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以色列史概論

    希伯來民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這個民族的始祖就是現代猶太人的祖先。舊約聖經中的歷史書卷記錄了這個民族的起源和簡要的歷史發展。根據《創世記》1127129的 記載,希伯來人的祖先原住在兩河流域「迦勒底的吾珥」,那就是今日伊拉克的南部境內,以亞伯蘭(即亞伯拉罕)族長為首的部落以後逐步向西遷移,進入了迦南 地(今巴勒斯坦西部)。後來又因饑荒遷入埃及。在漫長的歲月裡,他們生養眾多,在埃及形成了一個逐漸壯大的以色列民族。

    由 於與埃及人的矛盾與鬥爭,終於在民族領袖摩西的率領下,離開了埃及又進入迦南。約在公元前一千年,這個民族在巴勒斯坦建立起統一的王國。在以後歷史發展的 程途中,這個王國經歷了分裂和先後南北國的滅亡、眾民被擄巴比倫至歸回耶路 撒冷重新建造被毀的聖殿。此後再經歷波斯、希臘、羅馬三帝國的連續統治,進入了新約時期。羅馬皇帝強暴的鎮壓,猶太人反抗的起義屢遭失敗,最後被迫向世界 各地流亡,開始了另一階段更漫長的苦難歷史。

    舊 約歷史書卷的記錄,止於眾民被擄、歸回建殿以至尼希米、以斯拉從波斯歸回所進行的改革整頓。從尼希米、以斯 拉到新約耶穌誕生還足足有四百年的時間,舊約的記錄留下了一片空白,這就是被稱為的舊約與新約之間的「兩約中間史」。新約時期之後,希伯來民族(以色列民 族)稱為猶太民族,此民族與猶太教的歷史卻繼續發展到現代巴勒斯坦以色列國的建立。

    將希伯來民族長達三千七百多年的歷史劃分為以下十個時期,即:①族長時期;②摩西時期;③士師時期;④統一王國時期;⑤分國時期;⑥ 被擄時期;⑦ 波斯時期;⑧ 希臘時期;⑨ 羅馬時期;⑩流散時期。

希伯來民族的起源

    大約在公元前三千年的年代裡,在西亞美索不達美亞(兩河流域)的南部,即今日伊拉克地區,有一個屬於閃族的部落,族長名他拉。他的家族住在吾珥(Ur)城,這座古城被現代的考古家證實早在公元前二千五百年,已是一座繁華的古代商業中心,但是這座古城約在公元前一千九百五十年之後被徹底毀滅了,成為一片廢墟。住在這裡的他拉部落,可能就是在吾珥地區連續動盪不安的情況下,被迫逐步向西遷移的。這就是《創世記》112732所留下的記錄:「他拉的後代……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創世記》12章 記載這個部落的西遷是上帝的命令,他們要成 為希伯來民族的起源和祖先,要完成上帝的旨意,成為大族、大國,成為上帝的選民。正如經上所記:「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 指示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卻要因你 得福」(《創世記》12l3)。

    一、關於「希伯來」(Hebrew)名稱來源的傳說

    他拉家族從迦勒底的吾珥出發,渡過幼發拉底河西行,他們經過長途輾轉跋涉,經過一些年代之後,終於來到這塊上帝所應許給他們的「迦南美地」。這裡的原住民是迦南人,迦南人稱這批遷入者是從東邊越河過來的人。「越河者」迦南語讀音為「希伯來」(Iberi相當英語Hebrew)。「越河者」原來是對這批東來入侵者的貶稱,後來演變成這個民族的名稱,即以後生長強大起來的「希伯來」民族。

    二、希伯來民族的祖先——亞伯拉罕
   
他拉之長子亞伯蘭,亞伯蘭的希伯來文原意為「尊貴之父」。據《創世記》17l6記 載,上帝授命他要改名為亞怕拉罕,含義改變為「多國之父」,因為上帝顯現並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做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 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可見「亞伯蘭」這次改名為「亞伯拉罕」的寓意是深刻的,它表明 這位西遷迦南的首領,以後將成為一個大民族和多個國家的父。時至今日,世界上的猶太人都屬於希伯來民族的後裔,他們也奉亞伯拉罕為自己民族的最早祖先。

關於這位希伯來民族最早祖先的年代,現在仍難於確定,但無論如何,他拉家族是生活於迦勒底吾珥地區瀕臨衰亡毀滅的年代裡,不可能早於公元前二十世紀。早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紀,古代巴比倫統一了兩河流域,建立了古巴比倫王國,著名的漢謨拉比就是這王國的第六代王(Hammurabi約公元前17921750)。有人曾根據《創世記》第14章關於四王與五王打仗的記載,四王中第一位名為「示拿王暗拉非」,在鏖戰中,亞伯蘭的侄兒羅得被俘虜了,亞怕蘭及時地在夜間出動了精練壯丁救回了羅得,這是一次亞伯拉罕與示拿王暗拉非的武裝交鋒。示拿王暗拉非何許人?「示拿」在聖經中歷來指古巴比倫,而「暗拉非」(Amraphel)與「漢漠拉比」(Ammurapi) 這兩個名字在希伯來文的拼法上差別很小,同樣是五個希伯來輔音字母,五個字母中,兩者的首末兩字母很相似,而中間的三個字母竟完全相同,因此有理由推論這 兩個名字本來就是一個人,也就是說,示拿王暗拉非就是巴比倫王漢謨拉比。如果此說成立,亞伯拉罕與漢謨拉比是同一時代的人,也就是公元前十八世紀末期,約 為1800B. C.前後之間。

遷居埃及與希伯來民族的形成

    亞伯拉罕將成為「多國之父」,但他到達迦南之後還沒有子嗣。《創世記》第21章記載亞伯拉罕一百歲時才得獨生子以撒。以撒娶妻利百加,利百加生孿生子以掃和雅各(《創世記》2425章)。《創世記》從第25章至30章 記述這對孿生兄弟相處不睦,矛盾叢生,迫使弟弟雅各出逃舅家,雅各在舅家放羊十數載,以勞動為代價,娶得舅家兩個表妹利亞與拉結為妻,利亞和拉結各帶一名 使女,雅各因此娶有兩妻兩妾,這兩妻兩妾先後共生了十二個兒子,按不同的生母排列為:利亞生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跡、西布倫;拉結生約瑟、便雅 憫;拉結使女辟拉生但、拿弗他利;利亞使女悉帕生迦得、亞設。這十二個兒子在以後遷入埃及的漫長年代裡,繁衍發展成為希伯來民族的十二個支派,這是後話。

    當雅各在異鄉興旺發達之後,思歸故鄉。《創世記》第313記載:「耶和華對雅各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到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雅各率領妻妾眾兒和大隊牲畜衣錦還鄉途中,雅各改名「以色列」,這是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事件。《創世記》第32章 記載雅各在還鄉途上,深為過去與哥哥以掃的 長年宿怨而內心忐忑不安,在一天的黎明,大隊人畜渡過雅博河後,只剩下雅各一人,忽出現一人來與雅各隻身摔跤,雅各拚命與之較力,取得勝利。那人實為神的 使者,被雅各揪住不放,於是為雅各祝福說:「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原來「以色列」(Israel)這個希伯來名詞是由「摔跤」(讀作sarah)與「神」(讀作El)兩個詞語組合而成,所以「以色列」一詞的同義是「與神摔跤」。這是雅各在還鄉途中這次特殊的經歷中所得來的一個富有宗教色彩的名字,這個名字歷世不衰,至今仍是舉世所熟悉的名字。而雅各十二個兒子以後繁衍成為希伯來民族的十二個支派,這個民族從此亦稱為「以色列」民族。

以色列民族是雅各的子孫在埃及生長壯大起來的民族。《創世記》第37章之後記述雅各愛子約瑟傳奇性的故事,約瑟度過坎坷的經歷之後,一躍成為埃及國掌握大極的宰相。巴勒斯坦的饑荒,迫使雅各和眾子避荒於富饒的埃及,數百年的歲月,以色列民族以一個龐大的,威脅著埃及人民生存的異族出現在埃及的土地上。

族長之歷史的準確性

    考古學研究的證據,使許多自由派的學者,改變他們對舊約之歷史準確性的尊重。這方面也許在有關族長時代的資料,比其他更顯著。在近世之前,他們不僅懷疑亞伯拉罕、以撒(Isaac)和雅各的活動,而且不信有這些人存在。今天他們都已相信這些人存在過,且其活動也大部與創世記的敘述一致。促成這種新尊重的態度,有許多證據,在此僅能略舉一二:

一、名字
   
    有一方面關於古代文件中的名字,與創世記所用的相似。例如雅各的名字,以Yaqob-el的形態出現,而指十八世紀上米所波大米(Upper  Mesopotamia)的查加巴沙(Chagar-bazar)文件中的一個人物;也是指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巫)的名冊中、巴勒斯坦之一地名;另外字形是Yaqobhar,表示許克所斯(Hyksos)一族長之名。亞伯拉罕的名字出現於十六世紀巴比倫的文件中,其字形是Abamram,在馬里出現的則是另一個字形。一篇馬里的文章,使用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Nahor)的名字,而以Nahur的字形,來表示哈蘭(Haran)附近一城市。馬里的文件,更談到一個民族,稱之為Banu-yamina(印便雅憫Benjamin),也使用許多名字,這些名字的字根與迦得(Gad)、但(Dan)、利未(Levi)和以實瑪利(Ishmael)相同。較遲的亞述國文件,說到兩個城市,Til-turakhiSarugi,這與他拉(Terah)和西鹿(Serug) 字根相同,前者是亞伯拉罕的父親,後者為其更早的祖先。這些人名,以及其他可以再舉出更多的名字,都出現在二千年代前半(即二○○○至一五○○之間)的文 件中。雖然沒有實據證明任何一個名字,即是指聖經中某一個特定的人或地方,但這些名字確實顯示,創世記的記錄是使用當時的命名體系。

二、風俗習慣
   
    還有關於當時風俗習慣的證據,有些族長的活動,在摩西律法的觀念及後來的習尚來看、似乎很奇怪,但若以二千年代早期的風俗,特別是努斯文件(Nuzi  Texts)(注七)所記載來看,我們就可以瞭解。例如亞伯拉罕會擔心,是他的僕人以利以謝(Eliezer)而不是兒子,為繼承人(創一五14)。創世記的記錄暗示著若沒有兒子,這種繼承法是正常的,而努斯文件有這樣的例子,這些文件顯明,無子嗣的父母親,收養一僕人為兒子,這僕人就在他們有生之年服侍左右,若不生子,在他們死後,這僕人就是繼承人。另外,撒拉(Sarah)將其婢女夏甲(Hagar)給亞伯拉罕為妾(創一六14),似乎也很奇怪,但努斯文件卻提到這種習俗,在當時是很平常的。這些文件也指出,假如婢女因此生了一個兒子,則婢女和其兒子均不被趕出家門,當撒拉要求亞伯拉罕趕逐夏甲和以實瑪利時,這點也是他不願如此的原因之一(創廿一911)。後來拉結(Rachel)和利亞(Leah),也照樣將她們的婢女給雅各為妾(創卅113。)另外努斯文件也可以解釋拉結為何要拿他父親的神像——家庭的偶像(創卅一193435),這些偶像代表繼承權。顯然在雅各來到拉班(Laban)家中成為家中一份子之後,拉班也有了兒子(創卅一1)。拉結這樣做,是想保持雅各仍是家中最主要的繼承者。努斯文件更顯示,一般人認為口頭的祝福,是牢不可破的。有一出土的法庭記載,提到一位父親給兒子們的祝福,法庭認為這祝福不可更改。這件事,可解釋為何以撒給雅各祝福,雖然牽涉到欺騙,但他卻拒絕以掃(Esau)懇求變更祝福。這也使一般在創世記中的祝福,保持重要的地位,如挪亞(Noah)(創九2527)和雅各(創四九129)的祝福。

三、巴勒斯坦的環境
   
    第三方面的證據,是關於族長時代迦南地的一般環境,與族長故事所反映的一致。亞伯拉罕可以逍遙自在到處遷居安營,不受干擾,也使用這塊土地,暢行無阻放牧羊群。他不必先買地,到撒拉臨終時他才買下麥比拉(Machpelah)的洞作為墳地。有一次,他不得不與其侄兒羅得(Lot)分離,去尋找足夠的牧地(創一三512),然而這並非由於當地居民的壓力。意思就是說,亞伯位罕遷移的區域,北自示劍南至別是巴(Beersheba),均人口稀疏。巴勒斯坦考古學的研究和埃及的咒詛禱文(Execration  texts  of  Egypt)印證當時情況確實如此,特別是主前廿二到十九世紀之間,也正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活著的時期。廿世紀的辛奴亥故事(Tale  of  Sinuhe),也描寫有一些人,像亞伯拉罕一樣,過半遊牧的生活方式,帶著牛羊,在迦南地區,自由遷徙。考古學更顯示族長故事的城市,如多坍(Dothan)、示劍、伯特利(Bethel)和耶路撒冷(Jerusalem)等,在那時都存在,以及死海附近的約旦河谷地,正如羅得的故事中所指的(創一三112),確是有許多城市。

四、遠程旅行
   
    最後的證據是關於近東在族長時代,是否有遠程旅行。這方面的顯示與族長故事所描述的一樣。亞伯拉罕的旅程超過一千哩,自迦勒底人(Chaldees)的吾珥(Ur),直到迦南南部(創十一31~十二9)。後來他差遣他的管家以利以謝,到上米所波大米的哈蘭,即離家以北四百哩之處,為他的兒子以撒找媳婦(創廿四110)。後來雅各為了逃避以掃,也旅行到這一帶,成立家室,獲得產業,而回到迦南南都(創廿八~卅三)。許多考古學研究的文件,顯示像這樣的旅行,在當時是很平常的。從馬里的一些信件,看出其使者曾過訪巴勒斯坦的夏瑣(Hazor),一直到米所波大米南都,甚至以攔(Elam)。更早有加帕多文件(Cappadocian  Texts),出於小亞細亞(Asia  Minor)的迦膩色(Kanish),也談到赫人(Hittites)和亞述之間的廣泛貿易關係。亞述人的貿易殖民地處於赫人之間,在那兒亞述的貨物與當地的商品交換。更早一些,當亞喀得時期(Akkadian),撒珥根(Sargon譯者註:指第一撒珥根)和他的孫子拿藍辛(Narimsin),在米所波大米南部曾率領遠行軍至地中海洋,而且至少曾斷續地擁有一帝國,其版圖從那兒一直延伸到波斯中都。

亞伯拉罕蒙召的意義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呼召,造成上帝與人類關係的改變,在此之前,上帝與全人類的關係是一般性的,沒有所謂與眾不同的揀選的國家。因此,當人類不順服,上帝以洪水懲罰。

    但自從亞伯拉罕蒙召起,這種普世性的途徑改變了,上帝的工作不再是一般性而是特定性。他單揀選一個人,將他分別出來,而給予個別的指示,其用意在於使亞伯拉罕為祖先,建立一個新的蒙揀選的國家。大部分的人曾拒絕上帝的路,而一度喪失了他們的機會。

    現 在上帝要造一個特別的民族,藉他們的效力,完成他的救贖計劃,藉他們寫成聖經——上帝的話,也藉他們使上帝的生命之道——耶穌基督適時降生。就這樣,上帝 實現了他所賜給的救贖,雖然世界大半是邪惡的,然而當救恩完成而預備好之後,對全世界都有效,並且上帝要再度在所有人類當中做工。

亞伯拉罕年代之聖經的證據

1. 出埃及的年代:

    出 埃及的年代,保守派也有幾乎肯定的答案,那就是認為出埃及發生在第十五世紀中期稍後。一般認為是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這與所謂「晚期」年代——十三世紀比 較起來,可說是「早期」的年代了。決定這年代,是根據廣泛的聖經及聖經外的有關資料。現在只從聖經中列舉四點有利於「早期」年代的資料:

第一、在列王紀上第六章1節提到所羅門王開始建殿(約主前九六六年)之前四八○年,以色列人出埃及;

第二、在士師記第十一章26節耶弗他(Jephthah)說到在他的時代,以色列人已擁有那塊地三百年之久;

第三、分析士師時代時間的長短,看出可能比「晚期」年代所估計的還要長;

第四、從埃及歷史事件發生的順序,看出十五世紀更符合聖經中出埃及的記載,而非十三世紀。

2. 居留在埃及時期的長短:

    居留在埃及的長短,在保守派的學者之間,有更多不同的意見,然而在此也有相當肯定的結論,那就是居留的期間有四三○年。另一種觀點認為是二一五年。主張較長時間的主要論點:

第一、出埃及記第十二章40節,希伯來原文敘述這個時期有四三○年;

第二、在創世記第十五章13節,神預言亞伯拉罕的後裔,要在異鄉被苦待「四百年」(約略的整數);

第三、司提反(Stephen)在使徒行傳第七章6節也有相似的話,再提到四百年的數字;

第四、雅各的家族,加倍到超過二百萬人的國家,其所需要時間,不太可能少於四三○年很多。

    亞伯拉罕的年代,是很容易估計的。主前九六六年是所羅門開始建聖殿的年代;加上四八○年是根據列王記上第六章1節所講出埃及到建殿的期間;加上四三○年,是以色列人定居埃及的期間;再加上二九○年,是雅各下到埃及至亞伯拉罕誕生的期間。結果其年代是主前二一六六年。

亞伯拉罕年代之聖經外的證據

1.迦南地的情況:

    假如亞伯拉罕出生於主前二一六六年,則他到達迦南的年代是主前二○九一年,因為那時他是七五歲(創十二4)。當時,反映在創世記故事中的迦南地環境,是否與考古學對那年代的研究所顯示的一致?答案是肯定的。

    因 為研究結果就是那時迦南人口的稀疏。我們已注意到亞伯拉罕的故事顯示出這種情形,特別是亞伯拉罕能自由地在示劍和別是巴之間遷徙,幾乎是隨意搭蓬、放牧牲 畜。考古學的證明相仿,特別是內陸區域,就是亞伯拉罕移居的地方。這種人口稀疏的情況維持不久,因為在十九世紀約但西邊的許多城市再度住滿了人。這件事也 是有意義的,因為以撒和雅各在這地方,也享受相當程度的遷徙之便,意思就是說,亞伯拉罕在這些城市再建造之前,一定生活得很好。上面所說的年代——廿一世 紀與此相符合。

    更甚者,關於亞伯位罕時代,在所多瑪(Sodom)和峨摩拉(Gomorrah)地區,存在的眾多人口也與考古學一致。雖然亞伯拉罕自由遷徙,經過巴勒斯坦高地的人口稀疏區,羅得卻在約旦河平原找到許多城市(創十三12;十四27;十九29)。但是葛魯克(Nelson  Glueck)的研究顯出這些城市在主前廿世紀或十九世紀時被毀。他指出這些城市,以及其他外約旦和南地的一般人口中心,在「亞摩利人」(Amorite)的破壞臨到巴勒斯坦本土時,仍住滿人,但它們卻因某種原因,而在稍晚,即全被廢棄。

    這個意思就是說,在高地區域全被毀之後,及約旦平原的城市被毀之前,亞伯拉罕和羅得,一定在這個地方住過一段時間;換言之就是在主前二一○○年至一九○○年左右之間。根據我們的年代表,亞伯拉罕自主前二○九一至一九九一年左右住在迦南。

2.埃及的情況:

    關於主前十九世紀早期(約主前一八七六年)的埃及歷史是否合於聖經故事有關雅各下埃及所反映的情況,其答案也是肯定的,值得注意的有兩件事:

    一件事是關於迦南和埃及之間旅行的自由。雅各的兒子們曾毫無困難兩度越過埃及邊界,去買穀物,後來雅各亦親自率全家下埃及(創四二~四六)。在此之前,亞伯拉罕也會在饑荒時旅行到埃及(創十二1020)。這些事說明當時在兩國之間的移居是普通的一件事。考古學的證據也有類似的印證。在主前一九○○年左右的一個埃及墳墓圖畫,特別有意義。畫上是一群閃族(Semitic)的半遊牧民族進入埃及,可能正如雅各和亞伯拉罕時的樣子。他們有卅七人,穿彩色的長袍,和埃及人的純白衣著成對比。墳墓上畫這樣的圖畫,表示埃及很熟悉這種遷徙。

    另一件事是與聖經所說「不認識約瑟」(Joseph)(出一8) 的法老是否存在有關,他在約瑟之後興起的,並且奴役以色列人。不論這人是誰,創世記的故事是說,他開始一個新的王朝,與以前善待以色列人的王朝不同。大約 在這時期的埃及歷史,是否有一個這樣的王?答案是確實如此。實際上有兩位。其一是外國閃族許克所斯的第一位統治者,這些外來的人約在主前一七○○年之前 (約一七三○年),推翻當地的王朝,因此建立新的一條系統,他們很可能對這些信增的以色列人,採取新的態度。另一位是第十八王朝的第一個國王,亞模西士(Ahmose),他能夠也必須將外國的許克所斯驅逐出境,再建立本國的系統。他對以色列人的態度,也可能與前大相逕庭,因他們在種族上與剛被逐出可恨的許克所斯有關係。

3. 法老的身份:

    關 於這位「不認識約瑟」的法老到底是誰。我們已提到兩位統治者,都符合一般條件,但是可否在兩者中選擇其一?假如可能的話,我們有理由做選擇,因為假如這兩 者中比較早的許克所斯更可能,那麼就能提供更進一步的證據,有利於雅各進入埃及,是在主前十九世紀早期的說法。在此之前要先決定,這位統治者興起以前,從 雅各下埃及到約瑟過世,以及雅各後裔在這地方倍增到一個地步,以致新王覺得要奴役他們(出一811), 其間需要多長時間。從雅各進入埃及到許克所斯登基之間,若有一個半世紀,對這些情節的發展而言,剛好不長也不短。另一方面來說,假如兩者中第二個統治者, 就是趕逐許克所斯出埃及的亞模西士是那個法老,那麼雅各進入埃及,可能要更晚一點了,甚至可能就是在許克所斯期間。有四個事實,顯示有利於比較早這個統治 者的說法:

    第一、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曾為這個不友善的法老興建了埃及城市比東(Pithom)和蘭塞(Raamses)(出一11)。興建的時期一定是在亞模西士活著的十八王朝以前或以後,因為考古學的證據指出這些城市不是那個時期建立的。蘭塞古城(即許克所斯的首都亞華裡斯Avaris)的挖掘,看出「沒有任何一件第十八王朝的東西」。賴恩尼(GEWright)用這個事實,來證明出埃及是晚期年代,他相信這個城市是第十九王朝蘭塞二世(Rameses  1, 一三○四~一二三八)所建立的。但這個事實 也可用來證明有利於第十八王朝以前許克所斯興建的說法。那時蘭塞這個城市,甚至是國家的首都,所以許克所斯朝代諸王,特別是第一個王,當然有興趣將該市建 立並擴大。沒有找到任何第十八王朝的東西這件事實完全駁倒亞模西士或其繼承者,於其王朝時建立這城市的說法。其實萊特注意到這個城市是亞模西士所毀壞的 。而且,在十四世紀結束之前,一直再沒有人居住。

    第二、出埃及記這卷書有關「不認識約瑟」這個法老的描述,若以許克所斯的統洽者,而非第十八王朝的統治者來看,更容易瞭解。

    「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罷,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聯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出一910)。

    注 意有一件事,這位國王說到以色列是「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這句話是以色列未到出埃及時,增加至最後的人口數目二百萬人之前說的,所以假如是亞模 西士說的,他與埃及人口比較而如此說,那就太誇大其辭了。然而,假使是第一個許克所斯的統治者說的,就不算誇張,因為他只和許克所斯人口比較,他們在埃及 從來就不是很多。許克所斯治理埃及,是藉佔有要塞,而非靠人口的力量。另一件事是這位統治者唯怒以色列人,可能與敵人聯合攻擊他的百姓,再者,假如這句話 是許克所斯說的,我們就更能下解,因為他們的仇敵(就是埃及人),一直在附近,埃及的統治階級仍然擁有對這地方南部的影響力。但假若說話老是亞模西士,就 很難瞭解,因為他剛剛才趕走仇敵——許克所斯出離埃及,一直到巴勒斯坦,敵人剛完全被擊敗,而被趕到遠方。

    第三、上帝向亞伯拉罕所說的話,比較符合以色列受奴役是在稍早的許克所斯時期,而不是稍晚的第十八王朝。上帝的話是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十五13、比較徒七6)。 在雅各的後裔居住埃及的開始幾年,仍未受苦待,艱難是從「不認識約瑟」的法老登基才開始。但假若這法老是亞模西士,那麼受奴役的期間,只維持約一又三分之 一世紀,這段時間遠比四個世紀還短很多,而與上述的話不合。然而,假使這法老就是第一仗許克所斯王那麼這段奴役期間就持續了約三個世紀,這比較合理。

    第四、我們很難瞭解為何第十八王朝,在驅逐亞細亞人(Asiatic) 許克所斯出埃及時,不也同時趕出亞細亞人以色列民族。相信十八王朝開始奴役以色列的人,一般都認為因這兩個團體是相關的種族,所以在許克所斯被趕出之後, 以色列人也被奴役。一個被逐,另一個成為奴隸。但若說兩個都被驅逐,不是更可能嗎?為什麼亞模西士寧願冒著新的背叛之危險,而留下以色列這麼大的民族? (他們很可能比被趕出的人更多)。更進一步而言,假若這兩個民族彼此友善,可能會有通婚,以致很難分辨兩個亞細亞民族的相異,就不會有不同的待遇。然而, 假使統治者真是許克所斯人,那麼這兩個民族是敵對的,他們中間有很明顯的差異,我們就能瞭解會有不同的待遇了。

    贊 成奴役以色列是十八王朝的亞模西士的學者,他們的論點是主張這種行動出於外國人,如埃及人,比出於相關民族,如許克所斯人,更容易瞭解。但我們也可解釋 說,不管許克所斯人與他們是否有關,在當時的情況之下,仍會奴役以色列人的。我們已注意到,許克所斯人本身並不很多。因此,他們很可能認為有密切的關係, 而又相異的以色列人,人口迅速增加,住於他們所選的歌珊(Goshen)農耕地,對他們的統治權有威脅,同時,若加以奴役,也是有價值的勞工來源。

吾珥的第三王朝

    上帝向亞伯拉罕最初的呼召是:「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有一個問題,就是到底上帝呼召這個人,從那地方出來。上帝給這個呼召,是在迦勒底的吾珥。

    聖經外的資料有一個出名的時代與此有關,這就是所謂吾珥的第三王朝的政洽時期,前後一○八年,當時吾珥城是所有下米所波大米的首都。

    這個時代所涵蓋的時間,就是我們所感興趣的時候,它包括了主前第廿二世紀的末期,或是緊接其後的一段時期。準確的時間,決定於眾所議論的漢摩拉比(Hammurabi) 的年代;它是根據漢摩拉比的年代推算的。關於漢摩拉比統治的開始,學者提出三個年代,「晚」年代是主前一七二八年,「中」年代是主前一七九二年,「早」年 代是主前一八四八年。我們必須在這三個年代中,加上約三四○年,才是吾珥第三王朝的開始,就是說,若以晚年代的時期為準,第三王朝是在主前二○ 七○至一九六二年開始,中年代,則為主前二一三○至二○二二年左右,晚年代,則為主前二一九○至二○八二年左右。若亞伯拉罕生於主前二一六六年 左右,而移居於主前二一○○年,則按晚年代而言,他離開吾珥,約於這時期開始之前卅年,按中年代或早年代而言,他活在那時期,也在那時期之中離開。我們很 難決定採取那個立場最好,但幸好按著我們的目的,不需作決定。因為,即使這個時期,是在亞伯拉罕離開後幾年才開始,在這段時間,情況都沒有很大的改變。

    吾珥第三王朝的情況如何呢?這是蘇美(Sumerian)文明的古典時期,這時代是蘇美文化發展至最高潮時。蘇美文化在先前早期王朝時代(Early  Dynasty  Period)一直朝這最高峰進展,但在達到高峰前兩世紀,由於亞甲德(Agadeor  Akkad)城勢力及其閃族文化的興起而晦暗。這種晦暗起於亞甲德能幹的統治者撒珥根。那時伊勒赫(ErechUruk)王魯加沙基西(Lugal-zaggisi),享受統一下米所波大米的成果,但卻被撒珥根擊敗。撒珥根是閃族人,說亞喀得語(Akkadian) 與蘇美語不同。雖然在先前的早期王期時代,下米所波大米國王的名冊中,已出現有幾位閃族的人名,表示閃族文化有些影響存在,但是在撒珥根興起之前,大部份 是受蘇美文明所統治。撒珥根所造成的時代,持續了一世紀多,他所控制的地區,一度從波斯中都擴展到地中海,這是歷史上第一個真正的帝國,後來由於稱為古梯 (Guti)的野蠻民族侵入這個區域而結束亞喀得時期。他們顯然是從撒哥洛山脈(Zagros  Mountains)來的,他們入侵的結果造成黑暗時代,但這卻為蘇美文化在吾珥第三王朝時的復興鋪路。掙開古梯人控制的實際上是伊勒赫王烏杜赫加(Utu-hegal),吾珥王吾珥南模(Urnammu)接著打敗他們,而開始我們所關心的這個時期。

吾珥的統治者

    吾珥的統治地不如亞甲德大,然而它的列王宣稱要使撒珥根帝國永存,而自稱為「蘇美和亞喀得諸王」及「全世四方諸王」  Kings of  the  Four  Parts  of  the  world)。他們很可能控制了遠至北方的亞述之地,而且一定也控制所有下米所波大米。連續的五位統治者的名單如下:吾珥南模(Ur-nammu)統治十八年;舒爾基(Shulgi)統治四八年;亞馬辛(Amar-sin)九年,舒辛(Shu-sin)九年、伊比辛(Ibbi-sin)二十五年,在伊比辛統治時勢力減弱,最後這城市終於被從山上下到東邊的以攔人(Elemites)所掠奪。

    第一任統治者吾珥南模可能以其良好的法律條文聞名,這些法典是最古老的,比更著名、更完美的漢摩拉比法典還早。附在法典的一篇短文,描述吾珥南模是由拿拿神(Nanna) 派定統治這地。

    文件上說他除掉度量衡上的作假之外,還說他表現關懷孤兒和寡婦,不讓富人剝削他們。這些法律當中有許多是不成文法,而成文的法規,則表現出和漢摩拉比法典相似的特點。

    這表明人們瞭解社會基本問題,並且關懷公義。他們將這些法規記錄成我們所發現的這種形式,為了要勵行法律。顯然地, 亞伯拉罕是生活在管理得很好的社會。

吾珥的宗教

    殘留美好的宗教建築,證明亞伯拉罕時代的社會,宗教色彩濃厚。保存最好的例子,是這個時期古老的金字塔型神廟(ziggurat),吾珥南模的名字和頭街印在磚上,看出他在建築上也負責督導。

    這座廟似乎是建在一個較小的廟頂上,當然這底下的廟是更早建的,它的上都是拿波尼度(Nabonidus) 的工作,其年代是較晚的新巴比倫時期。這座神廟整個的建築是長二○○尺,寬一五○尺,高七○尺。現在我們知道它的形式是當時流行的正方形加金字塔型。頂端 的宗教殿堂,在挖掘之時已不存在了,但仍殘留一些上藍釉的磚塊,顯然是蓋在上面的,烏雷是挖掘這龐大建築的主要負責人,他相信曾在不同層次的土地上種植過 樹叢和灌木,那是技藝的傑作,也證明當時技術的高超。

    在這座神廟的周圍,有其他神聖的建築,一個是月女神即拿拿神之妻寧格兒(Ningal)的輝煌廟宇。別的建築物是祭司的住屋,和儲存禮儀用品的倉庫。圍繞著神廟地區前展開有二二五尺鋪磚的露天廣場。我們可以想像得到在這個複雜的地區,來往如梭的政府官員和善男信女。

以色列史

  以色列史概論  ,

 希伯來民族的起源  ,

  族長時期   ,

吾珥之生活環境

    關於一般生活環境,多半是從一個古地亞(Gudea)——拉革施城的安細(ensi at Lagash) (安細是當地城邦的統治者,兼管政治、宗教)所留下的手工藝術品,以及吾珥主要統治者所留下的製品來瞭解。古地亞顯然擁有比一般藩王更大的權力, 據說有二一六、○○○臣民。他留下許多詩歌和禱告文件,從這些可看出蘇美語言所發展到的最高峰。

    其中有一篇文章描述寧格蘇神(Ningirsu)下令古地亞指示重修拉革施的神廟——埃尼奴(Eninnu)。據說古地亞立印進行這項工作,遠從敘利亞北部的亞瑪奴山脈(Amanus  Mountains)運來木材。所羅門後來為建造耶路撒冷聖殿(王上五6),也從這一帶運來香柏木。古地亞也留下許多四面都雕琢的雕像,常常是他自己的像,可看出當時技藝家的才華,和傑出的藝術才能。

    生 活情況一般說來是繁榮的,在這一帶出土約十萬份商業文件,大部份與這時期有關,可以幫助我們瞭解當時情形。內容是關於買賣穀類、水果、牲口、奴 隸和其他商品,並且記載商品的價格以及一般交易的方法。雖有通貨膨脹,但經濟情況看來相當穩定。這些文件也反映出,即使人民生活當中宗教佔很大的部分,主 要的權力仍握在政治領袖手中,而非宗教領袖。還有一個證據說明當時的繁榮及文化進步,就是有不少的圓柱形圖章,全部雕刻得很好,還有許多製作精美的金屬飾 物,表現出古代的冶金學在此時已是登峰造極。

    所 有這些組成了當亞伯拉罕蒙上帝呼召時的世界情況,那是一個正在進步的世界,文化水準很高,藝術家精於技藝,建築師技術高明,商業朝氣蓬勃,生活狀況良好。 宗教極其重要,是以敬拜月神拿拿為中心。寫作相當普遍,當時顯然有學校教導寫作、藝術及其他科目。我們可以相信亞伯拉罕是一個能幹的人,他會把握 受教育的機會。他可能學過寫作,所以會記錄一些早期故事,以後被摩西編入聖經。當他需要離開本地,而去一個水準更低的地方時,他已經瞭解到精美文化的優 點,而他在離開前也已受到這些好處。

歷史是甚麼


曾經發生的事(史實)
記錄下來的事(史料)
有影響力的事(史觀)
蘊含意義的事(史觀)
考古學
考估學
科學 (客觀)
藝術 (主觀)
讓史實自行說話
從史家觀點透視
處理史料及建立史實的能力
批判史料及解說史觀的能力
外在: 事件及行動
內在: 思想及價值
Collingwood: 「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

法因斯(John Fines)指出,著述歷史的整個過程,有以下三個組成部分:
1. 過去,
2. 從過去遺留下來,至今天可供我們使用的資料,
3. 歷史學家所著述的歷史。

過去是「一去不復返」的,無法重演,我們僅能憑藉史料去認識它、重組它。史實的建立,有賴於史料。因此,歷史的學習,是訓練我們處理史料及建立史實的能力。

1830年代蘭克(L. von Ranke) 在他一本史著的序言中,有這樣一段著名的話:「人們分派給歷史學的任務是評判過去,並為了未來的好處而教導我們目前。本書不敢期望著如此崇高之任務,它只是想要表明事實上發生了甚麼而已。」

這種觀點風蘼一時,在以後的幾十年中,史家努力於嚴謹的史料考訂與批判,憧憬於最終可得到「客觀如實」的歷史。

歷史變成一張過去事實的清單。背後的假設,是歷史乃客觀存在的,只要史家能夠中立、超然地把種種史實鋪列出來,它就會自行說話,最終達致一個各方一致同意的 「歷史真相」。基於此信念,歷史著述與史家本人的思想、性情被認為是拉不上關係的——史家只是一個冷靜而客觀的學者,從事機械的工作。

踏 入二十世紀,這種觀點日益受到質疑。事實上,史實不會自行說話,而需要史家加以理解及賦予意義。從這個角度而言,歷史雖然必須以客觀的史料為基礎,卻非完 全客觀的,反而是制約於史家本身的主觀因素。史家必須從眾多的史實中,選取其中他認為重要而有意義的部分,從而著述歷史。然而,甚麼事件重要?有甚麼意 義?卻人言人殊。

史家的著述,無論多麼完善,都僅能視之為一種「假說」、對「過去」的某一套理解而已,即所謂「一家之言」。任何史家的著述皆非最終定論,更非絕對的客觀真理。歷史的學習是培養我們的批判思考能力——要作「自己的歷史學家」,自行闡述及解說歷史。

歷 史有待史家的理解與闡釋。問題是:我們當基於甚麼原則去從事理解與闡釋?過去,有一些史家認為:歷史學的任務,乃在從大量具體的史事之上進行歸納,從而得 出一些「通則」或「規律」。一些史家堅持:每一件史事都是獨特的,史家的責任乃在盡可能詳細研究每一個別事件的具體細節。這裡有一個關於「歷史通則」與 「獨特事件」的傳統爭論。

今日,甚少史家相信,我們可以得出類似自然科學一樣的「歷史通則」。羅傑士(P.J. Rogers)提出:史事不是獨特的,而是個別的;以致史家可採用類推(analogy)的方法來理解它。在此,羅傑士指出了歷史研究的一個重要用途——為人們提供了可藉以理解古今種種事件的「參考框架」(frames of reference)。

柯林武德(R.G. Collingwood)一件史事,可分為「外在性」與「內在性」兩方面。所謂「外在性」,乃史事的表面,傳統上史家的注意集中於此。然而,更加重要的,是推動事件中人作出種種行動的思想狀態;此即所謂史事的「內在性」。史家的任務,不僅在臚列史事,更須闡明事件中人的思想狀態,方能真正理解該史事發生的原因。柯林武德推衍出他的著名命題:「一切歷史都是思想史。」

史家需將自己投射到歷史人物的處境中去,以致能夠在自己的腦中重現(re-enact)歷史人物當年的思想。

歷史概論

    上帝對歷史的計劃  , 歷史與歷史記載 ,

     歷史是甚麼  , 歷史的意義研究歷史的價值所在 ,

     「普通歷史」與「真實歷史」之區別──從存在主義出發 ,

      教會歷史概說  ,   教會二千年歷史速寫   ,

     教會歷史的幾種分類    ,

上帝對歷史的計劃

    聖經在這點上也很明確:上帝對所有的歷史有一個統一的計劃。祂最終的心意是:到了所計劃的時機成熟,使天上地上的萬有,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弗110),使祂的榮耀得著頌讚(弗112)。

    上帝甚至從一開 始就有了這個計劃:你們當記念上古以前的事,因爲我是上帝,再沒有別的上帝;我是上帝,沒有神像我。我從起初就宣告末後的事,從古時就述說還未作成的事,說:我的計劃必定成功,我所喜悅的,我都必作成。’”(賽469-10

    但到了時機成熟, 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由女人所生,而且生在律法之下,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加44-5

    基督在地上的工作,特別是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受死復活,是歷史的最高峰,它是一個偉大的轉捩點,上帝實際地完成了救恩的工作——整個舊約歷史所進行 的方向。當前的世代回顧著基督所完成的工作,也期盼祂的工作達到歷史的終結(consummation),那時,基督會再來,有公義在那裏居住新天新地就會顯現(彼後313;見啓211-225)。

    上帝的計劃的統一性,使上帝能在更早的時間點作出許多應許與預言(promises and predictions),然後讓這些在稍後的時間點得到應驗(fulfillment)。有時候,這些應許所採用的是一個非常詳盡的形式,例如上帝對彌賽 亞——以色列所盼望的偉大救主——將要來臨的應許(賽96-7)。有時候這些應許是以一種象徵的形式,例如當上帝吩咐獻上動物的祭牲,作爲赦罪的一個象徵 (利未記4章)。這些獻祭的本身,並不能永遠地除去罪,贖回他們(來101-18)。它們是指向基督,祂是最後與完全的贖罪祭。

教會預備期

   教會產生以前的猶太歷史和宗教  ,

  教會產生以前的羅馬歷史和政治背景  ,

  教會產生以前的希臘歷史和文化背景  ,

  波斯帝國統治時期   ,  波斯帝國統治時期 ,

  希臘帝國統治時期  , 

  馬加比時代到耶穌時期  , 

  大希律王 ,

 猶太人的宗教主張與叛逆精神   ,

  羅馬帝國史 ,

教會產生以前的猶太歷史和宗教

【被擄時期──巴比倫時代】

    公元前605年,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興起,殲滅亞述帝國,稱霸米所波大米平原一帶。當時,埃及的法老王尼哥,企圖挽救垂亡的亞述,派兵合攻巴比倫,卻在迦基米施一役,被尼 布甲尼撒王打得落花流水。於是巴比倫的大軍,趁戰勝餘威跟蹤窮追埃及的敗兵南下,結果敘利亞、外約但、猶大等地都一一落在尼布甲尼撒王的掌握中,就都俯首 稱臣。

    後來因猶大屢次背叛反抗巴比倫,前後三次被巴比倫派兵討伐。結果,聖殿被毀,聖城耶路撒冷被夷為平地,變成廢墟荒堆,許多王族、貴冑、富戶、巧匠、勇士,並財物等都被擄到巴比倫去,在那裏服勞役,繳納重稅,但在宗教上仍享有極大程度的自由。

【歸回時期──波斯時代】

    公元前550年,波斯王古列崛起,吞滅瑪代國,成為西亞(伊朗高原一帶)一大強國。主前五百三十八年,更殲滅巴比倫國,將猶大列入波斯帝國轄下的一省,統治達兩百年之久。其間,波斯王善待被擄到巴比倫居住的猶太人,允准他們自由 歸回祖家,故前後有三次歸回運動。

第一次是在主前五百三十七年,猶太人在所羅巴伯、祭司約書亞等人率領之下,歸回耶路撒冷並開始重建聖殿。

第二次是八十年 後,即主前四百五十七年,在文士以斯拉率領之下,歸回猶太地,教訓以色列人遵守摩西律法。

第三次則在四百四十五年,由當時在波斯王亞達薛西手下擔任酒政的 尼希米,率領百姓修造耶路撒冷城牆。

【熬煉時期──希臘時代】

公元前330年, 歐洲的希臘興起,亞歷山大大帝征服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而稱霸當時的世界,置猶大地於其帝國轄下。亞歷山大大帝死後,帝國被手下四個大將瓜分。其 中,西流古統治敘利亞,多利買佔據埃及,彼此連年爭戰。猶大地因位於敘利亞和埃及之間,成了他們的戰場,兩大勢力在此展開拉鋸戰,耶路撒冷不斷易手換主。 猶太人如同處在兩大磨石中被磨,真是苦不堪言。

【中興時期──馬克比時代】

敘利亞的安提阿古王,於公元前198年征服巴勒斯坦(即猶大地)。 安提阿古四世對猶太人極其暴虐,毀壞耶路撒冷,污穢聖殿,在祭壇上獻豬,在聖殿中為宙斯設立祭壇,用各種嚴刑迫使猶太人放棄信仰,結果引起了馬克比反抗戰 爭。這戰爭是猶太歷史中最壯烈英勇的奇蹟,祭司馬他提亞和他的五個兒子們,領導一些忠貞的猶太人,屢次擊敗佔絕對優勢的敵軍,必敗而勝,最後於公元前165年攻克耶路撒冷,潔淨並重新獻殿,這就是主耶穌在世時「修殿節」(約十22)的起源。於是馬他提亞家世襲的祭司們,集猶大宗教與政權於一身,統治獨立的猶太國約有一百年之久,史稱馬克比時代。

【亡國時期──羅馬時代】

公元前63年,猶大國為羅馬帝國大將龐貝所征服;派以東人(以掃後裔)安提帕特為猶大總督,猶太人從此在羅馬鐵蹄下茍安度日。公元前37年,安提帕特之子大希律,被封為猶大王。大希律為了討好猶太人,重建聖殿,極為壯麗。但是他生性兇殘,耶穌降生時屠殺伯利恆四境嬰孩的就是他(參太二16)

大希律死後,其國土由他三個兒子分領:亞基老王統管猶大地、撒瑪利亞和以東地;希律安提帕統管加利利和比利亞地;腓力則為約但河東北部分封的王。公元6年,亞基老王因行為失檢被放逐,猶大地遂成為羅馬的一省分,由羅馬派巡撫直接治理。將主耶穌釘十字架的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任期自公元26-36年。公元41-44年間,猶大地曾經短暫歸大希律之孫亞基帕王第一的管轄。其後,又歸歷任羅馬巡撫轄治,其中包括使徒行傳第二十一章中的腓力斯,和第二十四章中的波求腓斯都。

由於歷任羅馬巡撫貪財搜刮,猶太人切齒痛恨,遂於公元66年爆發了反抗羅馬統治的大革命。戰爭持續至公元70年,羅馬大將提 多攻陷耶路撒冷城。羅馬兵丁逢人便殺,城中血流成河,又縱火焚燒聖殿和民房。後來羅馬兵丁把聖殿牆壁的石頭逐一拆掉,好挖取被火熔化流入石縫中的金子,這就應驗了主耶穌所講的豫言:「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太廿四2)。 從那時候起,耶路撒冷一直被外邦人所佔據踐踏,猶太人也從此國破家亡,被逐分散在世界各地,幾達二千年之久。

【由希律王推算耶穌降生之年】

希律王(太二1),即大希律,是以土買人,就是以東人,以掃的後代,公元前37年被羅馬封為猶大國的王。以東子孫坐在大衛寶座上是猶太人所憎惡的,他為要討猶太人喜歡,為他們重建了所羅巴伯時的聖殿,自公元前16年動工,共計造了四十六年才完工(約二20)。全是用大理石修建的,大理石柱有高達五丈者,用了黃金三十噸。

但他為人強暴,曾殺過妻子和九個兒子(猶太人為反對他,曾一次在橄欖山起義,主要的領導團體是愛國的奮銳黨)。他為著要把彌賽亞斬草除根,而竟殺了伯利恆和四境內兩歲以裏的嬰孩,他知道猶太人不喜歡他,但他竟以暴力維護他的政權,屢次殺人,他的後裔也是這樣。為殺嬰孩這事,猶太人曾上告羅馬。希律是死於A.U.C.(羅馬紀元的縮寫)七百五十年逾越節前,主耶穌降生至少比希律之死早一年或二年,而A.U.C.七百五十年乃正是公元前三年,故主耶穌應是在公元前四年或五年降生的,這就是說現今的公元至少是少算了四年或五年。

【七十士譯本】

七十士譯本(The Septuagint)是舊約的希臘文譯本。譯成於亞力山大城,那裏有許多講希臘話(希利尼話)的猶太人。相傳由於埃及王多利買非拉鐵非(公元前285~247)的 請求,耶路撒冷派了猶太的七十位語言學家到埃及去翻譯舊約。先譯摩西五經,其餘各卷陸續譯成。翻譯者共七十人,所以稱為七十士譯本。

某些與此譯本有關的傳說是不可靠的。通常認為七十士譯本的翻譯工作,確自多利買非拉鐵非王在位時開始,一百年後完成。希臘文是當時通行世界各處的文字。基督在世時,七十士譯本 已經在猶太人中通用。新約也是用希臘文寫的,新約引用舊約的地方,多取自七十士譯本。

【公會】

公會可說是起於約沙法時,他曾「從利未人和祭司並以色列族長中派定人,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聽民間的爭訟」(代下十九8);或是依摩西時七十長老的組織而組成的(民十一16~17)

公會成員是七十二個人,第一部分是大祭司長和二十四班祭司的首領;第二部分是文士或律法師;第三部分是長老、族長;大祭司長是主席,兩個副主席坐在兩邊,其餘坐成一半圓形。

公會聚處是在聖殿院內,或是在錫安山的東邊。耶穌在大祭司府內受審是不合法的。這公會是最高法庭,在主耶穌時他們已失去了執行死刑權,而只保留下判決死刑權(參約十八31)。公會(Sanhedrin)的原文字意是「坐在一起」。雖然當時的巴勒斯坦是在羅馬的統治下,但是公會仍有主權管理這一省的內政和宗教上的事務。

【會堂】

    會堂起於撒母耳時的先知學校(撒上十11,十九20~24;王下二1~18), 等到被擄後沒有聖殿可以敬拜上帝時,會堂因之漸漸發展起來,到耶穌時,單是在耶路撒冷的會堂就有四百處之多。會堂內有抄寫的聖經,前邊有長老們面對會眾的 座位。有時會堂也當小法庭之用,「趕出會堂」是當時一個嚴重的刑罰。如果會堂的人數太少,他們就建立一個祈禱處;他們多喜歡在河邊、海邊,以便施洗;在外 邦,他們歡喜在城外,免得染到外邦人的污穢。管會堂的人,是很有地位的,並不是看堂的門房,他們的責任是:()召集會眾,()保管聖經,()維持秩序,()請人讀經或講話。

        會堂(Synagogue)開 始於猶太人被擄的時候。那時聖殿已被毀壞,國民流散各處,所以凡有猶太人的地方,就需要有聚集敬拜上帝及聆聽上帝的話語之場所,會堂乃應之而生。猶太人歸 回本國後,會堂繼續存在於國內,及國外有猶太人的地方。國內每一個較大的鎮市中,都有一個以上的會堂。耶路撒冷雖然已有聖殿,但也有許多會堂。

        使徒行傳敘述,只要帝國裏何處有猶太人存在,何處就會有會堂存在。保羅無論訪問任何一個城市時,總是在會堂裏開始作見證。教會初期的集會及集會所,倣傚會堂的地方不少。

【法利賽人】

    起初是一班熱愛祖國、虔誠為上帝的人,因著大祭司西門為己而不為上帝,他們就與馬克比黨分開了,所以他們的敵人叫他們為「法利賽黨」(意即「分開」)。 他們盡力守律法和遺傳,叫自己高過普通的人們,所以法利賽人這名詞也就成了他們宗教的宗旨了。

    他們因著注重守律法,就漸漸趨於注重外面,而忽略了內心;他們在路口上禱告,衣服襚子放寬了,行路仰天,免得看見婦女;他們對人嚴格,外面死守規矩,但內心卻依舊敗壞,所以「法利賽人」這名詞,後人竟把它作「假冒為善」解釋了。

    法利賽黨原分兩派,也就是兩個學校:一是沙買派,反對學希臘文化,十分守舊固執,他們非常反對耶穌;二是希列派,是開明的,肯吸收外國的文化,保羅的先生迦瑪列就是希列的孫子。

【撒都該人】

    本 是所羅門王時代大祭司撒督的名字,後人用此名稱呼他們的黨。他們反對法利賽黨只講熱心而忽略道德的行為;他們注重道德行為,因此又趨於一端,就是著重行為 而忽略了信仰。他們只接受五經而不重先知書,也不接受遺傳,所以他們不信鬼魂、天使、復活等道,對彌賽亞國也不關心。他們在政治上很有地位,經濟方面都是 富戶,大祭司亞拿、該亞法都是屬於這黨。這是法利賽的敵黨,更是反對教會的最惡的勢力。

【文士】

    文 士起源於以斯拉,在被擄期間大大的發展起來的;文士不是一政黨或教派,他們是一些猶太國的學者,是各黨中都有的,不過大多數是出於法利賽黨。他們主要的責 任是抄寫律法;宣讀律法書和講解律法,他們更是注重口傳的律法,他們自己不寫別的東西,只抄寫律法,因為恐怕混亂了律法。可說他們是民間的教師;他們的稱 呼是拉比,再大者稱拉班。

【聖殿變成賊窩】

    聖經記載主耶穌至少曾兩次潔淨聖殿。當時因遠來的猶太人不便帶牛羊,所以殿中有驗好的牛羊。平日通用的乃羅馬錢,猶太人卻要用本國錢獻給上帝,所以殿中又有兌換銀錢的需要。這些事不為不對,但商人和祭司勾結,從中剝削,妨害敬拜,就不對了。

        一般猶太人把屬於殿的房子、院子都稱為殿。屬於聖殿的共有兩個院子(參王下廿一 5,廿三12),即內院和外院;外院即外邦人拜神禱告的地方。而今大祭司竟剝奪了外邦人的敬拜,而變為取利作買賣的地方,是聖地俗用了。主為著萬國人的利益,就趕出了作買賣的人。

【猶太節期】

    ()安息日:安息日為休息敬拜的聖日,每七日來複一次,即每週中的末日(禮拜六)。在這一天中,猶太人都被嚴禁工作,違者須受重罰。

        ()逾越節:這是各種節期中最古的,在四月一日左右舉行,是記念猶太人從埃及的捆綁之下得蒙釋放,脫離為奴之地;更是追念天使越過了猶太人的住宅而去擊殺埃及人的長子(出十二1~28)。這個節期共計七日,恰在兩個安息日之間,為猶太人舊日最主要的一個節期。各地的猶太人,凡是有力量的,都上到聖城來守節。

        ()五旬節:五旬節就是五十天的節,由開鐮收割、獻一捆初熟的莊稼安息日的次日(即七日的第一日)算起,到七個安息日(所以又稱七七節,出三十四22;申十六9)的次日(又是七日的第一日,共五十天),這天稱為收割節,獻初熟的土產(不只一捆)

        初熟果子的筵席,是在逾越節之後五十天舉行。那大約是在五月下旬,這是五穀收成的時候。其中一個禮儀是用新麵粉造成兩個大餅,舉行搖祭。這個節期又是記念摩西律法的頒佈。

        ()贖罪日:猶太曆七月初十日,大約在九月底,乃猶太人一年當中最嚴肅的一個日子,全國宣告禁食,因為這一天,大祭司要帶著血進到聖殿的至聖所,為百姓的罪贖罪。

        ()住棚節:每年從七月十五日起(參利廿三33~44), 住樹枝搭的棚共七天,記念他們在曠野住帳棚的情形。有兩個火柱,以表示雲柱和火柱曾引導他們。又有利未人用金碗由西羅亞池子取水來,由大祭司把水倒在壇 上,這是記念曠野磐石流水的事。倒水的時候,他們都彼此唱:「歡然從救恩的泉源取水」,也述說在曠野磐石流水的故事,同時大家又祈禱,求上帝賜以及時之 雨。

        在 贖罪日五天之後舉行,是為每年所蒙受的福氣謝恩;也是記念以色列人在摩西領導之下,在曠野中漂流四十年的事情。守這節期的方法很有趣味,所有的猶太人都聚 集在耶路撒冷,把帳棚紮在山旁、路畔,或是房屋的庭院中,甚至在聖殿院內,他們都在這些帳棚中歡居七日。這節期中有兩個特別儀式,即祭司拿著金壺同許多百 姓,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打水,然後將水與一壺酒,分別倒在兩個有孔的銀碗中,漏下祭壇上(參約七37)。以及在聖殿的婦女院中,豎立四架大金燈台,燃亮四盞大燈,然後繞燈跳舞歡唱。這是最歡樂、奉獻最多的節期。