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 星期六

哲學與神學的關係

哲學與神學不是相悖的而是有共通點的。田立克甚至以為哲學與神學同樣都處理存有(Being)的問題。對於哲學的功能,他說:「哲學是一種認知的努力,追問存有的問題」。

    存有的問題並非指某些存在的東西,而是討論本體論的問題。本體論並非一套玄想,也不是世界背後另一個世界,它是一般知識的原理的,例如歷代各種哲學流派會隨時代而生滅,惟有哲學的體系,也就是哲學背後的一般性原理屹立不動。這種原理一向被人詮釋為哲學的本體論,也是哲學的素材。

    人是天生的哲學家,因為人一直追問:「這是甚麼﹖」

    人從有限之體追問無限,特別是無限的存有,人用超越自己的有,去追問無限的態度,顯示了人心裡面的渴求,這正是人最基要的問題:「甚麼是終極實有﹖」田氏以此為人類的終極關懷,是一切哲學探究的問題。

    然而,神學亦探究同一問題,因為我們終極關懷的事項,必定是屬於整體的「實有」。田氏把「存有的根基」解釋為「存有自體」,是我們存有的根源,也是無限的力量。這「存有自體」亦即基督教的上帝。我們不能擺脫時間、空間、原因等範疇去瞭解上帝,但這瞭解不能停留在範疇上,田立克批評基要主義把上帝囿限於聖經的字句上,以致失去了上帝的終極意義。神學家必須面對本體論的問題,正視存有的根源。

    雖然哲學與神學都處理存有的問題,但田氏以為二者方向不同:

第一,哲學在「存有」自體內處理存有的結構,神學則是處理存有對人的意義。哲學是以旁觀者客觀地分析存有的意義,用一套既定的系統描述「存有」,使它落入某一範疇中。神學家則把自己代入存有的對象。他的態度是實存的、投入的,把一切有限性與不安、自我矛盾與絕望,都投入存有的對象。

第二,田氏認為哲學探究的存有與人的理性一致,這就如科學原則不能違背人的理性;但神學面對的存有是道成肉身的存有。這存有自體——洛格斯 (logos) 在特殊歷史事件中顯露出來。神學家是藉著信仰去接納,而非客觀地分析。

當哲學家要解決他的焦慮,敲問人生終極意義,他不多不少已接近上帝的道 (logos),直至他為了這終極關懷而獻身尋問時,他已開始像神學家,但可惜他至終不是神學家,因為他只到達存有的普遍性。換句話說,他只是離開實存狀況的境地,停留於一套概念上。惟有神學家參與存有,因為道成了肉身,不再是普遍的概念,而是具體的道與個人特殊接觸發生特殊關係。

在《系統神學》卷一的開首,田立克曾提到神學的圓環 (The Theological Circle)。所謂圓環是指人基本上有一種最終極的尋求和體驗,人建立的哲學系統也好,神學系統也好,都有一共同的基礎,田氏稱之為先驗的基礎。它是基於人「所有可直觀領悟的,存於究極底價值與存有中的某者之直接經驗」。人憑著這種上帝秘力量可以與宇宙無限者相通。

哲學與神學的異同,亦在此顯明出來:哲學家認識並把握了這「意識」(用田氏的語言),他的任務是設法使它普遍化、抽象化,能顛撲不破地存在人類的知識中。但神學家則刻意地把這「意識」落入生活中。沒有哲學家,神學家便只有主觀;沒有神學家,哲學家就變得空泛。這並不意味神學與哲學有綜合的可能,因為神學與哲學的地盤不同,二者既不對立,也沒有綜合的可能。

因此神學與哲學不應互相批評或互 相融合。那麼二者的關係怎樣﹖這就是田氏所用的關聯法 (Correlation)。關聯法是一呼應法,以分析存有為呼,即以哲學的探討為呼;以實存的境況為應,即以對存有的參與為應。二者並非因果關係,也不是連屬關係,哲學是問,而神學是答。二者的配搭是巧妙的,在田氏整套系統中哲學的抽象性與神學的實存性是互相關連,如果不深察,便會疏忽二者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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