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6日 星期二

范泰爾思想簡介與護教學的本質

作者: 張康平
一、引言
  A. 請思考以下幾句話:
1.      「我很喜歡吃水果!」
2.      「那個講員很笨,因為他講話我都聽不懂!」(講員是NYU戲劇系的教授)
3.      「我很窮!」(但身上穿得很華麗、開很好的車子、正在高級餐館用餐)
4.      「我不在這裡!」
5.      「這世上沒有神!」
  B. 分析「這世界沒有神!」這句話
1.      14:1說,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
2.      一般的回應:「你為什麼認為這世上沒有神?」
a.       因為我從來沒有看見過神,也沒有經歷過!
b.      因為只有沒學問的人才會信有神!
c.       因為我根本不需要神!
d.      因為科學證明我們不需要神!
e.       因為神祇是人對父親渴望的投射!
f.        因為如果真有神,不會容許我說這麼大逆不道的話,而我還活著!
g.       因為如果真有神,為什麼不信的人那麼多?
3.      泰爾的解讀:
a.       這句話就像「我不在這裡!」,證明這世上有神;正因為有神,人才能說,「這世上沒有神!」
b.      這句話成立的必要條件:
(1) 他存在;
(2) 他知道他存在;
(3) 他能夠思想,他懂得意義;
(4) 他對自己思想的能力有一定的把握;
(5) 他有神的概念;
(6) 他有語言,能夠表達他的思想;
(7) 他活著,能夠說出這句話;
(8) 他知道我跟他一樣(1-7),能夠聽得懂他這句話!
c.       如果這世界上沒有神,一切都是隨機的產物,他是無法說出任何一句有意義的
話的;所以,即使他說的是一句否定神的話,他因能說,已經顯示神的存在了!
d.      我們很難這樣體會,是因為我們已經太習慣於神所造的這美好的世界中的
切,但是若沒有神,這一切的美好都無法解釋!但人卻會說:「這世界就是如此,自然生成,沒有什麼道理,也不需要神!」
二、泰爾的生平簡介
1.      1895年在荷蘭出生,排行老六,10歲移民到美國的印第安那州,在密西根州的加爾文大學及神學院(Dutch Reformed)就讀。神學院第二年轉到普林斯頓 (American Presbyterian)1925年完成Th.M.學位,1926年結婚,1927年,完成博士學位。在密西根牧會一年,回到普林斯頓神學院教書,因董事會改組、走新派路線而離職;後受Machen邀請,1929年,協助創辦西敏,直到1972年退休,1987年過世。
2.      對他最有影響的幾位人物:
a.       聖經/神學類:Abraham Kuyper, Herman Bavinck, B. B. Warfield, Geerhardus Vos, G. Machen.
b.      哲學類:Henry JellemaA.A.Bowman,二人都是Personal Idealism的學生。
c.       基督教哲學類:Herman DooyeweerdD. Th. Vollenhoven,一般稱為阿姆斯特丹學派。
3.      泰爾的博士論文God and the Absolute:他此時的辯道思維已經成形,引用了許多觀念論者的用詞,如concrete universal, “one and many,” “limiting concept,” “implication,” “presupposition.”
4.      如何入門?先讀他的My CredoWhy I Believe in God,之後讀Christian ApologeticsA Defense of the FaithA Christian Theory of Knowledge;我個人最喜歡的是A Survey of Christian Epistemology(原名為The Metaphysics of Apologetics,是他1929年的講課筆記);或讀Bahnsens Van Tils Apologetics.
 
三、影響范泰爾護教學的幾位關鍵性人物
A. 加爾文
1.      《基督教要義》I.1.2:「若不認識神,就無法認識自己」:人並不是肯定了對自己的認識之後,再來探討有關神的事;認識自己的基礎是認識神。
2.      《基督教要義》I.3.1:「所有的人都知道有一位神的存在,是他們的造物主。」在他們心裡存有信仰的種子:世上的人都知道神的存在,不需要證明。
3.      《基督教要義》I.6.1:聖經如同眼睛,使我們能看清楚神在被造界所顯明有關他的知識:因為罪的緣故,若沒有特殊啟示,人就看不清楚有關神的事。
4.      《基督教要義》I.4.1:儘管人心中有信仰的種子,但他們不照神的啟示來認識,而是依照他們自己的想像,塑造出合他們自己心意的神。
B. 凱波爾(Abraham Kuyper, 1837-1920 )
1.      《有關加爾文主義的演說》(Lectures on Calvinism):加爾文主義是一套以基督為中心的世界觀,有它自己的宗教哲學、政治、科學、藝術觀點,及對未來的看法。
2.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成立演說)「在人類生存的世界裡,沒有任何吋土地,掌管萬有的主基督不指著說:『這是我的!』」(參林後10:4-5)
3.      《神聖神學的百科大全》(Principles of Sacred Theology)II.3提到兩種科學及兩種人:重生/未重生兩類;這兩類人彼此對立(as antithesis),因為他們的核心原則(世界觀)彼此對立;這源於神/罪人之間的對立,從創3:24神把人趕出伊甸園時就開始了!
4.      普遍恩典:普遍恩典約束人對神的反抗,並使人在抵擋神的狀態下,仍能進行文化使命,造福社會。
  C. 巴文克(Herman Bavinck, 1845-1921)
*形上學(或本體)的墮落vs.倫理上的墮落
  D. 梅欽(Machen)
        *以新派為不信派,全力對抗之;影響泰爾對新正統的看法。
  E. 康德(1728-1804)「哥白尼式的革命」
1.      理性主義者(rationalists)相信人能以推理的方式,掌握外在世界的真相;經驗主義者(empiricists)相信世界,經過人的感官(經驗),將真相印在人的意識中。身為經驗主義者的休默(Hume)卻進一步懷疑真相與意識之間的關係,因為完全無法測試。他也進一步懷疑因果關係,他認為因果只是人的假想,並不存於事物之間(他也否定自我的存在)。對因果的懷疑等於是拆毀了科學的地基。康德認為必須處理此問題。
2.      休默說外 在事物的本質是無法探知的;但如果認知功能並非被動、而是主動提供整理的框架,事情不就解決了嗎?外在事物提供感官資訊,經過理性功能的處理,把資訊整理 成為有意義的觀念,所以,因果關係的確是人強加在事物之上的東西,但知識本來就是如此,由人本身提供「先驗」的整理框架;如同電腦01的訊號,經由軟體的處理,而成為有意義的知識。這就是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地球非中心到認知的世界是以人為中心)
3.      感官所能處理的一切事物都屬於現象界(phenomenal)的範疇;但有些事物的確如休默所言,是不可知的,如物自身(ding-an-sich)、神、靈魂與自由等,這些屬於本體界(noumenal),是無法用感官知道的;既然無法知道,如何確定他們的存在呢?用超(transcendental method)
4.      何謂超法?就是用以下的問題來思考的方法:「對任何的X而言,使X可以成為可能的先決條件為何?」如,如果感官要能得到知識,有什麼是必要先存的條件?條件1:事物必須先存;條件2:理性本身需要提供整理資訊的框架(出於其《純理性批判》)。如,道德要成為可能,有什麼必要的條件?條件1:靈魂的不朽;條件2:人有自由;條件3:神的存在。
5.      康德用這套理論,使人可以安心地扮演「賦予萬物意義」的角色;換言之,他把神的角色移交給了人。所以,神存在嗎?是的,何以知道?不是因為證據,而是因為超的思維方式使我們曉得。
6.      泰爾「哥白尼式的反革命」:Let God Be God!
a.       如果人尚且能以自己作為提供價值意義的本體,我們把康德的一切反回來想,神豈不才是賦予一切萬物意義、為萬物定型的原創者嗎?
b.      我們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思考:若要肯定意義的存在,我們也必須問「意義存在的先決條件是什麼?」這就必須回到系統神學。
 
四、前提式護教學
1.      傳統的辯證無法證明基督信仰的立場是正確的,這些證明為天主教所建構。
2.      新教認為基督的聲音本身具有權為性,無需證明的輔助,而是由聖靈在心中的工作,得以應證聖經的真理。
3.      新教是以三一神做為其出發點,三一神透過聖經三一神透過聖經道出祂滿有權柄的話語。
4.      是否理性被完全否定了呢?是的!我們若接受天主教的觀點,或許會這麼以為,但我們若接受前者的立場,我們便無法指出非基督徒思維的徒然,因為一切不從神的啟示出發的立場必然崩潰。
5.      一切理性的辯證最後只有兩種,一是以人的理性作為最終的指導原則,一是以神透過基督、藉由聖靈在聖經裡所說的話為權威。
6.      若果世界真如非基督徒所預設那樣,並非出於神的創造、而是偶然、機率的產物,那麼,人類理性的精密度是不可能發生的,意義也就不具有意義了,這世界也不可能被瞭解、被探知
7.      正因世界是神所造的,所以我們可以隨理性思考、彼此辯論、與非基督徒溝通。
8.      然而基督徒可為辯論、證明的需要,暫以非基督的假設前提出發,為要幫助對方看見他的前提找不到批評基督徒的著力點,因為他的前提無法解釋意義、溝通的可能性;反對基督信仰的同時,他必須先藉助基督信仰所提供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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