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路德對聖經的看法

    耶穌基督是上帝之道,將上帝顯明給人。上帝在那位為人耶穌的生涯中向我們顯示。

    路德認為我們唯有藉著聖經,才能知道耶穌在地上的生活。聖經的內容就是基督。他是構成聖經的原則。藉著聖靈,「歷史的耶穌」就成為活躍的主,住在人間。

    路德認為「上帝的道」一這個用詞,主要是指著教會所傳那活潑之道。這道之真理依據在於那成文的道(聖經)之上。所以路德反對神秘主義或宗教狂熱者,因為他們主張內在亮光的思想。路德也反對慈運理對禮儀為象徵的解釋。路德認為慈運理是不敬虔的,因他想憑理性去理解聖經。

    路德認為聖經是唯一的權威,教會不能高於聖經權威。若有人說:教會的存在,比正典聖經之形成來得早所以比較有權威,這樣的說法是愚拙的。

    路德說,聖靈是聖經的作者。他雖這樣說,但他對某些書卷的權威懷疑。例如,他不信所羅門是傳道書的作者,或他把以斯帖書從舊約中刪掉,因他認為它持有濃厚的猶太國家主義。路德也不接受希伯來書某些經文,例如,他不接受希伯來書六章4節至6節和十章1431節,因這兩段經文都拒絕人在洗禮之後悔改。他又不接受希伯來書十二章17節:「以掃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

    他認為這些經文與四福音書和保羅書信等之教導不符合。他又認為雅各書二章21節:「亞伯拉罕因行為稱義」這句話與保羅的教導相抵觸。

    關於聖經正典之範圍,路德沒有提出他個人的看法。但他卻確信聖經是由聖靈所默示。路德承認聖經有屬上帝與屬人之因素。在聖經中屬上帝與屬人之關係,猶如在基督位格中神性與人性之關係一般。這種關係對路德,對教會而言,都是一種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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