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4日 星期日

莫特曼之神學

<莫特曼神學的歷史發展>

 
莫特曼(Jurgen Moltmann,生於1926年)在1960年代聲名鵲起。

在杜平根大學(University of Tubingen)時,莫特曼遇上馬克思哲學家布洛克(Ernst Bloch),他在很多方面影響莫特曼神學發展。那年代,杜平很大學常有基督徒與馬克思學者的對話,對年輕人的思想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與馬克思哲學發生相互接觸後,莫特曼寫了一本《盼望神學》(Theology of Hope1967年在美國出版)。

這本書一連串提到有關基督徒對將來盼望的聖經研究,裡面的論題進一步在1969年出版的《宗教、改革及未來》(ReligionRevolutionand the Future)加以闡釋。

 
「莫特曼的釋經學原理是末世論的。認為聖經的主題是盼望。」

但莫特曼認為,教會透過與社會互動,特別是代表社會中的窮人,來塑造未來,提供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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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特曼神學的教義觀點>

莫特曼神學概括而言有下列各點︰

上帝是時間過程的一部分,一直向前走。因此,上帝不是絕對的,但他正邁向未來;在那裡,他的應許會實現。

未來是上帝必然的本質。以歷史的觀點來看,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重要的,基督復活的重要性是在於末世論的,同時應由未來著眼,因為這件事提供對未來普世復活的盼望。

莫特曼不主張從空的墳墓看未來,他提倡只注視未來——這使基督復活合乎邏輯。我們也可以從未來的角度看人。

「要瞭解人,就必須瞭解與神未來相關的、不休止的、常變幻的歷史。」

人的解決方法便是與神結連,「他在人性被醜化及摧殘的地方顯露了自己。莫特曼稱這為十字架的神學。人分享十字架的神學,接受生命挑戰,正如將未來日子分裂成為現在一樣。」

人心須主動介入社會,帶來改變。「種族、階級、地位及國家教會」都必須消除。教會有能力塑造未來,同時也必須宣講,以改變社會。教會必需有長遠目光,不能只停留在「個人」救恩的境界,向不同人群之間的障礙及建制挑戰。教會是上帝的工具,以帶動改變,消弭貧富界限、種族及人為建制的界限。改革是可以由教會帶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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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特曼神學的評價>

 
莫特曼強調未來,否定對歷史的正常瞭解。他反對基督復活的歷史重要性。他將歷史結連於末世論,而否定了歷史及歷史事件的真正意義。至於對上帝的觀念,他否定上帝是不變的(瑪三6)。他提倡上帝並非絕對,而是「邁向未來」(moving to the future)的。

 
關於社會改變的看法,莫特曼受到布洛克(Ernst Bloch)的「基督教——馬克思主義」思想的影響,尤為明顯。

解放神學的不少觀點,無可置疑都是植根於莫特曼的改革,及社會改變的神學觀。那種改變不能從個人救恩中得到,但可從教會關注社會的不公平問題中達到。

 
莫特曼對未來的盼望,也連繫於樂觀的人文主義及黑格爾哲學上。他認為過去(正命題)是混亂,未來(反命題)是盼望,而現在(綜合命題)就是去影響和改變。總而言之,莫特曼神學受到馬克思的影響比聖經的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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