性。所謂榮耀神學就是榮耀人的理性,榮耀宇宙的奇妙。路德覺得這種神學將上帝旨意的奧秘忘記了,他們忘記上帝的本性與旨意是深不可測,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及的,假若上帝不向人啟示,人絕不可能認識上帝。要認識上帝,我們便得謙卑地按照上帝的啟示向我們顯明祂自己,上帝要怎樣啟示我們,上帝用什麼方法、途徑,我們只有接納。上帝在什麼地方最清楚的向人啟示祂的屬性?不是在祂的創造,而是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上帝的尊貴、榮耀、權能與祂的謙卑、寬容、忍耐結合在一起。透過十字架看上帝,上帝不再單單是一位高高在上,在權力、威嚴和絕對智慧中的上帝,而是一位親自來到罪人當中,為罪人死的救贖主。這位上帝不要人與祂保持距離地去認識祂,祂要人與祂親密地相交,祂放下天上的榮耀,來到人的中間,就是為這緣故。

    透過十字架去幣解上帝,我們便領會,這位上帝的行動,真是超乎我們的理性可能想像的,一位無限、永恆的創造主,怎可能會進入有限的時、空中,變成被造物,藉此來啟示人呢?道成肉身與十字架受死的奧秘,粉碎了人理性的驕傲,叫人謙卑下來,聽任上帝用祂的途徑去啟示祂自己。

    另一方面,上帝既然通過受苦將自己顯明出來,也通過受苦,叫人得救,那麼受苦便有很深的意義和很高的價值。人要掌握上帝愛我們愛到什麼地步,他也要經過受苦,與基督一同受苦。當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領會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誇自己的功勞,不再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而甘願與主一樣背負十字架,被十字架帶到最卑微的地步。在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領會上帝的榮耀。透過十字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上帝為罪所要付的代價是何等的大。十字架顯示上帝的公義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對這公義的上帝,人再不能憑借什?來消解上帝的義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這一無依靠的情況下,人只有完全仰賴上帝的恩典,人只有緊握上帝恩典不放﹔他不敢再誇自己有什麼好處,他只可誇基督的恩典。這種完全的仰賴,這種一無依靠的緊握,便是"信心"的經歷。因信稱義的道理就是這?簡單,而因信稱義也是路德十字架神學的中心。

    路德對上帝的恩典體會得很深,乃因為他對人的罪性的可怕體會得很深。在他的經歷中,人要立志為善,但行出來的盡都是惡。人幻想自己能夠行善,也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是美善,更構想美善是如何如何,到頭來卻發現自己滿身敗壞,被罪惡的勢力捆鎖,完全沒有能力為善。人既沒有能力為善,也當然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稱義。那麼人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但問題卻來了,有些人得救了,但有些人卻得不到救恩,既然人得救完全出於上帝,那麼沒有得救的人是不是上帝不救他們呢?路德的答案是清楚的,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拯救誰就拯救誰,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揀選。在這裏我們必須強調,路德的預定論跟加爾文的有些不同。加爾文的預定論是完全以上帝的主權出發,因為上帝有絕對的主權,祂預定一切。路德的起點卻不同,他是從人的無能出發,人沒有能力自救,得救是出於上帝。而現實告訴我們,世上很多人沒有得救,這現象怎樣解釋?只有用上帝的揀選與預定作解釋。

    那麼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有自由嗎?就這個問題路德寫了一本很激烈的小冊子,就是《論為奴的意志》,如前面所提。路德認為這本小冊是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一本。在這小冊中,路德直接了當地表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實,人在犯罪後,根本連分辨善惡的能力也沒有,何來有能力選擇善?人在犯罪後,他的意志便淪為罪的奴僕,他沒有不去犯罪的能力。但人不是有能力選擇這樣做或那樣做嗎?不錯,但這選擇也是不出罪的範圍﹔即是說,人可以選擇這樣犯罪或那樣犯罪,無論他怎樣選,結果都是一樣的,就是犯罪。人即使面對善與惡,可以在善與惡之間作選擇,即使他真的選擇了善,但他立刻便發現,他根本沒有能力將他選擇的善實現出來,這樣的選擇便是一種虛幻的選擇。要有真正的自由,人必須被基督釋放,被基督釋放了,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其實,救恩的目標是在於叫人得到這真正的自由。得救後,人第一次成為自己的王,他可以獨立自主,不再受任何轄制,他可以自由地來到上帝的面前,與祂相交。但這完全自由的人卻甘願作眾人的僕人,好像基督一樣。他自由了,但他的自由是為他人而擁有的。以前他被鎖於自我中心之內,現在他從自我中心的捆鎖中釋放出來,很自然地向他人流露責任與愛,這便是真自由的意義。

    在路德的神學中,另一個重要的主題,就是聖經的權威。對路德來說,聖經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據。教皇的諭令、議會的決定、教會的傳統,這一切與聖經對照起來,便顯得微不足道﹔它們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達,但卻不是真理的依據,只有聖經是上帝啟示的真理的依據。但問題立刻來了,我們怎知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有如此絕對的權威?我們如何去証實?對路德來說,這問題簡直不是問題,因為聖經本身便是最好的証明,聖經中上帝話語的權能叫我們不能不承認它的真確性。還有一個問題,便是我們解經時如何避免自己主觀的思想、假設加在經文上面曲解聖經?路德提議信徒理解聖經時最好用聖經去解釋聖經,即是透過其他經文去幣解一段經文。更重要的,所有的經文都指向基督的救恩及因信稱義的道理。不單全本聖經以此為中心,就是每一段經文也以此為指標。經這個角度去幣解某一段經文,便甚為穩妥。不過,路德因為太強調以因信稱義為中心,以致對雅各書有一些偏見,因為雅各書常提到信徒的行為,因信稱義的道理似乎不夠明顯,於是路德覺得它比其他書卷不那?重要。同樣地,舊約比較多談律法,因信稱義也不及新約明顯,故也不及新約重要。這樣一來,便造成聖經正典之內還有正典的觀念了。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的觀念值得一提的,便是路德將"信徒皆祭司"的真理再一次發掘出來。路德認為,無論每一個信徒在什?崗位,他的工作都應該是上帝所呼召的,因此工作沒有聖俗之分,所以在教會內聖品人員與平信徒的分界絕不是身分的分界,而是工作崗位的分別。路德將呼召擴充到信徒的職業上,叫信徒認識無論作什?他都是在服事上帝、敬拜上帝,這樣對職業的理解在歐洲的文化發展中,至為重要。在另一方面,既然每一個信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他們便可以直接來到上帝的面前,領受上帝的赦免,也可為人代求,更可直接聆聽上帝的話語,並宣講上帝的話語。這樣,路德大大的擴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責任,這一點對日後教會及信徒個別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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