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4日 星期日

上帝的應許:終末盼望的基礎



基督的復活是上帝的應許,終末的盼望也是基於上帝的應許。上帝在舊約的應許,在新約中生效和釋放,而成為新的,也開啟了終末的盼望。這應許在福音中找到它的終末將來,但律法卻在福音中找到它的終結。所以,福音中的“新”不是“完全的新”,因為福音所展示應許的新,是藉著對抗舊的,對抗身處律法、罪惡及死亡脈絡底下的人性而得到貫徹,使舊的成為舊。不過,福音也展示福音終末的新,就是闡明之前所宣揚的上帝的應許。因此,律法和福音的歷史是針對過去的神學問題,但應許和福音的歷史所針對的是將來的終末問題。若福音不涉及之前所應許的,便失去本身與終末將來的聯繫,可能淪為諾斯底主義的啟示言說。可是,若信仰不涉及福音中的應許,便失去驅動信仰的盼望力量,而淪為輕信。這表示對從前所寫的聖經,要注意裡面的應許、開放的、尚未了結的及指向將來的內容,因為福音不單使人導向終末拯救的將來,也因為其前提是從前的應許。因此,福音不單陳述基督的將來,也陳述從前所應許的內容的將來(羅1:2)。
話雖如此,開始和結束不是一樣的,因為舊事尚未過去,一切還沒有變成新的。因此,我們必須向將來期盼某些新的事物。若這期盼只是“基督的將來”,那這期盼就不是被期盼為某個新的人或其他人的將來。這是因為耶穌是基督的信仰,並不是盼望的結束,而是盼望中的確據。雖然信仰基督是首要的,但盼望在此信仰中具有優先性。
簡單的說,終末的盼望需要上帝應許的支撐。同時,舊約也不是在新約實現,而是生效,並且成為新的,是繼續有效的。不然,若舊約實現了,那應許也就停止了,沒有功效了。就如實現了夢想,那夢想也就停止了。同樣的,若救恩已經完成並實現了,那基督就不需要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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