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路德的宗教改革

    路德所帶來的宗教改革才算是真正的改革。過去也曾有人,例如威克理夫和胡司等,只是抨擊羅馬天主教,並沒有像路德一樣主倡要脫離羅馬天主教的運動。路德和慈運理的改革,卻是根本的改革。他們轉向攻擊天主教教義的根基,他們的抨擊是有神學的根據。

起初,路德無意要作個改革者。他的良心原本是不忍再看到贖罪券的買賣。當他把九十五條貼在威登堡教堂門上時,改革運動便隨著開始了。日後路德曾回顧他的人生,說:「上帝領我前進如同一匹雙眼被蒙蔽的馬一般,所以我看不到前面向我衝過來的人。」

    在中世紀期間,教會與國家是合在一起的,屬靈的權益經常與屬世的權益互相抵觸。國家或教會都沒有自由行使各自獨立的原則,兩者常混雜在一起。因此雙方都要顧慮到對方的利害關係。但路德卻堅持政教分離。

    宗教改革真正所關注的乃是救贖論的問題。路德最關心的問題就是:「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

    路德攻擊天主教的悔改作法,並懷疑贖罪券對活人和死人有任何赦罪的功效。他說教皇沒有赦罪的權柄,也責斥那從馬利亞和聖徒身上所獲得的多餘功德學說。天主教認為從馬利亞和聖徒身上所得的多餘功德,乃是要補滿基督的功德。

    路德在他九十五條當中的一條寫道:「信徒須要知道,我們畢生應該過著悔改的生活。」

    路德以信心和稱義的新觀念,取代天主教那含有功德行為的告解禮。路德說:「善行不是一種功德,乃是一種隨在信心之後的新順服」。路德認為,人不可能認完一切致死之罪。他認為人只需向上帝認罪,並認為天主教的認罪方式,只是一種人為的法則而已,因為只需對人認罪。

    有些人認為路德的改革僅回到使徒時期的教會或回到聖經的原則。當我們進一步分析路德,他的目標不僅是要重建以前的狀況,也要發展基督教教義。路德有許多神學 思想,都取自使徒時期以後的人物。講起初期教會,他曾受愛任紐、俄利根、亞他拿修、特土良及奧古斯丁等人的影響。講起中世紀,他曾受安瑟倫、伯爾拿、及其 他經院派者的影響。

    路德的改革,具有奧古斯丁和保羅兩者的特性。他贊成奧古斯丁的唯獨恩典說,並強調人不能靠著自己的天然能力獲得新的屬靈生命。這種看法使路德採取一種較溫和 的決定論,即不忽略人之責任的決定論。由於路德贊成奧古斯丁的看法,這使深入研究保羅的著作,後來他寫出一本羅馬書的註釋書(寫於主後1515-1516)。因此,宗教改革便具有保羅和奧古斯丁的特性,並極力反對伯拉糾主義和半伯拉糾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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